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空间生产与空间弹性

第四章 空间生产与空间弹性

第四章空间生产与空间弹性我们正在进入城市社会。同文明多样性相伴随的主体交流、文化融合是城市社会的比较优势、深层动力。但由于多种原因所形成的空间区隔,却日益成为影响城市社会进步的一种阻碍。厘清空间区隔的文化本质,把握空间弹性及其历史变迁,探索解决空间区隔的文化路径,对建构更为合理的城市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当雅各布斯批评以精英为主导的现代城市更新破坏传统街区时,其所看重与强调的一个重点,正是传统的开放性街道、街区为人们所提供的多样、综合的交流、互动机会。在雅各布斯看来,传统街道、街区具有综合、复合效应,使人们更容易获得安全感、认同感,为新城市人进入城市提供了低成本平台,增加了城市经济的活力,为诸多小企业的成长提供了可能。在她看来,热闹而开放的街道、街区同冷冰冰的道路相比,功能丰富,充满活力;开放式街道、街区是一种更具人文气息、文化底蕴的城市空间形态。从文化与空间哲学的角度看,雅各布斯对开放式街区的强调,对把城市肢解为诸多孤岛的城市规划的批评,重要目的是希望打破现代城市的空间分割、空间区隔,为多层面主体之间的交往,为人们的文化融合提供空间基础,使城市回复其多样的空间、生活与文化可能。在她看来,非封闭的、相互开放的街区往往更有活力,反之,“一些明显孤立的街区用不着奢想会有什么好的结果,它们一般都表现出衰败的迹象”。“这里的人们已经失去了集体行动的能力。”

在这个问题上,雅各布斯其实并不孤单。在著名城市文化学者、城市史学家芒福德看来,现代城市特别是现代大都市已经被一种机械化、非人性的力量所左右。在形式上,现代大都市表现为空间的无序与无限扩大,日益成为一种巨大的团块;在内容上,人日益沦为资本、权力实现自我的工具,人们成为一种按照资本与权力的标准化空间建构目标所塑型的标准化主体。相互分隔的标准化空间型塑着心理与情感等相互分离的标准化主体,人们“日益感到,他们自己‘是陌生人并感到害怕’”。芒福德倡导一种以人的多样、全面尺度为底蕴的新型城市化,合理、健康的城市是通过合理的、相互贯通的空间结构,使人的多样、全面需要都可能实现的城市。“我们必须在大城市与小城镇两者之间寻找出一种互惠关系,这种关系是建立在各自能够发挥优势的基础上的。这样,有形的看得见的城市将成为集聚某些功能不可缺少的地方(这些功能当它们一个个相附在一起或互相在很近的距离范围内才能发挥最好的作用):在这地方,集会、相遇、挑战,如人物与人物之间,相互补充并且把现在它们周围的时间空间网络重新还原到人的尺度。”虽然雅各布斯对芒福德的城市观进行过批判,认为芒福德有反城市的倾向,但在对空间区隔的态度上,雅各布斯和芒福德其实具有深层的统一性,都倡导空间融合与文化融合的统一,强调处理好封闭性与开放性之间的空间弹性,希望通过空间的合理开放,重塑主体与文化的融合。

其实,后现代地理学、后大都市理论的重要倡导者苏贾等学者,也对大都市、现代城市的空间与文化区隔、空间与文化异化进行过深刻的批判。而早在工业现代性、工业城市时期,恩格斯也对这种现象进行过批判。笔者认为,空间区隔是现代城市病的一个重要内容,贯穿于城市发展的始终。认识当代城市的空间区隔,离不开对城市的社会性、历史性、意象性等问题的沉思。

第一,在城市的社会本质这个维度,城市区隔是社会分化的一种具体反映。主体与空间相互生产。人生产空间,城市是人的主体性、类本质的空间外化,是人类经过历史选择的空间存在方式。作为人化空间,传统城市往往是一种具有双重边界性质的存在。一重边界是将一个城市共同体同自然外界,同城外的其他群体相对隔离;一重边界是将自身所属群体与同一城市中的其他人群相对隔离。这种空间隔离的功能是多面的。同城市外的分隔使同一城市中的所有人获得安全保障,使同一城市中的人成为一个空间共同体,提高了城中人的交往可能,促进了城市与空间认同的生成。和同一城市的其他人群的分离,则往往同社会分工、社会阶层甚至阶级的分化相关。不同分工、阶层的人往往会选择聚集在一起,甚至建构相对封闭的空间,以保障安全、增长财富、维护认同。

