蠹虫二乱
找他?找他能干什么?
沈有余脱口一句:“不会是要切了我的肾拿去卖吧?”
有段时间这种新闻故事很多的,传得非常玄乎,什么晚自习回家/夜班回家/参加完聚会回家,年轻学生/中年大叔/白领小姐,路上拿人那药|迷倒,再次醒来发现自己赤|身|裸|体躺在盛满冰块的浴缸里,身上有动完手术的痕迹,到医院一查,发现自己的肾没有了。
当然,后来又有说法,说这些故事都是假的。
“……”老头闻言厉声呵斥道,“你胡说八道什么!”
老头这话说得很凶,语句里包含的情绪比之前都要充沛鲜明,显然是觉得区区“切肾贼”的说法完全是对自己的羞辱。沈有余心里略微有了点数,他心想,有明显情绪波动就好,总比面无表情毫无破绽要好。所以随即,他便故意拿“卖肾”的说法再去刺激对方:“你们果然不是卖肾的小作坊?”
“你说谁是卖肾小作坊?要不是——”老头冲口而出半句话,又停住,半晌,他冷笑道,“行,告诉你也无妨。我之所以会绑你,确实是因为他人所托。”
沈有余:“哦?”
“至于其中原因,哼,等你见到他本人,自然也就知道是为什么。”
这说话语气别提有多怨愤了。看来绑人这行为,老头也不想的,沈有余觉得这事奇怪得不行,他又想问:“这位爷爷,我……”
老人冷冷打断:“住口。”
沈有余一脸无辜:“我什么都没说呢。”
老人却说:“但我不想同你说话了。”
对方虽然这么讲,但沈有余却是没放弃问话的打算。
他已然发现对方针对自己的态度很微妙,不是要弄死,至少不是现在弄死,而是别有所图。既然对方有目的,那他也方便借此钻漏洞。正要再说点什么,忽然他的身形一僵,有什么冰凉细幼的东西沿着他的腿往上爬。光线太暗,沈有余低头一看,但一时什么都没瞧清,他盯了好一会儿,才勉强看清楚了黑暗之中的囫囵形影。
那竟是一条条约莫人手指粗细的小蛇!
大夏天的,沈有余又不是穿长裤,所以蛇是直接贴着他的皮肉往上爬。说不好这些蛇都是什么颜色,也说不清有几条,或许是三四条,或许是五六条,那触感凉凉腻腻,十分一言难尽,让人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沈有余终于变了脸色:“你在车里养蛇啊?”
“你最好不要乱动,也别再说话。”老头哼笑一声,“放心,没我的命令它们不会咬你。只要你乖乖的,它们自然不会把你怎么样。”
沈有余呵呵干笑了两声:“爷爷你还是收起来吧,你看现在路上那么颠簸,万一我不小心压到它们就不好了。”
“怕什么?”老头说,“它被压到了,顶多咬你两口。这些蛇毒性不强,不是见血封喉,最多只是让你头昏眼花,舌头僵直,只要我抢救及时,你又死不了。”
此话不知真假,沈有余并不想试着去遭这皮肉罪,便乖乖闭了嘴。一时车内安静得像是躺了四具尸体的大型死人棺材,过了一会儿,他实在没忍住:“这些蛇有名字吗?”
老人没好气的:“你以为是养宠物,还取名字?”跟着又威胁道,“你是闭嘴,还是不闭嘴?真以为我不会把你怎么样了,是么?”
沈有余连说“不敢”,此后便果然没有再开口,怕把老头真给惹恼了。
虽然不再说话,但他心中还是在暗暗猜测这一老一少是什么身份。
然后想了半天,觉得这两人特别像杂技团的……
不是啊……虽然感觉哪里不太对吧,但老头和女孩的技能,真的很符合杂技团。
就说那女生吧,这气力也没谁了,照他目测,孤身殴打狗熊都没问题,还有老头,驱使毒蛇,想咬谁就咬谁,手上义肢也古里古怪的,如果进杂技团,女孩货真价实表演胸口碎大石,老人真情实感表演吹笛舞蛇,如果再有什么舞台剧,老头的义肢太优秀了,换身服装就能想去演海盗船长,真是可咸可甜,超级百变……
沈有余靠着车窗胡思乱想着,忽的,车子一个转弯,他就在路边看见了一道人影。
杂木野草之中,有人直挺挺地立着,闭口冷眼看着外来车辆经驶山道。那人整张脸白惨惨的,神色是说不出来的凄幽和怨毒,沈有余原本正在发呆瞎想,冷不丁和对方对上眼,吓得直接“啊”的叫出了声。
前排老人提声道:“你突然叫什么?”
