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追男,隔层纱。

写到第八章的时候,这句话突然跃进脑海。

我并无刻意绕著这个题目打转,但是,写到最後,却想起了这句话,为什麽?

大概……是因为男主角的面纱很碍眼吧。

一直以来,我都是个不太注重外貌的人,比起面貌的好看,我更在意心地好不好。我当然也会欣赏漂亮的人或物,但那也仅止於第一印象;而通常第一印象对我来说,只如昙花般,心里会想著啊,这人长得不错。然後结束。

再多的感想就没有了。

别人如何我不知道,不过於我,第一印象是一点也不重要的,但在笔下角色身上则不在此规范,因为现实生活中应该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我喜欢把它放到书里尝试。

我交朋友一定要经过相处,因为第一印象很容易被我遗忘,如果没有相处,靠近的程度就会有限。我也不晓得为什麽会这样,天生冷淡吗?

水瓶座常被人这样说……咦?我又把责任推给星座了吗?

这个故事的一个特点,也就是男主角的特性——那一副软骨好嗓子。(笑)

为什麽会这样写呢?那是由於我某一天看到了某台的某个电视节目,说啊,苏州地方人氏,讲话都好轻好软,声音好听得不得了,甚至吵架的时候,不知情的观光客也会以为他们在唱歌,我那时候看了,觉得超级有趣,真那麽厉害啊?

然後这个念头就在我脑子里盘旋不去,在写剧本稿时,就一直跟朋友讲,我好想、爆想写讲话很好听很好听的男主角啊。

朋友被我烦到不行,一开始还会理理我,之後就只跟我说:去写啊。

结果我就写了。

在写的时候,遇上一些事。首先是书名,我想不出来;上一本,我甚至是先有书名才开始想写的。这一次却让我想了好久,想到快要睡著,才很奇迹地从「犹抱琵琶半遮面」想到「半掩容」三个字。

这个书名我甚感满意,雀跃许久,还不怕被大家笑地多写了一首诗以示题。(要笑就笑,我会接受的)

书名定案,接著,写内容情节时,每个人物都一直跑来跑去,完——全不听话。其中我有个很想写的场景,就是女主角掀了男主角笠帽的那一幕。如果说,男主角的好嗓子是促使我开稿的火苗,掀斗笠的那一幕,则是激励我发奋写稿的导火线。本来是预计应该是第六章会出现,结果,被我放到第九章的最後。

我写稿一向都只有笼统的架构,譬如说主角的个性,或者主角的特性、某个桥段……诸如此类的。对,只要有这种小点,我就会去写,以前也曾很努力地想要拟大纲,但是……我写了一行就放弃。没有发生的事情,我真的无法预料啊!每次坐在电脑前,叫他们乖乖不要乱动,结果就是被唾弃到墙角蹲著划圈圈。我觉得好奇怪,明明主宰者是我啊,为什麽我控制不了而任他们造反呢?

我不是主宰者吗?写小说最有趣的地方,就是我可以掌管他们的命运啊!

偏偏,连我的手都不听话,任他们邀游在故事里,自由自在。

明明……主宰者是我啊……(吞泪)

真是令人发指。(摘自我某位好友的口头禅)

最後,惯例喔——

长舌一大篇,谢谢观赏,谢谢出版社。(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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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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