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学枪
“吕文书,我口述,你写。向连长报告。”
写一份公文给上司,是霍明升对吕阳的第一次考验。虽然吕阳说自己能读能写,可到底是骡子是马总得拉出来溜溜。
虽然他的连长上司大字不识一个,但是该有的公文还是要有的。这是霍明升的一点自傲。虽然镇嵩军相比起北洋军的真正嫡系部队有点像草台班子,可霍明升本人时刻以北洋军的水准要求自己。
公文来往是最基本的素质——其实北洋军的低层军官也没几个认字的。
吕阳提起毛笔——这个他一点不陌生,铺开了纸张。
纸,真是个好东西。原来纸是这个样子。王莽曾经和刘歆说起过未来的种种,其中自然也提到过纸。但是王莽没有造出过纸,刘歆自然也不知道纸的具体样子。
现在,吕阳终于见到真正的纸。
纸,果然是个好东西。比起吕阳以前用的竹简,纸可轻柔方便多了。
吕阳用笔尖沾满墨汁,笔走龙蛇,霍明升说的多快他就写的多快,而且一字不差。
他也不敢写差了。到了一个陌生的时代,吕阳自然处处小心。现在的公文格式和汉朝显然是不可能一样,吕阳不敢自作主张,只能照猫画虎。
霍明升对吕阳的表现极端满意。
看人家这一笔字,太漂亮了。自己的字跟人家比起就是鬼画符,而且好多字他只会说不会写。
吕文书果然是个人才。这么能干的人,怎么混的吃不下饭呢?霍明升有点不解。好在这不是他的问题,反倒是他的幸运。
如果吕阳不是混的这么惨,怎么会来到这个地界,成为自己的文书。
霍明升把公文封进信封,派遣勤务兵去送给连长,然后点齐了他的人马——满打满算三十个人,齐装满员,出发!
他们的目的地是杨树沟。
杨树沟坐落在浮戏山里,这里盘踞着一伙土匪。
本来这伙土匪和霍明升没什么关系,但是孙金贵告诉霍明升,杨树沟附近就有一座古墓,这样一来,土匪就和霍明升有关了。
先剿匪,再挖坟。霍排长的思路是很清楚的。
现在的土匪不认别的,只认洋钱。如果霍明升只是行军路过,他不招惹土匪,土匪也不会主动招惹军队。但是他们要刨坟掘墓就不行了。
谁都知道古董值钱,万一到时候他们被土匪给抢了,那可就丢大人了。
先下手为强!剿匪!
从霍明升的驻地到杨树沟,要行军两天。
到了午饭时间,部队埋锅造饭,霍明升四处望了望,突然指着山上对身边的吕阳说道:“吕文书,你看到那个兔子吗?”
吕阳早就看到山上有几只野兔。他来到陌生的时代,经过这两日的沉淀,已经对这个时代,以及自己的情况,有了一个大概清楚的认识。
尤其是这一路上霍明升一直在和他闲聊,更是让吕阳对现在的世界越发的清楚。
这个世界可比自己那个世界大了不少。这并不是世界变大了,而是世界变化了。
在汉朝,世界上可是没有这么多乱糟糟的国家。
当时吕阳以圆光术看遍了整个地球——这个词还是来自于王莽,发现除了大汉朝的地界,别的地方还落后的不成样子,他也就没多大兴趣了解。
哪成想大汉朝之后,竟然经过唐宋元明清,以至于到了现在的民国——这都是霍明升被吕阳套出来的话,世界彻底变样了。
那些不起眼的番邦小国,竟然变得这么强大。
而原来强盛无比的中国,却衰弱到如此境地。
这世界到底是怎么了?只可惜对于这点,吕阳也了解不多。王莽和刘歆说的全是后世的好,他可没说过中国会弱到任由番邦宰割。
现在吕阳来到这个中国极弱极弱的时代,一时都有点不适应。
他太习惯于大汉强盛的状态,更何况他还曾经是半仙,习惯于俯视人间。现在沦落到凡人状态,而且汉人也衰弱到被扶桑小鬼、红毛番邦欺负,吕阳肯定不可能这么快接受现实。
只可惜他一身法力全无,自己也是凡人一个,根本改变不了这个现实。否则他移山填海,直接把扶桑弄陆沉了就完了。
好在他还具有一双好眼睛。正如那夜在坟墓中。在孙金贵没有进来时候,坟墓里一片漆黑,但是这些对于吕阳完全没有阻碍,他的眼可以夜间视物,这多少对他来说是个安慰。
至少他要是晚上逃命,就比别人多了一个绝对的优势。也许上天不想让自己死在这个时代吧,所以多给了自己一个技能。
