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九章
王都一早入了秋。
我刚能离开药桶去御花园走走,便看见林荫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穿着傩教的黑衣红裤,从背影看过去,身姿一派欣长。
上身绘有黑云金边,纵他一转身,胸前的金红色万兽图呈现出百爪峥嵘的气势,他的眉眼清晰而又寂寥,仿佛是个在黑水中渴望阳光的孩子。
可他已经不是孩子了。
他孩子那会儿,我就抛弃过他。
如今长成大人模样,我仍不敢去认他。
他见我踌躇不敢上去,弯了清晰的眉眼,温顺地笑出了泪:“娘娘,娘娘不认得我了吗?”
我定在原地,看了他一会儿,喊了一声:“那那……”
他才猛地扑上前来,连身份都忘了,直接往我身上扑,理所应当的,被我拥在怀里。我听他嚎了一会儿,掏掏耳朵:“别嚎了。”
“嗯嗯。”他抹了把眼泪,似想起来什么,连忙将我扶稳:“爹爹说娘娘大病初愈,让我别累着你。他心疼你都要疯了,闯到傩教来找我。”
我最后一次见到君尽瞳,是直接在他面前“筋骨寸断”了的,他不知道失去凤血种脉,体内的离虫会如此着急拆我入腹,更不知道原来当初给他换瞳时,我就真真切切经历过一遍,可即便痛饮他的血也没多大用处,虽说他吃过我的一片肉,体内有点凤血种脉,可短暂维持我的身体不被离虫拆分殆尽,但这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于是……
他想到去求傩教。
连我都未曾想到失去凤血种脉竟然会是这幅光景,每天晚上被离虫拆我骨肉吵得不能入睡,直到清晨才能被第一缕阳光抚平创伤,一来二去过了半年,离虫的动静终于能维持在每月初一十五,不过……我还是不能离开君尽瞳。
这世上想吃我“唐僧肉”的人很多,真正吃得上且我心甘情愿的,唯有君尽瞳。
他曾对我说过,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我也曾义无反顾地把命交给他。
大抵那会儿情真意切,自以为感天动地,现在却成了束缚我的枷锁。
我见那那一路风霜,发髻松了都不知道,便拉他坐在树下,为他梳头。他的头发还像小时候一样软,梳什么都不成形,我手脚刚好不利索,未免弄疼了他,只得小心绾着发髻,到最后竟比刚才还不成样子。
那那被我扯得直咬牙,一句“疼”字都未喊,只是低头温顺地笑着。我望着他一头惨不忍睹的发髻,突然发现他整个颈背骨瘦如柴,衣襟盖不住的颈部还有淤血,喉头哽咽了半晌,才轻轻地从背后抱住他,我有千言万语,不知怎么说给我的孩子听。
我虽未生他养他,但依然盼他能茁壮成长,吃好穿暖,不负爱他的人所托。他也曾被视为眼珠子,凭什么受人轻贱……我的孩子我没能保护他,而今只窥见他身上岁月的一斑,就让我疼得不能自已。
“娘娘,我不疼了。真的不疼了。”他顿了顿,语色焦急。
我趴着他的背,心头如擂鼓轰响,可一听到他懂事的话,便有了微微暖意。我强行压住情绪,望了望天色道:“今天就留我宫里吧,娘娘做酒酿圆子给你吃。”
“好。”他乖巧地应下,又撑着颈背,叹了口气:“娘娘如今可沉可沉了,压得我喘不过来气。”
这小子!我捏紧拳头,伸到他眼前,以示威严:“嗯?”
