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 常胜将军的终点

第三百一十三章 常胜将军的终点

正正好好十五分钟。

时间就像在这一刻被定格了,就像慢慢放一样,先是最下面的基石碎裂,而后便逐级向上。开始只是一道道细纹,而后便土崩瓦解、摧枯倾颓。

城楼上的蜀军就像下了锅的饺子,噼里啪啦往下掉,触地便成一摊肉泥。

荷烨远远看着,只觉残酷非常、震撼非常。洛汐与执明一前一后出现,他反应也跟着慢了半拍,好半天才略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小子,你是如何找到关窍的?”执明比荷烨年纪还大,又是荷烨的师兄,称洛汐一句“小子”还真不算托大。他也算是饱读诗书,对奇门遁甲虽不算在行,也略知一二。刚刚亲眼见洛汐莫名其妙捣鼓了一阵,这精妙绝伦的奇门阵竟然就自己毁了。这是何道理?

“说来也不难。只是我们被固有思维骗了。执明师兄你说的对,‘夏虫不可语冰’,夏虫与冰本就不在同一个时空里。就像我们面前的奇门阵。没有人能布下一整座鸡公山这么大的奇门阵,但是,不代表没有人能同时布上成百上千个互相交叉又相互独立的奇门阵。”回到战场上,洛汐一边披上大红色战袍,一边跟执明解释。“诸葛孔明的厉害之处在于化整为零。所以,我看到的‘无声无息’的‘移动’、‘变换’,其实根本就是不同的阵叠加在一起的效果加成。”

荷烨听他把刚刚的经历三言两语讲出来,不住点头,“若是一个精通奇门之人入阵,一定会被这场面唬住,还以为孔明真的是神乎其神了。”

执明冷眼观瞧,这俩人一唱一和,很默契,自己则显得尤其多余。哼了一声,道体消失在他们面前。

荷烨暗自腹诽,执明师兄真是越来越傲娇了!足有两米宽的战鼓抬到洛汐面前,他握了鼓锤,马步扎稳,猛击鼓面。一连串密集浑厚的鼓点自后方源源不断传来,主帅亲自擂鼓助威,将士们没有不卖力气的。魏军在气势和人数上都压了蜀军一头。尤其是蜀军之中,精锐都被抽走,留下的也多是一些老弱残兵,战斗力薄弱了不少。

“赵将军,贼寇要攻进城了!”

这已经是赵云打的第五个呵欠。他仿佛没听到一样,该晒太阳晒太阳,甚至还自己拎着一只茶壶悠悠然喝茶。

“将军!”

赵子龙绝不是个玩忽职守之人,但是面对强敌,他半分警惕也没有,剑也不提、枪也不拿、马也不上,难道要用手中的茶壶当暗器,砸对方主帅?

他迈着方步、踏过堆积如山的尸体,遥遥对着城下的洛汐拱手,“洛将军,子龙请与你一战!”

说实话,洛汐从没把赵云放在眼里。这位靠忠勇出名,可惜他既看不上忠,又不畏惧勇。更何况,以自己的岁数和修为去对战一个人族,实在可以算是倚老欺小了。

赵云见他根本不理自己,只是专心把那鼓点敲得越来越密,也不气恼,反而更专注地听。这声音在魏军听来是士气高涨的鼓励,在蜀军听来却是催命符。

“怎么洛将军这是怕了?兵对兵、将对将,这是自古以来的规矩。”话说的很挑衅,语气却是平淡如常。

荷烨压低声音道:“汐汐,这厮在城中埋了炸药,是要与魏军鱼死网破、同归于尽。”

洛汐咋舌,被诸葛亮和霍小霍联合算计折损了几百将士,他还没来得及找任何人的晦气,龙髓之事加上刚刚奇门阵里逼得他用了十阶神召术,消耗大量法力的窝囊气也还无处发泄。

两世为人,古战场上厮杀出来的一身的戾气已经在平平淡淡的小日子里慢慢化解,真真儿是古道西风瘦马换了小桥流水人家。可这不代表他骨子里的血性也磨灭了。

“找死。”从两片薄唇之中挤出的两个字,声音不大,却正正落在赵云耳畔,震得他心脏为之一颤。

两军阵前,除了高官厚禄,最能激励战士们的便是斩对方将领于马下。洛汐一直自持身份,并不想亲自动手收拾人族。在他看来,这赵子龙是吃了熊心豹胆,才敢公然挑衅自己。

洛汐悍然封了自己的法力,又收轩辕剑回鞘,随手抽了身边亲兵一把长剑。那剑分量不重,用的铁勉强算是精铁,打造的工艺却有些粗糙。洛汐拎在手上掂了掂,对荷烨道:“哥哥,我去收拾赵子龙。”

