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金的心

巴金的心

巴金的心

人活着,要有益于社会;多付出,少索取。这是巴老的信念和主张。他一贯是这样身体力行的。

1986年,巴金与李致深夜畅谈

巴老多次说明自己不是为当作家而写作的。他说:“我写作一不是为了谋生,二不是为了出名,虽然我也要吃饭,但是我到四十岁才结婚,一个人花不了多少钱。我写作是为了同敌人战斗。”巴老所说的敌人是什么呢?他说:“一切旧的传统观念,一切阻止社会进步和人性发展的不合理的制度,一切摧残爱的势力,它们都是我最大的敌人。”巴老的很多作品都是写来控诉、揭露、攻击这些敌人的。

由于巴老把“文学作武器跟旧社会作斗争”,他最初竟“不好意思拿稿费”。他把第一本小说的版税送给一个朋友。他当时的想法是:“我说自己的话,不要别人付钱。”以后书写多了,巴老的想法才发生变化,因为作品毕竟是“自己用劳动换来的”,领取稿费也就“不在乎”了。巴老把读者称为“衣食父母”。这不仅因为读者买他的书、养活他,还因为读者给他提供精神养料和力量。

长期以来,巴老领取稿费,并不只是用于他个人和他的小家庭。巴老的生活简朴,自奉甚薄。他经常用稿费帮助读者和有困难的人。六十年前,也就是20世纪30年代初期,巴老为营救他的一个读者,带着刚收到的一笔稿费,和他的朋友鲁彦、靳以一起从上海到杭州。巴老冒充这个姑娘的“舅父”,把情况了解清楚以后,为她付清了八十多元房租和饭钱,并送了她一张从杭州到上海的火车票。1981年巴老在《我和读者》一文中曾谈到这件事情。

新中国成立以后,巴老是唯一没有领取工资、仅靠稿费生活的专业作家。巴老是闻名中外的文学大师,在实行低稿费的情况下,在限额内付给他较高的稿费,这是无可非议的。但巴老对自己的要求很严。60年代初期,巴老为《四川文学》写了一篇文章。《四川文学》付给巴老四十元稿费,巴老收了二十元,退还了二十元给《四川文学》,并附信说他那篇文章“值不到四十元”。这件事是1973年在四川省革委会礼堂听报告时,作家李友欣告诉我的。当时还在“四人帮”的黑暗统治下,友欣主动给我讲这件事,对巴老表示尊敬。我也佩服友欣讲真话的勇气。

粉碎“四人帮”以后,我担任四川人民出版社的总编辑。由于出版社采取了“立足本省,面向全国”的方针,讲信用和注重书籍质量,赢得了一大批老作家和著名的中青年作家的支持。在五六年内,我们先后出版了巴老的《巴金近作》《巴金近作》(第二集)、《回忆与探索》《心里话》《英雄的故事》(有关抗美援朝的全部小说和散文)、《巴金中篇小说选》(上下)、《巴金选集》(十卷本)、《憩园》《长生塔》(包括全部儿童文学)、《童年的回忆》,翻译作品《快乐王子集》《屠格涅夫中短篇小说集》(与萧珊合译)。90年代,四川文艺出版社还出版了《讲真话的书》(近作合集,包括巴老从1977年到1993年的全部著作)。

一开始出巴老的书,巴老就表示不要稿酬。出版社尊重巴老的意见,把稿酬放在一边,打算用来扶持青年作者或奖励有成就的编辑。但有一次,财务科不清楚我们的意图,把一本书的稿酬寄给了巴老。1980年12月9日,巴老给我的信说:“今天收到《中篇选》的稿酬。我说过不要稿酬,本想退回,觉得这样也不好。以后坚决不要。屠氏小说(指《屠格涅夫中短篇小说集》)出版,不要送稿酬了。还是照从前办法,送我一点书就行了。我在香港三联书店出版《随想录》,首先声明不要稿费。他们说第二集要付稿费,我坚决不要。倘使方便,替我买五部《中篇选》,我当汇还书款。”12月19日来信,又强调“以后出书,不用寄稿费给我,我不要”。我去信和巴老讨论如何处理他的稿费,并转达出版社一些同志设立巴金奖金的建议。我知他不会同意,所以提议用来帮助一些有困难的作者。1981年2月23日,巴老来信说:“稿费问题就照你所说用来帮助作者吧。设立奖金我不赞成,我反对用我的名字。”这样,出版社总编辑室便存放着巴老拒收的一笔稿费。

在这期间,《四川文学》刊登过巴老一篇散文《大镜子》,《龙门阵》发表了巴老的散文《怀念丰先生》,巴老都来信表示“请他们不要付稿费”。

对萧珊的稿费,巴老也持同样的态度。四川出版了萧珊翻译的《黑桃皇后及其他》,巴老在1981年10月21日给我的信中说:“全书稿费和中短篇集(指《屠格涅夫中短篇小说集》)一样由你们处理,但要求送我样书若干册。”

出版社财务科一位同志按照对一般作者的惯例,把《屠格涅夫中短篇小说集》的稿费寄给巴老了。害得巴老在1982年3月15日又来信重申:“以后不要再给我寄稿费了。今后所有我的著译的稿酬,新出版的书如《回忆与探索》和十卷本《选集》的全部稿费一律赠现代文学馆。已出各书如有再版机会,稿酬也送给文学馆(萧珊的译著也包括在内)。以后请一定照办。”我只得把巴老的意见再一次“禀报”财务科。

《巴金选集》(十卷本)