只听他又道:“可惜胸小了。”
我:“……”
那那在朝霞宫住下,君尽瞳因兑州烽火连绵,时常忙碌到半夜。即便批阅奏章再晚,他都要到我这溜达一圈。后来索性将奏章和案牍搬到了朝霞宫,看我和那那打打闹闹。
君尽瞳只要一得空,便会教那那一招半式。
那那学得很认真,他天性敦厚温实,在傩教一直备受欺凌,前两年仍处在被监视的境地,这两年凭借着一招“玄玉手”才脱离苦海。他被圈养得密不透风,甚少能接触到外面的世界,所以这招“玄玉手”还是君尽瞳教他的。
他在月色秋风中来回琢磨,学得有模有样了,高兴地喊我去看。我只得拖着不愿动弹的脚步,倚在门口看他一遍遍演示,见他大汗淋漓甚是痛快的模样,心头一暖,嘴角便抑制不住地往上扬。
这一幕被君尽瞳仰头瞧去,我以为他会说什么,但见他只是站着,屋外地上银霜似雪,犹如漫天繁星遍洒一地,他有着安静清冷的温柔。
看得我竟微微愣神。
“爹爹,娘娘。”那那这一声唤,像是挑动了地上的银霜,繁星微闪,一层一层往我这荡来,君尽瞳的目光慢慢沉浸,最后沉浸在我勉强扶住门的手上。
我面上虽如入定的老僧般,丝毫未动,但整个人几乎被一股热浪掀翻,君尽瞳的目光倏尔收回,一步并作两步地跑过来,接住我摇摇欲坠的身子。外人不知,我如今仅仅是站着,就忍受着巨大的晕眩与痛苦,夜晚与我来说,一向是漫长的苦难。
他不敢碰我,怕稍稍一碰,便扰乱了我的支撑,致使我形神溃散,再也无法挺过下一个清晨。
可我却觉得,生命本无序,强求不得,也束缚不得。
不知过了多久,许是有半个时辰了,他把我轻轻地放在药桶里,我浑身未着片缕,哪管得上什么羞耻,我在低吼,在嚎啕,在撕咬他的手背,疼得几次求饶。我求他,让我死吧。
见到眼前的我是这副惨状,他有一瞬间的失神。
那那喊我,也跟着痛哭。
这样人不人、鬼不鬼的活着,早已不是我所骄傲的模样。
我要的活着,必然是能在阳光下自由行走,在黑夜中坦然入睡,这样方能称作一个“好”字。而不是像眼前这般,靠他施以微薄的血脉,才能苟且度日……不,是渡过漫长的黑夜。
我不知道他想的与我一不一样,反正我满脑子想得是青竹小筑的那个夜晚,我解开他覆眼的白绫,白绫之下是他双睫抖动,如蝴蝶扇了翅膀一样,慢慢睁开只有眼白的眼睛。
那夜的烟火,于寂静的山巅,映衬了生命的渺小与悲哀。
仿似历历在目一般,我看见他清澈的眼睛,泛出黯淡的深岚色。他也对生命感到无力了吧。
光是想一想,就能预见往后的岁月里,他的耳畔会夜夜响彻我痛苦的尖叫,在彼此纠缠中磨碎了所有的温柔。
我咬了咬牙:“君尽瞳,我求你了。”
君尽瞳适才缓缓抬起手,按在我头顶,这一掌下去,我毫无生机。
我闭上了眼,从未有这么一天,我会迫不及待地寻死。
“陛下。”朝霞宫外的苏静竹却在这时唤了他,“兑州告急。”
他一声叹息,似对我说:“终究是,舍不得。”
君尽瞳走后,那那扒着我的药桶,哭得泣不成声:“娘娘,你别怪爹爹。他也苦……”
“我谁都不怪。”我喉头哽了一瞬:“我又何尝舍得……”
舍不得啊,阿真,师姐,师兄,还有我的……公子啊。
我不知道是怎么扛过这个夜晚的,这次发病来得迅猛又霸道,根本不给人喘息的机会。我的嘴里填满了君尽瞳的血,有些是我发狠撕咬他手背,有些是他割了掌心喂我,从未觉得自己如此异类,可能世人说得对,非我类者必为妖。
我虽不是妖,但也仅次于妖了。
体内一半是离虫嗜血带来的魔性,一半是融合四个转世六身带来的神性,将我自此一劈为二,任我精神也时常分裂。
方才还一心求死,转眼身体适应了疼痛,便陡然生出一股要和它斗到底的信念,我让那那找来一根棍子,含在我嘴里,他双手抖得不成样子,我还不忘笑他年纪轻轻,就得帕金森了。
熬到后半夜,那那趴在桶边睡了过去,我的意识也渐渐模糊。
隐约瞧见朝霞宫半掩着的门被推开。
有人走到跟前,后背一紧,我被他往臂弯上一拉,抱紧怀里,死死的拥住。他没有言语,只是像护着珍宝似的将我护住。
我眼皮沉沉,是……君尽瞳吗?
