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姜太公
姜尚姜子牙,没想到自己几百年之后,再次来到了人类的世界。
仔细算算,大概也有个八百年了吧。
姜子牙作为玄武大帝的特派使者,经过望尸关,一路来到了秦国的都城:咸阳。
如果不是看到这么多的人类,他都几乎意识不到自己是异兽了。
的确,姜子牙不是人,他也是一只猪龙。扮成人类是猪龙一族的天赋异能——只要杀了一个人披上他的皮就好。
(这个设定希望读者不要在意。我对于这本书里面任何人都没有恶意。我的书里面基本没坏人,只有基于自身利益驱动去做事的人。)
八百多年前,姜子牙带领尸山大军,以周武王国师的身份,和商纣王打成一团。最终周武王大获全胜,周朝取代了商朝。
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自己再次来到人类世界,不知又将掀起何等的血雨腥风。
作为猪龙扮成的人类有个绝妙的好处,就是永远也不会老。这张人皮不会衰老,披上时候什么样,几百年后还是什么样。
只是姜尚披上这张皮的时候,真正的姜尚已经是八十多岁的老者,而且刚刚死去,所以现在的姜尚就永远是个八十多岁的老头模样。
唯一让姜尚感觉满意的,是这个老头的卖相还不错。虽然八十多岁的年纪,可是没有抽抽巴巴跟老树根似的。
到是那一头白发加上两撇白胡子,让姜尚显得还有点仙风道骨。
这样的姜尚,就坐在了秦王嬴政面前。
他静静的望着眼前的秦王。这是一个年轻到让人羡慕嫉妒恨的小伙子。如此年纪,就掌管天下最强大的秦国。试问世间还有比这更快意的事情吗?
嬴政比起当时的周武王,可是小了不止十岁二十岁。年轻人,未来是你的呀。不过这要看玄武大帝答应不答应。
他给你,天下才是你的,否则,那就不要想了。
作为老前辈,姜子牙自重身份没有先开口。他稳稳的坐在秦王对面,猜测着嬴政第一句话会说什么。
“太公,来一颗。精品万宝路,大荒出品,高端享受。”
让姜子牙万万想不到的是,秦王竟然给他敬了一颗烟。
香烟,这个东西已经传遍了天下,姜子牙一进关就学会了。他在路上抽的是大前门,大丰收,这样的低档牌子,至于精品万宝路,他只听过没见过。
没想到见到秦王就抽上了。
姜子牙非常喜欢抽烟。他觉得如果自己早八百年能叼上烟卷,也许大周朝还能再多活几年——吸烟提高智商。这句话是秦牧设计的宣传语。
“好烟!”姜子牙深深的吸了一口万宝路,闭眼享受了片刻说道:“陛下,你也好这一口吗?”
“偶一为之。”嬴政也顺手点了一颗烟。要抽一起抽:“太公,你真的是武王身边那位国师吗?八百年前……”
“正是在下。八百年前,是我,和我们老哥几个,挥手间灭了殷商。”
“果然是老前辈,老英雄。寡人佩服!”
“不提从前,不提从前。好汉不提当年勇。”
“好,那我们说眼下。”嬴政对尸山的了解可比普通人多的多。正如他那身上那一块和氏璧一样,尸山的秘密,也是历代秦王口口相传下来的。
正因为嬴政对尸山有一定的了解,所以见到姜子牙这样几百岁甚至上千岁的老妖怪,才能不吃惊。
“玄武大帝派我来,也是为了眼下。”
“眼下有什么?”
“美酒加香烟。”
“噢?”
“嗯!”
俩人的对话宛如后世禅师打机锋,又如地下党接头,如果不到两人的层次,完全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短短的几句话,嬴政和姜尚已经完全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他们都清楚,当今天下发生了奇怪的变化,以至于玄武大帝都不得不认真面对了。
那就是美酒加香烟后面那个人:秦牧。
这个蓬莱客为世界带来了不可思议的变化。曲辕犁,纸,瓷器,美酒,香烟,等等等等。
而且关键是,蓬莱客秦牧,身为人类,却不投靠在任何一个人类的君王手下,而是跑去了大荒。
那里是蛮荒之地,你一个人类跑去干嘛?这是亘古未有的奇事。
秦王得到这个消息,玄武自然也了解这个情况。
白虎是玄武最大的对手,秦牧作为人类,投靠了白虎,而且几乎一瞬间就改变了人类世界的格局,这让玄武也不得不把秦牧当作一个人物来看待。
秦王嬴政,更是把秦牧当作了不得的对手。
秦国能在战国七雄中脱颖而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法度森严。
士农工商,各安其位。种地的认真种地,打仗的努力打仗,这样秦国才逐渐的发展起来。
在这个过程中,秦国宛如一台精密的仪器——这是作者的形容,运转的非常良好。没有浪费,没有遗漏,全国的资源都被合理的分配和运用着。
