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少昊君离
君离每天都会在空白的竹简上刻一道线,今天又划完一道后一如既往的数了数竹简上的刻痕,一共六十七道,他离家已有六十七日,不知故乡的烽烟如何了。
离家太远了,故乡如今如何了根本无从了解,只知帝都已出兵,以五兄的能力,想来能守住,却也只是守住。
君离心中莫名惆怅,昔年白帝之时,人族何其辉煌,如何会有边境防线岌岌可危的境况出现?
“那是什么?”
“我看看,好像是个人。”
“那要不要救人?”
“救人?你怎么知道那是落难的人还是水贼?若是水贼,咱们担当得起吗?”
“可那人好像是个稚子。”
“水贼中也有稚子,以稚子为饵这种事亦非稀奇事。”
听着远远传来的声音,君离拧了拧眉,将竹简卷起收好,起身朝外走去。
“见过帝子。”
君离摆了摆手示意不用多礼,但表示了也没用,这些人还是会将礼行完才肯起来,这也是他这些日子一直呆在房间里的缘由,一半是离开故乡情绪低落,另一半便是周围的人根本没法聊天打发时间。
“有落水者?”君离问。
少昊逢道:“回禀帝子,是有一名落水者,但船上的人说水贼经常用这种手段,且那人也未必还活着。”
捞人上来不一定是好事,更可能将整艘船给葬送,以防万一,还是不要管比较好。且就算是真的落水者,那人现在都没点动静,想来是死透了,捞上来也是尸体一具,没必要浪费时间。
君离用一种坚决的语气对少昊逢道:“让人捞它上来,同时做好迎敌的准备。”
少昊逢无奈的看着君离。“喏。”
沃州河网密布,少有不懂水性的,少昊逢随便点了个年轻奴隶下去捞人。
救溺水之人时最大的危险往往不是来自环境,而是落水者,他们会下意识的勒住救援者,最终导致两个人一起喂鱼。
奴隶却发现这个落水的稚子是一名女童,很是乖巧,抱着一张案几,被自己掰开抱着案几的手后竟然一点都没有勒自己的意思,这是完全失去意识了?还是死了?
奴隶探了探稚子的鼻息,虽然很微弱,但还有气息。
也不必等奴隶等倒霉蛋背上船,还隔着一段距离时船上的人除了君离都看出了倒霉蛋不简单。
原因无它,倒霉蛋身上穿着的是丝绸衣服,从料子上还残留的些许浅浅颜色可以看出,这身因为不知泡了多久以至于都泡得褪色的丝衣曾是红色的。
人族的染色技艺并不如鲛人和羽族,因而色泽鲜艳的料子都很珍贵,普遍只有贵族才穿得起,而稚童身上这种依稀能看出曾经染得特别鲜艳的,便是贵族也不是寻常贵族穿得起的——至少寻常贵族不会将如此珍贵的料子用来做一身常服。
因着这身衣服,船上的人终于确定了这人不会是水贼。
只有贵族才能穿丝绸,乱穿衣服是要砍头的。
不成气候的水贼穿不起,成气候的水贼往往是贵族豢养,不敢穿。
纵是有特例,水贼也不可能有女童这般容貌。
倒不是因为特别,虽然女童的容貌的确少见了点,是很难得的矜贵脸,但这不是原因,而是帝国疆域辽阔,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不同地域的人生得都有些差异,因而博闻广见的人看长相就能判断出一个人出身哪片地方。
这种地域容貌特征在女童的身上极为模糊,但地域特征模糊本身也是一种特征——贵族血统。
除了贵族,没人会与千里之外的人联姻,既麻烦又做不到。
也因着这身衣服和容貌,稚童一上船便被安排了巫医和奴隶照顾。
稚童的衣服都湿透了,穿上也没有合身的衣服,最终还是从君离的衣服里取了一身没穿过的丝绸衣服给稚童换。
稚童原本的衣服....甚为令人刮目相看。
脱了最外层的衣服后里头不是中衣,而是用鱼皮做的衣服,因着极为贴身,再加上外衣甚为繁复,以至于不脱了都看不出这人竟还在里头穿了一身鱼皮衣。
外衣之下除了鱼皮衣还有不少零零碎碎的东西,两把匕首、两只用来放盐和糖的鲛绡袋子、一些铜锱骨贝、还有一枚印玺一枚玉圭....
