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野周旋

山野周旋

山野周旋此时,天已经蒙蒙亮了,进山的道路也依稀可见了。

汉森从木屋离开之后,径直走向了他最喜爱的那片山谷。此时,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希望昨天发现的那只牡鹿还在那里。在他居住的小木屋的壁炉上,一直留着一个位置,他希望能猎到一只巨大的鹿,然后把鹿头挂在上面。他发誓,今天一定要把那只牡鹿给抓住。

他做好了在山谷里待一天的准备,所以出门之前,他披上了一件非常厚实的棉衣,这样一来,哪怕是遇到零下十度的恶劣严寒天气,他也能够从容应对。此外,他还准备了两份三明治,这样一来,饥饿的问题也解决了。为了能够御寒,他还随身带了一个保温瓶,里面装着热腾腾的茶水。当然,最关键的行头还是左臂上挎着的那把来复枪,这是他打猎的武器,也是最好的防身道具。

他此时的心情非常激动,尽管踩在厚厚的雪地上,步子仍旧轻快而稳健。他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到这片区域来打猎了。

此时,他来到了一个小山丘上,然后在那儿停了下来。顺着斜坡上的道路往前看,前方是一片树林,路边停着一辆轿车,上面覆盖着厚厚的积雪,但是车轮和车窗玻璃不见了。

这辆车在这里停了很多年了,在他小时候,这辆车就停在这里。有一年的春天,封山的积雪融化之后,漫山遍野的野草野花很快就从土里钻了出来,那辆老轿车似乎也是在那个时候出现的,好像和山里的花花草草一样,是从土里长出来的。

要想把车开到那里,必然要穿过一大片灌木丛和树林。之前,汉森的爸爸还在世的时候就曾经说过,开车的一定是个喝醉酒的疯子,只有那种人才会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晚上把车开到那个鬼地方。

对于这辆车的来历,村里人众说纷纭。有人说那辆车是某个案子的歹徒开来的,想将那辆车给处理掉;也有人说是某个固执的人在大晚上的时候把车开了过来,结果迷路了,不得不在车里将就了一个晚上,结果第二天早上发现车子坏了,只好把车丢弃在这里。

汉森迈开步子,准备走下斜坡,但他突然又停了下来。因为他注意到,那辆破车里面居然冒出了烟,大清早的,怎么会冒烟呢?他觉得眼前出现幻觉了,于是揉了揉眼睛,又仔细地看了看。他没有看错,而且烟越来越浓了,也许有人在里面生火吧。这种事情还是很可能发生的,也许有猎人在山里迷路了,不得不在车里将就一个晚上。之前还有个人想了一个法子,在车顶上用钻子钻出一个洞来,在车底也凿了几个洞,这样一来,这个车架子就能当一个简易壁炉用了。

汉森走近一看,两个男子正坐在里面。从衣着上看,他们并不是猎人,头顶上戴着毛皮帽子,身上穿着大衣,脚上穿的也是普通的皮鞋。他们其中一个人蜷着身子,窝在后排的角落里,用帽子挡着眼睛,另一个则弓着身子,把手放在快要燃尽的火堆上取暖。

“嘿,早上好!”汉森大声地朝那两个人打招呼。

正在烤火的那个人把头抬了起来,用一种非常呆滞的眼神看着汉森。他的脸色很不好,惨白的脸上看不到一丝血色。他的头发是红色的,看起来年纪并不大,可能还不到汉森年龄的一半。尽管挨着火堆,但是那辆破车两面透风,根本锁不住热气。他知道,这个小伙子肯定被冻坏了,要是没有东西给他暖暖身子,他肯定没法从这里离开。

尽管汉森身体非常强壮,但这个小伙子和他差不多高,要把他抱下山去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他拿出保温瓶给那个小伙子倒了一杯热茶,说:“别急,你先慢慢喝一点儿,等会我把你们弄下来。你们不能老是这样窝在里面,必须出来活动活动,只有这样,才能促进血液循环。对了,你的朋友没事吧?”