也就是说,空间区隔是城市转换中的必然,是社会实在、社会结构的历史与现实状况的一种空间化反映。虽然当代城市社会同传统城市已有诸多不同,但空间区隔的这种本质并没有改变。社会精英与社会上层往往占有更多社会财富,出于财富、安全、观念等原因,同一阶层的人们往往会实践性地选择建构属于自身群落的相对封闭的空间。反思城市的空间史、社会史,可以说,只要这个社会还存在分工、财富、阶层等的不平等,空间分离、城市区隔就不会消失。空间区隔具有历史与现实的必然,具有深刻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成因;并不存在单纯的城市地理,也不存在单纯的空间区隔。城市是人的现实类本质、人的社会关系的空间化现实,空间区隔是人的现实差异的空间化实现、空间化反映。只要这个世界还存在不安全、不确定性,还存在分工、财富等的阶层性差异、不平等,空间区隔就不会消失。

第二,在城市的权利本质这个维度,城市区隔是特权的一种具体空间实现。在前现代的城市,也就是同农业、农耕文明对应的城市,对外,人们往往选择建构城墙造成同外界的区隔,以抵御外敌,获得安全;对内,人们特别是有财富基础的家族、权贵往往圈起围墙以保障自身安全、实现自体特权。但一个城市内的空间区隔,主要是权贵阶层的选择与特权。也就是说,在前现代城市,同其他人进行空间隔离,是权贵等特权者的专利。普遍市民则生活于更便于交易、交流、相互关照的市井之中。空间隔离是一种特权,既是特权的实现,也是特权的象征。到了现代性城市,也就是同工业文明相对应的城市,一方面,传统的权族、特权式的空间隔离仍然存在,另一方面,新的有产者的诞生,催生了新型的空间隔离主体与空间隔离形式。商业与工业的崛起,使商业与工业精英成为财富的拥有者,新的居住方式、生活方式与意义形态的营建者。商业与工业精英自觉或集体无意识地建构起相对封闭的生产区域,相对封闭的工人生活区,以及相对独立、封闭的有产者聚集区。可以说,在工业城市这个阶段,空间区隔的形式虽有改变,但空间区隔的特权本质却没有改变。

到了后工业文明、后工业城市这个阶段,生产方式的新变化、财富生产与聚集的新变化,使社会的权力与财富结构发生了重要变化,城市的空间分隔形式也产生了重要变化。一方面,传统的特权式空间区隔仍然遗存,另一方面,中产阶级的崛起与扩大,又催生了新的空间区隔。相对封闭的中产阶级社区,成为后工业文明这个阶段空间区隔的重要构成。与以权贵为主体的空间区隔相比,中产阶级的空间追求颇具矛盾意蕴。一方面,中产阶级的“特权乡愁”使其向往空间的封闭,另一方面,中产阶级的财富能力及生存方式,又使其只能建构半封闭的空间。这是当代半封闭社区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可以说,只要这个社会还有特权及人们对特权的追求,空间区隔就必然存在。

第三,在城市的意象本质这个维度,城市区隔深刻对应着社会的心理结构。城市不仅是一种实体性的器物存在,也是一种意象性的心理存在。社会意识、社会心理在营建城市、更新城市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人是一种综合性的心理存在,城市也是一种综合性的心理存在。城市深刻地生成于人们的安全、财富、交往、意义等心理需要,也具体地塑造着人们的安全、财富、交流、意义等心理。城市的实体空间结构与人们的心理结构在总体上是对应的。安全心理往往反映为追求相对封闭、可控的私人空间,财富心理往往反映为希望占有、拥有更大、更奢华的私有空间,交流心理则反映为希望建构可自由进入的公共空间,意义心理则表现了建构、寻访宗教或准宗教性空间。而特定的意象性空间、功能性空间一旦产生、持存,也会不断塑造具有特定情感、观念特质的主体与人群。

