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林黛玉
盛夏午后,熏风携着一股浅淡的清香拂过青葱繁茂的芦苇荡,河水在骄阳下闪着粼粼波光,一只蜻蜓远远地飞过来,在水面轻点几下然后落在一叶轻舟上。
荆无命正躺在上头,两条长腿完全伸展开,衣领微敞,腰带也松松的,斗笠盖着脸,长剑入鞘搁在腿上,有一下没一下的轻轻击打河面,带起一串水花。
他这一生中,几乎从未有过如此闲逸的时光,也从未如此放松过。而这一切都来源于一年前在扬州湖畔边的一次游船。
那时候星河带着他降临此世不久,初春时分,刚好赶上一年一度的花朝节,游人如织,分外热闹。星河此前闭关多年,才出关好不容易赶上一次热闹,二话不说就往人群里钻,荆无命挤在人堆里找了一上午,路过花神娘娘庙前的拱桥时,一艘画船朝他缓缓驶来。
画船上挂着粉红的纱幔和铃铛,处处透着香粉气,星河戴着白纱笠帽,婷婷袅袅地站在船头朝他招手。
“上来。”
荆无命剑法超绝,暗器功夫也不错,最次的是轻功,但即便如此,从离河面十余丈高的拱桥飞跃到七八尺外的画船上也不是什么难事,若连这都做不到,也就不配叫轻功了。
就这么平平无奇的一跃,惹得桥上、岸边、湖中的游人一阵山呼海啸,惊叫连连,指着他大喊“神仙”,那架势,足能把一个社恐逼得跳河,荆无命满头问号,尴尬得直扣手,站在船头顿时就有种天下第一的错觉,而接下来一年的经历坐实了他这个想法。
这个神奇的地方,竟没有一个人会武功!
他忽然就理解了星河为什么一定要追寻天道所在的方向,诺大的世界连个对手都没有,寂寞如雪啊……
胳膊往船舷上一搭,磕得手腕红镯“叮”一声脆响,回忆被打断,荆无命将盖着脸的斗笠扫到一边,抬腕瞅瞅镯子磕坏了没有,却见镯子微微闪着红色的光。
当初星河怎么说的来着,这镯子不仅可以赋予人类半神之体,还可作警视之用,若闪红光,附近必有人亡。
荆无命翻身而起,戴上斗笠,往芦苇荡中心划去。这条河道是扬州大运河的分叉,也是通往京城的一条岔路,荆无命自从把房子建在河岸边,几乎每天都能瞧见转悠在芦苇荡里“迷途的羔羊”。
看来今天这羊运气不好,碰上了“大灰狼”。
他得去看看,究竟是谁,想给他闲适的日子增添加点乐趣。
是一窝水匪,一行八七个人,个个手里都擎着一把雪亮的钢刀,荆无命赶到的时候,其中一个刚好把一名老妇的脑袋剁下来。
清亮的河水流出一条血色长带。
被劫掠的看上去像是大户人家,几个仆妇教养极好,就连钢刀穿心都叫不出太大的声。
水匪们杀人劫财,荆无命就远远地看,看着看着就觉得手痒,细细算来,他已有整整八年四个月零二十二天没杀过人了。
……
“大哥!你看!我就说这船吃水深,肯定有不少财物,嘿嘿,这回咱们可发了!”
“瞧你那点出息!收拾好东西快走,这钱回头再分,若是惊动了衙门,有你好果子吃!对了,老三,船上那两个丫头呢?”
“小丫头嚷得太厉害,兄弟没留意,刺死了一个,另一个在这儿呢!嘿,别说,细皮嫩肉的,模样也俊,还送到樊妈妈那儿?”
“你小子!怎么下手没个轻重?算了算了,一个就一个,尸体都推水里,还按老规矩……”忽地,他看见一道银光在太阳底下闪,芦苇深处,一个又瘦又高,穿黄衫戴斗笠的人站在小舟上,斗笠压低在眉际,看不清面目。不知怎么的,当那个人看过来的时候,水匪们竟有一种莫名地窒息感,无端端冷了几分。
银光正是他手中的剑。
领头的咽了口唾沫,扬了扬手中的刀:“怎么……一个人也想黑……黑吃黑?”
另一人拽了把他的袖子:“大哥,咱走吧,这人……这人不对劲儿。”
“走!”
走字刚说完,只见那人已凌空飞起,足尖在水面轻轻一点,如同一只点水的蜻蜓,两三个起落便踏上被他们劫掠的大船。
领头的那个大张着嘴还没反应过来,人便已倒下,喉咙一点血洞滋滋飙血。
荆无命瞅了眼剑,有些不太满意,当初那把寒冰剑杀人从不见血,剑锋未至,寒霜便已先伤人,可惜被他折断,手中这把虽也是宝剑,但与寒冰剑一比,十分的没有手感。
算了,凑合使使吧。
手腕一转就是一串血珠,不到两息便杀光了水匪,而后,目光落在了一旁的小姑娘身上。
八九岁,素色衣裙,一看就不太健康。
“你叫什么名字?”
小姑娘满眼的泪,哭得连气都喘不匀,竟也没忘了礼数,朝他一个万福,抽抽噎噎道:“我姓林,名唤黛玉……家住……家住姑苏……此行是往京城去……去我外祖母家……”没等说完,两眼一翻,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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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明天接着来
番外还有一章日常,刚好凑一百章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