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地球位面,开阳市。

暮雪怎么也没料到,他只是在这座繁华的都市中随便走一走,还是在夜晚,就这样也能被“穆雪松”的好朋友发现踪迹。

只见那位陌生人(周鸿云)在身上挂了把电吉他,随后猛地一摆胯,扬手来了一段即兴solo。

华丽的电音一起,周围瞬间响起一片欢呼和叫好声,许多原先在交谈聊天的年轻人纷纷闻声聚拢过来,饶有兴致的驻足围观。

暮雪:“……”

来自塞尔斯大陆的夜雀法师并不知道,他以为自己只是“随便走一走”,其实在不知不觉间,已然踏进了开阳市地下乐队经常聚会活动的场所之一。

这处坐落在三环附近的小公园,因为周边多是商务写字楼,基本没什么居民小区,所以白天的时候一般都分外冷清。

但又因为它这个特殊的地理位置,只要一到晚上,许多热爱音乐的年轻人就会扛着乐器跑来这里,或是搞音乐,或是交流经验,也有趁机交朋友的,反正怎么热闹怎么来。

而这些地下乐队在小公园里的主要活动场地,是园区东北角一个宽阔的圆形广场。

广场四周边缘处有一圈花坛和回廊,最中央的地方原先是个干涸的水池,后来被填平,又重新建了个一米多高的圆形大舞台,正好被这群爱玩儿的年轻人利用了起来。

将几个探照灯往回廊立柱上一挂,光束向着广场中央的方向斜打过来,再配上围拢在台下的摇滚青年们,还真有了点儿音乐舞台的简陋模样。

此时刚过了晚上十点,大部分乐队成员都还在聊天打屁,周鸿云蹲在回廊边的花坛上,嘴里叼着烟,正撺掇着李睿给“黑火”的主唱同志打电话——昊天天忙着写论文,最近几天都没什么时间出来玩耍。

恰好就在这时,周鸿云抬起头,向着回廊外的草坪上随意瞥了一眼。

不甚敞亮的路灯下,一道修长人影缓缓行过,灯光打在他的侧脸上,隐约露出半只漂亮的墨绿色眼睛,以及唇边的一颗小小黑痣。

周鸿云脱口而出:“卧槽,那不是老穆吗!”

说完,他把烟头一扔,跳下花坛,翻过回廊,冲着对方撒开丫子就奔了过去:“老穆!哎老穆你在那儿磨叽什么呢,来了也不打个电话通知我们,快来这儿,来这儿哟喂!”

凑巧走进公园,原本只是被乐声吸引,想要远远看上一眼的暮雪:“?”

周·陌生人·鸿云一把拉住他,又开始风风火火的往回跑:“不是说好吃完饭就过来吗,你看这都几点了。”

“刚才疯狗乐队还专门过来挑衅咱们,说黑火命数已尽,不如早日解散,完事儿还围着我和老睿来了段说唱版的《金刚经》。靠,《金刚经》!我真他妈服了这帮疯狗了!”

周鸿云:“老穆,来来,拿起你的武器,咱们ROCK死这帮孙子!”

被一路推上圆形舞台,站在人群最中心,手拿武器(麦克风)的暮大法师,以一种僵硬的姿态,看着身旁这位斗志昂扬、抡着吉他疯狂扫弦、口中高呼“该我们表演啦”的奇葩吉他手,在极短的时间内便用音乐燃爆了整个广场。

他缓缓、缓缓、缓缓的,在脸上打下了一排省略号。

暮雪:“……”

这人有点眼熟,且能叫出原主的名字,应该是“穆雪松”的熟人。

身后有急促的鼓点直追而上,暮雪侧身回头,于是看见一位光头大汉正坐在一堆打击乐器后面,手中的鼓槌上下翻飞,在灯光的照射下甚是好看。

当然,同样引人注目的还有他那锃光瓦亮的大光头。

仿佛被那额头上的高光刺痛了眼角,暮雪又将目光默默转了回来。

而在他脚下,一群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正高举双手,随着电吉他与架子鼓的节奏尽情摇摆,叫好声与口哨声不绝于耳。

暮雪眼皮狂跳,他握紧麦克风支架,硬生生压下了想要抬手捂住双耳的冲动。

这群人……

这群举止诡异,奇形怪状的人类……

难道是在举行什么特殊的祭祀活动不成?!

看起来倒和塞尔斯大陆,还有南奇群岛的某些恶魔教徒,聚众集会时的疯魔场面不尽相同啊。

正想着,旁边的吉他手轻轻撞了下他的胳膊,并在耍酷摆造型的某个瞬间,趁机转头飞给他一个眼神。

周鸿云:老穆,还愣什么神,该你ROCK全场了!