他将我抱得那么紧:“不管你去哪,碧落黄泉,我都来陪你。”
我微怔。
我怎么会认不住呢。这个温度,这熟悉的净水味,还有那缱绻又郑重的话语声,一声声都教我心碎啊。我怎敢死……
恍惚间,我拉扯住一只手,一睁眼见到了君尽瞳担忧的神色。
清晨的阳光撒落床前,我坐了起来,道:“昨夜好像见到了公子。”
君尽瞳身体募地一僵。
我抬头,便撞上了他冰凉得有些微妙的眼神,舒颜笑了笑:“可能是在做梦吧。”
他仿似现在才听清我上一句话,只提了两个字出来,“公子?”
看着他变得幽黑深邃的目光,我转了转眼珠子:“梦而已。”
他伸手将我扯在怀里,那双差点要我半条命的瞳仁,对我凝出了不善之意:“你还,想他?”
我一阵干笑,答案哽在喉咙,吐不出口。
我想他。想得快要发疯。
他是我在忘山拜过天地大泽的夫君。是我真真切切动了心的初恋。亦是我从现世追到异世的旧情人。
只听君尽瞳的声音又低又沉:“你别逼我……”
大傩节如期而至。
我闲时常常去宸妃的冷宫,捋起袖子挖老狐狸埋的酒喝。
挂在正殿中宸妃的画让我烧了,以前总觉得滕今月于我,虚无缥缈又如影随形,她以死求解脱,最后逃离了束缚和枷锁。
而我却胆小的很,怎么也做不到她的举动。
许是因为她的情郎被老狐狸害死了,而我的情郎还活蹦乱跳的等着救我,我不是不担心君尽瞳会对白端下手,只是比起无谓的忧心,我更愿意相信我爱的人。
他是个能纵横两个世界的人,他比谁都要珍惜活着。
他最讨厌人动不动寻死,只因他明白生命本就没有容易的。
他见惯了世间的黑暗,人心的叵测,才更明白平淡即是美好。
他啊……明明沐浴黑暗,却从内心,渴望阳光。
“步遥,你冷吗?”君尽瞳连名带姓的将我一唤,一时间竟让我骨子里打颤,有种冷到骨髓的感觉。
这种感觉让我有瞬间的紧张后,又旋即生出了几分束缚感,君尽瞳控制了一下情绪,似有几分无可奈何的低声道:“你怕什么,我又不会把你自己怎样。”
原来这种紧张并持着寒冷的束缚感,就是害怕啊。
我不怕他打杀我,只因他舍不得。可我怕,像滕今月一样,被囚困在深宫之中,直到死。或者比她还不如,不得好死。
我转头看了他一眼:“偷喝了回王藏的酒,我怕他做鬼来找我。”
他眼里的寒褪去三分,哭笑不得的一张脸,极为无奈:“你喝的时候怎么没怕,喝完了反而清醒了。”
我一个没忍住,打了个酒嗝:“谁知道这酒怎么越喝越清醒呢。”
而正当我感到上头之际,倏尔心脏猛地传来一阵紧缩的刺痛,君尽瞳立即察觉到了我溢出口中的闷哼,好不容易让他从心底笑出了花,现在又重新让他眉头紧锁了,我的身子顺势往下一滑,被他紧紧锁在怀里,“步遥?”
他喊我名字的时候很有特色,旁人唤第二字总是尾音上扬,可他却是尾音向下,唇角也跟着抿了起来。
“君尽瞳,你累不累啊?”
听到我问他,君尽瞳的神色便不再似方才那般的惊恐:“为什么会这么问?”
“我累了。”我语调平静的道。
“累了就歇歇。”他把我托起来,踩着零落一地的碎梨花,走得极为虔诚、缓慢,我能感受到他的喉咙有一瞬间的沙哑,“这几天是大傩节,你若身子好些,便带你和那那去街市逛一逛。我知道你并不爱热闹,只是单纯地喜欢烟火气。有烟火气的地方,方能消散你内心的冰冷。这宫里太冷了,冷到骨髓,难怪你吃个酒,都要打冷颤……是吧?”
