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九
我是阿九。
我的童年,是由很多支离破碎的片段拼凑起来的。
我还记得,我出生在一个很普通的村庄里。
那个村庄和无数其他的村庄一样,有草有田,依山傍水,有篱笆有院子,普通到多年以后我甚至有些想不起当年的家是什么样子。
五岁那年,闹了旱灾。
那是我还小,很多事情都记不清了。
只记得爹娘在逃荒的路上死了,临死前,将还在襁褓中的弟弟交到了我手里。
再后来,弟弟丢了。
我不知道我的弟弟发生了什么,因为逃荒时我都是抱着他睡的。
可一觉醒来,他却不见了。
他根本不会走路,所以我相信,是有人抱走了他。
他一定......还好好活着。
只是我在那附近方圆几十里找了他很久。
鞋底早就走破了,脚掌上全是磨出的血泡,吃树皮,喝树液,每天恍恍惚惚的走着。
脑子里只有爹娘临死前叮嘱我的那句话。
“你要照顾好你弟弟,一起好好活着啊......!”
这是爹娘与我说的最后一句话,可我却没有做到。
而且就连我自己......似乎也活不成了。
我抱着弟弟并没有走多远,这里仍旧是旱灾侵袭的地带。
没有人会搭一把手救我,大家都疲于奔命,甚至要和我一起抢树皮抢地上的土吃。
到最后,目光所及之处,除了荒芜的黄土,便是叶子和树皮都已经被拔秃了的树。
寸草不生,再无一点活命的希望。
我又饿又累的走了两天两夜,眼前是一片白光,好像看到爹娘在朝我招着手。
他们说,太累了,你不如也歇歇吧,早晚弟弟也会主动来找我们的。
爹娘都在笑着,可是我却很害怕。
不敢朝他们走过去,也不敢歇。
我跌跌撞撞地往前走着,拼命摇着头,眼睛已经花了,什么都看不清,最后不知被什么绊了一下,摔倒在了路边。
我以为......我死了。
因为我好像尝到了水的味道。
太久没喝水了,我似乎都忘记了水是没有味道的。
我拼了命似的汲取着那甘露一般的水,从未觉得,水这样好喝。
大概是到了黄泉路上,才有机会喝这一捧清水吧。
喝了水,我早已开了一条条裂缝的嘴唇终于没那么痛了,眼睛也能打开了。
在一片刺目的白光中,我看到了一个神仙般的小少年。
他那么俊俏,眉眼跟画似的,眼睛里还有一分怜悯和淡淡的慈悲。
是他给了我水喝。
这是天上的神仙吗?
这是天上的神仙吧。
他将那羊皮白玉水壶重新挂到了腰间,而后俯下身来,朝我伸出手,“你愿意跟我走吗?”
“以后有吃有喝,有穿有住,但你要帮我......”这位小少年棱角冷戾,眼睛里也皆是让人觉得胆寒之意,“......帮我杀.人。”
我听着“杀.人”这两个字,明明从前连村子里杀鸡时我都不敢看的,如今却一点儿都不害怕了。
我望着他干净的掌心,无比坚定地说了一个字。
好。
但是我没敢让他扶我起来。
因为我的手太脏了,不想弄脏他的手。
可是他却一点儿也不介意,反而搀着我的手臂,将我带上了马车。
我从未坐过那样的马车,那么宽敞,而且里头是香的。
坐着的垫子软得不像话,几乎可以陷进去。
他给了我一碟饭菜。
我不知道那是什么菜,但那是我往后几十年,吃过最好吃最难以忘怀的一顿。
后来......
我跟着他去了澄都,进了一个名为“暗庄”的地方。
我知道了他的名字,陆寒。
也开始唤他......主子。
正式入暗庄的前一天,他单独找我说了话。
他说,这往后的日子会很苦,你可愿意留在这儿,为我做事?
他还说,你若不想,只管现在便开口,我可以介绍你去做旁的营生。
对我的救命之恩,仿佛他从没挂在心上,也从来不提。
可是我深深记得,我这条命,是他救回来的。
所以我愿意,为他生,为他死。
唤了他这一声“主子”,我阿九就绝不会再改口放弃。
是的,我有了新的名字。
阿九。
从前爹娘叫我什么,我也记不大清了。
但是暗庄里,大家都是这样的名字。
从阿一到阿九。
我进来后,主子还会时不时的往暗庄里领人,又有了阿十、十一、十二......