在空间与心理的相互生成中,当代城市社会的空间区隔深刻生成于,也深刻反映着当代社会的特定社会心理。以安全感为例,建构空间边界以实现安全,是人们获得安全感的一种传统方式。从古代城镇的城墙、城堡,到工业城市的围墙,再到现代城市的院墙,空间隔离一直为人们提供着实际上与心理上的安全感,成为为人们提供心理确定的重要手段。在一个仍然存在深刻不平等、仍有暴力可能的社会,建构围墙以实现安全确实是一个传统而合理的选择。也就是说,当代社会的诸多围墙其实深刻生成、反映了当代社会的不安全现状,而广泛存在的围墙又不断营造了人们的不安全心理。在一个无法提供本体性安全的世界,围墙等空间区隔必然存在。一个不平等的社会,必然产生不安全心理,而不安全心理又必然催生各类形式的空间区隔。在吉登斯看来,本体性安全的重要来源是社会默契,也就是一种社会共识、社会共同心理,一种相互之间的基本信任。“本体安全的观念与日常生活的默契的品质紧密相联。”但问题在于,社会共识、共同心理又源于何处。“基本信任以一种本质的方式与时空的人际组织相联结。”社会实在对社会心理有决定性影响,没有财富、权利、阶层等差异的不断缩小,没有社会平等、城市正义的不断建构,没有以社会平等为基础的合理、和谐社会心理的不断建构,也就没有空间区隔的减少与消失。

正如卢梭所揭示,“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主体在城市中始终面临张力和矛盾。一方面,城市是一个让人感到自由的地方,其自由恰恰在于城市空间的相对开放性,任何主体都可以自由地进出城市,都可能获得比乡村更多的发展机会。另一方面,城市又是一个让人极其不自由的地方,进入城市的主体受到越来越多的约束,人们的行为及心理的几乎所有方面都需要新的启蒙、新的调适。在诸多思想者,如卢梭、梭罗看来,甚至在城市学者霍华德、芒福德那里,城市并不是人的最理想空间。卢梭对现代性的批判也就是对近代城市的批判,梭罗对乡村生活的回归也是对现代城市的批判,霍华德对田园城市的向往也是对城市生活的一种批判,芒福德对小城镇的热爱与其对大都市的批判是一致的。但问题在于,既然城市有那么多的问题,为什么仍然不断发展,成为大多数人的选择?城市空间的开放性不断增加,日益为主体交往、文化融合提供新的可能,是一个重要原因。

城市是多样文明要素的空间化聚集,多样性、开放性是城市的重要优势,也是人们选择城市的重要原因。正如城市经济学家,《城市的胜利》的作者格莱泽所说,城市将诸多异质的人群、技术、产业、观念等聚集在一起,使人们可能获得相对无限的信息、机会。“作为分布在全球各地的人口密集区域,城市已经成为了创新的发动机。”当一个城市能够聚集并不断生成多样性时,这个城市就会快速发展;反之,就会走向衰落。在格莱泽看来,底特律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著名的汽车城市,其重要原因是在那些时期聚集了与汽车产业发展相关的多样要素;而底特律之所以走向衰落,是因为底特律在发展汽车产业时逐渐丧失了文明多样性,成为一个开放度逐渐降低的城市。也就是说,城市的发展活力、发展潜力在根本上在于这个城市是否具有文化聚集、文化包容、文化融合、文化创新的条件与能力,能否不断地吸纳、聚集多样文明要素,能否使多样文明要素在自身区域内有序碰撞、融合贯通,并不断生成新的文明要素、文明形态。一个能够涵养、融合多样性的城市,多样性也会涵养、发展这个城市。

文化融合是城市文明的深层魅力所在、城市发展的重要动力、文明转换的重要方向。文化融合的生成、实现、深化,需要诸多机制与条件的保障,其中一个重要条件就是空间的开放度,不同文化、不同主体具有相对平等、自由交往的空间条件、空间可能。文明多样性表现在生产方式、产业、生活方式、消费方式等方面,文明多样性的本质是具有不同背景、需要、观念、情感等内容的不同主体、不同人群。而只有在一个相对开放、功能复合的空间中,不同的主体才可能多层面交往,才有文化融合与创新的可能。

将多样文明、多样主体聚集起来,只是城市发展的可能条件;空间的开放性、公共性,空间本身的多样性,则是不同主体进行交流、融合、创新的现实条件。底特律走向衰落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将多样的技术、人才等聚集起来,却使这些多样的要素处于相对固化、封闭的空间中,构建了只具有阶段性活力的单一性大型汽车企业,最终扼杀了整个城市的发展活力、发展潜力。也就是说,多样性的聚集只是城市发展的一个条件,如果离开了空间的开放性,离开了必要的公共空间,城市发展必然受到损害。