那个小伙子正在喝茶,听汉森这样一问,他的手紧紧地捏着杯子,然后用一种低沉的声音说:“已经死了……”

汉森拉开车门,试图将那个蜷成一团的人弄直,不过,那个人应该死了有一段时间了,加上天气寒冷,整个人都被冻住了。不过,他有可能不是被冻死的,汉森注意到,他身上穿的那件外套,靠近胸部的地方有一个窟窿,周围还沾了一些黑黑的污渍。

看到这一幕,汉森突然知道他们是谁了。就在昨天晚上,当地新闻还报道了一桩奇案。北面一个二十里开外的小镇发生了一桩劫案,两名歹徒洗劫了一家出售电视机和各种工具的五金店。其中一名歹徒从店中抢走了八千元现金,在逃跑的时候恰巧被一名下班路过的警察发现,警察当即朝他开了一枪,并且打中了他。

此时,汉森能够确定,他们就是新闻里报道的那两个歹徒。只不过,他们为什么会跑到这里来呢?

他抬起头,此时,那个小伙子也正在仔细地打量着他。

“天气这么冷,你没被冻死已经是万幸了。”他故意这样说,似乎想让那个小伙子知道,他并没有看见那个伤口。

汉森绕到了汽车的另一边,然后将车门拉开,对那个小伙子说:“来,下车活动活动,一直坐在里面可不好。”说完,汉森朝他伸出了一只手。

之后,汉森扶着他一直在雪地里来回走着,直到那个小伙子能够自己一个人慢慢行走时,他才放开手,并且让那个小伙子继续来回走几圈。

过了一会儿,他问:“怎么样,你的脚现在有感觉了吗?”

“没有。”

“唔……你把鞋子袜子都脱下来,让我看看。”汉森说完,那个小伙子便照做了。汉森仔细地看了看他那双白得跟纸一样的脚,然后说:“真麻烦……”

汉森从地上捧起一把雪,放到那个小伙子的手里对他说:“用这些雪不停地搓脚,搓到有感觉为止。”他随手将尸体上的羊毛围巾给取了下来,递给了那个小伙子。

一两分钟后,汉森又问:“怎么样,现在有感觉了吗?”

那个小伙子继续摇着头说:“没有。”

汉森将随身带着的一块大手帕取了下来,然后说:“把脚擦干,然后重新穿上鞋袜。刚刚给你的围巾也戴起来,记得遮住耳朵,保持身体的热量。现在,我们要想办法离开这里。你现在走路还有问题吗?”

“没问题,可以走了。”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戈登。”

“很好,戈登,那我们现在就出发吧,等我们找到帮手之后,再把你的朋友从这里抬出去吧。”说完之后,他从地上捧起几堆雪,将车上的火堆给盖住,继续燃烧也没有任何意义了,毕竟那个人已经死了。

等他完成这一切,准备转身离开时,一杆枪直接抵在了他的腹部。看到这一幕,汉森显得非常淡定,大笑着说道:“你想干什么?”

“把你身上的暖和衣服给我脱下来,我要离开这个该死的地方。”

汉森将厚棉衣的外套拉开,然后依旧非常平静地说:“衣服可以给你,不过你觉得你有衣服就够了吗?茫茫森林,你要往哪里走?就算你知道走哪个方向,就凭你现在那双脚,你能走多远?戈登,我觉得你还是懂点儿事吧,看你的样子,就知道你是城里长大的孩子。我敢打赌,没有我带路,你一定转不出去,而且最终会冻死在这片森林里。我也不跟你多说废话了,赶紧把枪拿开吧。”

“老头,别看不起我。我是分不清方向,但我总可以顺着你来的路走回去吧?”

汉森听他这样一说,瞬间就咧开嘴笑了笑,心里想:这个小家伙还有点小聪明。于是他撒了个谎:“你凭什么认为我是从林子外面来的呢,我是在山里打猎的猎人,根本就没有一个固定的行走路线。我刚刚说了,你就是个城里来的孩子,根本就不懂在野外要怎么生存。你抬头看看,雪一直在下,我刚刚走过来的脚印很快就会被盖住,你觉得顺着脚印走,能走多远?”

“好,那我有一个要求,只要你能把我带出这片森林,我就不杀你,你觉得这个条件能接受吗?”

