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终章 完美大结局

第1章 终章 完美大结局

日落日出,又是新的一天。

九月的轻风拂过深秋的旧叶,就像从古琴中跳出的音律,总能让人暂时忘却心中的不安。

“女儿来浣衣,鱼儿水中戏,我问鱼儿何处去,鱼儿不语。”

青石溪畔,草已有些泛黄,涓涓流水声,和着少女的清歌,宛如天籁。

溪边的浣衣少女约莫十三四岁,扎着一对羊角小辫,嘴角一颗淡淡的美人痣显得有些俏皮。

少女将最后一件衣衫拎在手中,准备着放进篮子里,却有些犹豫。

从她到小溪浣衣开始,二歌就已经躺在不远处的秋草中静静地望着她,如同欣赏一幅意境悠远的画卷。

二歌喜欢看她浣衣,更喜欢听她的歌声,每次当她唱歌的时候,二歌嘴里叼着的芦苇叶都会随着节拍摇动,流连忘返。

“傻子,喜欢人家就说啊,躲在身后偷窥,真是猥琐。”

二歌正自得其乐,却被一个声音惊扰。他连忙吐出嘴里的芦苇叶,腾地站了起来,准备溜走。

“哎哟!”

还没迈出步子,就被树上掉下的梨砸了个正着。

二歌愤恨地朝树上望去,只见一个少女正坐在树上摆动着一双纤长的小腿,一边大口啃着香梨,一边俏皮地朝自己吐着舌头。

这个让他头疼的家伙,正是他的妹妹三月。

三月虽一身破旧的青色麻裙,脸上也蹭了一些尘土,却有着一双让人迷醉的眸子,泛着点点星光,灵波流转。

“三月!”

二歌恶狠狠地喊了一声,身体又忽的一噤,转过头来看了眼远处的浣衣少女,发现她并未察觉,才松了口气,连忙对着树上的麻裙少女上下摇动手掌,示意她下来。

三月哼了一声,双手微微一撑,便落在了二歌面前,一脸鄙夷地打量着他,

“说!什么时候开始盯上人家的?”

“关你屁事!”二歌翻了翻白眼。

“秋谣有可能是我未来的嫂子,怎么不关我的事?”

三月一脸坏笑,少年却不理她,背对她坐在地上。

时间在这一刻仿佛凝固了,秋谣的歌声再次传来,在沙沙的秋风中穿梭。

夕阳将远方的云霞染上一层淡红色,透过林间的树叶洒下斑驳的光影,在草尖上游弋。

秋谣终于将衣物从溪水中捞起,放进篮子里,起身回头看了眼身后的树林。

“他今天好像没有来。”

秋谣有些失望,可是太阳就快要下山,衣物已经洗了五遍,再也没有理由继续留下了。

可他为什么没有来呢?秋谣好像突然丢了什么东西,心中有些发沉。

每次浣衣时,她都知道,有个叼着芦苇叶的少年就躺在不远处看着自己。

他觉得无聊后,可能就不会来了吧。

秋谣曾这么想过,可是日复一日,少年从未缺席。是自己多想了吗?

可能是有什么事,明天就会再来的吧,这样一想,秋谣的步子又轻快起来,慢慢消失在天边的云霞中。

“好啦好啦,别流口水啦,你这样子是准备追到别人家去啊,二狗子。”

三月拍了拍二歌的头,取笑道。

二狗子?

尼玛,终究还是将画龙点睛的“子”字给加上了啊!

虽然自己先天羸弱,重疾缠身,没念过什么书,不能劳作也不能习武,但是,但是……

这个但是让二歌冥思苦想了好久,终于找到了一个充分的理由:但是我好歹是老二,你区区一个老三竟敢目无尊长!

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二歌挥拳向三月打去,却被三月抓住手像拍黄瓜那样拍到地上,脑袋顿时深深扎入了烂泥潭中。

“略……”

三月向二歌做了个鬼脸后便跳着脚跑开,留下一阵银铃般的清笑。

二歌心里恨啊,泼妇!这真是十五岁少女的力量么?

不论如何,哪怕是撒石灰,下砒霜,绊马索,蒙布袋,今天也得清理师门,不把她打个满地找牙,她就不知道什么叫长幼有序,尊卑有别。

想罢,二歌腾地从地上弹起,追着夕阳下少女的背影,狂奔而去。

在二歌和三月追逐的同时,村长的儿子大狗也召集了村里的孩子们在小柴房里开会。

作为村长唯一的儿子,村中的太子爷,大狗可谓是权柄滔天。

按照他的想法,他要找老婆,村里的女孩儿应该排着队让他选,并且有权试用,不满意无条件退货。

可他想不通的是,为什么自己两次向秋谣表白都以失败告终。

村里的孩子兴奋地的聚坐在小柴房里议论纷纷,大狗则面对大家站在前面,用居高临下的眼神扫视着众人。

夕阳的余晖透过窗户照射进来正好落在大狗的侧脸上,让他显得金光闪闪,英武不凡。

“上次让我用真心和才华打动秋谣的是谁?”

