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关于小汐,关于纪年。
有多久没有自己写下这样一篇日志了呢,很久了吧,在我印象当中,上一次自己写日志还是初一的时候,现在都只是转载了吧,呵呵。
有一肚子的牢骚不知道怎么说,所以写出来吧,或许我是一个不善于于表达的人吧,写,我总能写出一大堆,要是让我说,估计就说不出来什么了。
最近发生了太多的事情,好的,不好的,很多很多,破事一堆,焦头烂额。
前些天,有人说小汐有妄想症,小汐只想说,每一个作者都有自己的想象力,那种想象力在你们看来就变成了妄想症了是么?那你们的看法也是真的不敢恭维了。我只想问问你们,没有想象力,写出来的东西会有谁愿意看,要是没有想象力,那写出来的东西就是平淡而无味的,不是枯燥无味,就是流水账,缺些味道,文笔再好又能怎样,终究是没有人看的。要是没有想象力,就不会有人喜欢,也不会有人看了,亲们觉得呢?
想象力被说成妄想症,小汐也真是醉了!
小汐还是为她们而感到幸运,她们所说的话还好没有被写修仙类型,玄幻类型,还有穿越类型的作者们看到,不然组团骂人的情况也是会发生的。
至少小汐不会接受别人对我的小说评头论足的,好的意见,小汐是可以接受的,但是要是小汐无法接受的东西还逼着我接受,小汐也是受不了的。
小汐喜欢千玺,写千玺的同人文,她们说小汐冒用了千玺的名字,侵犯了姓名权,言下之意,就是小汐触犯了法律,小汐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小汐只想说,既然是小说,而且还是同人小说,就不该存在这些吧,何况,小说当中所有的名字,都是自己构思出来的,难免也会发生重名的情况,要是这样也算侵犯姓名权的话,那岂不是很多作者都触犯了那个她们口中的“法律”呢?
她们建议小汐换一种他们看起来觉得舒服的小清新的写法,抱歉,小汐做不到,很多读者期待的情节,小汐都是一笔带过,没有仔细的描写,这让她们觉得重口味了,小汐再次想说抱歉,众口难调,小汐的小说不是人民币,做不到每个人都喜欢,不喜欢的,真的,小汐没有逼着她们来看,都是喜欢千玺的,都是家人,又何必苦苦相逼,有意思吗?
那么多读者期待的细节,小汐都是一笔带过的,还被说成重口味,有妄想症,有病,消息也真是不能说啥了,也是无奈了。
小汐是人不是神,不是人民币,小汐也不是万能的,做不到每个人都喜欢的。对于这些,小汐只想说,小汐尽力了,真的尽力了!
不管有多少人喜欢我的作品,又有多少人不喜欢,觉得我是有病,有妄想症的,我都会继续的坚持下去的,每个人都有梦想,都有自己的爱好,都有自己想要的东西,每个人想要的都不一样,每个人也是不一样的,小汐会继续坚持下去的,一直的坚持下去,至少对我喜欢写小说,喜欢文字有一个交代!
对于我现在上班的事,没有谁规定未成年不能上班,学法律的又如何,是违反法律的又如何,我欢迎你起诉。
此外,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没有谁规定所有人都要一样,在课堂上傻坐十六七年,人各有志,请不要拿法律来衡量所有的事物标准。
我今天说了这么多,不是想针对谁,和我成为朋友,我欢迎,和我成为家人,我也很开心,要是质疑我,小汐也没办法,因为小汐不是人民币,做不到每个人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