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番外:飞升
转眼,便是五百年的光景。
皑皑雪山之下,人山人海,似是十分热闹。
不远处的茶楼中,有一头戴纶巾的说书先生正在激动地拍案道:“上回,我们讲了五百年前救苍生于水火的木兮星君,今日,咱就来说一说,这位星君在人间的女徒弟——慕之晴仙子。”
“要说这慕之晴仙子,就免不得要说起她的生身父亲李固,想来,李固是何许人也,在场诸位也都有所耳闻吧?”
说书先生满腹感慨,但千言万语,却只化作了一声轻叹,接着,慷慨激昂的讲述仍在继续,而下方,俨然座无虚席,茶客们聚精会神地听着,偶尔高声附和两句,场面好不活泼。
但在二楼临窗的一张桌上,有两名气质清隽的男子却缓缓移开了视线,二者对视一眼,或是轻笑。
只见其中一男子若有所思地轻扣着面前的桌案,道:“说来,慕之晴的飞升劫,也差不多就是这两天的事了吧?”
“老祖所说极是。”另一男子轻声应答,清秀的眉眼间却隐隐透出一丝羡慕,也是,能在这样的风华岁月迈入大乘修为,并引发飞升雷劫,又怎能不引人艳羡?
许是看出了自家后生眼中的怅惘,男子便是微笑着安慰他道:“何必妄自菲薄?止津,你也是很优秀的,这一点,大家都有目共睹。”
明止津微微一叹,也说不清心中究竟是何愁绪,但他眸光忽而瞥及窗外的青阶瓦台,见一身着粉色衣裙的女童正手指着街边的糖葫芦,奶声奶气地与跟旁的大人道:“爹,嬅儿想要!”
大人哈哈一笑,眼中的慈爱仿佛快要溢出眸眶,只听得他口气豪爽地应道:“那就买!”
明月疆顺着明止津的视线看去,那天真散漫的女童果然随即闯入他的眼帘,顿时哑然失笑,道:“止津,若喜欢,不如回头自己生一个?”
“老祖想哪儿去了。”明止津无语了一瞬,却是指着那女童,似有所指地道,“老祖,您看那女童眉心,是否长着一个鲜明的桃花印记?”
明月疆这才知道是自己误会了,但他定睛一看,顿时惊奇地咦了一声:“还真是。”
恰逢此时,小二前来添茶水,听到他们的对话,还乐得插了一嘴:“二位有所不知,那小姑娘正是我们陶家村公认的小桃花仙,名为陶嬅儿。”
“据说她出生那日,漫山遍野皆是桃花浓香,一夜之间,十里八乡的桃花纷纷绽放,加上她眉心生来就有桃花印记,所以,我们私下都在打趣,这莫不是桃花仙转世?”
明止津和明月疆听到这样的话不由一笑,如果他们没想错,那么,这名为陶嬅儿的女童,怕就是五百年前的陶婳转世吧,就是不知道,今生已是她历经的第几世了。
半晌无言,明月疆忽而开口道:“陶婳既已转世,那你说,厚德他……”话并未说完,可其中深意明止津亦是了然于胸,只是,这事还真说不好。
当年,厚德老祖自愿为陶婳牺牲,这事他们后来也都知了,作为旁人,其中对错他们自是无从置喙,毕竟这是厚德老祖个人的选择。
至于那个利用厚德老祖皮囊还魂的冒牌货佘岱,那真是不提也罢,只要他安分守己,不惹是生非,他们就觉得是列祖列宗保佑了。
二者对视一眼,不由一阵微叹,但正是此时,雪山之巅忽而雷鸣涌动,劫云滚滚,声势之磅礴,足以让世间众人纷纷为之一震。
明止津抓着茶杯的手蓦然一紧,他眼眸顺着那雪山顶望去,似是看见了静坐于风雪中的那道身影,顿时一颤,连带着声音都有些微动:“飞升劫,要开始了!”