汉森没有答理他,而是将棉衣的拉链拉开,伸手想把那把来复枪给拿起来。

“把那把枪放下。”戈登的语气显得很凶。

汉森无奈地摇了摇头,叹了口气,然后说:“孩子,这片森林里面是有野熊的,你打算用你手里的那把玩具枪去跟熊过家家吗?这是来复枪,救命用的。”

戈登听着汉森的话,琢磨了一会儿,然后说:“那也行,你把子弹给卸下来,然后装到口袋里。如果我们待会儿真的碰见熊了,我这把玩具枪还是能给你预留出上子弹的时间的。”

低温的环境或许真的把戈登的脚给冻坏了,不过他的脑子好像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汉森一边将枪膛里的子弹卸了下来,一边冷静地说:“戈登,我现在准备往外走,你可以有多重选择。你可以跟在我的身后,当然,你也可以开枪,只不过那样的话,明天开春的时候,最多就是为这个世界增添了两具尸体。如果你没有开枪,只要跟着我,我就会带你出去。不过,我有一个条件,昨天抢来的那些钱你得给我,当作是对我救你的补偿。”

戈登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汉森,他抿了抿嘴,然后说:“在我看来,你是个诚实守法的善良公民,诚实守法的人是不屑用偷来的赃款的。而且,你会主动救我,完全是出自你的善心。这一点,我没有说错吧?另外,我很好奇,我们昨天晚上抢劫的事情,你是怎么知道的?”

“收音机啊,这里又不是原始社会。我现在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你现在能走的路不超过六条。此时此刻,整个州的警察肯定已经设下了天罗地网,到处都是路卡,我完全可以将你交给他们。当然,要走出去还要很长一段时间,你可以在这个过程中慢慢思考。怎么样,关于那些钱,你能够给我一个答复了吗?”

戈登略微思考了一下,然后将手枪一挥,说:“上路吧,我跟你走就是。”

于是,汉森沿着刚刚进来的路走了出去。尽管雪花纷飞,但由于时间并不是很长,之前留下的脚印,只要仔细看,还是能够看得出来的。

戈登的样子,一看就不像是一个因为喜欢枪而玩枪的人,他似乎只有借助枪的力量,才能维系他那随心所欲的想法。一直以来,戈登都认为枪是世界上最有意义的东西。如今的现实状况让他明白,他的想法是何其幼稚。大雪纷飞、天寒地冻的森林里,他随身携带的枪毫无用武之地,哪怕是对他身边的那个人都没有一丝震慑力。

其实,戈登没有想明白一个问题,相对于枪这种东西,他现在更需要的是能够御寒的东西,无论是汉森身上的羊皮外套、手套、靴子等,任何一样东西都比枪要强。哪怕尺寸不合身,至少也是有用的。而且,因为身体状况的原因,他比汉森更需要这些东西。

汉森说得没错,戈登毕竟是城里长大的孩子,在这种危急情况下,他很容易就乱了方寸。汉森也正是看准了他的这个弱点,所以才会那么自信。而且戈登直到目前都没有意识到,这种低温严寒的环境会让他的体能很快下降,而且会渐渐消磨他的精神意志。这种环境下,强健的身体就是最大的优势。

由于汉森本身生活在山里,虽然他的年龄比戈登大一倍,但在走山路这一方面,戈登远远不是他的对手。

其实,汉森根本就没把戈登的手枪当回事,他现在正为另一件事烦恼。他要带着这个小伙子下山,然后还得摆脱他,最后再回到山里来,来回一折腾要好几个小时,而这段时间恰好是他抓捕牡鹿的最佳时机。他心里在惋惜着:错过这一只牡鹿,要想碰到下一只,那估计得是猴年马月的事情了。在他的眼里,那只鹿比什么都重要。现在,他只能唉声叹气了,说不定只能通过戈登的那笔钱来弥补今天的损失了。

突然,戈登开了一枪,子弹打在了汉森脚旁的雪地里,一些雪也顺势飞了起来。“老头,你走那么快干什么,你是想把我甩在后面自己走吗?”

汉森本来就在为打乱计划而生气,现在戈登还弄了这么一出,刚刚那一枪一下点燃了他整个上午的怒火,他转过身朝戈登怒喝道:“小子,你给我听好,要是你再用这种方式跟我说话,我就把那把枪塞到你的喉咙里去。没把你的枪抢过来是我不屑于拿走,让你留在手里玩,你听明白了没有?要不要我给你示范一遍!”