我看他:“你知道,我说的累,不是身上的。”
他故意避开我的话,略微思忖道:“前几天进贡了一批果酿,应该比冷宫里的酒好喝。”
我将手放在他的胸口,“我这儿累。”
君尽瞳沉默片刻,唤来了禁军:“把这座冷宫拆了。以后滕今月的东西,一个都不要留。”
滕今月……又何尝不是我。
我被君尽瞳抱回朝霞宫,路上还撞见了苏静竹。
她朝我柔柔弱弱地一笑,杏儿眼巴巴地望着君尽瞳:“今天是大傩节。臣妾想……”
想约他出去吧。
我这么想着,便听见君尽瞳想也不想地拒绝:“静德妃操持大傩节有功,朕会替你记上的。”走远几步,又回过头瞧她,“你知道,城中有哪些好玩的地方?”
她原本对他回首抱有太多的幻想,眼下却被这一问浇得粉碎:“臣妾,不知。”
“朕久居深宫,竟不知道哪些地方好玩了。”君尽瞳似喃喃自语,更像是说给我听的歉意。
他远离的脚步变得分外坚定,几乎不给苏静竹再次开口的机会,方看见苏静竹掌着的灯晃了晃,下一刻她空洞的神情便紧追而来。她好像在微笑,又好像没有,只有灯黄如豆。
回到朝霞宫,那那便跑过来问我怎么了。
我身体不像刚才那么疼了,任由那那拉着我道:“娘娘是不是很久没逛大傩节了,那那带你去好不好?”
君尽瞳状若无意地咳了咳,那那赶紧改口:“我和爹爹带你去。”
彼时君尽瞳正假装批奏章,悬停在半空的笔,怎么也落不到纸上。唯有几滴乌墨,蜿蜒了几道晦涩难明的心思。
我叹了口气,越过那那希冀的目光,去翻箱倒柜地找衣服:“入秋前做了几件新衣裳,去逛咱们王城的大傩节,可不能穿得寒酸了。”
那那见我答应了,高兴地替我挑选。
君尽瞳放下笔,命人拿来一件红衣裳,穿在我身上,十分雅致。
“你身体刚好,得穿暖和些。”说着将一件红狐裘披在我肩头。
我十分喜爱狐裘,不会过分柔软,摸在手里极为巧妙的舒适。之前老狐狸就赠了一件狐裘,被我时不时地穿在身上。只是他给的狐裘,远没有君尽瞳精心挑选的这件考究。
这种毛色毫不艳丽,却能牢牢抓住人的目光,张扬又不落俗。我点头:“我很喜欢。”
君尽瞳听我说“喜欢”这两字后,忍不住微微动了眸光:“喜欢就好。”
“那我呢?”那那有点委屈,“爹爹偏心。”
我一本正经的望着他:“练了一天功,你一定想让你爹爹验收一下成果……”
“我不想。”
“别顶嘴。”我道,“离宫禁还有两个时辰,你要怎么练,你爹爹都会奉陪的。”
那那皱了眉头。到底还是认命说了声:“好吧。”
君尽瞳不紧不慢地挽起袖子,抬了抬皙白若刻的下巴,笑道:“那我就不客气了。”
我就一点也不客气的往旁边一杵,嗑着瓜子,看着好戏。
等他们爷俩比划完,已是一个时辰后的事了。一路紧赶慢赶地,勉强赶到了街市的后半夜,足够我们逛摊子了。
我第一时间想去八宝记买点甜点,看到腰包空瘪瘪的,只能向那那江湖救急,换点钱。可根本不用我掏钱,君尽瞳便第一时间都买了。
那那如今长得比我高,却还是动辄要抱着我,我知道他依赖我,在他眼里,我还是那个好吃懒做的娘娘,一点也没另眼相待过我。于是我放开了肚皮,从东街一路吃到西街,最后落座到一家馄饨铺,才有几分吃不动的架势:“听说这家特别好吃,你好不容易来王城,一定要尝一尝。”
那那听我煞有介事的比划:“老板,来三碗汤圆。”
那馄饨铺的老板一撩帘子道:“什么汤圆,这里只有混沌。”
“噫?你馄饨铺怎么不卖汤圆?”
“馄饨铺怎么就得卖汤圆?”
