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前言
百姓藏书编委会谨向读者推出中国古典公案小说精品丛书,共收二十六种,分订七卷:《包公案》、《海公案》、《刘公案》、《狄公案》、《施公案》、《彭公案》、《诸公案》。
“公案”一词,原指旧时官吏审理案件用的桌子。公案小说,就是围绕旧时案犯作案和官吏破案、断案、结案而创作的故事,是旧小说的一种体裁。
我国公案小说源远流长。早在一千五百多年前东晋干宝编撰的《搜神记》一书中,就曾记载刺史严遵查问根由,取得证据,迫使一女子终于承认自己“以淫杀夫”的公案故事。唐宋传奇文中,也有不少属于公案故事,像唐代的《谢小娥传》,宋代的《错斩崔宁》(即《十五贯》),以及后来元人创作的《简帖和尚》,就是这方面的代表。《水浒》、《聊斋志异》等古典名著,许多篇章本来就是公案故事。但最早结集刊行的公案小说,当推明万历二十二年成书的《新刊京本通俗演义全像百家公案全传》。进入清代以后,开创了公案小说的鼎盛时期,单篇短小公案故事,逐渐向章回化、武侠化的长篇小说方向发展,其中最典型的代表是《施公案》和《彭公案》。两书都把侠客义上引进了公案小说,总字数均超过百万。由于把侠客义士引进公案小说,从而使故事情节更加曲折生动,结构紧凑惊险,跌宕起伏,悬念连绵,引人入胜。但因后人接连续作,越编越长,故事结构程式化,内容千篇一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作品的连贯性和吸引力。
中国古典公案小说的主人公,多以正直廉洁的封建官吏出现。他们刚正不阿,不畏权豪,睿智果决,体恤百姓,不少人还被作者予以神化,成了“超人”。尽管这些“青天老爷”本质上站在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一方,但由于他们能在一定程度上为平民百姓说话办事,平折冤狱,缉捕盗寇,惩治贪官赃吏和豪绅恶棍,从而被平民百姓所认可和接受,得以广泛流传。
中国古典公案小说的另一个特点是主人公大多历史上实有其人,有历史原型。像《狄公案》中的狄仁杰、《包公案》中的包拯、《海公案》中的海瑞、《刘公案》中的刘墉、《林公案》中的林则徐,既是上述公案小说中的主人公,又是家喻户晓的历史人物。但有的公案小说作者为了敷演故事方便或其他原因,人名稍有改动。如小说《彭公案》中的彭朋,原型是清康熙年间著名官吏彭鹏;小说《施公案》中的施仕伦,原型是清康熙年间的户部侍郎施世纶。事实上,不管小说主人公同历史原型人物是否同姓同名,在大多数情况下,所叙情节同原型人物经历、政绩都相去甚远,其中不少是作者把别人的故事附会在某一个人身上,甚至是凭空臆造添加上去的,切不可作为历史传记去读。
中国古典公案小说中的迷信成份也较多。这除了作者对小说主人公有意予以神化外,另一个原因是由于当时的科学不发达。有些案件光靠私访、探查、听讼、刑逼无法查出实情,于是采取简单化的办法,借神鬼显灵、占卜测字、因果报应等的暗示,达到侦破案情的目的。这同现代侦探小说依据逻辑推理和科学验证侦破案件有显著的区别,相信读者自会辨别。
中国古典公案小说同古典戏剧曲艺有着很密切的关系。不少公案小说中的故事,早已在民间流传或说唱。反过来,许多民间艺人以公案小说为底本,编成评书、鼓词、单弦演出;许多剧种移植公案小说中的故事,编成剧目演出,至今不衰。由于公案小说同戏剧曲艺互相促进,相辅相成,从而使许多公案故事历千百年而不衰,长期流传在市井民间,妇孺皆知;许多清官形象深深印在百姓心目中,成了清平世界的象征,这也是公案小说长期受读者欢迎的重要原因之一。
百姓藏书编委会
一九九八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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