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皇帝生活篇29
幽州
《周礼·职方》:东北曰幽州。古九州及汉十三刺史部之一。
东汉朝末年,辖郡、国十一,县九十。幽州治的县是公孙瓒势力位于幽州中部和西部,包括中山、涿郡、右北平、辽东等。
易京坐落于幽州中部,其建城已有三百余年,起初建于西汉初年,城池坚固,易守难攻,地势呈西南东北走向,东北高,西南低,以丘陵、山地为主。
幽州之地,左环沧海,右拥太行,北枕居庸,南襟河济,诚天府之国。
虽然连年征战,可是易京城内却依然繁华依旧,古色古香的各种各样的建筑一眼望去,望不到尽头。
清河,河水清粼,如丝绸一般滑过,河水清澈见底,只是轻轻地一瞥,便能看到河底游鱼闪闪发光的的鳞片与河底石子的精致秀气的纹理。
河两岸,杨柳依依,一缕阳光洒在嫩绿的柳叶上,珠光翠绿,犹如翡翠一般,甚是靓丽。
临近河道两旁的街道上,更是繁花似锦,宽敞的大道上尽是川流不息的人流与车马,有挑担赶路的,有赶驴送货的,同时还参杂着商贩们的吆喝叫卖声。
这街道名曰清河大街,是易京城最为繁华的中心地带,两边的屋宇鳞次栉比,有商铺、酒楼、茶坊、作坊,还有一些浓妆艳抹、打扮妖艳正在拉拦客人的青楼红馆。
在一座拱形大桥的东侧,坐落着一座二层高的酒楼,酒楼的二层屋檐上高悬着一块大牌匾,上面刻写着三个朱红的大字——醉云楼。
在这家醉云楼的二层阁楼内,有一名青袍少年正坐在窗边吃茶品茗,看着大街上车水马龙的景象,一边品着茶点,一边欣赏着街上一名正在挑选货物的俊美少女。
这俊美少女长着一张瓜子脸儿,秀丽美艳,双目流动,秀眉纤长,嘴角边微含笑容,樱桃小嘴不点而赤,娇艳若滴,腮边两缕发丝随风轻柔拂面凭添几分诱人的风情,而灵活转动的眼眸慧黠地转动,几分调皮,几分淘气,一身淡绿长裙,颈中挂着一串明珠,腰不盈一握,秀美中透着一股英气,光采照人。
而在俊美少女身旁,还有一名俊朗少年,面如冠玉,眼若流星,虎体猿臂,彪腹狼腰,身着白袍,腰间还挂着一枚白色的玉璧,尤其是他背后背着的那三尺长的宝剑,更显衬出了此少年定然是个士族子弟。
“兄长,小妹有些饿了,我们不如去酒馆吃些东西再走,好不好嘛。”俊美少女正在挑选街边的货物,却见俊朗少年转身要去别去,便轻轻拉扯着俊朗少年的衣袖,撒娇的嘟着嘴,然后瞥眼看了看身旁的醉云楼。
俊朗少年见小妹撒娇,也停住了正欲离去的脚步,随着小妹的目光落在了醉云楼的牌匾上,“也罢,不过我们还有要事在身,还是赶紧把事情办妥为好。”
“好啦,人家知道了嘛。”俊美少女眼中闪过一丝微不可查的狡黠之色,然后伸出芊芊玉手拉着俊朗少年的粗糙大手便往酒楼走去。
两人一走进酒楼,酒楼的生意很好,客满为患,便在小二的热情招待下走向了二楼,二楼的座位也基本被占满了,唯独坐在窗边,适才正在欣赏俊美少女的青袍少年的对面还有两个座位,两人没有办法,便只能坐在青袍少年的对面了。
俊朗少年对着青袍少年抱了抱拳,“这位兄台,我兄妹二人叨扰了,还望见谅。”
“无妨。”
青袍少年也客气的抱了抱拳,然后不经意的望了俊美少女那明眸流转的美目也正在看着他,便连忙低头继续品茶了。