可是这一切随着香烟和美酒的出现,全被打破了。
烟酒不分家。在后世如此,在如今这个时期,更是如此。这时期百姓根本没什么娱乐。不像后世,到了二十一世纪,不抽烟不喝酒的人,也可以抱着手机玩的不亦乐乎。
现在没有手机,也没有电视和广播电台,百姓没什么娱乐。而人是需要娱乐的,所以烟酒几乎和毒品一样,瞬间席卷了天下。
烟和酒不是地里长出来的庄稼,这是工厂出来的商品。既然是商品,就需要用钱去买。
在秦王还没想明白烟酒意味着什么的时候,秦国的财富,以及资源,已经大举的开始外流了。
如果说流出点丝绸瓜果,嬴政还不太在意。但是简单的丝绸瓜果是满足不了秦国对烟酒庞大的需求的。
很快的,除了钱币之外,粮食和矿石也开始外流。
粮食和矿,是秦国的命脉。没有粮食,怎么打仗?没有铁矿,盔甲兵器哪里来?总不能让士兵左手一支烟,右手一瓶酒的上阵吧。
愚者暗于成事,智者见于未萌。有智慧的人未雨绸缪,在事情还没有发生之前就能预测到结果,从而成功,但是愚昧的人却在事情已经成功之时仍然不知道事情已经结束了。
嬴政无疑是个智者,而且还是个智商超高的智者。
乌鹭在秦军严密看管之下突然的消失,就让嬴政感觉到了大事不好。
以秦国精兵的本领,这世上没有人可以在不惊动他们的情况下,带走乌鹭。
所以带走乌鹭的,也许是秦牧,又或者是蛮荒之地的怪物了。
不论到底是什么人做的这件事,这都意味着秦牧不再是自己的朋友——虽然从来也没是过,他现在是自己的敌人。
秦牧这样的人,现在有了大荒做后盾,他能捣鼓出多么可怕的东西,嬴政心里一点底也没有。
他现在引以为重的战略部队,也就是重装骑兵,还是秦牧亲手训练出来的。
秦牧才是师父,自己只是徒弟。秦军妄图以重装骑兵去攻打、或者防守住秦牧的军队,怕是千难万难。
嬴政思前想后,终于下定了决心。这才有了今日姜尚的出现。
“太公,寡人听说,当日武王在时,尸山大军可是威力无比呀。只是望尸关一战……”
嬴政祖上一辈一辈的传下来那段历史,他知道当时尸山和大荒都出动了不少异兽,帮着人类打仗。
那时候的人类军队根本不是异兽的对手。这也是秦王嬴政一直对尸山不敢放松的原因——敌人太强大了。
可是望尸关一战,秦军仅凭几百人的重装骑兵就击溃了尸山大军,这让秦王有点疑惑。
这样的重装骑兵,秦国将会装备成千上万,如果异兽这么不禁打,怕是尸山都要被自己踏平吧。
难道他们就是长的怪异,而战斗力却不强吗?
可是这也和先祖秘传的历史不符合呀。嬴政相信先祖是不会欺骗后人的。这其中必定是有了点误会。
误会在哪里?
“陛下。如果我说尸山的实力更强了,不知道你信不信?”
“太公说的,我都信。”
“好。尸山发生了一些异变,导致许多异兽变化了形状。他们更高更强更快——很有奥林匹克精神(这句是作者乱加的),但是却也因为他们变得更强大,从而没法迈出尸山。”
“噢,原来如此!”嬴政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尸山更强大了。只是他们的强大,反倒限制了他们出山,他们过不来。
这情况让嬴政又欣喜又感觉麻烦。
面对秦牧和大荒的联盟,嬴政下意识的就想起了之前的商周之战。
商朝加大荒是一伙人,周朝加尸山是一伙人,这才有了武王最后的胜利。
如果自己不和尸山结盟,怕是挡不住秦牧的大荒军队。虽然不知道秦牧会不会带兵来打自己,可是作为千古一帝——未来的,秦始皇自然不会把自己国家的安危寄托在敌人的善良上。
他要学习周武王,和尸山结盟。
可是蛮荒异兽毕竟不是人类。他们太强大了。嬴政又希望和尸山结盟,又担心对方过于强大。
好在姜尚的一席话安抚了秦王的心。
尸山是很强大,但是出不来。能出来的,你秦国又能对付的了。
这就有了合作基础。
只是尸山如果不能出来,他们怎么帮自己?
嬴政如今只有二十多岁,他就是再千古一帝,目前也还是个年轻人。
在姜子牙这千年老妖怪眼前,几乎是小透明一般的存在。姜太公一眼就看穿了嬴政的小心思。
“陛下,尸山是蛮荒之地,而蛮荒之地是没有界限的。”
“寡人了然!”
秦王爽朗的一笑。他听明白了。
尸山的强大军队虽然过不来望尸关,但是他们可以从蛮荒之地一路打进大荒。
这果然是个再好不过的盟友了。
“有香烟,不能没有美酒。”
秦王一挥手,大批的宫女立刻鱼贯而入。
很快的,姜尚面前堆满了各种各样的美食。每一样食物,都用精美的瓷器盛着。
“太公,寡人有太多事情要和您讨教。还望太公不吝赐教。”
“好说,好说。有烟有酒,我就有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