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十一月七日
【灾难前三年】
雨下个不停。
乡间的夜晚本就比城市中的阴沉,又因为雨的关系,即便车头的大灯如何努力,也无法刺透前方浓墨一般的黑暗。
道路的状况在连绵的落雨影响下泥泞不堪,让车辆颠簸得快要散架。
窗外浓重的黑暗,车顶砸落的雨点声,身下的剧烈颠簸,都让拿到驾照刚几个月的陈妙妙有一种自己正驾驶着一叶小船在巨浪翻滚的狂躁海洋中行驶的感觉。
早知道就不逞强了。
为了证明自己有能力独自外出,陈妙妙拒绝了男友的陪同,自己孤身一人驾车来到这个荒郊野外观测数据。
如今,最初的那点壮志豪情早已被雨打风吹去,随着SUV的愈发难以控制,她越发希望能够时间穿越回几个小时前,她上飞机之前。
“据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名学者透露,如今地球磁场的强度已经超出了正常水平的数千倍以上,这引起了学术界,以及普通群体之间的普遍关切。然而,多方迹象显示,这个问题现在却还没有得到政府的关心……”
车内广播是这个黑暗颠簸的夜晚中,除了雨声之外,唯一陪伴陈妙妙的声音。
其中的内容,也是最近最受关注的。
同样,这也是陈妙妙要在这个天杀的夜晚独自一人跑到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来观测数据的原因。
就在SUV的后座上,便放置着研究所专门用来读取地磁读数的便携装置。
那上面的读数让这个夜晚的黑暗、颠簸,都显得无足轻重了。
自半个小时前起,仪表盘上的数字就是5000高斯,且一直没有变化了。
陈妙妙知道,这并非是因为这一地区的磁场稳定没有变化,而是因为仪表的最大读数就只有5000而已。
5000高斯是什么概念?
一般而言,地球磁场的强度大约在0.5~0.6高斯之间。
也就是说,在这一地区,地球磁场强度已经达到了正常值的一万倍以上,而远非广播中所提到的数千倍。
广播中的声音持续着。
“……某些地区已经出现了极光的现象,这一美丽的……呲呲……其背后……呲呲……”
广播的信号受到了严重的干扰,被电流声割裂得断断续续。
陈妙妙放缓了车速,一手控制着方向盘,一手扭动广播的控制按钮,试图将信号找回来。
“……呲呲……指南针……”
然而无论陈妙妙怎么调节,广播中的声音仍然时断时续。
突然,车前挡风玻璃传来了“咚!”的一声轻响。
陈妙妙心中一慌,急踩刹车。
幸好车速不快,在湿滑的地面上滑行了一段后很快停了下来。
然而,挡风玻璃上,被雨刷逐渐抹开的那小摊血迹,让陈妙妙呼吸急促,胸口起伏不定。
我撞到人了?
陈妙妙浑身发抖,巨大的恐惧攫住了她的心灵,让她几乎要晕厥过去。
“没事的,没事的,我开得这么慢,应该没事的……我哪里能知道道路中间会有人……”
陈妙妙语无伦次地“安慰”着自己,试图说服自己这次事故并不严重。
然而等了很久都没有动静,让陈妙妙心头阴霾更浓。
如果被撞的伤者没有大碍,此时应该已经起身了吧?
紧紧攥着方向盘的双手手指生疼,陈妙妙很想一脚油门迅速离开这里。
毕竟荒山野岭的,肯定没有目击者。
“呲呲…………”
广播中,已经完全听不到播音员的声音,只剩下电流的刺耳声响个不停。
窗外的黑暗如今更添加了血色,让人更为畏惧,想要不顾一切地离开这里。
然而,人性中的善良,以及道德上的约束,还是让她做出了违背本能的事。
至少要将人送去医院。
从车上翻找出手电筒,再三给自己鼓励之后,陈妙妙终于推开了车门。
凌冽的寒风迅速吹散了她的头发,雨水也趁势浇灌到头顶,冻得她瑟瑟发抖。
用力裹紧并不能遮挡风雨的外衣,将小白鞋踩入泥水中,陈妙妙先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水,走到车头检查。
然而无论怎么看,除了那滩已经被雨水冲刷得只剩浅淡痕迹的血液之外,陈妙妙都没有再得到任何发现。
车头没有任何可见变形,连玻璃都没有裂痕。
“咚!”