不过我无暇关心他们每个人的名字,性格还有旁的什么。
我心里只有一个想法。
我要成为他们之中最强的那一个。
我要成为主子手里最快最锋利的一把刀。
只有这样,主子眼里看到最多的才会是我,主子才不会后悔曾经救了我。
......
暗庄里的生活很苦。
除了吃睡,剩下的日子,我都在修习。
天不亮便起来练功习武是常事。
进行某些特殊的训练到三更半夜亦是常事。
无论是哪个师傅的课,我都是去得最早,走得最晚的。
功夫不负有心人。
每次主子来暗庄,他关注最多的,便是我。
他说,这些暗卫里,本王最看重最欣赏的,便是阿九了。
听到这句话,无论流了多少血汗,好像都值得了。
主子喜欢话少的,我便每日越发的沉默下去。
主子素来喜怒难辨,不动声色,我也暗自的模仿他,学着他的模样,让人难以捉摸。
渐渐的,主子有什么难办的任务都交给我去。
虽然我年纪尚小,但我完成的总是最出色的那一个。
主子夸我的次数越来越多,而我也越来越努力,从来不肯松懈一刻。
因为我知道,我的这条命,是属于主子的。
只是我心底始终有一个放不下的,便是我的弟弟。
主子也知道,并时常动用人力物力帮我寻找。
可惜始终无果。
我很感激主子,也时常在任务的间隙亲自去寻。
然而我的弟弟......好像在这世上没有存在过一般。
也是,若我的弟弟被人抱走,肯定早已改名换姓。
且他丢了的时候,还是襁褓之时,我又怎知他如今是何模样。
唯一记得的,便是他的腹下有一颗黑痣。
可是这个地方,实在太难查到。
我心底不抱希望的寻找着,直到有一天,接到了主子给我的新任务。
去保护当今圣上。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她。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她是女子,只觉得她与我弟弟的年纪一般大,聪明懂事,又需要我的保护,像极了我的弟弟。
所以,我便忍不住对她好。
从对她好一些,到对她好很多。
中间也不过是几年的时间。
她喜欢宫外的很多东西,我便趁每个月圆之夜入宫去,带给她吃,带给她玩。
只要看见她笑,杏眼弯成了月牙儿似的,我就好像看到我的弟弟过得很好一般,心底全然都是满足。
她想学武功,我便偷偷教她。
好像她能自保的话,就和我的弟弟能自保,好好活在这世上一样,让我能减轻一些当年弄丢了弟弟的愧疚。
她总喜欢喊我一声“阿九哥哥”。
每次她清脆的声音甜甜的喊我,我心里都会颤一下。
就似乎是听见我的弟弟在喊我。
我弟弟若能一直在我身边,也能这样一声又一声的唤我“哥哥”了。
可惜......
他不在了。
所以我拼了命的对她好。
好像是想要弥补在我弟弟身上所亏欠的。
她是个很可爱的小孩子,像小尾巴似的跟着我,我因杀.人而被凝固的鲜血封印起来的那颗心,也只有在她面前时,会变得柔软起来。
渐渐的,她在我的心里越来越重要。
甚至,可以与主子相提并论了。
只是我也渐渐开始分不清,我到底是透过她看到了我弟弟,还是我本来就是想对她好。
我只知道,和她共处时,是我最开心的时候。
本以为日子会这样一直平淡的过下去。
可是我却不小心发现了主子的秘密。
主子......竟然喜欢她......
而主子还问了我,关于断袖的看法。
这些我从未想过。
但只要想一想主子和我的“弟弟”在一起......
我有些想吐。
我不经意露出的表情或许深深伤害了主子。
他红着眼,让我退下了。
而和她相处时我知道,她是个懵懂天真不谙世事的小皇帝,所以她对主子,并无那份心思。
所以一切,不过是主子的一厢情愿而已。
我祈祷着,主子能早日回心转意,放下自己的心意。
毕竟断袖......真的不大好。
可是主子却似乎越陷越深,不可自拔。
看着主子成宿成宿睡不着,越发消瘦清减的那副样子,我感到很难过。
不久后,我又知道了一个秘密。
我眼里已经似至亲的“弟弟”,她竟然是女儿身。
她慌了神,求我不要告诉任何人。
尤其是主子。
想到主子猩红的眸子,我猜到主子若是知道了她是女子,会做出怎样过分的事情来。
所以......我答应了她。
她高兴得不得了,一时忘了男女有别,像往常那样抱着我的胳膊,喊我阿九哥哥,跟我道谢。
以前我不过将她当成弟弟,可今日,我的心却随着她的指尖在我衣袖上蹭出的点点热意,重重颤了颤。
或许我喜欢她。
并不只是对弟弟的那种喜欢......?
