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太皇太后指婚

第14章 太皇太后指婚

一大早,内务府大臣带着孝庄太皇太后的懿旨和聘礼就到了威武将军府下聘来了。

“太皇太后懿旨,本宫之孙爱新觉罗常宁人品贵重,行孝有嘉,文武并重,今已至弱冠。今有威武将军之女,值及笄之年,满洲镶黄旗人氏,品貌端庄,秀外慧中,故下旨钦定为恭亲王之嫡福晋,择三月三日大婚。”内务府大臣宣读了懿旨。

“黄金二百两、白银万两、金茶筒一、银茶筒二、银盆二、缎千匹、文马二十匹、闲马四十匹、驮甲二十副。另有赐父母黄金百两、金茶筒一具、银五千两、银茶筒一具、银盆一具、缎五百匹、布千匹、马六匹鞍辔具、甲胄一副、弓一张、朝服各二袭、衣各二称皆冬一夏一、貂裘各一领、上等玲珑带一束;赐缎四十匹、布百匹、马二匹鞍辔二副;赐从人银四百两。”内服务大臣命令御林军把聘礼抬进来将军府。

威武将军身穿朝服在府第门外迎候,内务府大臣依次把各种物品礼单递交给威武将军手中,威武将军跪在地上拜领完毕,率领乌雅明启在堂前台阶下的东面,朝着皇宫所在的地方行三跪九叩首礼,以示谢恩:威武夫人和乌雅明艳站在台阶西边,向着皇宫方向行六肃三跪三拜礼。

礼毕,内务府大臣告退,福晋之父送出府第门外。

然后,威武将军府中举行盛大的宴饮,宴席共五十桌,用羊三十六只,酒二十瓶。所需物品由内务府负责供应。宴会分内外两种,外堂男子宴饮礼仪由鸿舻寺官负责主持,内堂女子宴饮礼仪则由内管领之妻负责主持。福晋父母,其族人中有官职、爵位者都参加宴饮。公、侯、伯以下,侍郎、男爵以上,以及一品、二品命妇,也都参加宴饮,以示庆贺。

夜已深,恭亲王府。

常宁的梦里全是战场上的刀光血影,白银城一战,他率铁骑奇袭噶尔丹营后,烧尽粮草辎重,以一人之力杀敌过百,堆尸成山。虽然他被称为大清的百胜将军,但在敌军眼里他可是杀人如麻的魔鬼。梦中的常宁挥舞着沾满鲜血的大刀在血流如河的山谷里迷失了方向,到处都是尸首,白骨累累,血流成河,十分恐怖…常宁被惊醒,再也睡不着了。

突然窗前闪过一道黑影。

常宁拔剑起身,两三下就把夜行刺客按倒。

“哥哥,你别怕!是我!”常宁揪下刺客的面罩,原来是正是自己的心上人,明艳。

“大半夜,你跑到我房间里,成何体统!”常宁质问。

“想你了呗,你想我了吗?”

“没有,不是刚才才分开吗?”

“我们已经分开三个时辰了,我现在和你分开一个时辰就如隔三秋了,三个时辰犹如九年,真的是好久好久了,我真的是太想你了。”明艳抱住了常宁。

常宁笑而不语。

“今天,太皇太后娘娘派人来了我家传了懿旨,给咱俩择了三月初三的日子成亲,还给我送来了好漂亮的嫁衣裳。”明艳幸福的说。

“三月三,生轩辕,是个好日子。还有不到两个月,我们就要成亲了。”常宁终于露出笑脸。

常宁从盒子里取出来一支金钗插在明艳发间,“这是我额娘的随嫁之物,也是留给我的唯一物品,今日我送给你了,带上这支钗,你就是我爱新觉罗常宁的人了。”

沉浸在幸福里的明艳感觉晕晕乎乎,一转身却发现常宁的神色里带有一丝忧郁。

“常宁哥哥,为什么你总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没有吧,我挺开心的,听到太皇太后指婚的消息,其实我挺开心的。”

“这天底下所有的人应该都很羡慕你吧,生在皇家,贵为王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一生享不尽的荣华富贵。我父亲还说你骨骼健硕,是天生的习武之才,不仅如此你还饱读诗书,能文能武,更重要的是你样貌英俊,可以说,你从出生就赢过了所有人,老天爷也是太偏爱你了呢。”

明艳把常宁逗笑了,“你这小丫头,伶牙俐齿的。”

“老天爷不仅赐给了你一个好的出生,好的样貌,聪明的脑瓜,健硕的身体,竟然还要赐你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谁说世界上的事没有十全十美的人生!”

常宁又笑了,明艳似乎说到没有错,自己真的是一个幸运儿,人生真的可以算得上十全十美了,可是,确实也如明艳所说,就算人生十全十美了,他还是不快乐,为什么不快乐呢?

