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重生
“唉!这部电影的结局还算完美,最讨厌悲剧了!”之间这是一个凌乱的小屋,屋里仅有一张床和一个电脑桌,当然,还有一台…嗯…比较古老的电脑!这是一个典型的宅男居住场所,而说这话的人,也就是我们的主角宅男张末。
“唉!有看完一部电影,真无聊呀!真是人生寂寞如雪呀,要是我能去拍电影就好了!嘿嘿……”“亲爱的姑娘就要嫁人啦…………”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打断了张末的无限yy,连忙擦了擦yy留下的口水,拿起电话一看是老妈打的电话,就知道老妈又来叫他去相亲了。
“妈,我给你说了多少遍了,我不想去相亲。”“怎么不去了?你看你都快27的人了,还没有一个女朋友,你表哥的小孩都快1岁了。”“表哥是表哥,我是我,唉、总之我不去啦……”说完张末就把电话挂了。话说张末的条件还是非常不错的,人长得一表堂堂,不逊于一些一流明星,父亲也是一个在当地比较有名气的老板。至于为什么张末为什么会这么颓废呢?这要从张默小时候说起,张末从小受父亲的影响,非常热爱电影,于是高考是便报考了北京电影学院导演系。考是考上了,经过4年的学习,毕了业,张末怀着对未来的憧憬走入了社会,可是在各个剧组混了很久,当过很多龙套角色,可没什么导演记住他,他也向各个电影公司投了很多剧本,可一个成功的都没有,也没有什么人来找他拍电影,毕竟谁会去找一个没有什么名气没什么背景的导演拍电影呢。所以张末就这样颓废了,看到这里大家或许会疑惑张末为什么不去找他父亲帮忙,张末认为他已经成年了,而且一部电影的成本也不是他父亲能承受的。
张末想着这几年的经历只能无赖的叹了叹气,不经意间看见电脑屏幕不一样了,刚才还是电影的界面,怎么现在黑屏了?而且电源也没断,正当张末准备去检查显示器的时候,屏幕突然冒出一行字来。
“你想成为世界著名的导演吗?你想让全世界的人崇拜你吗?那就快使用本公司的产品&1t;导演养成系统>吧!有了它,你就能实现你的梦想了!”“使用\不使用”张末无语的看着眼前的界面顿时想到是哪个黑客在跟自己开玩笑,不过对于看过&1t;无限恐怖>的张默来说,他还是抱着一丝幻想。所以他怀着一丝忐忑的去点了“使用”。
只间显示器上出现了一个类似黑洞的画面,然后张末就在一声“确定使用,开始穿越……”中消失了。
“末末,起床了,不要因为放假就能睡懒觉了。”“额,妈,再睡会!”说着张末感觉不对了,自己这几年是一个人在住,妈什么时候来的?而且什么国庆节呀?自己早就没有什么国庆节了?连忙看了看日期现现在是2oo4年1o月1日,突然想起了&1t;导演养成系统>,根据多年混在起点的经验连忙集中精神默念打开&1t;导演养成系统>,只见眼前出现一个透明的界面。
&1t;导演养成系统>
宿主:张末
年龄:18
导演能力:5级
编剧能力:4级
奖励点:1ooo
任务:在三个月之类写出一本畅销的小说。
任务奖励:2ooo奖励点,小说过1o万后每过1ooo本奖励1点奖励点。
失败惩罚:扣除2ooo奖励点。(提示:奖励点为负数时宿主会被抹杀,请宿主多多努力。)
张末看到奖励点为负数会被抹杀的时候顿时变得非常紧张,不过转眼又想到自己可是从2o12年重生到现在的,如果这样还不能写出的话,那自己真的死了算了。
想完这些后,张末慢慢下定了决心“上一世我没有成功就算了,而上天给了我一个从来的机会,而且还有&1t;导演养成系统>这种堪称Bug存在的东西,我一定要成功、一定……”说着张末慢慢握紧了拳头。
“末末,快出来吃饭了,别再睡觉了”母亲的催促打断了张默的沉思,“哦,好的,来了”,说着连忙把衣服穿上走了出去。看见桌子上摆着朴素的稀饭咸菜张末感觉自己心里暖暖的,自己上一世总觉得父母很唠叨,总是跟他们顶嘴、伤他们的心。可是等到自己出生社会了才明白他们的苦心,并且在社会上生活也非常的幸苦,虽然母亲多次叫自己回去,可张默又有什么脸面回去呢?“既然上天给了自己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一定不会再让他们伤心了”张末边想着边坐下,看见并没有父亲的饭。“妈,爸呢?怎么没有他的饭呢?”,“唉!你爸在外面陪客户呢,昨天晚上没有回家,等会你吃完饭打电话问下你爸,叫他注意身体!”,“嗯!好的!”
