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双全

第74章 双全

余至琳从上海寄来一封言辞恳切的长信,总的意思是说自己闹了经济危机,请求弟弟予以金钱上的支援。

余至瑶给他汇去了一笔款子,数目有限。对于这个哥哥,他不爱也不恨,只是感觉无话可说。兄弟两个最好永远别见面,见了面也只有尴尬而已。余至琳还可以勉强的谈笑风生,然而底气也并不足,时常笑着笑着便是哑然,想不出下一话题要讲什么。

凤儿还在医院里糊涂着,哑巴又病倒了。

今年天热得很快,哑巴不当回事,独自顶着太阳在外面伺候花草。下午时分,他面红耳赤的回到楼内,头晕目眩的开始作呕。张兆祥看出了他的病态,想要问个究竟,然而哑巴又不会说。及至余至瑶走过来时,哑巴瘫在沙发上,□出来的手臂皮肤已经湿冷。

余至瑶急了,劈头扇了他一巴掌:“怎么回事?”

哑巴低低的“唔”了一声,一个脑袋歪斜过去,是濒临昏迷的样子。

张兆祥喂了哑巴几粒仁丹,又打电话叫来了医生。经过一番救治,哑巴总算缓了过来,原来只是中暑而已,不过程度严重,已经危急生命。

余至瑶让仆人们把哑巴抬到床上躺好,然后关了房门,独自在床边椅子上坐了下来。沉着脸看了哑巴一眼,他低声说道:“你是个小孩子,不知道冷热?还是以为自己是个小伙子,不怕冷热?”

他抄起搭在椅子扶手上的毛巾,又给哑巴擦了把脸:“奔四十的人了,会活活的把自己热死,新鲜!”

哑巴还是头晕,晕头转向的对着余至瑶笑,很羞愧的表示自己没事。

余至瑶长叹一声,不再多说。幸好只是虚惊一场,否则他当如何?

在旁人眼中,哑巴只是个种花种草吃白饭的奶哥哥,在余公馆中有点地位,毫无价值。可是对于余至瑶来讲,就因为余公馆内有着哑巴,所以才像个家。

哑巴身下铺了凉席,清爽柔软。抬手拍拍身边,他让余至瑶坐到床上,床上比那硬木椅子舒服。

于是余至瑶就脱了皮鞋,盘腿坐到了哑巴身边。哑巴宁静而又虚弱的凝望着他,而他弯腰低头,专心致志的摆弄一只怀表。

良久过后,哑巴伸出一只手去,搭上了他的膝盖——没别的意思,哑巴只是想摸他一下。不知不觉就长大了,不知不觉又要老了,可哑巴总觉得自己还是少年。与世隔绝的生活在余公馆中,岁月在他心上留不下痕迹,只有爱情能够让他苍老。

老着老着,胸怀就博大了,宽容了。他像少年人一样满怀爱情,又像老人家一样无欲无求。心平气和的闭上眼睛,他想这就是他一生的事业,无可比拟,无法言喻。

八九月份,凤儿出院了。

和入院前相比,她那头脑的确是清醒了许多,见人也会招呼了,不过目光还是发直,不复往昔的灵透。

宋逸臣带着小太太过来,接了女儿回家。小太太如今又有了身孕,还不显怀,所以行动倒还伶俐。她与凤儿本是一对仇敌,水火不能相容;如果凤儿摔了一跤跌落门牙,或是出门在外受了欺负,那她一定站在一旁幸灾乐祸、抚掌大笑;然而凤儿所遭的苦难太深太重了,平日两人打归打,骂归骂,可是眼看凤儿被恶人毁了一生,她心里也是同情难过。

在凤儿到家这天,友美生了。

友美在生产前夕,受到了家中众人的至高呵护,连何殿英都不敢再使唤她做事,因为她那肚子太大了,沉甸甸的鼓出多远,让人看了心惊。小老九总来看望嫂子,可是不敢靠近,总怕嫂子会爆炸。