自那日起,似乎一切都悄悄改变了一些。
而闾丘连的那件事,我失了理智,也给主子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提刀杀他未成,我被贬去北荒之地,也是心甘情愿。
只是有些担心,没人再能像我一般在她身边护着她,也担心主子找不到称心的人用。
北荒之地,荒芜孤冷,倒是个锤炼心性的好地方。
正逢打仗之时,我豁出命的拼杀,不停的杀敌立功,一年的时间不过眨眼就过去了。
我有了回澄都的机会。
可是回了澄都,却惊闻噩耗。
主子......竟醒不过来了。
我很自责愧疚。
因为我低估了主子对她的感情。
我以为主子不过只是普通的喜欢,时日久了,换一个人便也无妨。
三妻四妾的人那么多,朝三暮四的人亦有不少。
可主子......却偏偏是最痴情的那一个。
所以伤得最深的,也是他自己。
所以我最后悔的,便是没有早些告诉主子,她是女儿身。
若主子早些知道,也不必落得这般田地。
主子一日不醒,我的心便似烈火烹油,在无尽的惭愧和自责中度过。
十三也是一样。
她对我说。
早知如此,便不会这样煞费苦心的瞒着主子,即便是主子丧志沉沦也好过如今的一睡不醒。
......
幸好,主子吉人自有天相。
他终于醒了。
而我,也总算有了力气,不再蹉跎度日。
接下来的一切,都是值得高兴的事情。
我心中那一抹淡淡的苦涩暂且压下不提。
主子和她成了婚。
我们暗庄也被主子当成彩礼送给了她,她成了我们暗庄所有人的主子。
十三心里的那道坎似乎过不去,自请了去北荒之地戍守。
而我......成了暗庄的庄主。
是她钦点的。
暗庄也分为了黑白二庄,做些明面上的事情,也为皇室干些见不得的活。
我也有了可以在白日里行走的身份。
御前带刀侍卫。
也是她亲封的。
她心里有我,虽只是兄妹之情,于我却已足够。
只是还未在御前当几日差,主子又将我调任了澄都城门守将一职,统领城门兵。
他说,澄都最重要的城门,有我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他才放心。
从那之后,我又很久才能看见他们一回了。
但只是听见他们的消息,心底就很开心了。
听说,他们生了个小皇子,那日我去清月楼饮了一晚上的酒,高兴。
小皇子的周岁礼那日,我亦受邀前去观礼。
我只远远看了一眼。
才一岁,小皇子就已经有了清俊可爱的模样,不愧是主子和她的孩子。
只不过我没再走近。
也不必再多瞧。
知道他们过得很好,我便已知足。
我喜欢她,却不是想要和她过一辈子的那种喜欢。
我从来是个可以认清自己的人,我知道我与她,并不属于一个世界。
只有主子,才与她般配,才可以站在她身边,两人熠熠发光,让天下人都如视灼日明月一般仰望着。
能守护着他们,知道他们过得开心,我就跟着很开心了。
真的很开心。
......
三年后,我寻到了我的弟弟。
是她帮的我。
举全国之力,寻我的弟弟,倒是不难。
我的弟弟不是我所想的那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相反,当年他被人抱走,又送去了家境殷实的人家当儿子教养,最后竟是一块读书的料子,考取了功名。
而且......他还来了澄都。
兄弟重逢相认,早已磨砺得喜怒不形于色,从来不会有情绪起伏表情波澜的我,落了泪。
上回落泪,还是我五岁,发现弟弟不见了的时候。
......
好啊......!真好!
我太喜欢这样的日子。
能守着我的弟弟成家立业,守着主子和她励精图治,守着这日渐繁荣的太平盛世。
我的剑很久都不沾血了。
而我这辈子都不曾这样开心过。
安和喜乐的岁月太难得,我沉浸在这样的生活里,心底总有说不出的知足和欢喜。
......
又是三年。
我在街上看见了一个多年前认识的姑娘。
我曾救过她,却不知她的姓名,亦没放在心上。
她站在人群里朝我笑得特别好看。
她说,我终于找到你了,我的......大英雄!
我因日子平淡安乐而早已宁静下来的心,忽然停跳了半拍。
或许,这样平淡安乐的日子,还能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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