就在陈妙妙疑惑之时,又一声与之前相仿佛的声音再次响起,这一次,是落在了车顶。
陈妙妙被吓得一激灵,将手电筒的光照了过去。
可是,碍于身高的原因,即使她垫着脚,也看不到车顶发生了什么。
“咚!”
很快,又一声碰撞声就在陈妙妙身边出现了。
是车头。
这一次,她看清了。
那是一只鸽子。
就在陈妙妙明白自己刚才“肇事”的受害人是鸽子,还没来得及放松,连续的“咚!咚!”声猛烈而急速地在她的身周迅速响起,连绵成可怖的鼓点。
天上下鸽子雨了。
陈妙妙赶忙冲回车内,关上了车门。
车内的广播不知何时恢复了正常。
“据悉,各地都开始出现了大规模的动物死亡事件,尤其是鲸鱼、鸽子等长距离迁徙的动物。这些动物都有一个共同点……”
“靠地球磁场判断方位。”
这些鸽子不是死了才摔下来的。
它们是因为失去了方向感,而摔落到地面上,摔死的。
陈妙妙看着眼前的“鸽子雨”,不知是该庆幸自己没有撞死人,还是该担忧地球磁场的扰动带来的越发严重的后果。
随着广播的恢复,“鸽子雨”似乎也停了。
“感谢您的收听和陪伴,新闻……”
陈妙妙关掉了广播,将已经湿透的脑门向后仰倒,瘫坐在座椅上。
湿漉漉的头发粘在额头上很不舒服,但她没有闲心去管,在心情的大起大落之后,她此时只想先休息一会儿。
“碰!碰!”
仿佛是上天觉得她今晚的旅程还不够刺激,车窗的敲击声又将她吓了一跳。
又怎么了?
陈妙妙木然地将脑袋转向车窗,两只仿佛从黑暗中伸出的双手正在有力地敲打着驾驶员这一侧的玻璃窗。
陈妙妙不知所措地看着两只大手敲击过玻璃窗之后迅速离开,又看着一道高大的身影从车头的灯光处绕过。
在远光灯的照耀下,陈妙妙只能依稀分辨出这个方才敲打窗户的是个男人,衣着破烂不堪。
他想从副驾驶上来!
这个念头突然冒了出来,让陈妙妙心底冷汗直冒。
深夜,荒郊野外,一个不明来历的男人。
这一切都太符合某些古怪小说的情节了。
更要命的是,刚才为了下车,没有锁车门!
然而在陈妙妙解决这个问题之前,副驾驶的车门就被人打开了。
就在陈妙妙想要打开自己一侧的车门逃生之前,男人的声音及时打消了她的恐惧。
“妙妙,我是周枫。”
男人温柔的声线的确很熟悉。
陈妙妙停下逃跑的打算,但左手仍然扣着车把手,缓缓转头看向了副驾驶。
男人的头发似乎很多天没有打理过了,正泛着让人不适的油腻色泽,被雨水打湿之后,更显得凌乱不堪,一缕一缕地纠缠在一起。
男人似乎也对自己的形象有些不好意思,用力而徒劳地捋了捋自己的头发。
虽然对方头发凌乱,而且脸上也有不少脏污,但在车内的灯光下,陈妙妙依然可以确定,对方的确是自己男友的发小,周枫。
只是或许是因为脏污的关系,对方看起来比印象中的年纪大很多,而且在他的眼中,有着让陈妙妙有些不舒服的……亲近感。
似乎他们之间并非单纯的朋友而已。
不过,对方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地温柔,只是不知为什么这温柔中似乎有一种模糊的悲伤。
“我是周枫,你还记得吧?”
“嗯,记得。你怎么这个样子?还出现在这里?”
陈妙妙放下了扣住车把手的左手,疑惑问道。
然后,她突然想起男友之前说过对方的神秘身份,恍然大悟地低声问道:“是任务?”
