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一眼万年

第3章 一眼万年

美丽的天空晴朗而安静,万里无云宁静的好像有催眠的力量仿佛只要盯着这如碧玉的天空一刻,就会安静的进入梦乡。

可事实却并非如此,热闹繁华的长安街满是熙熙攘攘的人群,坊、街、市、场均热闹非凡,这才是天子脚下,才是真正的都市!

人群中,有个小小的女孩儿格外引人瞩目。简单的发髻插着寻常木簪,相配起来却是那样甜美娇俏。

一身亚麻直裾,饶缠着桃花的纹饰又显以娇小的身材,当真是甜美可人的。

一张可爱的苹果脸,谁看到了都会有想上去轻咬一口的冲动,笑起来脸颊两侧浅浅的梨涡也让人心驰神往,只消长大后迷人非常。

而许平君对于他人的目光却毫不理睬,她只心心念念父亲交代的事。

“咬它!咬它!快咬!”一阵喧闹声传进许平君的耳朵里,不由得引起了她的注意。

循声望去,只见一群人围在角落里,看戏叫好,好不热闹!禁不住诱惑,平君不顾大人嘱托挤进拥挤的人群去看。

可人实在太多,娇小的她在人群中被左推右搡,好不容易找了个合适的位置才看清到底是怎么回事。

走进了,才看清这原来是一场精彩的斗鸡比赛。一只瘦弱的秃鸡对战比它个头大一些、羽毛俏丽的肥鸡。

看来像是场毫无疑问的比赛了,因为那只可怜的秃鸡已经被咬的节节失利、进退维谷。

周围的人一片叫好声,希望肥鸡快些赢,显然那只肥鸡身上寄托了他们的希望和钱财。

比赛的人物是一位老者和一位英姿飒爽的少年。老者鹤发童颜很精神,可当许平君的目光落在少年身上的时候,她感觉自己都快要窒息了。

好生俊俏的少年!年纪似乎与她相仿又或略长几岁,乌黑油亮的青丝被松松绾起,勉强算是束发吧却并未加冠,反而显出成熟迷人的味道。

虽只是本色的亚麻直裾,但配以他白皙却健康的身材却显出尊贵的意味,好似哪家的贵公子一般。

高高的身形长身玉立,剑眉星目甚是俊美,神情倒却十分快活甚至嘴角边微带冷嘲。他正和身旁的长者说着些什么,低沉的声音极悦耳,轻笑带得那说话满是快活的神情。

见这情状,许平君不免疑心了转头问身边的人:“大哥,那人是这肥鸡的主吗?好生的自信。”

那汉子见来问的是个漂亮的小姑娘,神情语气倒也都和缓了些:“不是的,他是那秃鸡的主,输定了。”

许平君低头思索:“唉,看样子他真是输定了。奉光叔可是斗鸡行家。”

少年似是听到了她的喃喃自语,忽而转头。细密的睫毛轻扇,棱角分明的面上线条精致无暇,深邃的眼眸如漩涡一般令人沉醉。

霎时间,平君脸红得像熟透的苹果一般,好生娇媚可爱。羞赧的说不出话,呆呆立在那,薄汗青衫透,已是湿了脊背。

然而少年却很快就收起了打量的目光,又被比赛紧张热烈的气氛所感染了。

还有一人目光依旧停留在许平君身上,那就是正在斗鸡的王奉光。

他快步走来,笑着对许平君说:“君儿,今日怎么有空来观赏斗鸡。”

许平君低眉颔首,俯身行礼道:“是大人叫我来找长者得空前去寒舍,饮酒叙话。”

“哦。”王奉光笑笑,“只顾和病已嬉戏游乐,竟忘了许公的邀约!端的是该罚啊。”

话音刚落,人群竟变得混乱了,原来是局势发生了逆转!那只瘦鸡突然绝地反攻,狠狠地咬住肥鸡不给其以喘息的机会。

肥鸡连逃跑都来不及反应,就被叨晕了,等到它慌忙逃窜的时候早已败下阵来,秃鸡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这令所有人都惊讶不已,只有刘病已一个人冷静的笑着收银子。英姿丰伟、俊朗超凡的少年,言行举止间自有一股风流。

“谋哥。”王奉光苦笑着走过去,把手中的肥鸡送与他:“喏,这算是送与你回去做汤补身子了。”

刘病已笑了笑:“算了吧,奉光叔。倒不妨您留着自己尝尝鲜,也给意姐姐补补身子。”

王奉光倒也笑了,打趣道:“你小子未免谦谨过甚!还是瞧上我家那丫头了?”