结果到了临盆这日,友美死去活来呼号半天,竟然产下一儿一女,是对结结实实的大龙凤胎。这可是件稀罕的喜事,何殿英作为一名最没有家庭心的丈夫,也跟着眉飞色舞的得意起来。提前找好的奶妈子这回□乏术,简直不知先顾哪个孩子;幸而友美身体强壮,奶水来得也快,昏昏沉沉的休息了小半天后,便能挣扎着坐起来给婴儿喂奶了。

何殿英在房内来回走动,一会儿看看儿子,一会儿看看女儿,感觉两个孩子都够丑的,让他想起了当年的胖宝儿——胖宝儿生下来时也是丑如猴子,不过往后越长越是白净漂亮,像极了余至瑶的模样。可惜余至瑶没有福气,不能享受儿女带来的快乐。

喜讯传出去,李振成当即就在文县上了火车,因为只预备了一副金锁,所以又提前给小老九发去电报,让对方速速再打一副,以便凑成一对送给孩子。哪知李振成未到,森园真人先到了。

森园真人已经老的走不动路,出入只能借助轮椅。他这一辈子都不曾出人头地,晚年时无意收了个中国徒弟,却是让他威威风风的变成了众人口中的“老爷子”——何老板的师父,那还了得?

何殿英为了表示自己对师父的尊重,让师父给儿子起个名字。森园真人略一沉吟,开口说道:“就叫英雄吧!”

何殿英一听这话,不禁暗笑,感觉师父口气太大,给个小毛孩子取名英雄。不过师父老天拔地的开了口,自己也没有驳回的道理。恭恭敬敬的点了点头,他笑嘻嘻的答道:“好,就叫英雄!”

森园真人犹不满足——他一生无家,除了一个侄子之外,亲近的晚辈便只有何殿英一人,所以他想把何殿英的儿女认为孙子孙女。将来两个孩子如果要入日本国籍,正好可以跟着自己改姓森园。

何殿英很痛快的答应下来,心里并不介意。师父一个孤老头子,总没有能力抢走自己的儿女,况且他也没打算让儿女去入日本国籍。

友美认为男孩子是要做大事的,应该交给父亲;而女儿则是属于自己的,可以让自己为她做一点主。

她给女儿起名叫做“桃子”,因为小时候家乡镇上有位又美丽又阔气的小姐,大名就叫青木桃子。她是个知足常乐的人,认为女儿长大后若能像青木小姐一样可爱,就很好了。

时光易逝,两个孩子转眼间就一起满了月。何殿英摆了一场规模很大的满月酒,而在宴席开始之前,他把照相馆的师傅叫到家中,抱着孩子左一张右一张的大拍照片。

英雄和桃子渐渐长开了,皮肤雪白如瓷,一双黑眼珠子也是滴溜乱转,只是毛发疏淡,头发干脆就是一层黄黄的茸毛。何殿英不知道合格的父亲应该是什么样,只晓得这两个小东西很有趣,越看越是讨人喜欢。

待到照片洗出来了,他挑出一张装进信封,然后邮寄给了余至瑶。

余至瑶撕开信封,倒出照片。拿起照片一看,他登时就忍不住微笑了。

他看到何殿英趾高气扬的站在艳阳之下,一手抱着一个大胖娃娃。早就听说何殿英得了一对龙凤胎,如今一看,两个娃娃还真是一模一样。

翻过照片再看背面,何殿英依照次序从左至右,一笔一划的写出名字:“桃子,小薄荷,英雄。”

余至瑶认为这三个名字放在一起,也是分外可爱。他是断子绝孙的了,如今看到小薄荷儿女双全,也很欢喜。

余至瑶站在窗前,捏着照片看了许久。最后将照片夹到书里,他在一面墙的书架前踮起了脚,珍而重之的把书摆上最高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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