周枫看起来有些犹豫,但还是点了点头,“嗯,是任务。”
“哦。”
陈妙妙点点头,突然有一种身在电影中的感觉。
“额,那我给阿涛打个电话?”
“不要!”
周枫有些紧张地打断,这让陈妙妙疑惑又起。
“这个任务很隐秘,暂时不能让别人知道。”
“明白了。”
“先开车吧,找个地方休息一下。”
“嗯,你也该洗个澡了,你很长时间没洗了吧?”
“是啊,很长时间了。”
看着窗外熟悉而陌生的夜色,周枫点点头。
非常,非常长的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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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难后三年】
“喂,老周头儿,你的酒看起来挺香的,让小爷尝一口怎么样?”
酒吧后街,逼仄的小巷之中,几个闲汉围着一个躺倒在地的男人尽情奚落。
天空在下着小雨,将地上男人纠缠在一起的头发和胡须尽数打湿。
男人醉眼朦胧,即使躺在地上,还是一口又一口地往自己嘴里猛灌着劣酒。
看他那灌酒的猛劲,甚至让人很难分辨清他的胡子上究竟是雨水还是酒水。
“就你这样的人,也配跟小爷戴一样的标记?”
男人根本没有理会几人的挑衅,这让自称“小爷”的年轻人心中更加不满。
“狗爷,您跟这种废物计较什么,谁不知道他就是运气好,才能勉强混个身份罢了,哪儿能跟您比?”
狗爷心想也是,但总归是气不过,又是踢了男人一脚。
这踢向男人额头的一脚显然用上了死劲,将男人踹得脑袋猛然一仰。
收回脚,狗爷才发现男人虽然额头见血,却依然毫无所觉一般地灌着酒,连动手擦一擦血迹的动作都没有。
狗爷看着这个在泥泞中自甘堕落的酒鬼,就在身旁的跟班以为他要发火之时,狗爷却突然笑着蹲了下来,在男人的脸上拍了拍,“怎么样,老周,给你狗爷孝敬一口酒,狗爷就放过你怎么样?”
说着,狗爷就将手伸了过去,要从男人的手上夺过酒来。
可是试了几下,狗爷却无法从看似骨瘦如柴的男人手上抢过酒囊。
在跟班们眼前被一个酒鬼驳了面子,这让狗爷再次暴跳如雷,“揍他!”
跟班们早想在这位狗爷的面前展示自己,一得了命令,立刻争先恐后地将自己的拳脚施加在了男人的身上。
然而,无论众人揍得再狠,男人手上的力气却一直不减,狗爷也一直抢不过酒囊。
在狗爷的吩咐下拳打脚踢良久的跟班们气喘吁吁,纷纷看向了狗爷,等待下一步指示。
这让狗爷在倍感挫折的同时杀心顿起。
“妈的,敢看不起小爷,小爷崩了你!”
狗爷放弃了与男人争抢酒囊,起身从怀中揣出今天通过考试之后才得以配发的配枪,狗爷将枪口瞄向了地上的男人。
面对黑洞洞的枪口,男人唯一的反应,就是将重新获得主导权的酒囊再次送到嘴边。
“二狗,住手。”
就在狗爷恼羞成怒,即将痛下杀手之前,一声并不如何严厉,但不容人拒绝的呵斥阻止了他开枪。
狗爷闻言不满地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但在看清对方面容之后,心中的些许不满立刻化为了乌有,“宋爷,您这是……”
来人近两米的身高,以及宽阔得几乎堵满了整个巷子的壮硕体格,让人很难错认。
“队长要见他。”
宋爷指着仍然躺在地上,对外界的一切仿佛都不在意的男人。
“林队见这个酒鬼做什么……”
狗爷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了,宋爷嗤笑一声,“我哪儿知道,要不你亲自去问问?”