空间开放度日益成为观察、衡量城市发展活力的重要尺度、维度。一个由大量封闭空间、封闭式区隔组成的城市,必然活力缺乏。一个没有开放性空间、空间开放度不够、充满空间区隔的城市,必然发展乏力、创新乏力。这也是雅各布斯强调开放性街区、开放式街道的原因。在这种有机的开放性空间,人们处于无限、多样交流的可能之中,诸多新的观念、交流方式正是在这种开放性空间中形成、发展,并可能催生新的机会、新的企业、新的产业。

在人类文明已经历的所有阶段,人们总会建构封闭性的空间,并总是希望通过封闭性空间来标示特权、保有财富、实现安全。但经过一定的时间,历史转换中,所有的这类封闭性空间几乎都转换为公共空间。例如,贵族、特权者建构的城堡、花园等私人、私有空间,往往会变成最具公共性的图书馆、博物馆、学校、公园。这是空间转换、空间从封闭不断走向开放的颇具象征性的例子。不管人们的意愿如何,公共性是空间的重要特性,公共化、开放化是空间生产、空间更新的客观趋势。人们追求与营建的私有空间、封闭空间,最终却转换为公共空间、开放性空间。这或许就是黑格尔所说的“理性的狡计”在空间生产、城市发展中体现。

反思城市发展史,一方面,空间开放是历史发展、文明演进、城市转换的重要趋势;另一方面,空间开放又一直存在巨大的文化阻力。空间开放、空间公共化,是城市与历史的客观趋势,但由于私有意识、封闭意识、特权意识等,我们又往往留恋于、停滞于对专有、封闭空间的向往与追求。正是这种虽有现实性,但在本质上有问题、虚幻的空间私有、空间封闭、空间特权等观念,构成空间开放的文化阻力。空间由具有意识的主体、人所建构,人受到意识形态、内在观念的左右。推进开放性空间的文化自觉、主体自觉,对解决空间区隔、推进空间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在列斐伏尔看来,空间生产具有政治性;在芒福德看来,空间生产具有文化性;在凯文·林奇看来,空间生产具有心理性、意象性;在《建筑的伦理功能》的作者哈里斯看来,空间生产具有情感性、伦理性。空间对主体的作用是多重的、复杂的,主体对空间的作用也是多重的、复杂的;并不存在单一向度、单一维度、单一层面的空间与主体之间的关系。这种复杂的互动关系,使人们很难对空间生产、空间开放的历史趋势有自觉的规律性把握,很难确立真正对自身长远有利、符合城市发展规律的空间生产理念。因此,人们在建构空间时可能并不是以有利于主体自身的方式进行、有利于自身的方向推进。也就是说,人们在建构空间时有可能是以一种不利于自身、有害于自身的方式进行的,人们自以为合理的空间生产,有可能是一种并不利于自身,甚至对自身有害的空间行为。虽然在总体上人们日益明确,城市化、城市社会是经过历史选择的更有利于人类的一种社会聚集、空间存在状态,但人们对什么是更为合理的城市空间的具体结构,什么是更为合理的城市社会语境的主体自身结构等问题的认识并不成熟。人们对空间生产的规律把握还远未成熟,人类对城市的认识与实践虽然在不断进步,但在总体上仍处于探索与试错的阶段。人们对于空间的开放性与封闭性之关系的认识也正处于这个阶段,具有“不断成熟”与“仍在试错”的特点。

应该说,主体的存在,包括个体层面与群体层面的主体,都需要一定的空间作为条件,都需要一定的边界,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以维护自身的主体性。在这个意义上,封闭性是主体之空间维度的必然特征。但同时,如果这种封闭性走向极端,以至于无法和外界进行信息、资源等的交流与互动,所谓的主体性也维持不久。在这个意义上,开放性又是主体之空间维度的必然需要。而这种开放性与封闭性的张力、弹性,又受到具体地理环境、人文环境、政治经济等环境的制约。在资源相对丰富、环境相对稳定、生存竞争不太激烈的时期,在一个相对和平、总体向上的发展时期,人们将更为注重空间、边界的开放;反之,在资源相对匮乏、环境相对恶劣、生存竞争激烈的时期,在一个发展停滞、总体向下的时期,人们将更为注重空间与边界的封闭性。