“哥哥,你到底是有什么心事嘛。”

“明艳你说道很对,我确实不快乐,在世人眼里我自出生就拥有了一切,可就是老天爷赐给我的一切让我痛苦,我从小学功夫就学的很快,早早就进了军营带兵打仗了,我生在皇家带兵打仗,保家为国是我的天职。但是,在我的内心深处却十分厌恶战争,每次上了战场,我不得不厮杀敌人,内心就会出现一个狂暴的我、残忍的我将敌军如砍瓜切菜一样,可等战争结束之时,内心又会出现一个慈悲的我、懦弱的我,那些死了的士兵也是有骨有肉、有爹有娘,我又为当初杀红了眼的我开始忏悔。心头的佛魔不断的纠缠着我,让我痛苦不堪。”

明艳沉默了。

“我的身体里住着一只魔,可心头里却坐着一座佛,这只魔和这座佛不能和解,时常战斗,天职和天性不能统一,让我矛盾痛苦。”常宁终于畅快的表达了内心,感觉轻松了很多,但见明艳一脸茫然,“是不是吓着你了,还盼望着嫁给我吗?”

明艳回过神来,“你所说的这些我都没有经历过,所以并不了解,反正我每天吃了睡,睡醒了玩,玩累了再吃,整日无忧无虑,活的没心没肺的,偶尔也有不快乐的事情,但睡一觉醒来就忘了,你不能活的像我一样简单快乐吗?”

常宁摇摇头,“老百姓羡慕皇亲贵胄,以为王子公主含着金钥匙出生,出生就拥有一切,是活在权力塔尖的人。但你们却不知道,皇子、公主是肩负着国家责任而来的,我的皇三姐建安公主,十五岁不得不去漠南蒙古和察哈尔部的布尔尼和亲,名为和亲实为监视,提前向皇上通报了布尔尼举兵叛清之事,在国家和丈夫面前,她选择效忠祖国。你知道我们这些皇子、公主们是多么羡慕你们这些普通人家的孩子吗?可以无忧无虑的在父母身边长大,然后和心爱的人成亲生子,平平安安的厮守一生,这对于我们来说也是奢求不到的梦想。”

“照你这样说,还是当个简简单单的小老百姓最幸福。不过,如果没有像你这样厮杀战场的英雄,和建安公主那样大义灭亲的公主,活在动荡和战乱之中的老百姓会比蝼蚁还悲惨,就是因为有你们这样伟大、崇高的人替我们肩负起来一个太平盛世,才让手无寸铁的小老百姓生活的安逸幸福。你和建安公主承担了太多痛苦,所以你们都是盛世的英雄。”

常宁的眼眶红了,“有你这样的理解,我甚是欣慰。经历的一切痛苦,都值了。”常宁抱住了明艳,“你一定是老天爷派来抚平我创伤的人,你给我带来的释怀和快乐,是我此生都没有经历过的,你要生生世世的陪伴着我。”

“常宁哥哥,我们以后死了,会不会埋在一起?”明艳忽闪着大眼睛问一些傻里傻气的话。

“当然会啊,要一起埋进我们爱新觉罗家的皇家陵园里。”

“那我们俩谁会比较先死啊?”

“当然是我啊,你天天变着花的欺负我,我肯定早早就被你气死了。”

明艳噗嗤一笑,“那可未必,你现在口口声声说爱我,没在三五年之后,你就娶了小妾了呢。”

常宁把明艳紧紧抱在怀里,“那你是不了解我常宁,我此生只爱你一人。”

“说话算数?你以后要是敢纳妾,我就天天揍她,揍的她鼻青脸肿,再不敢勾引你。”

“艳儿,等我们成亲后,我就不想再当这个恭亲王了。”

“为何?”

“我十三岁起就开始从军南征北战,过着刀口舔血、朝不保夕的日子,白天我在战场杀人不眨眼,夜里我的心里又会生出惊、恐、怖,我身心疲惫。现在有了你,我想安定下来,和你过平凡的日子。”常宁说道。

“哥哥,我既然嫁给了你,以后你去哪我去哪,你说东边好我就跟你往东去,你说西边好我便随你走向西。你想当英雄我就支持你,你想当平民,我也陪着你。”

明艳偎依在常宁的怀里,“我也有礼物送给你,我爹送了我一匹汗血宝马,宝马配英雄。”

“阳春三月,两人一马,远走天涯!”常宁幸福的幻想着未来的日子。

“还有不到两个月,我们就要成亲了,我真高兴。”说罢明艳就脱掉了肩上的薄衣。

这举动着实下了常宁一跳,他赶紧又把她的衣服拉了起来,“我知道你的心意,但是这…”

“你想什么呢?”明艳再次脱掉肩头的衣裳,“我这里中了一箭,有伤疤,但我是一个对美要求到极致的人,我不能接受这道伤疤破坏了我的完美。”

常宁摸着明艳肩头的伤口,雪白的肌肤上有一个伤疤,心里也很心疼。

“我想拜托夫君一件事,你在这个伤口上帮我纹一朵花。”

“你说什么?”常宁瞪大眼睛问。

“你就在我肩头纹个花吧,我把纹绣工具也带来了。”

“不要,这太疼了,我下不了手!”

“你要是不,我就去找外头的纹绣师去了!”

“你敢?!你的身体除了我谁也不许看,你以后出门给我戴上头纱,脸也不许别的男人看。”

“那你就给我纹朵花。”

常宁想起来惠妃把明艳比作玫瑰,就沾上颜料开始一点一滴的在明艳的肩头纹制玫瑰,他这个杀人不眨眼的男人面对心爱的女人,拿着纹绣针的手却不停的在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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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天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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