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伶牙俐齿赛刀枪
冰冻人叫秦牧,他原本是二十一世纪的一个普通青年,因为意外得到了一个神奇的柜子,从而获得了穿越时空的能力。
在过去的几年,秦牧一直在二十一世纪和北宋末年来回穿越,可是因为柜子神的一个疏忽,导致他无法回到北宋。
秦牧一气之下劈了柜子,结果柜子就把他扔到了这个世界的民国元年。
(以上故事,详见本人另一本小说《大宋混世魔王》)
和阿爱的交谈让秦牧逐渐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也让秦牧绝望的一颗心再次有了生机,鼓起无穷的斗志。
阿爱告诉秦牧,如果想要回到后世,然后再回到北宋去看他在那个世界的家人孩子,必须要恢复阿爱的能力。
至于怎么恢复能力,阿爱也不很清楚,不过她告诉秦牧,自己的能力似乎和秦皇玉玺有关。
秦始皇是秦牧的祖先,而秦牧能穿越时空,主要就是因为他这个秦黄后裔的身份。
秦牧的家族有个遗传特征,就是每一代都是独生子,而且他家人活不过四十岁。
阿爱这一次牺牲了自己大部分功能,让秦牧的身体返老还童,从三十岁变到了十八岁,同时也让二十一世纪的时间和这个时空的时间切割开来。
秦牧知道,这是阿爱能做到的最大限度了。
他来民国时候,实际年龄是三十岁。现在阿爱把两个世界分开了,二十一世纪对他来说是时间停止的。
阿爱告诉秦牧,他还有十二年时间,去帮助阿爱恢复功能,从而让自己回到二十一世纪。
今年是1912年,也就是说,在1930年之前,秦牧必须恢复阿爱的能力,否则阿爱就控制不住时间,结果就是俩人一起完蛋。
为了能回到二十一世纪,能再次见到自己的家人和孩子,秦牧要拼命努力奋斗。
正常的工作,奋斗总有个方法,有个流程,可是帮阿爱恢复能力,这要怎么做?秦牧一点办法也没有。阿爱是一个没有实体的神,秦牧也不能割自己一块肉给她补身子。
关键是阿爱自己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做,她只说秦皇玉玺似乎有能力帮自己恢复。
没办法,秦牧也只能把希望寄托在那个传闻中的玉玺身上了。在上一次穿越中,秦牧见过这块玉玺。但是那个时空距离现在足有千年,而且两个世界完全是独立的。
这个民国,和那个大宋,是各自的两个时空。那个时空的玉玺,不可能存在于这个时空。
这个时空的玉玺到底在哪里?秦牧目前一点头绪也没有。
他和阿爱的交谈全神贯注,这就让他犯下了致命的错误。阿爱在他脑海里,秦牧和她的交流根本不用开口说话。
可是眼前还有一个喋喋不休的朱嬛呢。
朱嬛的小嘴好像机关枪一样,瞬间扫射出无数问题,只让秦牧头晕眼花——毕竟他现在还是半个冰棍。脑筋虽然恢复了,可嘴还僵硬着。
面对这个小姑娘手里寒光闪闪的柳叶刀,秦牧不能不敷衍一下。否则万一这姑娘发疯给自己脖子上来一刀,那秦牧就再也回不去后世,见不到自己家人了。
“你叫什么?”
秦牧点点头。
“你多大了?”
秦牧继续点点头。
“你是男的还是女的?”
秦牧还是点头。
朱嬛越来越心凉。这人别是个哑巴吧。
如果他是哑巴,那爹爹的猜测可就全错了。留洋的学生,无论如何也不能是哑巴吧。连话都不会说送出去干嘛?谁家有钱也不能这么糟蹋啊。
“哑巴,”朱嬛问的也累了,她决定干脆不管这人到底什么身份,先压榨点东西出来再说:“我和爹两个,救了你的性命。你这个穷样子,从头到脚一个铜钱都没有,想来也是没钱报答我们了。这样,本姑娘天生不爱占人便宜,你呢,就先给我干活。不白干,我还管你饭。”
秦牧习惯性的点点头,他正在脑海里和阿爱交谈着,实际上都没留意朱嬛说了什么。
“好,哑巴,你点头了啊,是你自己答应的,我可没逼你。”
说着话,朱嬛翻出了一张纸,然后拿出笔飞快的写了点东西在上面。
“哑巴,口说无凭,字据为证。你要给我朱家班干十年,好报答我们救你的恩情。不白干,我包你食宿。如果你要是想走,可以,赎身银子一万大洋。来来来,按个手印。”
朱嬛不管秦牧点不点头,径自就拉起秦牧的手,沾着自己的胭脂,在卖身契上按了手印。
她还怕一个手指不够份量——万一哑巴反悔,自己砍了按手印的手指怎么办?
