第171章 旧版38崇拜

第171章 旧版38崇拜

第171章旧版38崇拜

她向上举着两个手电筒,看他有条不紊地忙活着,修长的影子在微弱的灯光中摇曳,额上大滴大滴的汗珠落到脸颊,她好像往往被他幼稚的性格忽略,其实他也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啊!

“你怎么什么都会?”她不禁感叹。

“别太意外,哥哥我除了唱歌以外,多的是本领。”林怀瑾很自豪地回头看她一眼。

五分钟后,电路接通,满室通明,他从凳子跨下来,作势踉跄了一把,复苏连忙伸出两臂扶他的腰,“小心点儿!”

阴谋得逞的他低头溴了溴她身上淡淡的清香,舔了舔舌头,“好饿啊。”

“那你想吃什么,我叫外卖。”她递给他纸巾擦汗,接着把空调和电扇打开了,再从冰箱拿出一玻璃瓶的冰冻酸奶。

林怀瑾大喇喇地往沙发一坐,含着酸奶管子吸溜吸溜。半晌,他缓缓开口:“我好想吃胜记的海鲜。”

胜记海鲜在香港西贡大街,是一家非常有名的米其林一星酒家,他们开了半小时车去到关口,通关再坐半小时的士到达,这会儿已经八点多了。

他饥肠辘辘地对着菜单一通乱勾,还特别豪迈地一挥手,“哥请客!忌了这么久,终于又可以胡吃海喝啦!”

招牌菜是林怀瑾最喜欢吃的酒糟粉丝蒸元贝,浅红色的粉丝带着淡淡酒糟味,不同于一般的白色蒜蓉粉丝,模样很是新奇;白嫩肥美的扇贝鲜甜回甘,一份五个吃了还意犹未尽,他随即又叫服务员多上了一份。

脆皮滑豆腐是服务员特别安利的小吃,外表金黄色的一块一块看起来很像鸡排,咬一口“嘎吱”一声,脆皮包裹着犹如牛奶般丝滑的豆腐,一脆一嫩的口感搭配地天衣无缝,复苏吃得惬意,满足地眯起了眼睛。

主食她要了一份芝士龙虾伊面,还是她一如既往热爱的味道,芝士味浓,龙虾Q弹。他的则是鲜虾扬州炒饭,她用勺子舀了一口尝味,米饭粒粒饱满圆润,不干不腻,吃口爽爆。

还有咸鲜适口的椒盐鲍鱼、麻辣入味的姜葱炒蟹、软糯不油蒜蓉豆苗,这么多菜漂漂亮亮的摆在一起,他们吃得不亦乐乎、身心满足,仿佛治愈了一年的不愉快。

吃饱喝足从包厢出来的时候,他还提议去周围逛逛,顺便买两个好吃的猪扒包带回去明天当早餐。

复苏当然没意见,所谓吃货所见略同,她还扬言排队去买好吃的珍妮曲奇。只不过香港人多地域小,也算是歪打正着,林怀瑾被一个二十岁左右的男孩喊住了。

“林老师,好久不见,您身体好点了吗?”

这个男孩曾经在一档唱歌节目中选了林怀瑾担任导师,他自然而然地迎上来打招呼。林怀瑾嘴角一歪,手里的冰淇淋融化滴落,一旁递纸巾的复苏也入了男孩的眼,无以遁形。

林怀瑾大大方方地勾住他肩膀,带他走到一边,小声说道:“那个什么,我们就是普通朋友出来一起吃饭……你最近在忙什么,我最近可能有些项目想找你合作……”

那男孩瞠目结舌,只是懵懵懂懂地点了点头。

出了这件事后,复苏几乎拒绝再和林怀瑾一起出门,“我晚节不保了!”她成天留意新闻。

“嘿!我出来了。”林怀瑾很喜欢在电视前看自己,看着看着还会欢呼雀跃、手舞足蹈。她说他变态,他反倒也不害臊,笑咪咪地问:“慢悠悠你去的那期看了没?”