明月疆面上亦添了几分郑重,这数百年来,他自问也观望过不少人的飞升雷劫,可从来没有一道如今日这般,来势之汹涌,让人霍然而生出一种避而不及的惊惧感。
也不知那慕之晴,在面对这样汹涌而来的飞升雷劫时,究竟还存有几分把握。
包括明月疆在内的许多人都在心里为慕之晴捏了一把汗,却不知,作为当事人,此刻她的心情正无比地平静,她抬头仰望劫云滚滚的天,一双明眸更显坚定。
世人修行,多为长生,而她,却只为追寻记忆中那道缥缈的身影,也不知五百年过去了,师傅她,可还记得她这个人间的徒儿……
慕之晴缓缓吐出一口气,不由轻声道:“生与死,不过尔尔,但看今日,我如何在这风起云涌中,踏出我自己的人生大道。”
话落,劫雷便好似感应到她的号召般,从天际轰隆直下,只一个眨眼的瞬间,就稳稳地劈落在她的背上,慕之晴也不怂,愣是以肉身硬抗着劫雷的敲打与锤击。
雷声轰鸣,滚滚而来,且声势一次更比一次浩大,慕之晴面色不改,好似并不把这雷劫放在眼里一般,直至第五道劫雷落下,她才终于没忍住地暗哼了一声。
紧接着,第六道、第七道劫雷极速而至,似是不给她一丝喘气的机会。
慕之晴脸上或是显出几分狰狞,乍看竟狼狈无比,可那双明亮的眸子,灼灼动人,犹如天上的繁星点点。
彼时,四面八方已站满了观望的人群,他们心惊胆战地遥望着这一幕的发生,更是下意识地屏住呼吸,不敢做丝毫的言语,只剩下最后两道劫雷了……
但凡抗过来,那飞升史上就又该增添浓墨重彩的一笔了,试想,这慕之晴才几岁啊……
大伙的心情不由一阵复杂,而此时,天空中翻滚着的劫云却忽而酝酿出更为庞然的声势,整一片天色亦是为之一变,远看似惊涛汹涌,浊浪排空。
近看,却会觉得自己渺若尘埃,犹如沧海一粟。
而身处劫云中心,慕之晴面上的神色却忽而显露出一丝微怔,冥冥之中,那道让她魂牵梦绕的师音好似正连番叩打着她的心弦,她欲随师音而去,却恐力所不能及也。
远观的众人注意到这一幕,眉头当即蹙起,有人就问了:“这是怎么了?”
话落不久,就有见多识广者——如明月疆这样的人物,一针见血地提道:“心魔劫。”
闻言,众人神色皆是一变,众所周知,心魔劫乃是飞升雷劫中至关重要的一劫,着实不容小觑,古往今来,也不知有多少大乘修士都败在这一道心魔劫下,落得个身死道消的结局。
没曾想,慕之晴竟也差点有了相似的遭遇?
观望中或有焦心慕之晴者,就忍不住要问了:“那可如何是好?我等可能帮上一帮?”
若能相帮,他们自然义不容辞,可问题是——
“帮不了。”只见明月疆面色凝重地摇头,似有几分无奈地道,“这一关,只能靠她自己。”
不过,依他所见,“身怀大气运者,区区心魔劫,又岂能奈她何?”
明月疆抬眸看了看那翻滚的劫云,不由缓缓吐出一口气,似是在安慰众人,偏又像极了自言自语,但听闻其中言论,在场众人倒是稍稍多了几分信心。
也不知过了多久,慕之晴才终于再度睁眼,彼时,仅剩的两道劫雷一前一后地接踵落下,震耳欲聋的雷鸣响彻云霄,给人一种前所未有,却偏偏很是惊心动魄的极致观感。
再然后,清风吹拂,带来一阵淅沥的灵雨,慕之晴微睨着眼朝天边望去,果然见云端之上正在这一刻重新焕发出新的光彩,和煦与希望的光辉遍洒人间。
慕之晴缓缓吐出一口气,但隐隐之间,她却觉得自己与天道之间,好似多了一抹微妙不可言的联系,她低垂着眸子,心中忽而涌现出些许不舍——她只能在这人间多遗留三日的光景了!