鱼皮衣和防水鲛绡袋让少昊逢与君离极为刮目,这人真的是因为意外落水的?谁意外落水时还做了落水的准备?可惜这准备不够准确,但水里最大也最无力的危险不是大鱼,而是降温。
人在水里泡久了,体温会慢慢流失,最终变成水中浮尸。
若是在旁的地方倒也罢了,但这里是云梦泽,千里烟波浩渺,短时间内根本找不到陆地,而四周一片水茫茫,迷失方向也是很正常的事,稚童能在体温流失后遇到他们也是运气好。
别的东西都没什么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那枚印玺和谷璧。
印玺虽然是贵族的象征之一,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家境优渥的庶人也会有,稍有不同的是庶人不能佩玉,佩玉的罪行比乱穿衣服更重。因而想从印玺看出一个人的身份,先看材质,若是玉器,必定是贵族,当然,这不代表不是玉器就不是贵族了。
再看刻印和纹饰,每一枚印玺都是独一无二的,只要对刻字和纹饰有着足够的了解,足以看出印玺主人的大概身份。
稚童身上的印玺乃象牙制成,有着独角毕方的雕刻,刻着她的名字——辛季筝。
毕方为火,尚火德的氏族方国中以毕方为图腾的不少,不好说辛季筝是那族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地位。
同样是毕方图腾的氏族方国,地位不同,毕方图腾的繁复精美程度也是不同的,而同一个氏族方国之内,地位不同,印玺上能用的毕方雕刻也有区别。
真正让君离与少昊逢刮目的是那枚谷璧。
人族以玉为瑞信之物,用于朝聘,计六种,故名六瑞。
《王礼·春官》载:王执镇圭,牧执桓圭,伯执信圭,侯执躬圭,子执谷璧,君执蒲璧。六瑞形制大小各异,以示爵位等级之差别。
稚童身上的谷璧是一枚非常精美的谷璧,一枚象征子爵身份的谷璧。
拥有谷璧的不一定就是诸侯,但再加上毕方图腾和稚童的年龄,稚童的身份呼之欲出。
兖州北方辛方的国君。
君离有些茫然。“辛子怎会至此?”难道质子这种活还能国君亲自上阵?
少昊逢也很懵,半晌才道。“许是她非辛子。”
这话他自己都不信。
能执六瑞的要么是国君本人要么就是国君的使者。
没诸侯会用一个稚童做使者。
再考虑一下辛方主弱臣强的同时那位臣还是幼主的叔父,而幼主的母亲是穷桑国的贵族,穷桑国在云水南边.....
君离道:“待她醒了自会有分晓。”
不仅要醒,还要活下去。
一个诸侯死在他们的船上,这干系太大了。
巫医诊断后表示稚童就是冻太久了,云水秋季的水很凉,这孩子也不止泡了几日,没冻死已是不易,再就是饿的。
巫医估摸稚童至少两天没吃东西了。
注意保暖,多喂点易于消化又补充体力的食物,他再开点补充元气的汤药即可。
不过巫医也没完全的把握,一方面是稚童的身体不太健康,另一方面则是稚童的牙龈上有一条蓝色的线,巫医也不知那条线代表什么,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正常人的牙龈上绝不可能有蓝线。
最重要的是稚童太不配合了,明明意识昏迷,但不管是喂药还是喂食,喂一口吐一口,少昊逢下令硬灌,得罪一个诸侯的代价他还是受得起的,然而,灌进去进去也还是吐了出来。
君离能理解吐药,汤药实在是太苦了,想吐很正常,哪怕是他,每次饮药都得反复告诉自己良药苦口良药苦口,但怎么连食物都吐?给稚童准备的粟米粥里加了盐和蜂蜜,都是好东西。
少昊逢忍不住开始考虑起等人死了将人丢回水里喂鱼,下船时再进行一定的灭口,如此谁也不会知道他们的船上可能死过一位诸侯。
庆幸的是在一阵高热后稚童自己就醒了。
稚童醒了,却也仍拒绝进食用药,不论少昊逢如何证明自己的身份都没用。
君离听说后出门去探访稚童,觉得自己的身份应该足以取信于人。
因着人已经醒了,君离很有礼貌的先敲门询问自己能不能进。
“可以。”
君离微微挑眉,这声音真是....让他有种冬日山涧潺潺流水的声音,很悦耳,就是冷了点。
君离进门时稚童有一瞬的怔愣。
好看的人见过很多,但这么好看的却是头回见,整个屋子都仿佛因其而发光。
肤色白皙,眉目清秀得如诗如画,眉间一点朱砂痣,气质如同不食人间烟火的谪仙,雪青深衣的总角少年恍若神话中走出的天人。
君离步伐极缓慢的走到了床边的茵席上坐下。“我不知大家有没有与你说起过我,我是沃州来的季君离。”
稚童没吭声,漆黑如墨的眸子直直的盯着君离漂亮的浅棕色眸子,美丽的眼眸里没有任何光亮。
君离将手伸到案上拿起粟米粥,没感觉到什么温度,用匙舀了一匙尝了尝,很香,有淡淡的甜味,就是有点凉了。“这粥有点凉了,我让人给你换热的。”
虽然凉了的粥用了也没什么,但考虑到稚童之前一直泡在水里,现在还是冷的,君离觉得她最好用热食比较好。
一直审视着君离的稚童终于开口。“不必。”
稚童抬手想拿过粥碗,但水里泡了几天还饿了两天的后果是惨重的,根本拿不动粥碗,还是君离反应快才没让粥碗掉地上。
稚童微微挑眉。
此少年真是盲人?