信上提到的十卷本《选集》,即《巴金选集》(十卷本)。这是四川出版巴老的重头书,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装帧设计好、印刷质量好,受到广大读者欢迎。出书速度之快(不到一年)受到《人民日报》上署名文章的赞扬。巴老也满意,曾把它的精装本作为礼物赠送给法国总统密特朗。这部《选集》,巴老亲自编选、修改校正,编完一本寄一本给出版社,花费了他大量的精力。我现在想起心里还感到不安。在1981年编辑的过程中,巴老在10月21日的信上就明确表示:“《选集》稿费全部捐文学馆。”1982年底我因工作调动,离开了四川人民出版社,但巴老一直关注这笔稿费是否寄给了文学馆。1983年9月9日和11月22日,巴老两次来信询问:“十卷本《选集》的稿费给现代文学馆汇去没有?”我多次催问,有一次回答是地址不准确,寄去又退回来了。1983年12月23日、1984年4月1日,巴老再来信询问。1984年5月1日他来信说:“《选集》稿费我叫国煣去信作协请他们查,同时也请你们出版社查,总得把这笔钱查出来。文学馆至今没有收到,钱还没有着落,如不追查,可能就此消失。”5月31日,巴老来信说:“《选集》稿费,文学馆来信已经查到了,请转告出版社。”为了这笔捐赠给文学馆的《巴金选集》(十卷本)的稿费,巴老一共给我写了八封信。

读者踊跃购买《巴金选集》

1988年,四川文艺出版社出版了《巴金书简》。我没有参与这个工作,不知道全过程。1987年6月26日巴老给我的信中说:“《书信集》(指《巴金书简》初编)稿费仍捐赠文学馆。但×××说的计酬办法我看不妥。收信人没有理由接受稿酬,倘使他为原信加一些注解,他可以拿注解的稿酬;要是做了些编辑工作,他可以拿编辑费。你想想看,倘使我把朋友们给我的信编成书册出版,自己拿一半稿费,我一定睡不着觉,因为我感到受之有愧。”

四川出版工作者协会收到巴金捐赠的稿费后,给巴金回函的复印件

按照巴老的意见。他的大部分稿费出版社直接寄给了文学馆。由出版社保留的巴老的稿费,在1986年8月捐赠给四川省出版工作者协会。协会在8月2日给巴老的信上说:“当我们正在筹集四川出版奖励基金的时候,先后收到四川人民出版社和四川文艺出版社转来您在两社的稿费共计壹万零肆百肆拾壹元叁角伍分正,捐赠我会,作为四川出版奖励基金。您的无私赠送,是对我省出版工作者的支持和鼓舞。我们代表全省出版工作者向您表示感谢。”90年代初期出版的《讲真话的书》的稿费四千元,巴老又捐赠作为振兴川剧奖励基金。当这个消息在川报披露时,川剧界许多人士为之鼓舞。

巴老为四川出版做了这么多贡献,但他没有向出版社索取过什么。1982年上半年,我有一次去上海,为他整理照片。当时向他要照片的人很多,许多照片又在“十年浩劫”中散失了。我提出带一部分照片回四川请出版社翻拍,以后有需要就加印。巴老同意我的建议,但他坚持要付款。我知道巴老的为人,恭敬不如从命,在寄照片和底片时,告诉他所需费用。1982年7月5日,巴老亲自填写了汇款单,寄回“肆拾壹圆壹角正”。在汇款简短附言上还写明“汇还翻印照片垫款”。这张“汇款通知”我把它复印了两份留作纪念,到现在已经十二年多了。

巴金“汇还翻印照片垫款”汇款单的复印件

上面涉及的,主要是与四川出版有关的情况。据我所知,1982年巴老捐赠人民币十五万元给文学馆,以后又陆续捐赠五万多元人民币给文学馆,这都是巴老的稿费。1990年巴老获日本福冈“亚洲文化奖特别奖”,奖金五百万日元。巴老把这笔奖金一分为二,三百万日元捐赠给文学馆,二百万日元捐赠给上海市文学基金会。还有些捐款数目我不清楚。

目前我们国家仍实行低稿酬制,作家的生活水平尚待提高。我绝不是希望作家放弃稿费,或都去搞捐赠,我只是想从这个侧面反映巴老的高尚人品。记得我还是青年的时候,读过王尔德的一篇叫《快乐王子》的童话。快乐王子的像高耸在城市上空,他身上贴满纯金叶子,一对眼睛是蓝宝石做成的,剑柄上嵌着一颗大红宝石。他站得很高,看得见“小孩生病躺在床上”;看得见一个年轻人饿得“头昏眼花”,冷得“不能再写一个字”;看得见卖火柴的小女孩“没有鞋,没有袜,小小的头上没有帽子”,她“现在正哭着……”快乐王子请求睡在他脚下的小燕子代他去帮助那些受苦受难的人们,先摘掉红宝石,再取下他的蓝宝石眼睛,然后拿走身上的贴金。小燕子本来要去埃及过冬,但它被快乐王子善良的心感动了,它不愿离开快乐王子。最后,它吻了快乐王子的嘴唇,跌在王子脚下,冻死了。这个童话深深地震撼过我的心,也使我流过不少眼泪。随着对巴老的了解,我豁然开朗,感到巴老不正是当今的快乐王子么?他从不过多地索取什么,却无私地向社会、向人民奉献自己的一切。

童话里的快乐王子的像,被拆下来放在炉里熔化,但是他的“破裂”的铅心却熔化不了。天使把铅心和死去的小燕子带给上帝,上帝把他们看成是这座城市最珍贵的东西。

巴老九十寿辰时,马识途老人和朱炳宣、杨牧去祝贺。临别时,问巴老有没有什么要带给家乡人民。巴老深情地说:“把我的心带回去。”许多人为之感动。我们的“上帝”——人民,不是同样把巴老的心当成最珍贵的东西么?

199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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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致文存:我与巴金(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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