原本戈登还想顶一句嘴,但当他看到汉森那愤怒的表情时,他的气势瞬间就弱了下来,嘴巴动了动,似乎在嘀咕什么,然后一言不发,只是挥了挥手里的枪,示意汉森继续往前走。

不过,戈登这一闹也给汉森提了个醒,然后开始在心里琢磨着:要是不把戈登手里的枪抢过来的话,一旦他觉得我没有利用价值了,说不定就真的会朝我开枪了。他放慢了脚步,离开了刚刚走来的路线,拐了个弯。这条路也通往小木屋,不过是到小木屋的上面。

此时,雪比早上的时候大了不少,而且没有要停的意思。他心中一阵失落,今年注定是抓不了那只鹿了。

之后,他带着戈登在树林里转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此时,前面的路上横着一根倒了的树干。他将树干上面的积雪踢掉了一些,然后把来复枪斜靠在树干上,直接坐了下来,并且朝跟在后面的戈登也招了招手,让他也坐下来休息一会儿。

看到这一幕,戈登又举起了枪,问:“为什么要停下来休息?”

“走五十分钟,歇十分钟,要想走得远,就必须这么做。这是我多年积攒下来的经验。”汉森不紧不慢地说。

木屋其实离这里很近,只有十来分钟的路程,只不过他对这一带不熟,所以只能跟着汉森绕圈子。

“你有没有搞错,天气这么冷,而且雪还一直在下,我都快冻死了,你居然还要我停下来休息!”戈登像疯了一样地尖叫道。

“你紧张什么?还有,我现在手伸到里面的衣袋,不是拿枪,而是给你拿三明治,一共两个,我出门的时候带着的。”汉森冷静地说完,随手扔了一个三明治给他。

戈登伸出一只手,准确地接住了,然后说:“既然你刚刚说了有两个,那么你就应该把两个都给我。”

汉森没有多说什么,把第二个也给了他。而且,他把保温瓶也拿了出来,“干脆,你连这个一块儿拿走得了。”

“老头,看不出来,你很大方啊。”戈登撕开装三明治的袋子就准备吃。

“很大方吗?天底下哪有免费的午餐?你吃完之后是要付钱的,一共八千美金,出发之前咱们不是说好了吗?我想你还记得吧。”

戈登看了看汉森,将刚刚咬下的那口三明治咽了下去,然后说:“老头,你未免太想当然了吧,说拿就拿,我花了那么大的劲儿才弄到手,我凭什么要给你?”

“小子,不要嘴硬,我相信你一定会给我的,毕竟你现在最需要的是命,而不是钱。再说了用这些钱换你一条命,我觉得还亏了呢。对了,我很感兴趣,昨天晚上,你们怎么就摸到那辆破车里了呢?”

“我们抢完那家店子之后,就匆忙地逃出了那个小镇。经过一个弯道时,我们发现了一个非常偏僻的地方,那里刚好有棵树,我们就爬了上去。因为就在公路边,我们在想能不能拦一辆过路的车,至少能带我们走一段距离。可是,我们在树上蹲了大半夜,最后只来了一辆车,我们也没有耐心继续等下去了,就纵身跳到了那辆车上。结果,我差点儿没被车给轧死。后面一想不对劲,他们很可能会报警,这样我们就麻烦了,所以,我就带着我的朋友,借着手电筒的光亮拼命地往树林里跑。本来是想找个屋子的,没想到根本连人影都没有,最后只能窝在那辆破车里了。”

听到这里,汉森笑了笑,然后说:“真是天真,你以为这里是城郊接合部吗?这里是无人区,我居然能在无人区里撞见你们,你想想看你该有多走运。”

戈登喝了一口热茶,然后继续说:“是啊,菲克在逃跑的过程中被警察打了一枪,就在他快要咽气的时候,居然下雪了。当时,手电筒里的电池也快要耗尽了,黑暗、寒冷、孤独,这种环境简直太难受了,所以,我去周围的林子里搜罗了一些枯掉的树枝,生了一堆火,至少可以保证暂时不被冻死。后面,我也累了,等我再醒来的时候,你出现了。”

汉森摇了摇头,然后说:“每个人一生中都只有一次宝贵的运气,你恰好刚刚用完,所以你其实真的该死。”

“你闭嘴!”戈登不悦地摆了摆手,然后说,“算了,赶路吧!”