刘病已客气笑笑:“礼数总是不嫌多,也差不了的。至于王意,谋可不敢妄想,莫说关内侯,许了婚的高家都能把我揍个半死!”

又见许平君与王奉光是旧识,拱手见过:“小娘子见笑,烦请原谅则个,小生见过女郎。在下刘病已,乳字谋。”

平君还礼,盈盈一拜。王奉光笑着引荐:“这是宦者丞许广汉的女儿,小字平君。”

刘病已细细打量着眼前的小美人,很是喜欢,惊喜道:“原来是许公的女儿!这倒真是有缘,在掖庭,我同你家大人住同一宿舍!”

“原来。”许平君看着刘病已,神情更是羞赧,“原来阁下便是王曾孙。失敬。”

刘病已挠挠头,虽在笑,却有几分心酸苦涩:“落魄王孙罢了,谋还是有几分自知之明的。”

王奉光笑道:“许小娘子还不带路,今日美酒肥鸡兼备,岂有不痛饮之理!”

平君垂额颔首:“诺。”

王奉光自顾自走在前,少年心性的少年少女却在后头咬耳朵。

许平君像个好奇宝宝问个不停:“未曾想你同王公竟会是忘年交。对了,我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

刘病已笑道:“说吧。”眼睛却是一刻不停的在许平君身上,他心里盘算着:张归荑,王意,张妙,杜君宁,张敬......漂亮高贵,温柔可人,聪慧明丽的女孩子也算见过不少。怎么这个小丫头就这么讨人喜欢,叫我一见了就想着亲近?

许平君似全然没有理会少年痴恋的目光,自顾自道:“那只秃鸡那样瘦弱,你又是怎么预知它一定会赢得呢?”

刘病已轻笑,耐心解释道:“其实很简单。那只鸡又秃又瘦是因为它‘久经沙场’把自己变成那样子的,这也说明它凶狠,咬住敌人后绝不放松,一定会让自己获得最终的胜利。而那只肥鸡,显然也是只好苗子,可惜它经验不足又没有秃鸡那样敢于拼搏的精神,最后被做成鸡汤的命运也是在所难免的。”

许平君很惊奇:“天啊,真没想到竟是这样有趣!我母亲整日里教导我怎么做个贤妻良母,什么都不叫我涉猎。”

刘病已停顿了一下,一种血腥弥漫的苦涩蔓延心头、充斥口腔:“贤妻良母?你......已订婚。”

许平君轻眨一下眼睛,俏皮一笑说:“对啊,是内谒者令家的欧侯公子,母亲可高兴了,说是算得上高攀了。”

刘病已无奈笑笑,觉得心口一阵收缩一般的疼痛,呼吸一窒:“那你呢,对这亲事可满意?”

许平君摇摇头:“我不知道。我从没见过他,哪里谈得上什么情谊。但母亲不容易的。

大人当年侍从昌邑哀王刘髆时拿错了马鞍,无辜下了蚕室做了宦者丞。自此,母亲便是守了活寡。

她只有我这么一个女儿,希望全在我身,我又怎么能反对惹她伤心。”

刘病已心疼不已,暗恼自己竟还不及一个小姑娘明事理:“苦了你了,日后若是在欧侯家受欺负,便来找我。我会为你出气。”

“呵呵”平君轻笑,“你倒是会托大,将自己真当了我的兄长不成?”

一句玩笑,两人倒是都开怀。幸福的味道蔓延开来,相视一笑。

只这一眼,便是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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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梦浮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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