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人王剑魄
看着眼前脏兮兮的垢面少年,若不是白花花的银子真真切切的握在手中,无论如何也不敢想象这个叫花子一样的人出手竟然如此阔绰。惊喜之余心中却也充满疑虑,不禁问道:“这位小哥,你到底是什么人哪?看你也不似富家子弟,怎会有这许多银两?莫非......我可不敢拿这些钱。”
陆霄笑道:“大叔尽管放心,在下可不是什么歹人,这些钱也不是赃物。实不相瞒,在下祖上曾在此地遗失一物,所以我才寻到这里。方才听大叔所言心觉蹊跷,所以请大叔务必带我去看一看。”
农夫禁不住银钱诱惑,将心一横欣然收下,然后将耕牛拴在一旁树上,喜滋滋的领着陆霄往田间走去。
“小哥来看,就是这里。每年耕到这地方时犁头便会无故折断。”农夫用手指在地上虚划出丈许左右大的地方。
陆霄点了点头,谢过之后,便让农夫自行离去。
那农夫得了银两,而且劳作了大半日饥肠辘辘,早想回家去了。
陆霄见其走远,看看四下无人便单膝跪地,慢慢放出魂觉,深入地下一寸寸,一点点的探索起来。
约莫过了一顿饭工夫,突觉地下数尺处似乎有一硬物。
他心头一亮,赶忙运起大为决,将灵力聚于右臂,“噗”的一声,闪电般的插入地下。再拔出时,手中已多了节锈迹斑斑的残破铁片。
他心中暗喜,赶忙捡来一节枯木使铁片划过,儿臂粗的枯木果然应声而断,而且切口平滑无比。
“是了!这定是父皇当年遗失的断剑。虽然已经腐朽,却仍锋利无比,想来定是剑魄所致。”
数日苦寻终有收获,忍不住心中喜悦长啸一声。使出土遁,眨眼间便不见了踪影。只留下地上手臂粗的深洞,与深嵌地面两寸有余的一方鞋印,后来还引得此地农户诸般猜想。
......
陆诗兰,人界月山国天师派唯一传人。说起天师派,自创建以来已有数百年年之久,属人界最为久远,亦所剩无几的驱魔教派。但可悲的是,传到陆诗兰这代却只剩下她一人。只因上代的驱魔传人自诩年富力强且对自身法术甚为自信,以致在一次降妖之时受了重伤,最终不治而亡。因此便导致了天师派后继无人,只能在临死之时勉强将衣钵授予当时尚且年幼的陌生女子,也就是如今的陆诗兰。由此也坏了天师派数百年来传男不传女的规矩,所以自她这一代起便不能再有传人。等她百年之后天师派这一古老且充满神秘色彩的教派便会在人界彻底泯灭。
陆诗兰虽是女儿之身,但对降妖驱邪之道却有着得天独厚的天赋,且心性聪慧无比。不但自行参透了天师派所有术法,而且竟凭着一己之力,在机缘巧合之下开灵成功。虽说人界灵气稀缺,但也足够她驱邪之用。短短几年,在月山国中已小有名头。
这一日,陆诗兰正赶往月山淮阴城,不想天降大雨,无奈之余,恰逢一间破败小庙。
她虽是法师却也禁不住阴雨伤人,无法之下只得进入庙中暂避。一脚踏入破庙,还未来得及抖落身上雨水,便看见腐朽的供桌一旁,正斜躺着一个熟睡乞丐。此人衣衫虽说破旧,却还算干净,只是一头乱糟糟的头发与稀疏胡茬显得十分邋遢、落魄。而且从面相看,似乎年纪不大。此时正四仰八叉的呼呼大睡,几乎占据了庙中大半可以落脚的地方,丝毫不知有人进来。
陆诗兰自幼漂泊早已习惯了此时境况,也不愿打搅对方。稍微整理了下鬓发衣衫,便在庙中一角清理出一块干爽之地,然后寻到一推破旧桌椅与架在熄灭炭堆上的半只干硬烤兔,想来是那“乞丐”所剩。
陆诗兰也不嫌弃,取出锋利匕首将破桌椅削成小片点燃,又将兔肉热一热便吃了起来。淋雨之后身子阴凉,而且风尘仆仆早已饥渴,不大一会,便将兔肉吃个干净。再看那沉睡中的乞丐始终没有任何动静,若非胸前起伏不定,便好似死人一般。
陆诗兰用手帕擦去手上油渍,从荷包中取出一块碎银放在供桌一角算是答谢。然后盘膝坐定,运起功法,开始吐纳周天。
陆霄自周国回返之后便依照当时计划不再露面,躲在暗处却仍不见那神秘妖物踪迹。无奈之余只能在心中暗自宽慰,或许那妖物早已离开月山国了。
这几日,他忽觉修为似有突破天行后期迹象。所以特意在一山区之中,寻到一座隐蔽破庙,且方圆数里不见人踪,以防在突破境界之时受到闲人打搅。