车已经开过去了,那人已被抛在后头,但其森冷诡异的形象,仍旧叫人心有余悸。沈有余定了定神,一颗心还在乱跳,他说:“我刚刚在路边看到一个人。”
老头一挑眉:“人?怎样的人?”
荒山野岭的,在路边看到一个人,又是三更半夜的,如何不奇怪。
沈有余回忆道:“车灯光亮有限,看得不太清楚。看身高是个小孩,戴一顶帽子,站在树底下。”
老头追问:“多大的小孩儿。”
沈有余不是很确定:“八九岁吧。”
老头听了这个答案,却说了一句很莫名其妙的话:“哦,是吗?那就没事了。”
怎么八九岁就没事了?
沈有余彻底没法弄明白,他想起那小孩儿似怨带恨的眼神,还是会觉得后背一凉,他问:“你不觉得是小孩儿就更可怕了吗?”
老头无所谓:“你看到的又不是人。”
沈有余不能理解。
老头嗤笑:“你们城里的小孩,真是,哼,连尊石像都能吓个半死!你看清楚,那根本不是人,是石头做的童子像。这一带的人拜奉童子,就跟其他地方的人信奉土地神,于是会在地界处建立土地像一样,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沈有余努力再去回忆那人的模样,发现自己看到的似乎确实不是个活人。
可是,就算是石雕的什么“童子像”,那玩意儿也太恐怖了吧?人家路边供奉土地神,那土地神的雕像都是胖胖小小的,多和蔼可亲。这“童子像”雕刻的,简直能用“邪佞”来形容,这里的人祭拜这玩意儿?
又过了大概十来分钟,车停下,坐在前座两人先下了车。老头手背在身后站在车前而,那女生从驾驶位下来后,替沈有余开了车门。夜晚的凉风登时吹到人身上,带着一股湿润的凉意,叫沈有余打了一个激灵。
因为沈有余手脚都被绑着,下车不便,名做念念的女生,便扶着沈有余的胳膊将人从车上请了出来。她站定了,脑袋还不到沈有余的下巴,念念低着头说:“我把你手上的绳子解开,你不要乱跑,也不要乱叫。”
沈有余低头看了一眼缠在自己脚脖子上的小蛇,心说我这要是能跑,我就是真的勇士。
解了绳子,沈有余活动了一下手腕脚腕,看着不远处山头的点点灯火,料想是个村子。他伸手一指,问老头:“我们去那儿?那是什么地方?”
老头看也不看沈有余:“到了你就知道了。”
沈有余跟在老头身后,想了想,说:“一路过来,还不知道您老人家怎么称呼呢?”
听了此话,老头这才转头施舍了沈有余一眼。他看了半晌,凉凉地说道:“哦,还笑得出来,这么不怕蛇?”
沈有余立刻不笑了:“怕还是怕的,不过老人家不是师出无名的人。如果派蛇咬我,那也肯定是有原因的。”
老头子“哈”了一声,也不是一般人觉得好笑的“哈哈哈”,凉凉的,仅此一声,似乎是其本人特殊的嘲讽方式。他转了身回去,丢下一句:“我姓方。”
沈有余说:“原来是方爷爷。”
老头不再搭理沈有余,只冲念念道:“怎么还没把人叫醒?”
念念在车里回了一句:“叫不醒。”
老头说:“那你就扇他两个耳光,看他还醒不醒。”
沈有余心中一声我操这么毒,连忙阻止:“不太好吧?”
老头道:“你觉得念念动手不好,那你是要自己动手么?”
还不待沈有余再说话,只听车里啪啪两声利落无比的扇耳光声,念念的话语跟着传来:“没醒。”
老头面无表情道:“再扇。”
于是这一回就不止是啪啪两下这么简单了,而是啪啪啪啪啪五声。
念念说:“还是不醒。”
老头道:“继续扇。”
这名叫做念念的女生是何等的怪力,再让她扇耳光扇下去,大灰一张脸还要不要了?再打下去,说不定大灰的头都没了。沈有余连忙插话:“别打了,我背着他跟你们走就是。”
老头瞥了一眼沈有余,倒是没否定这个提议,只说:“那也行。”
沈有余重新进了车,先是伸手一探大灰的鼻息,发现人还有气,一颗悬着的心暂时放下。方才念念扇了大灰那么多耳光人都没醒,他还真怕小姑娘打到后来其实是具尸体。
低头看了眼自己手腕上的小蛇,沈有余头探出车门,冲方老头喊道:“我手上有蛇,怕动作的时候压到它们,方爷爷你看你是不是能让它们暂时先爬到我脚上?”