“那汤圆哪里卖?”
“你问卖汤圆的去啊。”老板气鼓鼓地上了三碗馄饨。
我托着腮想了半天,我家那边可都是混沌汤圆一起卖的,没想到异世的人如此费事,非得分开卖。好在那那是个实心眼的,咬着滚烫的馄饨眼角包泪:“烫!烫!烫!”
我凑近了给他吹一吹,“不烫了吧?”
“嗯嗯。”那那点头,笑得那叫一个甜。
正抬手摸摸他的头,那边有人很小心翼翼地拉了拉我的衣角,偏过头,只见君尽瞳嘴里含糊着一个馄饨,和那那如出一辙的委屈:“烫……”
我有点懵圈。
怎么都张口就吃,冷一冷,不知道啊?
我只得故技重施,凑过去,对着君尽瞳的嘴巴,轻轻吹了吹凉风,他倏尔靠近了几分,近得我呼吸都不畅快了,像是解释:“刚刚,太远了,风吹不到,还是烫。”
我盯着他近在咫尺的鼻尖,因他相貌过于俊美,引来旁边的路人观看,我心头一凛,可不想被人安上亵渎美男的罪名,正要缩脖子,旁边倏尔凑过来一张脸蛋,是那那又烫着了:“娘娘,烫啊烫。”
君尽瞳忍无可忍地用手按住那那的脸:“这么大的人了,怎么张口就吃,冷一冷,不知道啊?”
我望了望那那,又望了望君尽瞳,“呵,你们玩得还挺开心的嘛。”
走在街市上,洋溢着一派祥和。
不管朝代如何更迭,战火如何绵延,王城里的人们依然举着花灯,戴着傩面,大街小巷的响彻欢笑声。有街头的小贩朝我推销倾回四公子的纪念品。我好奇心一起,掀开他兜在箩筐里的碎布,只见里面或横或卧着数个泥人。
我拿起其中一个泥人,仔细看了看他的眉眼,没想到现在捏泥人的技术,比现世的拍立得还要清晰。只是恕我眼拙,这个泥人好像跟我身边,胡吃海塞,瞪着水汪汪大眼睛瞧我的那那,有那么几分微妙的相似感?
“倾回四公子?梨落笙竹碧莲六出?”
哪知小贩一副看古人的表情看着我:“你说的是老一辈的。现在闻名天下的,可不是这四个了。”
他也不知从哪拿出个响板,念得是振振有词:“东闻滕家有飞龙,红缨铁骑向天踪。西闻傩宫出玄子,白玉神手显鬼通。南闻离州现少主,清羽绝令斩虚空。北闻极域生伽若,墨兰仙颜竞花容。”
听罢,我噌的一下子没站稳,顺着石阶滑坐下去:“什么鬼?”
那那叼着豆包四处望了望,茫然挠头道:“哪里有鬼?”
君尽瞳扶额,也是颇为他操碎了心:“真不知你是怎么混成四公子的,可见如今这个叫法,倒有些不切实际了……”
我终于,狂笑出声:“倾回四公子?就凭我家的小包子?”
那那依然挠头:“娘娘笑什么,爹爹说什么,你们好生奇怪。”
君尽瞳最后感言:“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我被君尽瞳拉着走,一路上笑得肚子疼,没想到转眼,君尽瞳和白端都成老一辈的了。
是啊,碧莲公子李烬岚遭嫁娘设计,被傩教剥夺择主的能力而死。梨落公子丰慵眠先是假借容城兵变,死于画舫之上的一场大火。后在傩教侵害两生境之际,选择和教众决一死战。
如今只剩下笙竹公子君尽瞳,化名君临,成就一代帝王。
而六出公子白端,真名回良端,率领离州,成为一方霸主。
纵然再不愿相信,每一代的四公子,都会对时局产生莫大的影响。
君尽瞳白端如此,那那和滕龙亦会如此。
不知不觉地,我们早已老去了,像以往逛傩节,我还会描绘几盏花灯,放在水面上,任它晃晃悠悠漂流何方。
可我此刻,只是看着桥下流经的一盏盏花灯,带着无数少男少女脸颊粉红的心愿,向远处驶去……
我问君尽瞳,我会不会一辈子留在宫里,看世事更迭,皆是我无能为力的。他说,这样不好吗?