接下来的几天,张末给自己做了一个短期的计划。“既然系统让我在三个月之内写出一本畅销的小说,以我自己现在的能力在短期之内肯定是不行的。嗯……那就只好对不起原作者了!可是写什么小说呢?”想着想着张末陷入了一阵沉思,想着自己到底该写哪一部小说,如果要想短时间之内很有名气,那国内的肯定不行的,可是写国外的什么小说呢?《哈利波特》倒是很有名气,可是时间又过了。现在《哈利波特》已经出来了,到底写什么呢?
“哎呀!我怎么这么笨呢?这个都没想到!”张末苦恼的敲了敲自己的脑袋,他一想到出名的小说就想到了《哈利波特》,却忘了一个也比较出名的,那就是红遍中外,深受广大群众喜爱的《暮光之城》。这本小说是美国作家stepheniemeyer(斯蒂芬妮·梅尔)的初试啼声之作。在整个2oo5年,《暮色》是人们谈论话题最多的畅销书,上市短短几周,该书就一飞冲天,名列《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第5名。之后该书名列《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达56周之久,其中有5周是名列榜。在最近十年中,除了J.k.罗琳的“哈利·波特”和克里斯托弗·鲍里尼的《伊拉龙》、《长老》,很少有其他作品能像斯蒂芬妮·梅尔的“暮光之城”系列那样赢得青少年读者的青睐和激赏。
所以张末只能默默地对斯蒂芬妮·梅尔说声对不起,本来张末也只是想把未来的剧本给“借鉴”下来,在给那些原导演投去,现在系统给了张末一个这个任务,没办法只能让斯蒂芬妮·梅尔失去这个成名的机会了。想罢张末就打开电脑开始了自己的“创作”之旅。
《暮光之城》第一部是讲的正在凤凰高中念书的伊莎贝拉·斯旺给人的感觉总是有那么一点点与众不同,她似乎和其他同龄的少女不太一样,朴实,不爱被人所关注。由于妈妈再婚了,为了让妈妈过得更开心,贝拉只好搬去和父亲查理一起住。查理住在一个位于华盛顿周边,叫福尔克斯的常年阴雨的小城镇里,换环境对于贝拉来说影响并不大,一直显得对什么都有点漫不经心的她,觉得在哪里生活都不会给自己带来太大的改变。但是,当贝拉遇到一位浑身上下散着神秘气息、有如希腊雕像般俊逸的美少年爱德华·卡伦之后,却现自己突然生出了许多陌生的情感:他不同于她认识的任何男孩,虽然她自己也说不上来到底哪里有差别,也许是爱德华身上的高贵气质让她忍不住想多看他几眼吧。其实爱德华的真正身份是一名吸血鬼,不过他却出生在一个极其特殊的吸血鬼家族中,他们拒绝饮食人类的鲜血,而是捕食动物。是吸血鬼中的“素食主义者”,这好比是一个人光吃豆腐,给你力量但不能满足。自从贝拉出现后,她的血液就好比是爱德华的专用海*因。拥有着无与伦比的智慧和洞悉一切的能力,爱德华一眼就望进了贝拉的灵魂深处,他也被这个女孩的独特之处所深深地吸引,很快,两个人就彻底地沉沦在了爱情的海洋中,踏上了一段充满着激情、却也违背了伦理信仰的浪漫之旅。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张末66续续的把《暮光之城》给写了下来。并且给他的原出版社投了过去。做完了这些张末又开始了码字之旅,他想把《暮光之城》四部都给写下来,而且张末现在他写书的时候他的编剧能力也在上涨,原本编剧能力从4级升到5级要3ooo的奖励点,而现在只需要12oo的奖励点。为此张末决定把《暮光之城》这个系列的4本书都写下来,这样他编剧能力就可以升级了,而且还能赚更多的钱。这样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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