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九

阿九

我是阿九。

我的童年,是由很多支离破碎的片段拼凑起来的。

我还记得,我出生在一个很普通的村庄里。

那个村庄和无数其他的村庄一样,有草有田,依山傍水,有篱笆有院子,普通到多年以后我甚至有些想不起当年的家是什么样子。

五岁那年,闹了旱灾。

那是我还小,很多事情都记不清了。

只记得爹娘在逃荒的路上死了,临死前,将还在襁褓中的弟弟交到了我手里。

再后来,弟弟丢了。

我不知道我的弟弟发生了什么,因为逃荒时我都是抱着他睡的。

可一觉醒来,他却不见了。

他根本不会走路,所以我相信,是有人抱走了他。

他一定......还好好活着。

只是我在那附近方圆几十里找了他很久。

鞋底早就走破了,脚掌上全是磨出的血泡,吃树皮,喝树液,每天恍恍惚惚的走着。

脑子里只有爹娘临死前叮嘱我的那句话。

“你要照顾好你弟弟,一起好好活着啊......!”

这是爹娘与我说的最后一句话,可我却没有做到。

而且就连我自己......似乎也活不成了。

我抱着弟弟并没有走多远,这里仍旧是旱灾侵袭的地带。

没有人会搭一把手救我,大家都疲于奔命,甚至要和我一起抢树皮抢地上的土吃。

到最后,目光所及之处,除了荒芜的黄土,便是叶子和树皮都已经被拔秃了的树。

寸草不生,再无一点活命的希望。

我又饿又累的走了两天两夜,眼前是一片白光,好像看到爹娘在朝我招着手。

他们说,太累了,你不如也歇歇吧,早晚弟弟也会主动来找我们的。

爹娘都在笑着,可是我却很害怕。

不敢朝他们走过去,也不敢歇。

我跌跌撞撞地往前走着,拼命摇着头,眼睛已经花了,什么都看不清,最后不知被什么绊了一下,摔倒在了路边。

我以为......我死了。

因为我好像尝到了水的味道。

太久没喝水了,我似乎都忘记了水是没有味道的。

我拼了命似的汲取着那甘露一般的水,从未觉得,水这样好喝。

大概是到了黄泉路上,才有机会喝这一捧清水吧。

喝了水,我早已开了一条条裂缝的嘴唇终于没那么痛了,眼睛也能打开了。

在一片刺目的白光中,我看到了一个神仙般的小少年。

他那么俊俏,眉眼跟画似的,眼睛里还有一分怜悯和淡淡的慈悲。

是他给了我水喝。

这是天上的神仙吗?

这是天上的神仙吧。

他将那羊皮白玉水壶重新挂到了腰间,而后俯下身来,朝我伸出手,“你愿意跟我走吗?”

“以后有吃有喝,有穿有住,但你要帮我......”这位小少年棱角冷戾,眼睛里也皆是让人觉得胆寒之意,“......帮我杀.人。”

我听着“杀.人”这两个字,明明从前连村子里杀鸡时我都不敢看的,如今却一点儿都不害怕了。

我望着他干净的掌心,无比坚定地说了一个字。

好。

但是我没敢让他扶我起来。

因为我的手太脏了,不想弄脏他的手。

可是他却一点儿也不介意,反而搀着我的手臂,将我带上了马车。

我从未坐过那样的马车,那么宽敞,而且里头是香的。

坐着的垫子软得不像话,几乎可以陷进去。

他给了我一碟饭菜。

我不知道那是什么菜,但那是我往后几十年,吃过最好吃最难以忘怀的一顿。

后来......

我跟着他去了澄都,进了一个名为“暗庄”的地方。

我知道了他的名字,陆寒。

也开始唤他......主子。

正式入暗庄的前一天,他单独找我说了话。

他说,这往后的日子会很苦,你可愿意留在这儿,为我做事?

他还说,你若不想,只管现在便开口,我可以介绍你去做旁的营生。

对我的救命之恩,仿佛他从没挂在心上,也从来不提。

可是我深深记得,我这条命,是他救回来的。

所以我愿意,为他生,为他死。

唤了他这一声“主子”,我阿九就绝不会再改口放弃。

是的,我有了新的名字。

阿九。

从前爹娘叫我什么,我也记不大清了。

但是暗庄里,大家都是这样的名字。

从阿一到阿九。

我进来后,主子还会时不时的往暗庄里领人,又有了阿十、十一、十二......

