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 这个哥哥我见过

第三百一十章 这个哥哥我见过

“七次。每一个捐躯者,我都供奉了牌位。可是哥哥,这一次,我连他们的名字都还不知道。”洛汐缓缓垂下头,比起打败仗的痛苦,折磨他更深的便是这些牺牲者脆弱的生命。

荷烨早知他要为此忧心,十指从他紧握的拳头中钻进去,叫他握着。“我让勾魂的冥差们记录下了每一个人的名字,回去之后,我便与你一同供奉。”

洛汐低头吻住自己的爱人,温热的皮肤贴上冰凉的,无声无息,却仿佛有个声音不断在耳边重复着那一句“谢谢你”。

翌日清晨,大军开拔。为了安全起见,锦绣年华的众人还是跟着洛汐他们。临江仙独自带兵去打汉中,陪着他的也只有龙陵君一人。

一路上,洛汐的手始终揣在袖中,把玩着他那新鲜的发明。这个巴掌大的小东西便是他的必杀技。他一语不发,无人能读懂那犹如深潭一样黑不见底的眼眸之下,到底藏着怎样的心思。

无人敢探听,甚至无人敢靠近。正和他意,便信马由缰地走。他在心底无声宣战:诸葛孔明,我本无心为难常胜将军赵子龙,但你逼我至此,便怪不得我下杀手。

“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张灵丘蔫蔫地跟在马后,他从来没有过骑马长途跋涉的经验。两条腿腿根处摩得通红,一碰就能蹦起来,想下来走路,脚一落地便直打颤,站都站不稳。

他的道体刚刚修成没多久,还处在一个非常弱的状态,这一趟出来可是受了大罪,顿时龇牙咧嘴,欲哭无泪。荷烨好心地说:“撑不住就到我乾坤袖中来。”

张灵丘想起当初追击乐经的时候,荷烨那把袖子甩成花的“壮举”,连连摆手,违心地说:“不用了老大,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一路跋山涉水,沿着秦岭北上,正遇大巴山,嘉陵江水圈圈绕绕,波澜壮阔,犹如一副浑然天成的画卷,九曲百转、滔滔不绝。阳平关就盘踞其中,背靠天堑,又有无数暗线可隐藏,不管是包抄还是强攻,都是难上加难。

赵云在此镇守已有数年,因边关稳定,百姓安居,当地人便称此镇为子龙山,嘉陵江畔,鸡公山侧,正是有山有水,民心所向,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

魏军行至鸡公山,就见山势巍峨陡峭,就像雄鸡的头冠挺立,苍松翠柏装点着山体,更显葱葱郁郁,竟是四季常青。

“这里的风景可真不错啊。”荷烨催马到洛汐身边,嗅着松叶的清香味,觉得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此情此景,合该吟诗一首,只可惜腹内没什么墨水,想了半天也没想出合适的。

洛汐忍俊替他道:“太白诗云:‘江色绿且明,茫茫与天平。逶迤巴山尽,摇曳楚云行’。只是哥哥嗅到的是松柏之香,我嗅到的却是浓浓的阴谋味儿。”

他对战事有着天然的直觉力,美人在侧,美景在前,却无心赏玩。吩咐了一声安营扎寨,不同以往的是,他并没有去做战前动员,只是围而不攻,自顾自地去检查攻城所要用的武器装备去了。

“汐汐啊,降维打击,好像不是很厚道。”荷烨有意地调侃他。

洛汐半边身子陷在阴影中,另外半边则沐浴在阳光下,那张脸带着可称天真的笑,语气却透出几分阴测测,“哥哥放心,轻易我不用那东西。但是现在已经比我原定的计划迟了两天,若是三天内攻不下城来,我便不得不用。”

荷烨悲天悯人地摇了摇头,“可惜了。”

洛汐一歪头,“可惜什么?”