这青袍少年的面孔普通,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是眼神带着一缕犀利,这便是在安置好长安城的各项事务,让相国陈宫帮他打理政务,然后便独自一人悄悄的来到幽州来做任务的乐文。
而此时的乐文却是用易容术,易容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少年,他今日也是刚刚来到易京城,因为根据系统提示,赵云正在易京城内,而具体在哪里,却没有说,而且也不能在城内贸然打听赵云在哪里,要不然肯定会被当成奸细给抓起来的,所以只能先在这里守株待兔了。
在易京城内,他还真的很少见到如对面这俊美少女一样美貌的女子,而且这俊美少女和俊朗少年的话音听起来很像西凉人,只是不知这两人年纪轻轻,竟然千里迢迢来到这幽州易京城所为何事。
乐文可是按照系统给的任务路线,一路骑着赤兔跑来的,这一路风餐露宿,除了睡觉吃饭,就是马不停蹄的赶路,就是这样,还足足耗了三个月的功夫,而且他每到一个关口就要把赤兔马给收起来,用隐身术通过关口,他走的基本都是小路,现在兵荒马乱的,官道都不太平,小路更是不太平了,要不然赤兔跑的够快,冲撞够猛,估计乐文现在还在路上打山贼呢。
这时,对面的点的酒菜也陆陆续续的摆在了桌子上,俊朗少年便把背上的宝剑放在了桌子一旁,拿起酒壶,便自斟自饮了起来,而一旁的俊美少女则是捧起小二刚刚端到她桌前的一碗面,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看来这少女是真的饿了,根本就不管别人会怎么看,这俊美的外貌与她现在吃饭的样子,还真是大相径庭。
乐文抬头不经意的,把目光落在了那俊朗少年放在桌子旁的宝剑上,这把宝剑的剑鞘和剑柄都是黑色的,而剑柄上用小篆雕刻着两个字,这两个字很不明显,乐文眯起双眼仔细一看,上面的两个字竟然是——孟起。
乐文看到这两个字,不仅微微一愣,心道:“孟起?!马孟起?!莫非这俊朗少年竟然是马超?!……”
“喂,你这人,盯着我兄长的宝剑,看什么看,莫非你是想要盗取我兄长的宝剑?!”
一声娇嗔的话语,却是把乐文的心思给打断了,乐文连忙抬头,望到的却是俊美少女娇嗔的目光,与四周投来的惊异目光。
“小妹,不可乱说,我观这位兄台,并非偷鸡摸狗之辈,想必也只是看看为兄的宝剑罢了。”
俊朗少年说着便拿起放在桌子一旁的宝剑,拔出半截宝剑,宝剑的寒光立现,而他的眼光中却一缕傲然之色道:“敢问这位兄台,莫非你也懂剑?!”
“……懂一点。”乐文不置可否的说了一句,接着便又问道:“兄台,在下适才观你这宝剑的剑柄上刻有孟起二字,莫非你就是西凉马超,马孟起?!”
俊朗少年有些错愕道:“哦?……你怎知我便是西凉马超?”
乐文眼睛一亮,“……果真如此,在下适才也只不过是猜测直言,人言西凉马超武艺非凡,且相貌俊朗,再加上你这把剑柄上的孟起二字和你们兄妹二人的口音……”
马超被乐文这么一顿捧,心里也是美滋滋的,心中暗暗道:“难道我高深武艺和俊朗的外貌都已经传到了幽州?!”
乐文为了做到滴水不漏,可不光易了容,连说话的口音都模仿了幽州口音,马超还以为眼前的普通少年是本地人呢。
马超把宝剑又放在了一旁,然后笑道:“呵呵,这位兄台果然心思缜密,某家的确是西凉马孟起,这位是某家的小妹——云禄,敢问兄台高姓大名?”