汉森仍旧坐在树干上,似乎没有要走的意思,“你不付钱的话,我是不会走的。”

戈登将手枪的保护盖打开了,似乎又想用枪瞄准他。

汉森不屑地抬起左手,然后说:“戈登,我不知道你对扑克感不感兴趣。如果我握着牌,非常淡定地坐着,你却非常着急地要去开牌,你觉得,谁比较可能赢呢?最开始我就跟你说了,你可以开枪打死我,之后,你可以在整个山里游荡,一直游荡到死都可以。当然,你或许能够找到一间房子,或者能够找到走出去的路,但那又怎么样呢?你也不想想你现在的脚是怎样一种糟糕的状态,你现在的确是能走,但几个小时之后呢,你还能走吗?或许那个时候,你的脚也差不多废了,等你走出去也是截肢的命。如果你不把钱给我,那也没关系,我大不了就带你兜圈子嘛,这么冷的天气,你迟早会撑不住,当然,关键是你的脚。说不定你最后还会求我,让我背着你走。你觉得,那个时候,你还有反抗的余地吗?我可以轻轻松松地将你身上的那些钱拿走,而且把你一个人留在这里。所以呢,我还是建议你,不要固执了,把钱交出来,这样一来,我们俩都能毫发无损地下山。其实我觉得这桩交易你一点儿也不亏,你自己掂量一下,你的命和你的一双腿,难道连八千元都不值吗?”

戈登犹豫了一下,然后问:“要是我把钱给你的话,你觉得,我们还要多久才能下山?”

汉森耸了耸肩膀,然后撒谎说:“走得快的话,差不多一个小时吧。”

戈登举起枪,朝汉森头顶上的树枝开了一枪,子弹打在树枝上,将树上的积雪打落了一地。“好,那我就再跟你走一个小时。要是到那个时候,我们还在山里转,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当然,你要是继续留在原地,那么我现在就一枪打死你。其实我有一种感觉,从这里走出去,根本没有你说的那么远。”

汉森又一次叹了一口气,他伸手拿起斜靠在一旁的来复枪,准备起身赶路。他觉得,差不多够了,再继续逼这个孩子,也没什么太大的意思了。汉森很清楚,尽管戈登刚刚吃了两个三明治,又喝了一些热茶,不过由于天气寒冷,他的身体状况并不是特别好,加上还有一双拖后腿的脚,他可能也没有什么耐性了。

他带着戈登走了一段下坡路,然后,一道石头砌成的矮墙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墙的另一面是一条路,上面还有一道浅浅的车辙印,就像一条隧道一样,弯进了树林里。从他们站的这边看这堵石墙,并不是很高,最多到膝盖的位置,不过,另一侧的道路和这边的地面不在同一个水平线上,明显要低一些。

这种高度,汉森能够轻松越过,但是,戈登就不行了,他现在全身都已经被冻麻木了,而且脚早就没有了知觉。可在这种情况下,他除了跳下来,也没有其他的办法。

汉森回过头说:“下来吧,下面就是马路了,要好走一些。”“下去之后,我们朝哪边走?”

汉森此时摇了摇头,说:“因为你没有给钱,我只能带你到这儿。”

戈登朝两边看了看,但是不论哪一边,眼前能看见的,除了成堆的雪花,就是成片的树林,矮墙和道路都伸向看不见的远方,除此之外,再没有任何东西能够给他提供半点有用的信息,让他判断出哪边通往人间,哪边通往死亡。

汉森用手将石墙上面的雪花擦了擦坐在上面,非常认真地打量着戈登,然后问:“怎么样,想好了吗?咱们要不要做这笔交易?”

戈登眯起双眼,愤怒地说:“你这个贪得无厌的人,我要宰了你!你根本没想带我出去,你想借着天气寒冷的条件把我的体力耗完,然后让我冻死在这里,这样一来,你就能带着那笔钱逃跑了。我发誓我要杀了你!我不需要你了,我宁可自己赌一把!”