大狗话音已落,一个十三四岁的男孩缓步跺了出来,因为眼睛有些鼓,所以大家叫他鼓眼儿。

鼓眼儿是村里文书的儿子,粗略识得些字,读过一两本诗词,自认为才华横溢。

虽然父亲不争气,就给村长做做文书,但自己可是要考取功名的人,大狗粗鄙不堪,但自己雄才大略,能屈能伸,暂且寄人篱下能吃点好的,倒也不错。

如今看来,大狗是要论功行赏,毕竟自己苦思冥想三天,帮大狗赋诗一首,必定能抱得美人归。

“秋谣美如花,开在树枝丫。吾心思美人,不如娶回家。”

此诗鼓眼儿甚是得意,比喻比拟,开篇就形象贴切的赞赏了秋谣的美貌,后面两句,更是画龙点睛霸气侧漏气象万千。

可大狗不这么想,看着鼓眼儿那双眼睛,大狗就来气。

第一次就是听了鼓眼儿的计策,为了展现自己的真心和才华,不惜冒着大雨站在秋谣家门口深情吟诗。

结果赋诗声被雨声所掩盖,秋谣连门儿都没有开,大狗自己事后还染了伤寒,高烧不止,差点连命都搭进去。

“狗哥,佳句本天成,妙手偶得之,你大恩不言谢我,这区区小事,不足挂齿,哈哈哈,不足挂齿。”

鼓眼儿意得满满,故作老成的拱了拱手,笑道。

“我谢你大爷!”

还没等鼓眼儿说完,大狗一脚就把他踹进了屋角的柴堆里。

看着被踹飞的鼓眼儿,大家都愣住了,说好的论功行赏呢?

“肥头,你要去哪儿?”

看到鼓眼儿被收拾,一个带着灰头巾的小胖子坐不住了,连忙起身想溜,却被眼尖的大狗发现。

大狗扑到他身上,以一个骑坐的姿势把他降服。

“狗哥饶命啊,我以后再也不敢喜欢秋谣了。”

“狗日的,怪不得给我出馊主意,一直觉得你脖子以上残疾,没想到一肚子坏水!”

大狗觉得自己被人当了冤大头,居然听从了肥头的建议,文的不行来武的,霸王硬上弓,把秋谣拦在家门口想要强吻她。

结果被秋谣她娘拿着门栓追了四五里,差点连命都搭进去。

更惨的是,这一幕恰好被自己的老爹村长看到,回家后又是一顿胖揍。

大狗气急败坏地骑在肥头身上,双腿夹住他的屁股,一手按着他的头,狠狠地往地上推。

两个身体前后摇动,加上肥头的惨叫,让大家明白大狗那句“狗日的”并不只是说说而已,顿时对大狗的畏惧又多了几分。

大狗“发泄”完后,把肥头提起,一脚踹进了柴堆里,和鼓眼儿叠成一串。然后深深地吸了口气,面容狰狞地望向众人。

众人不禁打了个冷颤,生怕下一个点到自己,连忙低下头,大气都不敢喘。

大狗觉得很满意,虽然之前对秋谣表白失败,但也以这件事为由头,达到了杀鸡儆猴的效果,巩固了自己在村中不可动摇的地位。

前戏演完,该进入正题了。

大狗明白,即使现在不成功,但只要村里的小孩都不敢喜欢秋谣,秋谣迟早是自己的。刚刚已然胁之以威,现在该诱之以利了。

“我教训他们两个不是因为他们出的主意失败了,而是因为他们居然打我女人的主意,还借机整我,我大狗重情义,跟我一条心的,大家是兄弟,有肉一起吃!”

说道这,大狗微微一顿,挑了挑眉,环视众人,虽是个面目粗犷的乡野汉子,却也自有一番威势,“但如果吃里那个什么外,敢跟你们大嫂勾勾搭搭,先问问我的拳头!”

大狗说完,身边的两个小跟班就一人拎了一筐番薯和玉米走了出来,然后将竹筐一歪,番薯玉米滚得满地都是。

大狗指了指满地的番薯玉米,一脸真诚道:“我知道你们当中喜欢秋谣的人不少,但从今天起,谁都不准再对她有非分之想,这些东西就是当是我大狗补给你们的损失。”

众人面面相觑,谁都没敢动,村里但凡已发育的小孩,有几个对秋谣没动过心思呢?

“那我不喜欢秋谣,可不可以拿这些?”

正在大家犹豫不决的时候,一个稚嫩的声音突兀的响起。

大家循声望去,看到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儿羞涩地举着右手,眼巴巴地看着大狗。

大狗突然来了兴致,问道:“大鼻涕,你说你不喜欢秋谣,那你喜欢谁,只要你说出来,我给你两根玉米和三块番薯。”

大鼻涕脸一下红了,变得有些扭捏起来,咬牙说道。

“我喜欢的人是三月。”

空气突然安静了,细微的风轻轻撩拨着木门,无声,却不亚于平地惊雷。

大狗的额头上渗出了一丝冷汗,半晌才回过神来。

他倒吸了一口凉气,不由得对大鼻涕竖起了大拇指道:“你小子岁数不大,勇气不小啊,你居然喜欢号称秋雾村第一悍匪的三月……是他妈在作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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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月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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