“不敢,不敢。”
狗爷点头哈腰地陪着笑脸,“我们这就走,这就走……”
赶走了一帮喽啰,宋爷蹲下来看了男人一眼,然后也不嫌男人身上的脏污,直接将他扛在了肩上。
而直到彻底醉死过去,男人也没有正眼看这个刚刚将他从死亡深渊中捞出来的壮汉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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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宿醉的头痛中逐渐醒来,男人发现自己躺在了一张多年没有躺过的干净大床上,而身上也被换上了干净的衣服。
这让男人一时有些时空错乱的恍惚。
“你醒了。”
床边的声音让男人猛然惊醒过来,腰腹用力,立刻就想要坐起。
然而这样的尝试很快就以失败告终了。
男人这才发现,他的四肢都为坚韧的绳索套住,牢牢固定在了铁床的四角。
“因为你太危险了,所以恪礼坚持要做一些保护措施。等我们聊完,自然会给你放开绳索。请不必担心,我们没有伤害你的意思。”
男人这才看向床边一坐一站的两人。
站着的,就是昨晚将他从后巷中扛出的壮汉,而坐着的,则是一位与他年纪相仿佛的青年,此时正在饶有兴致地看着自己。
男人依然没有说话,在判断清楚以自己的力量无法独自挣脱绳索之后,他就又恢复了听天由命的状态,两眼直视天花板,似乎没有兴趣交谈。
“介绍一下吧。”床边的青年没有为男人的不配合而介意的样子,“我叫林湛,是猎人小队的队长之一。
“他叫宋恪礼,是我的队员和好朋友。对了,就是他先关注到你的。嗯……胡子拉碴的看不出,剃掉之后才发现原来你还挺年轻的。
“你叫周枫,是一年前游荡到我们营地的。”林湛不知从何处拿出了一张薄薄的纸,“你从去年开始就加入到了佣兵组织。
“在这期间,你共参与任务19次,成功8次,失败11次,成功率刚好到达平均线。有趣的是,你成功的任务大都是团体任务,而失败的都是个人任务。
“再考虑到在失败任务中的死亡率,因此很多人认为你的运气很好,靠着混团体任务,达到了不被开除的及格线。”
男人,也就是周枫,对于林湛所说的话仍然毫无反应,仿佛对方所说的事与自己毫无关系。
“若说成功率刚好到达平均线只是巧合的话,你每个月上缴的猎获也不多不少刚刚抵达平均水平,就让人有些好奇了。”
林湛显露出了更为好奇的神情,“任务成功的平均线这个东西是比较固定的,因此虽然困难,但如果刻意去做的话,勉强也能想办法做到。我更好奇的是,你是如何在捕猎中也能刚好抵达平均线的。
“如果不是对其他人的捕猎水平,以及周围猎物的实力与分布有极为精确的认知,一般人是断然做不到这一点的。所以我很好奇。
“一个天天醉生梦死的酒鬼是怎么做到连我都很难做到的事情的?”
又等了很久,周枫终于有了反应,沙哑着嗓子道:“你想做什么?”
“我想做的事情有很多。”林湛不知是在顾左右而言他,还是认真地回答问题,“而现在,我想让你来帮我实现这些想做的事情。”
“如果我不愿意呢?”
“你会愿意的。”林湛眼中满是自信,“我有一个秘密,你一定会想要知道的。”
“你听说过826所吗?”
“研究可笑的时空穿越的那个,826所?”
“是的,如果我告诉你,他们曾经已经接近成功了呢?”
周枫不说话,依然死死地看着对方。
“我要你做的事,就是帮助我,结束这场对于全人类的灾难。也结束对你、对我,对我们每个人的灾难。”
“用那个所谓的时空穿越?”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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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难后四年,现在】
“先生,您的鞋子脏了,我们来为您保养一下吧!”
