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剑拔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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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刚朦朦亮,钓鱼城城北一字城上却宋军已经部署完毕。
城墙上,宋军守将刘三刀正站在城墙的垛口观察着城墙下准备攻城的蒙军。刘三刀其实本名不叫刘三刀,而是叫刘七斤。刘七斤是他父亲给他取的名字。因为当初刘三刀在刚生下来的时候,他父亲用秤称了一下,呵,七斤的一个大胖小子!立时把他父亲勒的合不拢嘴。正好当时刘三刀的母亲嚷嚷着让他父亲给儿子取个名字,他父亲庄家汉一个,满肚子里半点墨水也无;能想出什么好名字。因此这位老实巴交的农村汉子所能想出的名字,不是什么抓口、榔头、棒槌之类的;就是什么狗子,剩子之流。刘三刀的母亲说不好听就不同意。他父亲在冥思苦想了半天之后,忽然灵光一闪,圣人附体,就说道:“不如就叫七斤吧!嗯,这个名字我看还不错!”刘三刀的母亲听后,虽然觉得也并不是太合心意,但是却比那些狗子,剩子的好听多了,也就勉勉强强的同意了。
后来刘三刀的家乡被金兵占了,在逃难的过程中弟弟又为金兵所杀;于是一怒之下便投靠了“忠顺军”王坚的麾下,跟随王坚抗击金兵。因为他弟弟被金兵所杀,所以刘三刀对金兵可谓是恨之入骨。每次和金兵作战他都随身携带三把刀,一把砍得钝了再换另一把,因此便得了个刘三刀的绰号。渐渐地别人都叫他刘三刀,他的本名倒是被人忘记了。刘三刀因为作战勇猛,颇受王坚的赏识,因此上便提拔他做了个营级的指挥使。今天刘三刀的这一营便被派到这城北一字城出来担当守卫任务。
刘三刀望着城下正在准备集结的蒙古大军,问身边的副将道:“儿郎们都准备好了吗?待会儿让负责抛石机的人,给我瞄准鞑子的抛石机狠狠地打。能打毁多少,就打毁多少。”那副将应答道:“大人放心!这次石料我们准备非常充足,待会一定把鞑子打得屁滚尿流;让他们知道我们钓鱼城是根本无法攻破的。”
刘三刀道:“好!”然后转身对着身后的宋军士兵喊道:“儿郎们!都给我准备好了,待会都听我的号令;只要我一喊打就给我用抛石机狠狠的往鞑子头上招呼;记住要先打他们的抛石机,然后再砸人。其他的人都做好准备,箭上弦,刀出鞘;绝对不能让鞑子攻上城墙一步!奋勇杀敌者老子亲自给他去向王都统请功!他娘的若是那个王八蛋不开眼,敢给老子临阵退缩,老子的军法队可不是吃素的!敢临阵退缩、遇敌不前者,老子就让他去阎王老爷那儿去报到去!都给我记住了吗?”
“记住了!”他手下的士兵们高声应道。
刘三刀满意的点了点头说道:“我就知道咱们忠顺军没有一个孬种,个个都是好汉子!好了都给我各就各位,等候我的号令。待会要奋力杀敌,让蒙古鞑子好好的见识见识我大宋的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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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军大营。
叶重天正在认真地检查着自己的装备。
此时的叶重天心情有些激动,他感觉自己的手都有些发抖;自从起床到现在他的心里就一直处于亢奋的状态,毕竟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上第一次上战场。在前世的时候虽然在电视上也看过古代的战争场面,但是那毕竟是拍戏;而不是真刀真枪的战场厮杀。而他自己现在就要亲身经历这种古代的冷兵器战争了。叶重天长这么大,还没有杀过一个人,而如今却要上战场大肆杀人了;恐惧,激动,更是刺激!第一次上战场如果说叶重天不会害怕,那绝对是骗人的。但是每当叶重天想到自己落下万丈悬崖,都能神奇的活过来,看来自己还是颇受老天照顾的,应该不是那么用以送命的。想到此处叶重天的恐惧便少了一些。
刀剑无眼。一旦上了战场就等于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随时都可能丢掉自己的小命。所以叶重天对他的护甲武器检查的很仔细,这些东西可是战场上的保命符啊!他不得不仔细!叶重天再次确认了一下自己的装备——三个满装箭矢的箭袋,一支五石强弓,以及一把蒙古弯刀。身上穿着的是一身皮甲,而不是平时野战时的铁甲;因为这是攻城战,要求单兵行动迅捷,铁甲虽然可以给人提供较好的防护,但是同样会减少士兵的敏捷性。所以在攻城战时,一般都会让士兵穿着比较轻便的皮甲。
叶重天的这一身装备,除了弓箭之外,可以说和蒙古探马赤军的标准装备还是有些不大相同的。蒙古骑兵的标准装备有:2至3张弓、桑装满箭矢的巨大箭袋、一把长柄斧,同时还要带上拖兵器用的绳子。而蒙军军官则很少用斧,他们大多都如叶重天一般用的是蒙古弯刀。这种刀,轻薄犀利,头部较尖,单面开刃,略作弯型,蒙人称谓之“环刀”。
蒙军在作战时常穿着的甲胄大概有三种,分别是罗圈甲、鱼鳞甲以及柳叶甲。其中鱼鳞甲和柳叶甲都是铁甲,其内层皆以牛皮为之,外层则挂满铁甲片,甲片间相连紧密,缝隙很小,箭不能穿。所谓柳叶甲、鱼鳞甲不过是外层所缀的甲片形状不同罢了,并没有本质的区别。而罗圈甲则分为铁罗圈甲和皮罗圈甲两种,铁罗圈甲又称为铁网甲,内层大多用3至4层牛皮制成,有些甚至有六层之厚;外层为铁网甲,制作极为精巧。而皮罗圈甲其实就是外层不带铁甲的铁罗圈甲,只不过所用皮革更厚些而已。叶重天现在所穿着的甲胄就是这种皮罗圈甲。
这次叶重天所在的探马赤军被派作攻城的前锋,其实并不符合蒙古军队的一贯作风。以往蒙军在攻城时,通常都是派汉军或者金军作为攻城的先锋;因为一般攻城战都是对士兵损耗较大的战争,冲在前面的士兵往往都会做了炮灰,蒙古人是不会让自己的部队做炮灰了。再者说蒙军一般都比较长于野战,而在攻城方面的作战经验并不强于汉军。
但是4万多蒙古军大对钓鱼城围攻一月有余,却毫无寸进;令蒙哥汗十分不爽。这次蒙军经过连天的休整之后,士气大增,所以蒙哥意欲利用这个时机争取一鼓作气的拿下钓鱼城,为此蒙哥不得不把蒙军的看家部队——探马赤军,拿出来充当先锋,以期早些破城。
叶重天收拾妥当之后便王外走去,他要出去鼓舞一下他手下士兵的士气。士兵的士气如何,可以说是一支军队能否在战争中取胜的关键。这一点叶重天十分清楚。想想当年国共战争,论装备国民党的军队在武器装备上要比解放军强上许多;论素质**士兵也不必解放军差;但是最终一败涂地的却是**。原因何在?就是因为解放军在斗志上要比**强上许多。
叶重天刚走出营帐,便见一军中小校径直朝自己走来。那小校走到叶重天面前行了一礼便道:“奉史都统口谕,令巴尔斯百户长速去军中帅帐!”叶重天应了一声,便问道:“这位小哥,可知道将军唤我何事?”
那小校摇了摇头道:“我也不知!巴尔斯百户长且去吧,我还要去他处传讯呢!”说完便转身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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