“随便,开枪前,我最后提醒你一次,选错方向,就等于选择了死亡,连回旋的余地都没有。当然,即使你选对了,我估计你的结果也相当悲惨,以你现在这种情况,能不能活着走出去也是个很大的问题。反正我觉得,最大的可能性就是,你会被巡逻的警察带出去。难道你觉得这才是你想要的满意结果?对了,我忘了告诉你了,你现在肯定在想,要是有辆车就好了。我不得不说,你真的太幸运了,因为我刚好就有一辆。”

此时,戈登已经气得要发抖了,撑着僵硬的身躯,一言不发地瞪着汉森。

汉森此时提高了语调,非常直截了当地问:“小子,我最后说一遍,我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拿钱。你还想不明白吗?到时候整个人搞得缺胳膊少腿,半死不活的,你要钱干什么?你有命花吗?我劝你不要挣扎了,因为你连底牌都没有了。现在你是亮牌,还是认输?”

戈登朝两边又望了望,气势似乎软了下来:“看来,我真的只能认输了。原来你们这些老实人也不过如此,别人抢来的钱,你们用得不亦乐乎,自己却没种去抢钱,然后美其名曰是道德约束。可是,一旦碰上我这种陷于危难之中的人时,你们的那种贪婪的本性就暴露出来了。”他拉开了拉链,将藏在内袋的一个褐色纸包朝汉森扔了过去,然后冷冷地说道:“你也别得意,如果我真的被警察抓住了,我就会揭发你的罪行,我会告诉他们,钱被你勒索走了。”

“那我们就走着瞧吧,看看警察愿意相信你,还是愿意相信我。反正我会告诉警察,你肯定是在慌乱的逃跑过程中,把钱落在树林里了。”汉森用手掂了掂纸包,然后说:“小子,这里面根本就没有八千元。”不过,他并不失望,毕竟,他最开始根本就没想过今天会拿到这八千元。

“嗯,这里面确实没有八千元,因为我们抢劫的那家店的经理耍了个心眼,他想趁机敲诈一下保险公司,就是这么简单。”

“戈登,你不是在玩我吧?新闻里说你们抢了八千,最后你手里只有两千?”

戈登非常老实地将双手一摊,然后说:“老头,你知道六千元的大钞捆起来得占多大一块地方吗?你看看我身上,有哪个地方是凸出来的吗?我没有骗你,我已经把身上的钱都给你了。对了,昨天因为太冷,所以我点了几张钞票引火。你不会因为这个怪我吧?”

汉森大笑起来,“算了,你表现出来的不过是一种求生的本能而已,在那种情况下,钱的确是一文不值的东西。”他将那个褐色的纸袋塞进了厚棉衣的内袋里,然后继续说,“小子,你应该感到高兴,因为你刚才的举动,你的生命也许延长了几个星期,也有可能是几个月,当然,还可能是更久的日子。如果你继续惹麻烦的话,那就不好说了。现在,请你把枪收起来,因为它根本没办法帮你做任何事情。”

在确定戈登已经把枪收起来之后,汉森才转身,轻松一跃,跳到了矮墙下面的马路上。

现在,那把枪仍旧留在戈登身上,汉森知道戈登在打什么鬼主意。现在的戈登,肯定在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一旦知道怎么走出去的时候,他就会用手枪把钱从汉森的身上抢回来。汉森知道那个戈登留了一手,不过,汉森也不是那么好欺骗的。

“你下不下来啊?”汉森表现出一副极不耐烦的样子。

戈登慢慢地走到了墙边,然后一屁股坐在了墙上,慢慢地抬起两条僵到无法弯曲的腿,艰难地挪了过去。面对另一侧的道路,他突然变得犹豫起来。他现在已经快没有知觉了,虽然这个高度并不高,但对于已经冻僵了的戈登来说,却是一道不小的坎。从这里跳下去,没有关节的灵活缓冲,他肯定会摔伤。不过,为了活命,为了走出这片该死的森林,他豁出去了。

戈登用手撑着,屁股率先离开了墙头,整个人本想慢慢地沿着积雪滑下去,不想在半空却失去了平衡,两条腿根本不听他的使唤,半弯着悬在空中,整个人翻了个身,面朝上背朝下地落了下来,最后屁股先着地,整个人仰躺在了雪地里。

汉森走到他的身边,将他的身子扶起,并且用膝盖顶住了他的背脊,然后将手伸进了放枪的那个口袋里,将枪拔了出来。这时,威胁总算是彻底解除了。汉森将他从雪地上拖了起来,用枪指着他,让他沿着道路往前走。