若非盲人,一个盲人想拥有如此身手,需要付出的精力和心血可不是一点两点。
君离感觉了下稚童呼吸的位置,再于心里计算了下嘴和鼻孔的上下距离,准确的将一匙粥递到了稚童的嘴前。
稚童张口吞下,又是准确到嘴前的一匙粥。
一碗粥用完时稚童怀疑起自己的判断力,君离一点都不像盲人。
“辛季筝。”稚童一边怀疑着自己的判断力一边对君离道。
君离问:“辛子?”
辛筝没惊讶,自己身上的衣服都被换了,这些没道理发现不了印玺和谷璧。“对,我感觉辛国太小了,能够看到的东西不够多,趁着年幼想多看看,遂出发前往蒲阪求学,奈何不走运,在云梦泽时遇到了水贼,所幸发现得早,及时换上了鱼皮衣抱着案几跳了水。”
非常合理,但君离一个字都不信,不过草稿都不打便信手捏来一段合情合理的谎言,无怪乎四岁继位还能活到如今而非被吃了绝户。
虽知对方满嘴谎言,但君离也不打算揭穿,他与辛筝本就是萍水相逢,不信任是很正常的事,尤其是沃州和兖州虽然都是风姓氏族的天下,但裂姓之乱后便分裂了,谁都认为自己是正统,斗了千年,手上沾满了彼此的血,也就近几十年因着羽族的关系才有所缓和。
最重要的是,辛筝是他的谁?他需要在意她对自己是真诚还是满嘴谎言吗?
君离以为辛筝的话全是谎言,但翌日便发现,不全是谎言,小孩深知撒谎的技巧:七分真三分假。
君离判断不出哪些是真哪些是假,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是真的,辛筝真的要去蒲阪。
辛筝提出了既然顺路不如同行的请求,少昊逢和君离都同意了,但都没觉得对方是真的要去蒲阪。
翌日时经过一处渡头,补充了食水后辛筝仍在船上。
再走就离穷桑国越远了。
辛筝完全没有远离穷桑国的忧虑,客居船上居得甚为惬意,和所有人都聊得来,除了略有些挑食便没别的缺点了,便是挑食她也没麻烦到别人,而是自己捕了鱼做切脍充饥,经过渡口聚落时下船一次会囤足够吃到下一站的水果。
君离坐在甲板上看着辛筝捕鱼。
船行于水上,位置一直在改变,自然无法下水,也无法垂钓,辛筝的捕鱼方式甚为稀奇。
两柄匕首中的一柄有倒刺,辛筝用绳子绑着柄,瞅到鱼时将匕首掷出,十次至少两次有收获。
托辛筝的福,君离有生之年第一次尝到了新鲜的云鲤,肉质紧密鲜嫩,当得上兖州第一美味的美誉。
辛筝有些好奇。“我记得云水是流经沃州的。”
云水乃东荒第一长河,也是九州第一长河,发源大荒陆地中部的断云雪山中部南麓,流经兖、沃与青三州,冲刷出沃野万里。
云水两岸,尤其是中下游区域,人族的聚居地星罗棋布,人口稠密得让辛筝每次翻书看到那些文字时都下意识的流口水。
君离点头。“沃州境内的云水河段是有云鲤,但国都远离云水,虽然也能吃到云鲤,但都是腌好的咸鱼,不是鲜鱼,滋味不一样。”
辛筝诧异。“据我所知,有吃到千里之外的鲜鱼的法子。”
用油脂将鲜鱼封好,再以以八百里加急的速度运输,吃上活的云鲤也是可以的。
她在一两岁的时候便吃到过,不过后来自己继了位算了算一条鲜鱼的成本,再也没吃了,不仅自己不吃,也不让别人。至于能不能做到,辛筝的自制力反正是做到了,至于公族贵族们,在辛筝将十几个贵族全家活烹了之后明面上再也没人对她的意志阳奉阴违。
若非此次途径云水,怕也吃不上。千里运活鱼的成本太高了,穷,吃一口鱼肉的感觉在挖自己的心头肉。
君离委婉道:“是有,但太劳民伤财了。”
辛筝瞬懂,都穷。
沃州以沃为名,州如其名,土地肥沃,沃野千里,甩开气候寒冷,连农作物都要辛氏一族一代又一代的改良培育的辛国何止万里。然而,虽然都穷,却各有各的原因,辛国穷是气候和地理所致,太北太冷,据说最早的时候草都不长,甚至连始封君的辛君连一碗麦饭都吃不起。沃州则不同,纯粹是人祸。
沃州名义上是人族的地盘,但实际上掌控在人族手里的不足五分之一,剩下的五分之四是羽族的地盘。
