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十月六日:同桌
我喜欢我的同桌,从生下来就是这样。在婴儿车中我可以尽情地享受那时蛮好的空气,同情地看着和我一样的婴孩。尽管那时同样没有牌子的婴儿车遍地都是。
上了小学后,学校有一个传统的习惯,排座的时候喜欢男女搭配,当时善良、不善欺骗的老师说这样可以提高学习效率,我们都没有相信。
由于我的个子一直比同龄人矮,直到上大学之前的12年间,我所有的同桌都是女生,这是一件很让别人高兴和羡慕的事情,只是大家会忽略我的伤感。
我和绝大多数人一样——不像《大宅门》中的白景琦,生下来就哭,而且很会哭。小时候睡醒觉了就要大哭一场,不为别的,只是感觉心里难受。我想还是小时候的我比较可爱,因为会很仔细地听父母的话,想哭的时候就可以哭,而且能哭得出来。当时的我并不知道,哭累了就能睡着是件多么幸运和奢侈的事情。
说到“同桌”,我不得不提起“男人”这个有趣的词。
我的同桌们常说,男人要坚强,要勇敢,要自信,要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护女人,要很幽默,要有点脾气,要正直,要善良,要勤快,要健壮……
那些假装的“女人们”用自己不可能拥有的一切创造了她们的守护神——“男人”。
好在她们不是在说我,不是在要求我(这让我觉得幸运),有时她们甚至会忘了我和她们生下来就是不一样的。其实我感觉是一样的,只是长相、生理结构和一些无聊的地方不同罢了,其他真的没有什么区别。蛮可悲的一点是,好多她们都在时刻提醒自己:我,是和男人不一样的。能够这样去想的人,早已忘了自己原本是什么,是男女是女抑或是公是母?
我没有办法在她们面前表现出自己的不满,只有逃避,身体还是在那里,思绪却早已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我碰到了几个对我影响极大的人,她们很好,心地善良,学习好,有激情,性格开朗又很美丽,她们甚至会给我这么笨的男生做眼保健操,让我受宠若惊,惊吓得逃离,主动与她们保持距离。她们教给了我一个相似的道理,永远不要对一个人太好。也许真的是那样,两个人太熟了没有了表面的秘密,就开始感觉彼此的不是,因为她们,我养成了一遇到女性就清理眼角的好习惯,形成了见到女性眼角就痒的条件反射。好在我一直是在上学,总有毕业那一天,我们会轻轻地拥抱,只有那一刻的感性才迫使我们忘记一些东西,即使是暂时忘记,但那也没有什么要紧,因为我的24个同桌中能保持每个月联系一次的数目为0。我真的想不通这究竟是什么原因,人们常说,有了网络世界变小了。我却认为有了网络世界更大了,人们宁愿到网上通过各种方式和一个陌生的熟人讲出自己的心里话,说“我想你了,你想我吗”,却并不知道“我”是谁,“你”是谁,也许是不知道,更也许是不重要。
难道我们与擦肩而过的人就不是同桌吗?我曾经有一天在不同的地点、不同的时间段碰到同一个女孩,她会做着和每次一样的动作,张着同样大的嘴巴,说着同样的话。我真的想去珍惜在我还浅显的生命中出现的每一个人,是啊,每一个,那样的巧合,那样接近的距离,在夜里想起都会笑出声来。但,当我发现这是一种奢求的时候,我只想躺在床上好好地睡上一觉,睡个无梦的美觉。
醒来后以为自己全都忘了,却又拿起信封,努力地回想,然后在上面写着几乎相同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