乐文摆手道:“不敢,在下姓乐名文。”乐文用了他本来的名字,反正这个世界也没人认识这个名字。
“乐文?好,某家记下了。”马超微微点了点头,然后双手端起酒杯说的:“今日在这醉云楼与阁下相识,某家甚为高兴,来,咱们干一杯如何。”
“甚好,只是在下并未点酒,小二,来壶酒。”乐文也想和马超套点交情,把马超给拉拢过来,又是一大臂助啊,可是他为了不饮酒误事,便没有叫酒,现在杯中的却是茶水,便对小二招呼道。
马超却是一脸不在乎的,一摆手说的:“唉,某与乐兄一见如故,不必客气。”然后又对身旁的马云禄努了努嘴,“小妹,为这位乐兄斟酒。”
马云禄适才还把乐文当成偷取宝剑的小贼呢,现在又岂肯低下面子给乐文斟酒,便哼了一声,“哼,要斟酒你给他斟。”
说完扭过头去,不理二人。
“小妹,你莫非不听为兄的话了?”马超却是板着脸说道。
乐文连忙拿起酒壶道:“无妨,在下自己来。”
“唉,乐兄莫要见怪,某家这妹子向来被某给惯坏了,呵呵,见笑了,见笑了……”
马超本来想在乐文面前摆摆谱,马云禄却是不鸟他,脸上有些挂不住,见乐文的杯中已经斟满了酒,便与乐文一碰杯道:“来,干!”
“干!”乐文一仰脖,便一饮而尽。
“敢问孟起兄,你此来幽州所为何事?!”乐文随口问道。
马超饮完一杯,却是又在空杯子里斟满酒,听到乐文的问话,沉吟了一下,才说道:“这个嘛,不是某不愿说与乐兄,只是这里人多嘴杂,不便多说,来,我们继续饮酒。”
说着马超便又向乐文举起了酒杯,一副要把乐文给灌醉的架势,乐文酒量一般,可是马超的酒量那肯定牛啊,西凉人本来就善饮酒,更何况是马超呼?!
不过马超的面子不能不给,而且乐文有意拉拢马超,便在系统中花了5点成就,买了一个特效解酒药,然后悄悄的放入了杯中,然后便与马超痛饮了起来。
乐文觉得马超也并不像传闻中说的那么高傲,还挺平易近人的,也有可能这只是表面的假象……
酒桌上,两人相谈甚欢,乐文也没想到他与马超竟然这么容易就套上了交情,可是马云禄却好像对他并不感冒,不过这也正常,他现在易容的面貌很普通,怎会初次见面就会让美女动容呢。
酒过三巡,马超和乐文各饮了五坛酒,马超都喝的有些醉了,马超在军中一向都是千杯不醉,可是与乐文对饮,他自己都有些醉了,可是抬头再看看乐文,却是跟个没事人似的,除了多跑了几趟茅厕之外,乐文却还是举着酒杯继续要和他对碰。
“嗝……”
马超打着酒嗝,对乐文摆摆手道:“乐兄果然海量,某还有事在身,今日不能再饮了,不过,日后只要有机会,某家定然要与乐兄喝个一醉方休。”
“好,既然马兄还有要事在身,那在下也不多做强求,在下也有些事情要办,就此告辞。”
初次与马超相遇,而且乐文看马超兄妹好像也不是要马上离开这里的样子,日后有的是机会把马孟起给拉到自己麾下,还有这个马云禄,虽然她的美貌不及貂蝉,但是却别具风味,乐文觉得越是难以拿下的,越是感兴趣,——这不是犯贱吗……
下了酒楼,乐文把自己点的茶点钱和马超点的酒菜钱一起付了,在马超兄妹下楼要付账时,小二却是说他点的酒菜已经有人付过了,却是嘴角露出一丝苦笑,摇摇头心道:“这人还挺厚道的,也不枉我马孟起与之相识一场。”
走出酒楼,马云禄却是对马超道:“兄长,那人口音虽然像是本地人,可是小妹却觉得他好像是刻意伪装的,而且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兄长莫要被这人的小恩小惠给蒙骗了。”
乐文要是听到马云禄这番话,肯定要吐血了,他在马云禄眼中的形象竟然如此不堪,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马超哈哈一笑,摇头道:“诶,小妹,你多虑了,我观此人并非小人,尤其是这人的酒量还真不小,连为兄都差点输给他,要不是我推脱有事,还真要在他面前出糗了,不过今日饮得的确痛快,哈哈……痛快。”
马云禄却是不屑的哼了一声,“哼,就知道饮酒,小妹我还以为,你真知道还有要事在身,原来是怕喝不过人家,怕丢人现眼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