荷烨煞有介事地说:“可惜这位有万夫不当之勇的大将军,要对上怒火中烧、无处发泄的孤狼了。”

荷烨所言不错,洛汐制定的攻城计划部署周密详尽,但赵云也不是等闲之辈。刘备辞世之前,他便被步步高升,一路走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高位。自请来镇守阳平关,只因诸葛亮这一放长线钓大鱼的计划。

“他早算到了。”将军府内的中年男人微微睁开眼睛,这几日的军报他翻来覆去看了很多遍,混在其中的,还有一份沾染了清冽花香的薄纸。被折得板板正正,纸张俊雅,字迹清秀,与这些军报格格不入,或许是反复读过,想把每个字都印在脑海中,小纸条被摩挲得字都不那么清晰了。

男人长满老茧的手指一次次地滑过那张粉笺,原本舞刀弄枪的粗糙大手之下,竟然也多了几分轻柔之意,清风吹过,粉笺便在指尖抖动,犹如一只调皮的蝴蝶亲吻着他的指尖。

缠绵、粘人又温柔。

男人看起来并不老,连眉目都清俊得不像是个武夫,更像是谁家贵公子,他扯了扯唇角,随手拈起一块表皮都已经发干的栗子糕,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香甜的味道在他的唇齿间跳起一支舞,舞姿曼妙,舞步轻盈。末了却甜腻腻地掠过他的喉咙,后调带出些许苦涩。

酒壶之中已经没有酒了,他听了劝,戒酒许久了。

人在异乡,被惦念的滋味,总是复杂的。

抓心挠肝、牵肠挂肚、百转千回。

他提起笔来,礼数合度恭恭敬敬地写了一份表文,本该就此搁笔,却在余光扫到那粉笺之时,骤然生出许多“不该有”的来酸涩来。仿佛有只软软的手,就扯着他的衣角,糯糯地喊他“师父”,可怜巴巴地求他,叫他不要走。

他咬了咬下唇,自怀中也抽出一张一模一样的粉笺来,字体也换了一种更飘逸的,“主公,今年年关,子龙一定回去看你。”

第一日,魏军几乎是把所有的强弩、弓石全部压上了,那城墙建造得堪称坚不可摧,数十吨重的石头层层叠叠,还被砌成了结实的榫卯结构。洛汐毫不怀疑,就算是现代的坦克大炮来了,也要轰上个一半天才能勉强破出个口子。

赵子龙端坐在城楼上晒太阳,并没有迎来想象中的讨敌骂阵,魏军这一次实在是太安静了。远远的,他依稀看到了那年轻得过分的将领的模样,实在是好看得不像话。若是光看脸,他很有立场去怀疑这位到底是不是上过战场。如何能养得如此细皮嫩肉,一身娇贵。

可凭着他当年长坂坡前单骑救主一战成名的经历,还有那灌了满腔的鲜血与亡魂的眼界,便能知道,这是劲敌。一将功成万骨枯,久经沙场的他敏感到能够确切地读出,这个年轻人跟他一样,经历过“从死人堆里爬出来”这件事。

战神么?他曾经也被这样称呼过。似乎每一个战绩颇丰的都能被尊一声战神。可是,真正堪当其名的又有几人?

赵子龙是见过那位天界战神的,就在他还是个寂寂无名的小卒之时。那一年道情带着五万天兵去打南疆,鏖战半月,最终只剩不足三万,而南疆鬼众,全族被灭。

老弱妇孺,一个不剩。

南疆鬼众并不是冥族,他们实为蛊妖,出生便拥有很高的智商,更是天性阴毒。可以说是会吃奶就会害人。就算是孕妇,都会把自己未出世的孩子当作炸药包,冲进天兵之中,来个鱼死网破。

道情只说了四个字,“不留活口。”

赵云见到他,便是在他得胜凯旋,准备班师回朝的时候。

人族小子不知怎地掉入到空间裂缝之中,亲眼目睹了战神那一对天罡流星锤把最后几个鬼众锤成肉泥。他吓得险些尿裤子,那位金盔金甲的战神瞧见了他,竟向他伸出一只手,他鬼使神差地握了上去。而后便被极强的力量推着,就这么回到了人间。

他至今记得,那人是会变脸的,前一秒还是嗜血修罗,后一秒就变成了和煦公子。

现在这个,不一样,可以说在这张脸上看不出半点当年那战神将军的模样。但是那一个眼神便能把人踩在脚下的气场,他绝对不会认错。

若说曾经还存有半分侥幸心理,觉得万一不是那人呢?如今希望原地破灭,不但是,而且这气场全开的状态,比曾经的那个少了些暴戾,多了些睿智。

更让人胆寒的是,他仿佛并未用全力攻城,看样子,竟是留着极为可怕的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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