朱嬛把秦牧的十个手指都按了一遍。这下她放心了。除非你把十个指头都砍了,否则没法反悔。
“哑巴,到沧州了,我先给咱们安排住的地方。”朱嬛说完,又不知道从哪里翻出一套衣服和一双鞋,丢在秦牧的身上:“这身行头是我新做的,先便宜你了。不过不白给你,这算二十个大洋,你欠我的。以后还我。”
朱嬛丢下秦牧出了车厢。
这时候秦牧刚消化完阿爱的话,身上也因为姜糖水和棉被,渐渐解冻了过来。
见到朱嬛出去了,秦牧连忙起身穿好衣服鞋子。还别说,都挺合适的。
这让秦牧难免有点感觉奇怪。刚才那姑娘又问又答的,让秦牧也了解了她的许多事。
这是一对父女,老人叫朱清,姑娘叫朱嬛。不过这时候秦牧不知道具体是哪两个字,他还以为是那个珍贵的鸟——朱鹮。
这对父女一直是跑江湖卖艺为生。他们自称朱家班,虽然名头挺响,不知道的人听起来好像是个几十口子的草台班子,可实际一直就他们俩人。
之前是三个,还有朱嬛的娘,前几年她娘过世了,于是只剩下他们父女俩了。
朱清一日老似一日,难免体力比不上壮年,而跑江湖卖艺没有一副好身体根本不行,这时候朱家班就缺人了。
秦牧恰到好处的出现,让朱家父女捡了个便宜。
本来朱清还以为能从秦牧身上换来点钱,可是听闺女说那人是个哑巴,朱清也就没了这份心思。
哑巴,总不可能是留洋的学生。
秦牧就这样不明不白成了朱家班的一员。当然,这都是朱嬛的一厢情愿,对于秦牧来说,一张破纸有什么用处,只要不打断自己的腿,秦牧一定要去寻找秦皇玉玺,好回到后世找自己的家人孩子。
只是这时候秦牧的身体还没恢复过来,暂时还要养一养,所以就暂且充一阵朱家班的力工吧。
而且秦牧眼前还没有半点头绪,也不知道从哪里入手好。既然这对父女要去金陵见世面,那自己不妨也跟过去看看。
六朝古都这样的地方,玉玺的消息应该比别处多一些。
秦牧穿好了衣服鞋子,就听车外传来了朱嬛熟悉的声音。
“掌柜的,你这是什么意思,我们的钱不是钱吗?为什么你不让我们住店。”听起来小姑娘的火气很大。
“这位姑娘,你怎么听不懂好赖话呢。我刚才是跟你客气。你要是不懂,那我可就不客气了。”
“好,掌柜的,你不客气一个给我看看!”
“姑娘,那我可就要说道说道了。你们跑江湖卖艺的,最招人恨。说好听的,你们是卖假药的骗子,说不好听的,你们就是一伙贼。”
“掌柜的,你哪只眼看到我卖假药了,又哪只眼看到我偷东西了?”
“姑娘,我没说你,我说跑江湖卖艺的。你满沧州打听打听,哪个店没被跑江湖的偷过。若是你们偷点厨房里的吃食也就算了。甚至偷摸俩钱,同行也不计较。可你们别拿客人的东西啊。就上个月,沧州城里就发生了三起。”
“什么?”
“偷客人东西呗。还别说人家的店,就我这个小店,前俩月就有客人被偷了。正是一伙跑江湖的住进来,他们走了之后,客人新做的一套衣服,还有一双新鞋,都没了。你说不是他们偷的,难道是我偷的?”
秦牧一听这话,顿时觉得有点脸上发烧。
他身上这身行头是崭新的。当时秦牧穿时候就觉得奇怪,因为朱家班只有父女俩,再没有别的男人。这身行头明显朱清穿不了,衣服鞋子都太大了。
朱嬛这样一个石头缝里都想榨钱的姑娘,怎么会置办这样一套用不上的行头。
秦牧很清楚民国时期的经济状况,以朱家班的财力,根本不可能这样浪费钱。
现在听客栈掌柜的一说,秦牧全明白了。合着朱家班卖艺兼做贼啊。
就是不知道到底是谁下的手。不过秦牧下意识的觉得一定是朱嬛干的。就看她把柳叶刀玩的和电风扇一样,也知道她手指的灵活程度——简直不是人类。
本来秦牧想下车看看,到了这个时空,总不能躲着不见人吧。现在听到掌柜的话,秦牧连忙又缩了回来。
这时候真不适合出去啊。万一这身衣服正是从这家客栈偷的呢?自己岂不是直接变成朱嬛的犯罪团伙一员了。
“掌柜的,你说跑江湖的偷了你家东西,我是跑江湖的,所以我也要偷你家东西,是不是这个理?”
“没错。就是这个意思。”
“好,掌柜的,我问你,女人有偷男人的,你媳妇是女人,所以你媳妇偷男人,是不是这个道理?”
“你,你,你强词夺理!”
“掌柜的,道理是一样的道理,不能你说出来就是道理,我说出来就是强词夺理。现在都民国啦,你快收起你的老黄历。”朱嬛得理不让人,她根本不给敌人喘息的机会:“你上眼好好瞅瞅本姑娘这一张脸蛋。这么俊俏的姑娘,能做贼吗?贼有我这么漂亮的吗。”
“没有。”掌柜的都有点懵了。
“那就对了,本姑娘凭本事吃饭。”朱嬛说到这里,不知从哪里变出来一把刀子,一刀插在柜台上:“这就是姑娘的本事。掌柜的,给我开一间房,要最便宜的。”
“……”
掌柜的没想到这姑娘旗子扯的挺足,结果却是个穷鬼。
你要最便宜的房,还跟我这么嘚瑟干嘛!
这时候掌柜的也掂量出朱嬛不是好相与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跑江湖的也不常住,最多两三晚就走。
自己就当做善事吧。
这下,秦牧总算是能从车厢里钻出来了。
他全程偷听了两人的对话,虽然不是他出面的,但是经过掌柜的面前时候,秦牧恨不得把脸摘下来揣兜里。
太丢人了。
自己在二十一世纪,在大宋,何曾有过这样的窘迫。简直是没法做人了。
他夹着铺盖卷就逃进了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