人族与羽族的关系....相当复杂。
或者说,大荒陆地上所有智慧物种的关系都很复杂。
当第一个智慧生物在石头和树皮上刻下第一个文字时智慧生物之间便已经打得脑浆四溅了,相当之激情,激情得辛筝每次看这部分传说记载时都觉得不可思议。
后期打得脑浆四溅血肉横飞是因为血债跟雪球似的滚得谁也无法回头能理解,但早期时没有足够的利益和血仇是怎么能打得那么厉害的?
所有智慧物种之间,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有的,就没有谁和谁是没有血仇的。
人族和羽族之间是目前种族关系最复杂的,没有之一。
人族是如今大荒的第一流氓,前任是羽族。
现任与前任的关系,注定不可能和睦。
羽族都城在沃州,自然无法容忍卧榻之侧有强敌。
风洲结束羽族长达数千年的内部混乱建立第二王朝后便将目标放到了沃西之地。
沃州也曾繁荣,但再繁华的地域也禁不起近千年的拉锯战,沃州的民生在风洲的持之以恒之下早就彻底毁了。
这是所有人都没想到的。
白帝时代所有诸侯都被白帝给祸祸得很惨,但对于沃西,白帝相当的手下留情。并非良心苏醒,一个靠武功坐上人王之位,在位初期杀人如割草的王怎么还有良心这玩意,而是沃西与羽族接壤,因而白帝给了沃西当时最好的生存环境,典型的例子便是白帝晚年时连子孙都杀过,唯独没杀过少昊氏的君侯们,当然,没杀不代表不干涉,白帝在位四百年,少昊氏便一直被她给控制得死死的。
虽然失去了很多,但得到也很多,沃西和兖南两地一度发展得极为繁荣。
如果不曾读书,不曾了解到沃西曾经的繁荣,君离也不会有什么感觉,但当了解到沃这个字所代表的含义与历史后他便难以无动于衷。
“同是天涯沦落人。”辛筝甚为感慨的说。
君离对辛筝愈发侧目。
一个正常的国君会有这样的感慨?
国再穷也饿不着国君,正常情况下应该不会有如此浓烈深沉的感慨。
除非,野心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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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眼睛颜色,我这些年观察过,我们的眼睛就没有真黑色的,都是褐色和棕色,只是大部分颜色都比较深,就很像黑色。我给本文的设定是人族的眼睛颜色以褐色和棕色为主,黑色属于非常稀少的类型,深浅以地域血缘的纬度而定,纬度越高,眼睛颜色就相对浅些,纬度越低则相对深一些。因此君离的眼睛颜色是浅茶色的,因为他的地域血缘是北方,而辛筝,她是南北地域血缘的混血,长相和北方人有些许差异。
关于长相,古代交通不便,因此真的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每方人的长相都有其特征,不像现代,地域间的容貌差异越来越小。但在古代,一个人的长相要是地域血缘模糊,出身肯定不差,择偶择到千里之外,一般人做不到。
关于称呼,辛季筝的含义是辛氏最小的叫筝的合法子嗣(包括不合法的子嗣那就不一定是季了),如果以后看到有人称呼辛筝为辛风季筝,那就是风姓辛氏叫筝的最小的孩子。
辛子这个称呼,辛筝是辛国的国君,辛国的爵位是子爵,跟春秋时楚国被称之为楚子一个意思。
关于牙龈上有蓝线,这不是我给辛筝设定的主角天赋异禀特征,而是任何一个人天天服食铅汞,一两年下来只要没死,牙龈上都会出现这种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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