不过我无暇关心他们每个人的名字,性格还有旁的什么。

我心里只有一个想法。

我要成为他们之中最强的那一个。

我要成为主子手里最快最锋利的一把刀。

只有这样,主子眼里看到最多的才会是我,主子才不会后悔曾经救了我。

......

暗庄里的生活很苦。

除了吃睡,剩下的日子,我都在修习。

天不亮便起来练功习武是常事。

进行某些特殊的训练到三更半夜亦是常事。

无论是哪个师傅的课,我都是去得最早,走得最晚的。

功夫不负有心人。

每次主子来暗庄,他关注最多的,便是我。

他说,这些暗卫里,本王最看重最欣赏的,便是阿九了。

听到这句话,无论流了多少血汗,好像都值得了。

主子喜欢话少的,我便每日越发的沉默下去。

主子素来喜怒难辨,不动声色,我也暗自的模仿他,学着他的模样,让人难以捉摸。

渐渐的,主子有什么难办的任务都交给我去。

虽然我年纪尚小,但我完成的总是最出色的那一个。

主子夸我的次数越来越多,而我也越来越努力,从来不肯松懈一刻。

因为我知道,我的这条命,是属于主子的。

只是我心底始终有一个放不下的,便是我的弟弟。

主子也知道,并时常动用人力物力帮我寻找。

可惜始终无果。

我很感激主子,也时常在任务的间隙亲自去寻。

然而我的弟弟......好像在这世上没有存在过一般。

也是,若我的弟弟被人抱走,肯定早已改名换姓。

且他丢了的时候,还是襁褓之时,我又怎知他如今是何模样。

唯一记得的,便是他的腹下有一颗黑痣。

可是这个地方,实在太难查到。

我心底不抱希望的寻找着,直到有一天,接到了主子给我的新任务。

去保护当今圣上。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她。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她是女子,只觉得她与我弟弟的年纪一般大,聪明懂事,又需要我的保护,像极了我的弟弟。

所以,我便忍不住对她好。

从对她好一些,到对她好很多。

中间也不过是几年的时间。

她喜欢宫外的很多东西,我便趁每个月圆之夜入宫去,带给她吃,带给她玩。

只要看见她笑,杏眼弯成了月牙儿似的,我就好像看到我的弟弟过得很好一般,心底全然都是满足。

她想学武功,我便偷偷教她。

好像她能自保的话,就和我的弟弟能自保,好好活在这世上一样,让我能减轻一些当年弄丢了弟弟的愧疚。

她总喜欢喊我一声“阿九哥哥”。

每次她清脆的声音甜甜的喊我,我心里都会颤一下。

就似乎是听见我的弟弟在喊我。

我弟弟若能一直在我身边,也能这样一声又一声的唤我“哥哥”了。

可惜......

他不在了。

所以我拼了命的对她好。

好像是想要弥补在我弟弟身上所亏欠的。

她是个很可爱的小孩子,像小尾巴似的跟着我,我因杀.人而被凝固的鲜血封印起来的那颗心,也只有在她面前时,会变得柔软起来。

渐渐的,她在我的心里越来越重要。

甚至,可以与主子相提并论了。

只是我也渐渐开始分不清,我到底是透过她看到了我弟弟,还是我本来就是想对她好。

我只知道,和她共处时,是我最开心的时候。

本以为日子会这样一直平淡的过下去。

可是我却不小心发现了主子的秘密。

主子......竟然喜欢她......

而主子还问了我,关于断袖的看法。

这些我从未想过。

但只要想一想主子和我的“弟弟”在一起......

我有些想吐。

我不经意露出的表情或许深深伤害了主子。

他红着眼,让我退下了。

而和她相处时我知道,她是个懵懂天真不谙世事的小皇帝,所以她对主子,并无那份心思。

所以一切,不过是主子的一厢情愿而已。

我祈祷着,主子能早日回心转意,放下自己的心意。

毕竟断袖......真的不大好。

可是主子却似乎越陷越深,不可自拔。

看着主子成宿成宿睡不着,越发消瘦清减的那副样子,我感到很难过。

不久后,我又知道了一个秘密。

我眼里已经似至亲的“弟弟”,她竟然是女儿身。

她慌了神,求我不要告诉任何人。

尤其是主子。

想到主子猩红的眸子,我猜到主子若是知道了她是女子,会做出怎样过分的事情来。

所以......我答应了她。

她高兴得不得了,一时忘了男女有别,像往常那样抱着我的胳膊,喊我阿九哥哥,跟我道谢。

以前我不过将她当成弟弟,可今日,我的心却随着她的指尖在我衣袖上蹭出的点点热意,重重颤了颤。

或许我喜欢她。

并不只是对弟弟的那种喜欢......?