过了五分钟,汉森带着他来到了自己的小木屋,并且给他生了一炉火,让他暖暖身子。

之后又过了半个小时,戈登被裹在了毛毯里,由警察押着去了医院,汉森则开着汽车,紧紧地跟在警车的后面。警察局还派了几个人去山上将菲克的尸体抬了下来。

戈登坐在警车里,不经意间一扭头,发现汉森正开着车,紧紧地跟在警车的后面。他突然想起汉森说过的一句话——天底下哪里有免费的午餐。想到这里,他突然对警察说:“警官先生,我要报告一个情况,后面跟着的那个老头,他叫汉森,我抢的钱都让他给拿走了,是他逼我这么做的。他威胁我,如果我不把钱给他,他就要把我困死在山里。”

“行了,小子,不要再说了,你说的事情我知道,等把你送到医院之后,我还要跟他好好聊一聊。”

“聊一聊?什么意思?难道跟你分赃吗?”

警察的脸瞬间就黑了下来,“小子,你胡说八道信不信我揍你一顿!虽说那笔钱本来就是汉森的,但我相信,他会把那笔钱交出来的。”

“你说什么?他的钱?”戈登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因为,你昨天抢劫的那家五金店,店老板刚好就是他,他只不过是拿回原本就属于他自己的钱而已。”

“真搞笑,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他就是个蠢货。之前他还说,要是我不给他钱,他就把我困在山里,直到把我困死为止。”

警察笑了笑,然后说:“汉森会那么说,我一点儿都不觉得意外。除非他让你相信,真的还有十里山路,否则,他是不会把你带进小木屋的。他玩牌也是一样,这一片区域的人,但凡要跟他玩牌,都会事先跟他约定一个规则,否则大家都不敢玩。他很厉害,就我了解,你很难猜出他手里的底牌。对了,他带着你从那辆报废的破车走回小木屋,前后一共花了多少时间?”

“差不多一个小时吧。”

“嗯,看来跟我估计得差不多,毕竟这段距离还是挺远的。汉森其实带你走了一条捷径,帮你省了不少脚程。只不过呢,这个捷径可能要让你的脚稍微吃一点点亏,不过过几天就好了。”

此时,戈登突然想起来,快到木屋的时候,他在心里是如何咒骂汉森的。但是,现在他又不太理解,汉森为什么不直接将他的枪给缴了,这样一来,也不用那么麻烦,还能直接把钱拿到手。

此时,汉森开着车,紧紧地跟在警车后面,一边开车,一边轻声地吹着口哨。今年的狩猎计划就这样落空了,至于那头健壮的牡鹿,今年估计是没戏了。不过,他一想到跟戈登斗智的过程,心中就非常开心。戈登的手里拿着枪,他却成功地让戈登把钱给交了出来。这种情形,简直就像一场精彩的牌局:他的牌面是一张黑桃A,外加一张黑桃K,底牌却相当无力,但偏偏就是这样的一手烂牌,他凭借气势就让拿着好牌的对手不战而败。

汉森只觉得,这种兴奋的感觉,他已经有很多年没有感受过了。但是,当他转念想到五金店的那个经理时,他的口哨声也停止了。那可是八千元啊!

近几年,国家的经济一直不太景气,通货膨胀日益严重,但是那个人的生活丝毫没有受到影响。汉森一直以来都很清楚,那个人肯定在账目上做了手脚,不过,会计师苦于找不到他贪污的证据,一直没有办法制裁他。

碰巧,戈登和菲克抢劫了五金店,经理借着这个机会,将存在保险柜里的六千元装入了自己的口袋,然后将损失转嫁到了歹徒的身上。所以,只要将戈登抓住,然后让店铺的经理和戈登进行对质,那么事情的真相就能水落石出了。

等他们将戈登送到医院,对五金店经理的抓捕行动也开始了。这回,他根本没有办法在账本上偷偷做手脚了。想到这里,汉森踩了一脚油门,加速往店铺赶去。

尽管他仍旧在为没能抓到那头牡鹿而感到遗憾,但当他想到,现在可以将经理私吞的钱给追回来,也算是从另一方面给了他补偿,何况这件事还是由他亲自出马去完成的,也算是弥补了没能将鹿头挂在壁炉上的缺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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