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012:光脚的人
我一看打晕了他,就蹲在地上,用惊恐的眼神看着他。
女孩子窸窸窣窣的穿好衣服下车,看见那个男人躺在地上也慌了。
她跑过去,把那个男人扶起来,让他坐在地上,还用手揉他的胸口。
两个人居然是一起的?
可为什么喊救命呢?
我顿时有了一种被欺骗的感觉,我皱皱眉头,心里骂了一声,晦气,便站起身继续向前走。
那个女孩在后面喊:“喂!你这就走了?”
我懒得理她,继续向前。
走了十几米远,那个女孩气喘吁吁的追上来了。
“你不能走,你把我一个人扔在这里,算什么事嘛?”
我转过身,冷笑一声答:“你们是熟人,为什么要喊救命呢?”
女孩的脸一下子红了。
从脖子到俊俏的小脸,红通通一片。
我敢打赌,她的全身都是红的。
包括衣服内的身体,还有脚后跟。
女孩子见我不相信的样子,连忙解释:“他叫陈青,是我的发小,我们约着来林场拍照片,没想到他居然动了歪心思。”
“那你想怎么样?”我看了她一会儿,慢慢的说道。
这个女孩子的衣服不俗,上身小巧的皮夹克,下身穿宽大的牛仔裤,身后背着一只小巧的登山包。
脚下则是一双白色的网球鞋。
还是回力的。
整个人看上去青春可人,极其的干练。
女孩子见我不再敌视她,便伸出白嫩的手,跟我握握手,以表达可以加深交情。
“我叫沈子墨,迎春城区人,刚刚大学毕业,喜欢旅游,摄影,还喜欢文学诗歌……”
我站在那边,愣住了。
妈呀!还是个大学生啊!难怪这么好看,还是个城里人。
“我是梅长风!”我尴尬的介绍我自己。
“梅长风啊?金庸小说里,有这样一个人物,是个女的,武功特别的厉害,不过她叫梅超风!”
“他该怎么办呢?难道让他死在这里吗?”沈子墨指着十米远的陈青,不无担忧的说道。
陈青仍躺在那里一动不动。
我冷笑一声对她说:“放心吧?他死不了!”
“但是----他躺在那里,终归会死的。”
“死了更好!坏透顶!”我狠狠的骂道。
“他罪不至死!要不,我们把他抬到车里吧?送他上医院?”
沈子墨说这些话的时候,极其的小心翼翼。
生怕我不答应,陈青会因此没了性命。
“你爱怎么办,就怎么办吧?我还要赶路!”
“你去哪里呢?我捎你一段路。”
“我……我不知道去哪儿,我刚在那片林子里,兜了两天两夜!”
我用最简单的语言,描叙了一下我的现状。
没想到她睁大了眼睛,兴奋的说:“你太厉害了!能从这片原始森林出来,说明你很不简单。”
“不就是活着吗?”我再次发出一声冷笑。
“那里有虎哦?”
“老虎又不害人。明知这里有虎,你怎么偷偷跑过来?”我甩给了她一双大白眼。
沈子墨傻掉了,嘟囔了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我又往前走,她冲到我面前,伸开手拦住我,喊道:“你救了我,不能扔下我,你要是扔下我,那就是半途而废,不仁不义!”
“我说你这个人怎么不讲理呢?我要是知道你和他认识,我才不愿意救你呢?”
“求求你,帮帮我吧?帮我把他抬上车,他实在太重了,我抱不动。你跟我去县城,我发誓,一定不会亏待你的。”
她说带我去县城,这真是个好想法。我立即装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对她说:“行吧!”
我们两人又回到汽车那边。
回去的时候,陈青的脚抽搐了一下。
原来这个家伙跟王大发一样,糊弄我们。
他在装死。
我看见汽车的座椅上有一壶水,便跑过去拧开,然后拿着水壶对着陈青的脑袋就是一顿狂浇。
水一落到陈青的脸上,他便翻身坐起。
大喊:“救命!”
我蹲在他跟前,笑眯眯的说道:“你要是再敢动歪心思,我一定会把你的脑袋拧下来!”
“小子,有种你拧啊!你这就拧,反正我没脸见人了!也不想活了!你要是拧断了我的脖子,我身上的钱,全部归你!”
陈青说着说着,便翻出身上全部的钱包递给我。
我踹了他一脚,骂道:“下贱!你以为所有人跟你一样!”
这句话说的沈子墨眼睛亮晶晶的。
也就是这句话,才让她跟我有了后来的故事。
陈青的衣服都被我浇湿了,可他没有一点责备我的意思,而是跑到沈子墨的跟前,不断的道歉。
听了他的解释,我才知道。这个陈青爱了沈子墨20年,自从出生时就爱。
妈的,我怎么这么笨呢?
他在骗人,我难道不知道吗?
刚刚出生的婴幼儿怎么知道男人女人的关系啊?
反正陈青跟沈子墨是一个大院青梅竹马的朋友,两个人约着来林场拍照,结果陈青心猿意马,控制不住心性,就想强迫她做那个事。
就跟我原来,想看春桃的身体一模一样。
陈青一米七八的样子,文质彬彬,戴一副黑边框的近视眼镜。他看我有点异样。
有点瞧不起,但又不敢说。
反正是那种迂腐的书生气,又带有极强的自卑感。
三个人互相争吵了一会儿,就上车去县城。
车子是一辆崭新的桑塔拉,也只有城里的大官和有钱人才能坐这样的车。
直到桑塔拉启动时,我才意识到今天坐上了大官才能坐的乌龟壳小汽车。
小汽车在颠簸的土路上慢慢的行驶着,我这才发现开车的人不是陈青,而是沈子墨。
一个漂亮的女孩居然能开车?
这让我极其的兴奋和惊讶。
这么大的车子,她居然能游刃有余的驾驶着,笔直的行走。
她真的太厉害了!
陈青坐在副驾驶椅上闭目养神。
我在后面东张西望,不时的用手摸摸这个,摸摸那个,有好几次把身子伸出车外,看外面的景色,差点掉到了车下。
车子从林场到迎春县,仿佛经过了一个世纪。
我印象中的蛮荒与原始迅速被城市的繁华所代替。
比如城区的人不骑自行车,大部分乘坐公交车,甚至骑摩托车。
城市人穿的衣服有靓丽的颜色,红黄蓝绿,姹紫嫣红。
城市的小伙子大部分留着长长的头发,女人则批着波浪型的长卷发,嘴唇涂着红红的唇膏。
最让我感到稀奇的是,城市人大部分穿的是皮鞋,甚至是白色的旅游鞋。像我这样光着脚丫子的人,我看了半天,都没有看到一个。
这让我极其的难受,只得拼命的抱住自己,蜷伏在沙发座上睡大觉。
我跟他们,是不同的世界。喜欢我手里有头虎请大家收藏:(shouda8.com)我手里有头虎手打吧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