“看了一点,剪了很多吧。”她无奈摆手,一期节目90分钟里,竟然多数是她和林怀瑾的互动,掀起了轩然大波不说,还霸占了几天几夜的热搜榜。

他很自信地理了理刘海,“不错,坐实了我的痴汉本痴。”

媒体评价音乐才子林怀瑾啊,有颜多金、大方得体,温柔体贴、深情款款,待作家复苏八年如一日……可她只想转过身“呸”一口,“我一点儿也没看出来。”

“呸什么呸,你过来说说!你怎么那么不屑于我呢?”

“我根本就不屑于告诉你。”她光脚坐在一张竹编的摇篮椅,悠哉悠哉地吹着空调凉快。

林怀瑾逗她的欲望一下子被勾起,他猛然上前握住她的右脚,不轻不重地挠她脚心,“嗯?说不说?”

“啊哈哈哈……”复苏倒在椅子,笑得花枝乱颤,一边挣扎一边低吼:“救命啊,非礼啊,耍流氓了!”

“你喊破喉咙都没人救你!”

“破喉咙破喉咙……”

复苏其实并没有口中说的那般嫌弃他,她甚至已经习惯了身边有他的存在,除了他对她动手动脚以及讲黄段子的时候,她平时还蛮喜欢陪他聊天的。

“说吧,你喜欢哪个类型?我看一下我还有没有机会转型?”他搬了小板凳,与她面对面,轻轻摇晃她的摇椅。

她想了想,笑意盈盈,“我喜欢河图。”

“河图?”他飞快在大脑容量中搜索这个关键词,“一个古风歌手?”

“嗯!”她开心地点头,“我喜欢他好几年了,他好可爱,又萌又贱,唱歌也很好听,但是他做人很低调,没怎么在人前露面。”

“有我帅吗?”他语气酸酸的。

“不是光看外表就能评定一个人的。”

“他好像已经结婚了吧?”

“那又怎样,反正他是我的superstar!”

醋意越来越浓,他不悦地“啊”了一声,“我还一直以为我才是你的superstar呢?复苏,你有没有搞错,你放任一个这么优秀的我,去追逐一个已婚男人?”

她傲娇地别过脸,“这不是追逐,这是欣赏,是一种只能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距离美。”

“你的意思是只要我离你远一点,你也会这样欣赏我?”

“没有,这不能混为一谈。”

“那你喜欢我跟你近一点?”他凑近她,却得到她踢过来的一脚,“那你喜欢我什么样子?”

“你不要太幼稚。”复苏脱口而出,“像你平时写歌、录音……认真严肃的样子就不讨厌……”她的声音越来越弱。

“真的?”他由衷欢喜,咧嘴笑道:“可是做人也不能太过于单一,我有时候会很骄傲放纵,你介意吗?”

林怀瑾儿时的性格与现在有着天壤之别,他小时候很腼腆,一旦有人喊他名字,他就会很紧张地拽手,总是把洁白的衣角揉成一团小皱褶。

然而成年以后的林怀瑾,他站在了人生最高的舞台,接受几万人的欢呼喝彩,他自信满满地扬起手臂挥舞,大声疾呼:“我是谁?!”

——“林怀瑾林怀瑾林怀瑾!”

是的!他是林怀瑾,他一路磨练心志,慢慢变成了自己喜欢的模样。他不愿与人撞衫,不刻意模仿别人,哪怕在她面前,他也不盲从不卑微。

可他总把不好的一面藏在了孤傲的外表,在他心中瓦解的界线没被撂倒之前,他渴望被她珍惜、崇拜,直至她深刻明白:世间只得一个林怀瑾。

“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每个人都是风格各异的自己。你的姿态、你的青睐、你的挥霍、你的存在,它们都在无声无息的时间里穿越人海、飞过山岗,带你去到最渴望的地方,活出人生最理想的模样。”不日,复苏在杂志周刊发表了这样一段话。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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觅音传情两相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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