眼前瘦弱得无法分辨真实年龄的女孩身高只到周枫腰间,脸上脏污得让人看不清容貌,在她的手上拿着一条甚至比她的脸上还要脏的,不知从哪里翻出来的布条。
而在她身后,瑟缩地站着一个小男生,虽然同样瘦小,但脸上干净了许多。
小男孩紧张地捏着姐姐破烂的衣角,露出的一双眼睛畏惧地看着眼前这个高大的男人。
看着那块勉强可以看作是抹布的布条,周枫不能肯定自己的鞋子与抹布哪个更脏。
“谢谢,不用了。”
简单地拒绝之后,周枫拔脚就走。
“只需要一点点食物,一点点就可以!”小女孩跟在周枫身边,一手拉着弟弟,另一只握着布条的手尽力用两指在周枫的视野范围内比划着极小的距离。
随着周枫越走越远,指缝之间的距离也越缩越小。
直到最后,女孩终于放弃了。
今天所见的看起来最有希望的一个人,看来也是铁石心肠的。
在营地做了一年的猎人,周枫早已习惯了在面对这些孩子时保持冷淡。
这些或者是父母死在废土,或者不知道父亲是谁的妓女之子,如同被人遗弃的小兽一般在这末日的营地中挣扎求生。
然后一个冬天就会全部消失不见。
到了来年,却又会从地里长出来一般再次出现。
只是换了一批人而已。
对于此,别说同情心,周枫甚至连一点心情波动都没有。
然而今天,周枫又走了回来。
今天是十一月七日。
“我没有食物,但是有这个。”从怀中摸出一颗.308步枪子弹抛给惊喜接过的小女孩,“这个应该可以换一些食物。去正规的店里换,不要贪便宜。”
“我知道的,谢谢先生!”小女孩高兴地将子弹贴身放好,仿佛那不是能够夺人性命的子弹,而是赋予新生的希望。
一边说着,女孩拎起那条不知成色的抹布上前,就要蹲下。
周枫下意识退后一步,没让那条抹布碰到自己的靴子,“不用了。还有,如果想要做生意的话,至少换一条干净些的抹布。”
即便脸上有脏污遮挡,女孩的耳根也可见红色。
是个聪明的孩子。
女孩没有脏污的脖子可见白皙,说明她不是不爱干净,而是用脏污来保护自己。
“等你好久,你却在这里耽搁时间!”嗡嗡作响的声音从脑后响起。
肩后被重重砸了一拳,那熟悉的力道让周枫不用回头就知道是谁来了。
果然,大汉巨大的黑脸瞬间堵住了周枫的全部视野,“大家都集合完毕,就等你过去讨论下一次任务的事了。”
再次退后一步拉开距离,做了队友很久,周枫却依然对大汉的热情无法适应,“我正要过去。”
然后周枫没能退出大汉的“攻击距离”,粗壮的胳膊不由分说就揽住了周枫的肩膀,“正好遇上了,一起去吧。”
甚至没有尝试挣扎,周枫叹了口气,只能点头同意。
在挣扎过无数次却失败后,任何人都会像周枫这样认命的。
“我警告过你的,对于这些小兽,你可不能施舍爱心,要知道……”
“一旦他们知道你心软,就会如吸血鬼一般附骨而上,最终将你抽筋剥皮。我知道的。”
“我曾经也像你这样心软过。”
宋恪礼——也就是黑脸大汉见周枫似乎没有当回事,语重心长地谈起了自己的过往。
“当年我见一个孩子可怜,就每天喂他,后来天冷了,还偶尔接他回家住。”
“结果呢?”这还是宋恪礼第一次跟他谈起这件事,或许这也是宋恪礼会警告他的原因。
“结果就是……我用了一个礼拜的时间也没能清洗干净地板缝隙中的血迹。”宋恪礼的笑容说不上是悲凉还是愤怒。
“那个不知感恩的畜生,在摸清我的作息之后,居然伙同几个共犯,一起到我家中盗窃。刚好那日我休假,一拳一个将他们都打发了。”
周枫不由回头看了一眼仍站在原地,一看到周枫回头就展露感激笑容的姐弟两人,心情略有复杂。
“我没有心软。只是今天有些不同罢了。”
“今天?今天是十一月……”宋恪礼皱眉想了许久,突然恍然大悟,“十一月七,是我们初见的日子!我就知道你小子嘴上不说,心里却是很重情义的!”
这都什么跟什么……
周枫看着宋恪礼激动的表情满脑门黑线。
也难为你能记得“初见”这样的日子了……
你绝对会是一个合格的男朋友。
“快去见队长吧……”周枫现在只想快快处理好任务的剩余部分,然后喝点酒。
“对对对,是该跟队长他们一起庆祝!”
“我说的不是……”
然而宋恪礼显然已经听不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