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7章 主人遇到麻烦了!

第647章 主人遇到麻烦了!

「死就死了,关你们屁事!」

楚战皇径直向山洞走去。

「***装什么装,有种今晚后山见,正好老朽要报那上次之仇!」

可楚战皇没有理会,理都不理他们。

楚战皇身形一顿,眉头隐隐皱了起来,转身看向对,一脸厌恶,「敢威胁我!」

其中一人道:「就威胁你了能怎样,有种就去后山!」

楚战皇目中闪烁着杀机,「好不要脸的东西,居然联合欺杀一名晚辈,你们以为可以得逞?」

另外一人冷哼一声道:「实话告诉你吧,此次和陈凡同去的还有八名长老,很不幸,我等就在其中,以我等的手段和实力,神不知鬼不觉的杀死一个内院子弟,还不是轻轻松松的事,即便你知道又如何,你阻止不了!」

「卑鄙!」

楚战皇冷喝,「亏你们还是长老,居然能干出这么***之事,简直畜牲不如。」

一人冷笑道:「即便我等不杀他,紫月皇朝的高手也不会放过他,他死不死,只是早晚的事罢了。」

楚战皇深吸一口气,神色平静下来,「的确,紫月皇朝高手众多,我管不着,也无法管,一切全凭他的造化,而你们,如果真要杀他,我即便管,也只管的了一时,管不了一世,他终究要面对你们,即便我答应你们又如何,你们难道就不会杀他吗?」

楚战皇长叹一口气道:「人各有命,每一个都有自己的路要走,他虽然拜我为师,但路还是要他自己走,你们要杀他,我阻止不了,他若真死在你们手里,那也是他的命,我无能为力!」新笔趣阁

说完再不犹豫,向洞府内走去。

说完之离开了此地。

「主人,你会去是吗?」

金眼神犬太了解楚战皇了,表面说不管陈凡,实则无比关心。

因为陈凡是他楚战皇有生之年最后一个徒弟,也是他的希望。

「这些老东西都来家门口挑衅来了,我果然再做一个无事之人,怕是日后这些人更会得罪进尺!」

楚战皇已经下了决心。

金眼神犬无比的担忧,「可主人,你的伤势……」

楚战皇摆了摆手,无畏道:「即便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也要去!」

金眼神犬脸色凝重,不过目中却无比坚定,「既然主人要去,小金子也去,有小金子在,不会让那些人伤主人半寸!」

楚战皇欣慰一笑道:「你不能去!」

金眼神犬极为诧异:「为何?」

楚战皇长叹一口气,他有他的原则和坚持:「这是我和他们之间的事,你不能插手。」

金眼神犬一脸焦急,「可主人现在根本不是那些人的对手啊,小金人必须去!」

楚战皇目光凌厉起来,「连我话都不听了?」

金眼神犬委屈道:「我只想主人活着。」

楚战皇叹了一口气,幽幽道:「人终有一死,没什么,况且那些鸟人杀不了我,我即便死,也不可能死在他们手里,相信我。」

金眼神犬还想再说什么,但楚战皇决定已定,他再怎么说都无济于事。

它孤身站在洞府之外,思索着。

「怎么办,主人不让我去,我便无法帮助主人,万一主人出现危险,岂不是……」

它本想悄悄的去,但楚战皇跟他有心灵感应,只要他出现在楚战皇不远处,后者就能感应到,这样一来,岂不是无法跟去。

「对了……」

它忽然想到了什么。

身影一闪,消失不见。

此时叶枫正在盘坐修炼,感悟如何打破灵魂枷锁。

他知道,越是往后,遇到的敌人越会强大。

只有不断强大自身,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虽然龙渊帝獄图中的神秘男子答应会庇护他。

但他感觉这个男子有些无耻,还有些装逼的成分。

叶枫问他什么境界,他居然说无敌,这太假了吧。

当时叶枫真想将禁锢在混沌天书中的神龙召唤出来,来跟此人比一比。

不过想想就行了,以他现如今的能力,九大神龙理都不理他。

所以,归根结底还是要靠他自己。

可是,他现在毫无头绪,在灵魂这一方面,越想打破灵魂枷锁,越是难以打破,看来是需要某种契机了,不然光靠冥想根本不可能。

「嗯?」

就在此时。

叶枫双目睁开,看向山峰之外。

只见一道身影,速度极快的进入到他的山峰之中,来到他的面前。

金眼神犬!

没错,不是金眼神犬还能是谁。

「这才多长时间,感觉你的气息又增强了不少!」

金眼神犬打量着叶枫,啧啧惊叹道。

「发生何事了?」

叶枫直入主题,他知道金眼神犬不会无故找他。

「主人遇到麻烦了。」

金眼神犬将后山一事告诉给了叶枫,希望叶枫可以帮助楚战皇,「说实话,你有些神秘,上次你我一战,我已经大概猜出你的实力,但据主人所说,你还有底牌没有展露,虽然不知道你的底牌是什么,但我敢肯定,有你帮忙,师尊不会有事。」

叶枫倒没有否认,「师尊上次为了帮我,不惜得罪那些长老,在我心里,他已经是我真正意义上的师尊,这个忙,我自然会帮,只是……」

「既然师尊不让你插足,那很有可能也不会让我插足,即便我想帮,也无能为力!」

金眼神犬一脸坚决道:「这个先不管,即便主人不让你帮,可你帮了又能怎样,我不行,一旦我接近主人,主人便会感应到我。」

叶枫想了下,只能如此了,随即便答应了金眼神犬。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九龙霸帝诀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上一章下一章

第647章 主人遇到麻烦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