战场上的洛汐就像换了一个人,说出口的话就是军令,说也只是通知一声,并非与谁商量。荷烨亦十分给面子,他说一不二,自己多一个字也不会评判。

赵云手提亮银枪,胯下夜照玉狮子,身长八尺,目似朗星,端的是天庭饱满、仪表堂堂。银袍、银驹、银枪,威风凛凛、不怒自威。再看洛汐,刚刚入奇门阵为了轻便连盔甲也没穿,一身浑黑洒金边的武士服,坐骑似还是一匹未曾长大的小马驹,剑也不是什么宝家伙,就像是地摊上随手淘来的。

蜀军一片哗然,他们不像赵云了解得多,只觉得这个年轻人穿的、戴的、使的、用的,样样都不像个将军。倒是那气定神闲的节奏,绝非凡品。

洛汐不想跟他废话,通了自己的姓名便要直接动手。谁料赵云却是下了马,正儿八经地执了个子侄礼。不管是神态还是仪表都合度,这次不光是蜀军,连魏军都暗自吃惊。骄傲如赵云,怎会给敌军将领行礼?何况洛汐也没战功在身,根本就可以说是名不见经传吧。

洛汐倒是根本没什么反应,当初他还是道情的时候,还没开打,听到他名号就直接缴械投降的也是大有人在。赵云没打算解释,行了礼之后立刻翻身上马,亮银枪斜背在背后,催马一跃而起,枪头便奔着洛汐的胸膛刺了过去。

洛汐喊了一声“来的好”,搏马错身躲过,长剑调转方向,反撩赵云的右臂。洛汐从前是用锤的,招数都是大大开大合,还是得了轩辕剑之后才正儿八经摸索着用剑。对于现代社会来说,用剑多是为了观赏性,因此难免华而不实。他正使用的这套剑招叫“平湖十里春”,还是从临江仙那学来的。

陆压尽职尽责地帮他改良了一下,让他用起来更趁手一些。没想到第一次拿来对战敌人,竟然就遇上了赵云。赵云虽祖传枪法,那青红剑用的也是妙极。观洛汐这套剑术飘逸俊秀,静如平湖秋月,动似柳浪莺啼,一动一静之间,似梅坞春早,隐隐有暗香袭来,有凌空超越之感。不由暗自赞叹。

“此套剑法可有名字?”

“‘平湖十里春’。分春夏秋冬四式,请赵将军赐教!”

难得有识货的,洛汐也生出几分卖弄之意。剑指指天,足下马镫绷直,长腿夹紧马肚,剑锋凌空带出一道劲风,腰部极柔软地弯成满弓弧度,剑尖便以一个极刁钻的角度刺向夜照玉狮子。远处来看,那剑的攻势至刚至猛,到了近处,却化作一串漂亮的腕花,犹如落英缤纷。

“花满苏堤柳满烟!”

剑势破空,晃得赵云眼前一花,银枪自下而上搪阻,枪、剑相击,震得赵云双膀发麻。

剑柄极速旋转,竟是自行调转了一个角度,顺着下落的方向,化为两道,一横一竖,灭顶而来。赵云被激起了斗志,青红剑自腰间出鞘,为主人挡住这致命一击。

“红衣绿扇映清波!”

这两招纯是力量与速度的结合,快到只剩下虚影。赵云眼睛毒辣,手底下也有真功夫,此时俨然只有招架之功而无还手之力,却依旧保持着出招不乱,步伐不虚。

洛汐觉得这马累赘,轻飘飘点过马背,双臂展开,足下呈旗形,竟是站在马背之上。这马浑然不知,被一剑刺破大腿,疼得一声嘶鸣,狂奔而去。

这是什么打法?没把对方扫下马去,自己反而先下去了?

此时只有与他面对面的赵云能感受到他身上瞬间强了几倍的戾气。黑衣黑发翩然飞舞,手腕柔似无骨,那剑也似融化了一般,分明只有一个人,赵云却觉得杀气从四面八方席卷而来,让他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一色湖光万顷秋!”

避无可避,赵云滚下马来,大口吐血。甚至都没看清对方到底是怎么把他打得肋骨都折了几根,便眼前一片漆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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