反思历史,空间开放与文化融合、文明进步相互生成,空间封闭与文化隔离、文明停滞相互生成。在开放与封闭的张力中,当人们更为注重开放时,往往是与主体有关的总体环境相对稳定、向上的时期;反之,当人们更为强调封闭时,往往是与主体有关的总体环境相对恶劣的时期。但具体主体的空间策略同社会变迁的总体趋势往往并不统一,并可能方向恰恰相反。能否实现具体空间策略同社会总体趋势的一致,对具体主体的发展影响重大。在社会总体向上发展的时期,如果具体的主体选择了封闭空间,则对主体的发展极其不利;反之,在社会总体向下衰落的时期,如果具体的主体选择了开放空间,则对主体的存在也会不利。也就是说,开放与封闭都不是绝对的。我们并不盲目、无条件地认为只有开放空间才是合理、正确的选择。需要根据主体所处的总体语境进行分析与把握,以确定主体在进行空间建构时的策略与机制。

空间是一种弹性存在,是开放性与封闭性、私人性与公共性的统一。在不同的时代与问题语境下,空间的开放性与封闭性、私人性与公共性的弹性和边界有所不同。对当代城市社会而言,一方面,空间的私人性、人们的私人空间会有一定的扩大并将日益得到尊重;另一方面,空间弹性的主要变迁方向是公共性、开放性、流动性日益增强。任何主体都只能在一定的时期拥有一定的私人空间。从大跨度的历史看,空间归属具有流动性,空间的第一属性是公共性。空间的流动性是现代性之流动性的重要内容与重要表现,空间的公共化、社会化、开放性、流动性的不断增强,是历史的必然。这个趋势的本质是空间结构不断伦理化、正义化,空间与城市日益具有伦理底蕴、人文内涵,日益成为所有社会成员共建、共享、共治的伦理城市、正义空间。

空间的开放度与社会的成熟、发达程度,正义程度往往成正比。在技术水平、行为能力相对低下的条件下,比如前现代社会,面对充满不确定性的自然,面对不时发生的外族侵扰,人们选择建构相对封闭空间(如护卫城池的城墙、护卫国家的长城、护卫家族的围墙)同自然、外族、外界相隔离。在前现代及特定的历史时期,人们所建构的这类封闭空间(城墙、围墙、长城)往往以财富、地位为基础,并成为先进、财富、地位等的标志。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现代性的推进、主体关系的转换,城墙、围墙这类封闭性空间,有些会转换为文明遗迹、文化遗产,有的则为人们所废弃、拆除,有的成为一个区域发展的制约,甚至成为落后、封闭的象征与标志。

比较国内及国外的城市,可以发现,城墙留存较好的城市往往是曾经的发达区域,又往往是现在相对落后的区域。不同的文明阶段,有不同的空间形式、空间弹性。虽然封闭性空间有其历史合理性,当文明出现危机甚至重大倒退时,人们也可能再次回归对封闭空间的追求。但历史与空间的转换告诉我们,不断地从空间封闭走向空间开放,是文明发展的重要趋势。随着社会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社会公平正义平等的不断实现,主体素质的普遍提高,社会秩序的不断建构,以建构、维护空间封闭的方式实现安全、保有财富、标志特权的主体性实现方式,将逐渐减少甚至被淘汰。

对我国而言,面对日益复杂的空间与文化区隔等问题,需要直面空间弹性的变迁趋势,自觉调适我们的空间文化、空间关系、空间制度,建构符合中国实际的有弹性空间,以逐渐化解城市区隔问题,建构更为合理、和谐、可持续的城市社会。

其一,把握空间生产的文化底蕴,推动我国城市文化的民族自觉。

在当代中国封闭式社区、街区的背后,有着复杂而杂糅的文化因素:既有前现代的空间文化遗存,也有现代性的空间文化影响,还有一些后现代的空间文化影响。长期的帝制与农耕文明及其意识形态,对我国的空间文化具有深刻的影响,是我国当代空间区隔的重要文化成因。国外的城市私有文化、城市消费文化、城市个体文化等,对我国当代的空间文化也具有重要影响,是加深我国城市空间区隔问题的重要原因。

民族性与城市性内在统一,城市是主体性、民族性的一种现实外化。城市是当代民族、民族性的重要现实内容与空间载体。特殊的地理空间造就了中国特定的民族性、民族性格;已经形成的中国民族性、民族性格又会营造与其相契合的城市等现实空间;同时,不断生成的城市空间又会成为体现、影响、塑造中国民族性、民族性格的重要载体。在日益推进的城市世界、城市社会,一个没有清醒、自觉、合理的自身城市文化的民族,必然问题频发、危机重重。因此,需要推动我国空间文化、城市文化的当代民族自觉。