而不一会儿后,围观众人纷纷齐聚雪山之巅,慕之晴收到了来自各方的恭贺,但她微微一笑,敛下心中的思绪,审视的眸光却接连扫过跟前的来人们。
当她视线触及水月妩,感知到对方身上的气势似有圆满之意,眉头便是微微挑起。
见状,水月妩当即笑道:“不错,如你所见,不多日后,我也差不多要渡飞升劫了。”说来,这还真是托了慕之晴的福,若非方才观雷劫有感,她兴许也不能这么快寻得渡劫的契机。
契机难得,这已是整一个修仙界的共识了,若不然,百年前,她碧忧宫的二长老何至于苦等无果,以致于只能抑郁而终?
相较之下,大长老倒是幸运得多,早早地感知到天道的召唤,得以踏破虚空,飞升成仙。
慕之晴微微颔首,只稍一顿,视线便落在了一旁的宋程身上,话说这宋程,如今也终于成长为能够独当一面的炼丹大师了,在红茗门中亦是显赫有名,备受瞩目。
太上长老飞升前最牵挂的就是他,但同时,最放心的也还是他,比起白言诗这个大徒儿,宋程这个在丹药上颇具天资的小徒弟似乎更得他心。
也因如此,两百年前,就在太上长老飞升前夕,他老人家就干脆将红叶峰交到宋程手里了,白言诗对此倒没有嫉妒的心思,毕竟师尊偏心小师弟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她早就有所察觉。
当然,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经由一番努力,她终于得以与红药峰的韩治夜结为道侣,并于三年前诞下一女,韩治夜为其女取名明珠,寓意——此女乃是他们夫妻的掌上明珠。
而今日,红茗门来人还有裘林、裘楠兄弟,兄弟俩早年加入红雨峰,如今在外界,也是响当当的人物了,前者自是颇受人赞赏的全能炼丹师。
而后者,虽说在炼丹上只精通一门御兽丹,可他却将自身的御兽天赋发挥得淋漓尽致,且还在当代妖王沙苗的有力支持下,首创了平等契约。
也因如此,人族与妖族得以和谐共处,在这方面,裘楠可谓功不可没。
至于与他们兄弟同年加入红茗门的石宝邑,今日倒不曾出现,据说,这厮正在羽翼谷闭关呢。
说到羽翼谷,就免不得要提及石唯枫,从一个无人问津的家族弃子,到风光无限的羽翼谷谷主,逆袭,他只用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
曾经石氏家族的颓靡与腐败,皆在他的铁血手段下消失殆尽,谷中众人都怕他,畏他,惧他,唯有石宝邑这个亲侄儿,待他始终如一。
谷中人都传,石宝邑许会成为下一任谷主。
事实上,大伙还真猜对了,石唯枫就是这么打算的,待有朝一日,他渡劫而去,或生,或死,那石宝邑就将取代他,成为新谷主,即石氏家族的新族长。
慕之晴顺着视线看去,接着,又看见了已成为明家家主的明止津,而他身旁,则站着明月疆,想了想,她忽然若有所思地开口道:“月疆老祖的修为似乎也将近圆满了。”
明月疆并不否认这一点,只是,清隽的笑容下却隐藏着一丝无可奈何,将近圆满又如何,可惜,飞升劫的契机,他却迟迟不得,成仙,更不知该是何年光景。
作为天地间独一无二的怨灵体,也不知,天道可愿意让他飞升上界,至如今,他也只能继续安慰自己,许是冥冥之中自有定数,他只是仍需多加等待罢了。
慕之晴看着他,似是在思考什么,但正是此时,旁边一声不合时宜的哎呀声忽然响起:“不就是飞升吗?这有什么好担心的,放心,待此间事了,你就能飞升了。”
好歹是扫把星君亲手点化的怨灵体,这点面子,想必天道老爷子还是愿意给的。
冷不丁听见这话,大伙纷纷转移了注意,这才发现,开口的竟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少年郎,而他身旁,俨然正是如今镇守白家的新任家主白言玖。
白言玖面上毫无表情,心底却一阵讪讪,他也没想到,一个不留神,白慈福就语出惊人啊,不过,好歹说的是祝福的好话,明月疆这把年纪了,总不至于与一个小辈斤斤计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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