果不其然,三日不到修为便顺利突破至天行后期,而且整个过程并未遇到任何阻碍,这便要归功于他贴身放置的两件灵物,与潜心修炼的大为决。
只不过突破之后,却由于炼体进阶的原因,不能像炼气修者那般固本培元便可,必需用沉眠入境的方法来巩固修为。
掐指算算,已睡了两日有余,好在其间并未受到外界影响,修为已顺利稳固下来。
当他睁开眼时,庙外已然下起连绵细雨,而且正值深夜,山地中的寂静令雨声显得异常清晰。
清新怡人的泥土芬芳令他情不自禁的吸了几口,突然发现其中竟还夹杂着一丝淡淡的烤肉气味。脑中顿时一个激灵,吓得他冷汗直冒。想到定是巩固修为入境之时,有外来人进入庙中浑不自知,而且此人似乎仍在庙中。
想到此处,他立刻弹跳起来,先在身上摸了一遍,得知身体无恙,随身之物俱在,方才暗暗舒了口气。
与此同时,也发现了供桌另一角,正盘膝端坐着位身着青衣的妙龄少女。
兴许是此女子恬静、安详的模样吸引了他,又或者出自男性对待女人的本能,竟自然而然的放松了戒备之心。鬼使神差的悄悄揍了上去。终于看清了女子正脸,心中不由得一阵颤动,此女清丽脱俗好似雨后荷花般的面容,虽不及成淑儿那般惊心动魄,也没有秦鱼儿那般朴实俏丽,但却有着一种生俱来的英气,令人一见便不忍侧目。
不知不觉间,陆霄竟已看得痴了,好几次忍俊不住想要伸手弹落女子发际间,因湿气太重而凝结成的晶莹水珠。
陆诗兰专心运转周天,突觉身旁似有微弱的喘息之声,心头一惊,赶忙收起功法,睁开杏目。陆霄那张如痴如醉的猪哥脸顿时映入眼帘。
“大胆狂徒!”
陆诗兰又惊又怒,抬起一脚正好踹在陆霄脸上。却好似踹在了铁块上似的,尤其是那挺拔鼻梁,更是硌得她脚心生疼。
陆霄吃了一惊,顿时回过神来。竟不知脸上已被印上了一方鞋印,满脸无辜道:“这位姐姐,为何平白拿脚踹我?”
陆诗兰惊讶之余,赶忙起身退开几步,异常警惕道:“你是何人?趁本姑娘入定之时凑上前来想做什么?”
陆霄这才忆起方才失态之举,赶忙带着歉意,道:“姐姐误会了,在下只是一介江湖浪子,流落此地借这小庙栖身而已。方才一觉醒来,见姐姐发髻湿透想是被雨淋了,想到我等江湖儿女理应互助帮衬,深怕姐姐因此受到寒邪侵体,这才冒失想要替姐姐擦擦。”
陆诗兰见其说的诚恳,而且文质彬彬,心中怒意已去大半,脸上却仍带着恼意道:“你我素昧平生,且男女有别。被阴雨困在这荒郊野庙,逼不得已才同处一室。你何以敢动此等念头?难道不懂得男女授受不亲的道理吗?”
陆霄紧忙道:“姐姐莫急,在下的确出于纯粹的关心,绝不敢动丝毫邪念。”
陆诗兰亦是少女心性,被人称赞,怒气顿时又消减一些。而且见对方言语真诚,面目俊朗不似坏人。想想方才吃喝均是此人之物,也算受其恩惠。加之浪迹江湖,十分了解江湖人的秉性,于是也就不再过于深究。
“姐姐怎么一个人跑到这荒野山区?难道就不怕遇到歹人?”陆霄见其怒意渐消,又腆着脸傻笑问道。
陆诗兰见状,心道此人非疯即傻,不愿再多留片刻,当即便想起身离去,奈何此时天公不作美,庙外雨水竟越下越大。无法之下,只得折返回来,冷哼一声重新坐下,沉默不语。
陆霄哪知“廉耻”何物,对方越是冷落于他,反倒愈发激起了他无赖性子,笑得更加灿烂,道:“姐姐,莫非有什么难言之隐不便道出?方才看到姐姐盘膝打坐,似在修习什么功法,莫非姐姐是传说中的侠客?”
陆诗兰心烦意乱,终于按耐不住,怒斥道:“你这人怎么这般无赖?难道看不出本姑娘很烦你吗?再敢胡言乱语,小心割了你的舌头。”
陆霄不为所动道:“不想让我说话也行,只要将那半片兔肉还我就各不相干。”
数月来他孤身一人,此时见到心性单纯的陆诗兰,便好似沙漠中的迷途之人突然看到一汪甘洌清水,拼命想要将压抑心中的孤独寂寞发泄个够。
陆诗兰自知理亏,俏脸微红,道:“已经吃下去的东西如何还你?而且本姑娘在供案上放了一块碎银足抵那块兔肉。”
陆霄看也不看,随手在案上一摸,便寻到那块碎银,不屑道:“就这块银子?若是换作平时,莫说一块兔肉,就算换只羊儿也绰绰有余。但姐姐似乎忘了,这里是荒野山区,而且外面还下着大雨,所以嘛……再多银子也填不饱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