老头不耐道:“你要求还真多。行了,快些搬吧。”
只见缠在沈有余身上的小蛇口中红信一缩一闪,便纷纷滑动着往沈有余的腿脚上爬去了。
如此看来,老人能驱动蛇这一事不假,而且还能控制得相当精细。沈有余得了这一个结论,更不敢妄动了。倘若要逃跑,看来还得好好规划一番。当然,优先排位来算的话,还是一会儿安顿下来之后,在老头没那么情绪抵触的时候,他再尝试沟通看看,他总觉得对方是抓错了人,沈有余一边这样琢磨着,一边背上昏睡不醒的大灰。
这样跟在老人和念念身后走了一会儿,沈有余忍不住道:“大灰为什么不醒,他不会有事吧?”
老人走在最前面,头也不回的:“不过是昏迷得久了而已,你怕什么,要是死了就让念念路边挖个坑埋了便是。你话怎么那么多,背着人走路不用喘气吗?”
沈有余也不争辩,连说了几句“我晓得了”。
三人继续向上走,这通往山上的小道是有台阶的,然而每一级台阶都很高,修葺得相当简陋。虽然走在中间的念念拿着手电筒照亮路况,但有些地方长了青苔,沈有余背着个人,走得吃力,一不留神,脚下一个打滑,差点没滚下山去。
好险是念念反应极快的,她转身跳下来,用握着手电筒的手一把按住了沈有余的肩,并顺势用另一只手拽住了大灰的衣领。
也就是这样,才保证了沈有余和大灰两人都没摔下去。因为,若是只抓着沈有余,说不定沈有余背上的大灰,就顺着后仰的惯性摔下去了。
沈有余一时心惊,缓了一口气才回神对念念说:“谢谢你啊。”
站在上一级台阶上的念念还是比沈有余矮一点,所以她看沈有余,还必须要微微仰起脸才行。
念念脸上没有表情:“你行不行?不行就还是换我来好了。”
沈有余看了一眼剩下还没走的长路,果断将大灰易手:“麻烦你了。”
扎着马尾的女孩子和沈有余换了位置和任务,她本想要将大灰背着,却发现自己体型要小上许多,要背着人也不方便,所以索性改背为抱,将大灰打横一个公主抱。
沈有余:“……”
沈有余握着手电走在中间,回头瞥见大灰被那女生轻轻松松公主抱着,一时心里感觉还蛮复杂的,心想大灰如果知道了,估计又得吐三斤血。
而从始至终冷眼旁观的方老头,在沈有余跟上来之后,只说了一句:“没用的东西。”
沈有余还能怎样,厚着脸皮继续跟上,叹气道:“确实不及两位身体强健。”
好容易爬完阶梯,沈有余虽不至于趴地上,但也是累得直喘气。方老头从鼻孔喷出一声冷哼,似乎恨不能在自己脸上用笔写上“看不起”三个大字,来表达自己对沈有余的不屑,沈有余也只能强行当做什么都不知道。
他们到村里的时间很晚,准备去住招待所。一行人到来,惊得村里的狗一直狂吠。敲开最近一户人家的门,众人从户主口中得知了具体位置。那户人家的主人挺热心,介绍位置介绍得很详细,不过说话带着比较重的地方口音,但沈有余听了一遍下来,基本都能懂,于是他在心中琢磨着,这地方应该没超出他所在的城市省份。
屋子的主人将地方说清楚了,还怕沈有余一行人找不到招待所的位置,便自告奋勇要带路,但是方老头冷漠拒绝了。
那人想了想说:“行,这村子不大,你们找一找肯定能找到的。看管招待所的是刘二叔,他现在大概已经睡了,你们到了记得敲门敲大点声。”顿了顿,明显有些迟疑的,那人继续说,“就是刘二叔他有眼疾,你们见到他,要是看到他的眼睛……也不要太惊讶。”
方老头和念念听了这话,均毫无反应,对这话题没半点兴趣,话茬都不肯接的,场面一时凝住了,沈有余见状,便适时地追问了一句:“他眼睛是怎么了?”
“真是造孽哦。”那户人家的主人估计没见过方老头和念念这么冷漠的人,简直就差把“关我何事”写在脸上,还好沈有余这么一问,才不至叫他那么尴尬,他反应过来,立刻“唉”了一声,猛的一拍大腿说道,“刘二叔的眼睛,是被山里的大虫给叼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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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