霍明升只看到林间的几只野兔,而吕阳其实连野兔身上有多少毛都看的清清楚楚——俩人眼神不是一个层次的。
不过吕阳绝不会透露这些,他只是简单的点点头。
“打只兔子,给大伙加餐。”霍明升说着话,就将步枪取在手中,据枪瞄准。
吕阳顿时眼睛一亮。他对于现在这个时代的武器比较着迷。
生活中的用品,比如纸,比如瓷器,他看到就知道是什么,怎么使用。但是武器就不同了。现在的军队,已经没有了弓箭大刀长矛,而是都用火枪了。
吕阳的出身和师从,决定了他的地位。他在汉朝一直是高高在上的,尤其他还是接近天道的人,所以他对于世界的认识,不是一个寻常百姓的看法。
他的高度,是掌权者的高度。吕阳深知一个时代最高的水平就体现在军队上。
难怪现在中国弱,原来是曾经的一套兵器全无用处了。现在霍排长和他的手下使用的,全是洋人造的武器。
这款步枪,霍明升跟吕阳说过,这是德国人造的毛瑟步枪,很是厉害。北洋军的主力用的就是这款步枪。
这款步枪在镇嵩军中持有量不多——贵啊!而且不好买。
霍明升是因为作战勇敢,才被上头奖励了这么一支。
这个排里,只有这么一支毛瑟步枪。
吕阳早就想看看现在的武器是怎么使用的,只是一直没有机会。他也不能主动要求开枪——那就颠覆了他对自己身世的捏造了。
他一直说自己是穷山沟里面出来的,这样才好掩盖一切不合时宜的事。否则会闹笑话,被怀疑。
现在霍明升据枪瞄准,吕阳立刻仔细的观察霍排长每一个动作。
随着霍明升扣动扳机,一声枪响,弹丸飞速的窜出枪口,向着山林中的野兔飞去。
“呸!这次不算。再来。”没打中,差了几米。霍明升立刻再开一枪,这次打中了。一支兔子被打穿了脑袋,躺倒在地上。
吕阳暗暗点头。步枪果然是比弓箭厉害的多。
如果大汉朝的军队以弓箭应对现在的步枪,半点胜算也没有。难怪如今中国衰落,倒也是不冤。
器不如人至少是其中一个原因。
这一枪,让吕阳完全明白了现代武器的原理。
吕阳参透了九鼎,知晓了天道,所以才能羽化。现在和过去,甚至未来,一切都在天道之下。吕阳只是没有见过步枪发射,等他见到之后,很容易就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火药在封闭管道内燃烧,推动弹丸,击杀目标。
道理很简单。
“吕文书,会开枪吗?”霍明升对吕阳很是笼络。
“不会。”
“我教你。”霍明升把抢塞到吕阳手中:“右手握住这里,食指搭在扳机上,看准星,三点一线……”
孙金贵在不远处一边做饭,一边留意着俩人的动静。
他对于现在的状况实在有点摸不着头脑。
那个光头,也就是叫吕阳的这个小伙子,怎么就认了自己的那一番谎话呢?
孙金贵百思不得其解。现在吕阳是霍明升的文书,显然是霍排长眼中的红人。自己可是结结实实的抽了吕文书一棍子,当时老孙都以为自己把他杀死了。
哪成想他不但没死,还成了霍排长的文书。可是这样的话,这小子应该向霍排长说自己曾经差点杀了他。
如果他说了,孙金贵知道自己绝没有好果子吃。即使不被霍明升枪毙,那挨一顿军棍也是少不了的。
现在啥事没发生,显然是吕阳和霍明升什么都没提。
太奇怪了。
孙金贵根本不知道吕阳是从哪里冒出来的。那个王宗的墓除了自己挖出来的盗洞,绝没有第二个入口。吕阳先自己一步进入墓里,他怎么能做到的?
这个困惑让孙金贵一直心神不安。
他常年行走在死人活人之间,比起旁人,他其实更害怕古怪的事件。
这件事一天他想不明白,一天不能安心。
别看吕阳现在穿着镇嵩军的军服,从外表看起来和霍排长以及这些军人没有多大区别,但是孙金贵深深的相信,这个吕阳绝不是个普通人。
莫非他是黄鼠狼成的精,装成个人样来祸害人间?
但是他为什么会找上自己呢?又为什么出现在那个坟墓?难道那墓里面真的有好东西,自己没有发现?
孙金贵正在胡思乱想,突然发现吕阳已经把枪口指向了自己。
“我命休矣!”孙金贵心内大叫一声。这小子要杀人灭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