不同的民族性有不同的空间与城市实现。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我国对人地关系、人人关系等有自身独特的理解,也形成了自身独特的民族文化空间实现方式。但问题在于,以天人合一、道法自然、仁义礼智信等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并不是生成于城市社会,我们虽然曾经有过成熟的建筑文化,但其毕竟是一种前现代语境下的建筑与空间文化。我国当代城市文化、空间文化的不自觉、不完善,是导致空间区隔等城市问题生成、严重的一个深层次原因。如何实现中国传统文化同当代城市社会的有机融合,能否找到民族文化的当代城市实现方式,能否建构既符合当代城市发展规律,又同民族文化、民族性格有机统一的当代中国空间文化、城市伦理,能否实现我国城市文化、空间伦理的当代自觉,是关系我国民族复兴、城市社会走向的一个基础问题。

其二,把握空间生产的权利本质,理顺我国城市主体的利益结构。

当代社会,空间生产、空间领域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分配领域,而是已经成为一个特殊的生产部门、生产领域,城市化、空间生产已经成为当代发展的一个重要引擎;同时,空间生产、城市更新日益影响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权利关系,城市权利已经成为当代社会的一种重要主体权利。城市权利不平等是导致城市区隔等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打破少数主体对空间生产的垄断,保障人们有相对平等的空间权利、城市权利,对解决城市问题有基础意义。

我国目前的空间生产、城市发展、城市更新存在多层面的不均衡。例如,东西部等不同区域的城市化水平与质量存在较大差异,同一区域的不同城市之间存在较大的发展差异,同一城市的不同城区之间也存在较大的发展差异。这种差异已经使人们之间的利益、财富、机会等权利出现了相当程度的不平等,且这种差异和不平等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这种日益拉大的权利与利益差异,是城市不稳定的重要原因,是推动人们选择封闭式社区的重要原因。没有城市权利的平等,也就没有空间区隔的消失。

实现城市权利逐渐平等的关键,是保障人们相对平等地拥有进入不同城市、在不同城市生产生活、在不同城市获得相对平等社会保障的条件和机会。一方面,我国不同区域和城市间存在较大的城市权利差异,另一方面,人们在不同区域与城市间实现工作转换、居住变迁的可能相对较少。这实际上导致权利差异的固化。打破城市权利的区域性固化格局,对减少社会贫富差距,从社会根源减少空间区隔,有重要意义。

其三,把握空间生产的制度本质,确认我国城市制度的价值轴心。

城市不仅是一个综合性的实物体、文化体,也是一个综合性的制度体。城市制度是不同城市主体之间的权力与权利关系的一种规则化安排、规则化确认。城市社会的进步,离不开城市规划制度、建设制度、产权制度、管理制度等的不断合理化。问题在于,虽然城市社会是文明变迁的重要方向,但它毕竟是一个新的文明阶段,从全球看,人们对什么是合理的城市发展方向与方式、什么是合理完善的城市制度等并没有统一、确定的认识。也就是说,人们在整体上对城市社会仍处于探索的阶段。与此相应,我国的城市社会建构、城市制度完善在总体上也处于探索、试错的阶段。这种探索性是加深我国城市空间区隔等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

反思世界文明史、城市文明史,可以发现,不同文明体、不同城市、不同人类群体的相对均等、平衡发展是文明演进的一个强制性规律。当不同文明体之间、不同城市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发展程度差异较大时,必然产生文明冲突、社会冲突甚至战争。正基于此,经过历史选择、历史试错,人们日益把均衡、平等作为文明与城市发展的自觉价值追求,并以正义、公正、公平等范畴来标示这种价值追求。也就是说,以人与人的总体平等、均衡为内容的公正、正义是文明演变的价值轴心,也是城市发展的价值轴心,城市制度的价值轴心。

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把这个价值轴心真正融会贯通到具体的城市发展过程、城市制度之中。对当代中国而言,把城市正义、城市公正落到实处的一个重要路径,是推进城市规划、产权、管理制度的转换。从以顶层设计为主体的相对大一统的城市制度,向以充分发挥基层、社区、市民自治能力、自治权力的城市制度转换。一方面,城市是国家的财富、全民的财富,另一方面,城市又是居于其中的具体市民、群体的城市。实现城市的国家性与市民性的统一,使人们能够真正地共建、共享、共治城市,是中国城市制度的转换方向,也是逐渐解决空间区隔等问题的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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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与城市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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