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欧洲人追捧的香料:豆蔻

被欧洲人追捧的香料:豆蔻

我们大多数人第一次听到“豆蔻”这个词,多半都源自唐朝诗人杜牧的《赠别》诗中那句“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以及由这句诗衍生出的成语——“豆蔻年华”。那么豆蔻到底长什么样子呢?我们用百度搜一下“豆蔻”,就会得到一个略显尴尬的结果。

新鲜成熟的肉豆蔻,外层是一个裂成两个半圆的土黄色种壳,包夹着褐色的种仁,在种仁表面,有如同鲜红触手般嵌入的撕裂状假种皮,这也是其别号“魔爪”的由来。肉豆蔻的种仁剖开后的横断面上可看到类似槟榔胚乳的纹路,非常漂亮,同时还有一丝淫靡色彩。

如此富有冲击力的外表,要是再配上一些稍稍暧昧的旁白,的确是让人不想歪都难。因此,将“二八”少女比喻成“豆蔻”的杜大诗人的确是一个老流……等等!事情不是这样子的!我们都错怪杜牧了。其实他诗中所写的豆蔻跟这个东西并不是一回事。

“豆蔻年华”到底是哪个豆蔻?

在杜牧先生生活的年代里,提到豆蔻的时候,只会想到一种我们现在称为“草豆蔻”的香料。而且“豆蔻梢头二月初”所指的也并不是它那黑乎乎的果子,而是草豆蔻的花。这种东西现在并不常见,只有调料十三香里面还掺杂了少许草豆蔻粉末。

不过草豆蔻有一个亲戚大大地有名,吃火锅时候多捞一下底汤下的配料,一般都能捞到一种黑黑圆圆的小东西,它就是传说中的草果。因为长得和罂粟壳有点相似,于是它也就背上了一个莫名的黑锅——“火锅店里的火锅好吃,是因为放了鸦片”。但其实它跟罂粟也没有一毛钱关系,是一种常见香料而已。从植物学上说,草果属于姜科豆蔻属,按说算是根红苗正的“豆蔻”了吧?然而杜牧所说的草豆蔻并不属于豆蔻属,而属于山姜属。

尽管如此,草豆蔻和草果仍然算是真正的好兄弟,长得也颇为相似。容易使今天的人误会杜牧的,其实是肉豆蔻,它跟这哥儿俩算是八竿子打不着的陌生人。打一个比方吧,如果某一天,植物国王要把草果夷三族,那草豆蔻最少也要流放3000里(1500千米),但即使是草果被诛九族,肉豆蔻顶多也就是吃瓜群众。

从植物分类学上,我们就可以感受到,虽然有些物种都叫“豆蔻”,但是差距极大,我们将其画成图例,就非常清楚了:

话又说回来了,为什么杜牧要用“豆蔻”来比喻十三四岁刚刚发育成熟的女孩子呢?看一眼它的花,就都明白了。这种粉粉嫩嫩含苞待放的花朵正好可以拿来比喻香香软软的小女孩,说来说去,看起来杜牧他还是一个老流氓啊!

除了草果以外,草豆蔻还有许许多多的姜科亲戚,它们大多数也都有着像芭蕉一样宽阔的叶子,种子散发出刺鼻的香辛气味,可以用来作为香料,所以也往往被冠以豆蔻之名。其中比较知名的有白豆蔻、红豆蔻(高良姜的种子),等等,甚至据古人考证,《楚辞》中提到过的植物“杜若”,其实也是姜科豆蔻的一种。

宋代大科学家沈括在《梦溪笔谈》里讲:

杜若,即今之高良姜,后人不识,又别出高良姜条……高良姜花成穗,芳华可爱,土人用盐梅汁淹以为菹,南人亦谓之山姜花,又曰豆蔻花。

芳香可爱的豆蔻花朵,加上盐和梅子汁液调和之后,竟然也是一道美餐,古人还真是什么都能吃一吃呀!和沈括同一时代的科学家苏颂在《本草图经》中也说杜若“叶似姜,花赤色,根似高良姜而小辛,子如豆蔻”。如果他们的考据是真的,那么我们对豆蔻的记载可能就要一下子上推到战国时代了。

确凿无疑的是,不管是土生土长的草豆蔻,还是原产东南亚地区的白豆蔻,早在唐代,人们就已经熟知了各种豆蔻的正确打开方式。晚唐文学家段成式在《酉阳杂俎》中就绘声绘色地写道:

白豆蔻,出伽古罗国,呼为多骨。形如芭蕉,叶似杜若,长八九尺,冬夏不凋,花浅黄色,子作朵如蒲萄,其子初出微青,熟则变白,七月采。

如果没有亲眼见过它的植株,很难写得这么清楚。

肉豆蔻的特征与由来

和我们熟悉的草果、草豆蔻不同,肉豆蔻并不是我国的常见植物。肉豆蔻所在的肉豆蔻科的物种几乎全部分布在热带,我国分布的肉豆蔻属植物很少,只有云南南部有云南肉豆蔻,台湾兰屿有兰屿肉豆蔻和红头肉豆蔻分布。其中,兰屿肉豆蔻和红头肉豆蔻还被认为是从菲律宾带往兰屿栽培的外来种。

肉豆蔻的植株也跟草豆蔻、白豆蔻大不相同,它是一种高大的常绿乔木,每年春秋两季都有果实成熟。在自然界,肉豆蔻通常通过鲜艳的假种皮吸引鸟类前来取食,由于坚硬的种子很难被消化,而且含有对动物有毒,且有麻醉和致幻作用的肉豆蔻醚和榄香素,因此肉豆蔻种子往往不被消化而直接排除,由此便能随着鸟类而传播到更远的地方。当然,这完全挡不住勤劳勇敢的人类,人们很早就开始采集肉豆蔻的果实,晾干做成香料。肉豆蔻种子晾干后,被称作nutmeg,而红色的假种皮晾干以后,被称为mace,都是现在市场上可以买到的安全香料。

我国古代对肉豆蔻的记载可追溯到宋朝,主张杜若是一种豆蔻的苏颂先生最早把肉豆蔻和豆蔻联系在了一起,他在《本草图经》中写道:“肉豆蔻出胡国,今惟岭南人家种之。春生苗,花实似豆蔻而圆小,皮紫紧薄,中肉辛辣。六月、七月采。”不过对于已经拥有了好多种姜科豆蔻作为调味料的中国人来说,肉豆蔻也仅仅能提供一点猎奇价值,并没有太多人热衷,更多是作为一种海上贸易商品而存在。

肉豆蔻虽然在中国并不流行,但是通过著名的“海上丝绸之路”漂洋过海传入欧洲后,立刻引发了一阵阵疯狂的追捧,不仅创造出了一系列的肉豆蔻饮食,更将其视为价值超越黄金的贵重物品,还为此掀起了一场场血腥的战争与屠杀。

熟悉大航海时代历史的朋友们对于“香料群岛”这个名字应该不会陌生,今属印度尼西亚马鲁古群岛,就是欧洲人所说的“香料群岛”,也就是肉豆蔻的原产地。

早期欧洲本土的香料作物大多为唇形科和伞形科的香草,在耐久储存方面实在堪忧,加上欧洲因为肉类保存而产生的大量需求,香味持续时间长、耐储存、方便运输的肉豆蔻很快成了整个欧洲的追捧对象,成为各个阶层都认可的贵重物品。在以中世纪欧洲为背景的日本轻小说《狼与香辛料》里,我们能一窥当时欧洲香料的巨大市场与利润。

在麦哲伦发现了香料群岛后,这种珍贵的香料引来了一拨又一拨的西方殖民者。1511年,阿方索·阿尔布开克统领葡萄牙军队占领了莫卢卡群岛。随后,荷兰人也很快跟随葡萄牙人到印度尼西亚,1609年,荷兰迫使当地统治者签署条约,授予荷属东印度公司垄断香料贸易,并在当地建立了城堡进行统治。

不过随着日不落帝国的崛起,随后的近200年,英荷两国经过数次血腥的交锋,虽然香料群岛最后还是落在荷兰人手中,但英国人从班达斯带走了肉豆蔻种子,并将其种植在新加坡、斯里兰卡、苏门答腊西南部、马来西亚等地。从此,肉豆蔻成为一种比较容易获得的廉价香料。

中世纪欧洲的富人很早以前就知道肉豆蔻,但因为其昂贵的价格和稀少的数量,更多地是将其视为一种“来自东方的神秘药品”。在当时,依据古希腊医学的体液学说,肉豆蔻被认为是一种“热食”,可以用来平衡鱼肉、蔬菜这样的“冷食”,还能够预防抵御瘟疫。香料被认为有去瘟疫的作用,可能是因为部分香料能抑制细菌增长,可用于保鲜。当然,能够遮盖食材不新鲜的臭味,应该也是一个原因。

现在的肉豆蔻也用途广泛,我们在特浓咖啡饮料上撒上肉豆蔻,加入蛋酒中,或者混合成南瓜馅饼。至于各种西式甜品上撒肉豆蔻粉,更是司空见惯的事,它的味道类似松脂和樟树,假种皮的味道稍淡一些,的确很适合提香和通过对比增加食物口感。有兴趣的朋友不妨去香料市场或者摊位逛逛,也许就能够发现豆蔻或者肉豆蔻的踪迹哦。

拉丁学名:AlpiniakatsumadaiHayata

被子植物门,单子叶植物纲,姜目,姜科,山姜属。

香料植物,原产中国广东、广西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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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不正经的博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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