自那日起,似乎一切都悄悄改变了一些。

而闾丘连的那件事,我失了理智,也给主子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提刀杀他未成,我被贬去北荒之地,也是心甘情愿。

只是有些担心,没人再能像我一般在她身边护着她,也担心主子找不到称心的人用。

北荒之地,荒芜孤冷,倒是个锤炼心性的好地方。

正逢打仗之时,我豁出命的拼杀,不停的杀敌立功,一年的时间不过眨眼就过去了。

我有了回澄都的机会。

可是回了澄都,却惊闻噩耗。

主子......竟醒不过来了。

我很自责愧疚。

因为我低估了主子对她的感情。

我以为主子不过只是普通的喜欢,时日久了,换一个人便也无妨。

三妻四妾的人那么多,朝三暮四的人亦有不少。

可主子......却偏偏是最痴情的那一个。

所以伤得最深的,也是他自己。

所以我最后悔的,便是没有早些告诉主子,她是女儿身。

若主子早些知道,也不必落得这般田地。

主子一日不醒,我的心便似烈火烹油,在无尽的惭愧和自责中度过。

十三也是一样。

她对我说。

早知如此,便不会这样煞费苦心的瞒着主子,即便是主子丧志沉沦也好过如今的一睡不醒。

......

幸好,主子吉人自有天相。

他终于醒了。

而我,也总算有了力气,不再蹉跎度日。

接下来的一切,都是值得高兴的事情。

我心中那一抹淡淡的苦涩暂且压下不提。

主子和她成了婚。

我们暗庄也被主子当成彩礼送给了她,她成了我们暗庄所有人的主子。

十三心里的那道坎似乎过不去,自请了去北荒之地戍守。

而我......成了暗庄的庄主。

是她钦点的。

暗庄也分为了黑白二庄,做些明面上的事情,也为皇室干些见不得的活。

我也有了可以在白日里行走的身份。

御前带刀侍卫。

也是她亲封的。

她心里有我,虽只是兄妹之情,于我却已足够。

只是还未在御前当几日差,主子又将我调任了澄都城门守将一职,统领城门兵。

他说,澄都最重要的城门,有我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他才放心。

从那之后,我又很久才能看见他们一回了。

但只是听见他们的消息,心底就很开心了。

听说,他们生了个小皇子,那日我去清月楼饮了一晚上的酒,高兴。

小皇子的周岁礼那日,我亦受邀前去观礼。

我只远远看了一眼。

才一岁,小皇子就已经有了清俊可爱的模样,不愧是主子和她的孩子。

只不过我没再走近。

也不必再多瞧。

知道他们过得很好,我便已知足。

我喜欢她,却不是想要和她过一辈子的那种喜欢。

我从来是个可以认清自己的人,我知道我与她,并不属于一个世界。

只有主子,才与她般配,才可以站在她身边,两人熠熠发光,让天下人都如视灼日明月一般仰望着。

能守护着他们,知道他们过得开心,我就跟着很开心了。

真的很开心。

......

三年后,我寻到了我的弟弟。

是她帮的我。

举全国之力,寻我的弟弟,倒是不难。

我的弟弟不是我所想的那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相反,当年他被人抱走,又送去了家境殷实的人家当儿子教养,最后竟是一块读书的料子,考取了功名。

而且......他还来了澄都。

兄弟重逢相认,早已磨砺得喜怒不形于色,从来不会有情绪起伏表情波澜的我,落了泪。

上回落泪,还是我五岁,发现弟弟不见了的时候。

......

好啊......!真好!

我太喜欢这样的日子。

能守着我的弟弟成家立业,守着主子和她励精图治,守着这日渐繁荣的太平盛世。

我的剑很久都不沾血了。

而我这辈子都不曾这样开心过。

安和喜乐的岁月太难得,我沉浸在这样的生活里,心底总有说不出的知足和欢喜。

......

又是三年。

我在街上看见了一个多年前认识的姑娘。

我曾救过她,却不知她的姓名,亦没放在心上。

她站在人群里朝我笑得特别好看。

她说,我终于找到你了,我的......大英雄!

我因日子平淡安乐而早已宁静下来的心,忽然停跳了半拍。

或许,这样平淡安乐的日子,还能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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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如此多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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