暮雪:……

暮雪:…………

黑发绿眼的男人在热情洋溢的音符中沉默良久。

与穿越到塞尔斯大陆,坦然承认自己身份的穆雪松不同。

暮雪的心思极重,在初来乍到的情况下,他必然不会暴露自己,只能继续装成原主的模样。

而穆雪松,恰恰与面前这群疯魔的青年志同道合。

暮大法师一时间骑虎难下。

他仿佛又回到了半个月前,在那家热闹酒吧里,也同样是这么被一群人簇拥着围观。

……啧。

穿着长风衣的男人微微垂下头,似是妥协了。

他将嘴唇凑近麦克风,用一种与背景音乐截然相反的冷漠语气,平静地说:“你们,想听我唱歌?”

有光洒入他的眼眸,继而深深陷落,惊不起一丝波澜。

台下尖叫声此起彼伏,这群摇滚青年以为舞台上的主唱又在酝酿什么爆点,纷纷大笑着起哄:“想!”

“快唱——快唱——”

“啊——雪松你好帅——我好喜欢你啊啊啊——”

“雪松——唱征服——我就这样被你征服哈哈哈哈——”

暮雪:“……”

他过滤掉所有人的点歌要求,面无表情地说:“那,我就给你们唱首塞尔斯民谣吧。”

舞台上,属于电吉他的旋律陡然滑落了八度音阶。

舞台下,不少正兴奋蹦跳的摇滚青年都脚下一滑,一个挨一个的跪在了地上,仿佛主唱还未开口,这群人就已经先被其征服了似的。

周鸿云&李睿:“???”

台下的摇滚青年们:“???”

似乎害怕他们没听清楚,站在台子上的男人僵着一张脸,阴沉沉地说:“既然你们想听,那我就开始唱了。”

紧接着,不等所有人反应过来,他一手罩住麦克风,嘴唇开合,用一种谁也没听懂的语言(塞尔斯某地方方言),唱诵道:

【印迦1177年,净土诞生于火海,帝国由此而来。】

【…………】

【塞尔斯,我亲爱的塞尔斯~】

【我热爱的,塞尔斯。】

【…………】

【…………】

【哦,我手捧鲜花,梦想能够亲吻你的每一片土地!】

【塞尔塞尔斯~】

被灯光笼罩的舞台上,黑发绿眼的英俊主唱站姿笔挺,他周身散发着“别理我”“我不想唱”“你们逼我的”“你们完了”,脸上的表情也阴沉得仿佛能滴出水来,却仍然还在一字一句的缓缓吟唱。

而原本站在他左右两边的黑火队员们,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停止演奏,并默默搬起乐器,小心翼翼后退着下了台。

没人注意他们,所有摇滚青年都被黑火主唱震慑住了,还有一小部分甚至瑟瑟的发起抖来。

周鸿云和李睿退到花坛后面,前者在昏暗的路灯下点了根烟,什么话也没说,伸手拍了拍鼓手的肩膀,顺便也递给他一根。

李睿接过烟叼在嘴里,目光还在台上的穆雪松身上打转。

周鸿云甩开火机,帮他点上烟,同时低声道:“又是民谣。”

李睿点点头:“但不是上回那首,歌词不一样了。”

周鸿云:“曲子呢?”

“……”李睿又听了一会儿,抬手揉按额角:“抱歉,听不出来。”

这位光头老哥的表情有些微妙:“如果不是知道雪松唱功一流,我真的会以为,他原本就该是这么的五音不全。”

周鸿云吐出一道烟圈,一边欣赏自家主唱莫得感情的个人独唱,一边兴致勃勃道:“但你不觉得这样也挺酷的吗?让所有观众集体懵逼,还唱得这么理直气壮,他们也不敢出声质问,也不知道你下一步还想干点儿什么。”

“老睿,咱们主唱这是在酝酿王霸之气啊!”

他情不自禁为穆雪松鼓起掌来:“不愧是老穆,做什么都骚得一批!我下回一定也要这么干!”

李睿显然已经习惯了这位吉他手那唯恐天下不乱的恶劣性格,也没搭腔,只道:“你别闹,我觉得雪松现在的状态不太正常。”

“嗯?”周鸿云虎躯一震窜上花坛,两眼放光道:“说不定是又失恋了?不愧是老穆,失个恋都搞得这么轰轰烈烈!”

“……”李睿揪住他的后领,把人重新拽下来:“咳,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兴奋……也许他只是心情不太好,我记得雪松之前赴了个饭局,是不是和什么人起冲突了?”

“不不,一定是失恋。”周鸿云一副过来人的模样,自信满满道:“以我阅人无数的经验来看,老穆这绝对是女朋友跟人跑了。不然咱们来打赌?”

李睿:“……”

李睿从裤兜里掏出一枚硬币:“行吧,赌一块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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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谣什么的,哈哈哈哈是不是很雷?

雷就对了!哈哈哈哈我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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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青年A:“台上那家伙在唱啥?”

摇滚青年B【瑟瑟发抖】:“……不知道。”

摇滚青年C【跪在当场】:“咱也不敢说,咱也不敢问。QVQ”

摇滚青年D【捧住双颊】:“管他跑没跑调,帅就完事儿了!雪松棒棒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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