我笑了笑,只道:“宫里太深了,深得看不见人影。”
有姑娘们推推搡搡的走来,其中一个模样端正的,害羞地朝那那递出了花灯:“还请、请小公子题字。”
为女孩花灯上题字,听说是近来一种定情的新玩法。
我摸了摸下巴,瞧这姑娘肤白若雪,执笔的手指纤长干净,一看就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金娇,想来此刻请那那题字,也是鼓足十二分勇气的。可那那这厮,被圈养得太不近人情,黑眼睛眨巴眨巴地问:“为什么要我题字啊?”
害,还问为什么,当然是心仪你啊。我一巴掌拍在他头顶,那那揉了揉脑袋,朝我困惑道:“娘娘一定是想题字。”
不,我不想。然而架不住那那和君尽瞳簇拥过去,那姑娘的手都紧张得抖又抖,听那那唤我一声娘娘,还以为我是他的母亲,小脸蛋恭顺地低垂着,不敢看我:“还请姑姑题字。”
我喜欢人叫我姑姑。显得亲近又温厚。
我拿起笔,写了一句“寒灯纸上梨花雨凉,我等风雪又一年”。
君尽瞳扶我臂弯的手一滞。
姑娘提起花灯小跑着,于人群中蓦然回首,人面映桃花:“姑姑,再见。”
只听那那喃喃道:“还好我字丑没被人发现。”
原来是这样……真是个憨憨的小机灵鬼儿。
我们来的时候是街市的后半夜,没过半个时辰,人们便往家里赶了。正巧走到一个作傩面的摊子,我拉着那那凑上前仔细挑了挑,指尖还是停留在那张伯奇傩面上。
摊主吹嘘道:“这是老汉走南闯北的手艺,早年在尚城收了个小徒弟,他天赋异禀,是难得的手巧,可惜他嫌弃傩面的手艺不够新潮,说什么也要去王城学学旁的。老汉等了又等,也没等到小徒弟回心转意的那天,只好挑起了摊子来这寻他。我的小徒弟……哪懂得百巧技为先呐,只顾着新潮玩意,抛却了老本行。”
他嘬了口老烟嘴,漫不经心地问了我一句:“您说,是不是这个理?”
我拿起那张伯奇傩面,戴在脸上,面具下是泪流满面:“是。”
我好像见过他,在记忆的某一处,久到已然忘了什么时候。
君尽瞳和那那各挑了一副,尤其那那,明明是傩教的玄子,像是从未戴过傩面一般,把玩个不停,自顾自地走着。没等我拉住他的手,就被一拥而来的人群挤散了。
再一回头,君尽瞳也不见了踪影。
人潮汹涌,使人站不稳,眼看要栽在地面,一双手扶住了我。
我看着他脸上的噩梦傩面,在灯火通明的街景下,失了神。
伯奇食梦。也终困于梦境。
我愣愣地盯着他,不敢置信:“这也是梦吧……”
那人像是被我逗笑了:“你梦里还不忘拿着八宝记的桃花酥?”
我拎了拎手里的桃花酥,自己也感到啼笑皆非。
尽管他没有卸下傩面,我依然能看懂他每一个神色,兜兜绕绕十年,他早已深刻进脑海里,不管变成什么模样,我都能一眼将他认出。
可我仍觉得有几分心有余悸:“你来找我了?”
他缓了缓眸光:“我看见你题的字,你在怪我来得慢了。”
我瘪了瘪嘴,哪有。他一笑,温柔缱绻:“夫人,抱歉……是我来晚了。”
尽管人潮将他一次次推离,可他还是一次次地靠近。
我真的太想他了。
“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我想过死,想过一切能让君尽瞳悲痛欲绝的方法,只有这样,才让那颗因伤痕累累而崎岖的心,有了一丝宣泄的地方。
隔着无数攒集的人头,但见他眼眸里皆是轻柔且细碎的光,没有一言一语,却能让我心头怦然一动。
我想走近,想毫无顾忌地拥抱他,想酣畅淋漓地大声喊他。
可话到嘴边,变成了君尽瞳在耳畔的低语声:“这里还是王城,是我脚下的土地,要想他活命,就让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