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之国初相遇,一见先生误终身
大概就是见你的时候想你,不见你的时候还是想你,无论怎样,还是想你。
今天和我小姨在一起吃饭的时候,我小姨突然问我:“差不多现在这个年纪也该恋爱了。”
我笑着让她看了一张先生的照片,她一口认定的回答,这个小男孩很稳定,关键待你好才是真。
我很清楚的知道她看出来我的笑,也认识到先生对我的重要,她笑着说:先试着了解了解,对对方有个了解,不管最后能不能在一块,体验过青春就好。
忽然想起来今天“吕痘痘小姐”问我到底什么是安全感呢?
我回答她说:不好说,个人体验吧,就像对于我来说,会时不时的找先生,先生也随时和我配合,没有存在着尬聊,公布出来的恋情最有安全感。
记得和先生坐火车回学校的道途中,迷迷糊糊用手拦着他的胳膊靠在他最坚实的肩膀上睡着了,当时醒来时莫名的一阵开心,开心的是,我可以这么倚靠着他,如果没有意外很可能有倚靠很久很久,不开心的是,觉得睁开眼来,我是倚靠他的人,然而却没有一个人所能让他倚靠。
我记得先生说过想让我陪伴在他身边,因为是他,所以他说过我知道。
和先生相拥而眠的时候做了一个长长的梦,以至于没有做完,被先生喊起来起床,之后那个梦便再也没有印象。
“只记得和先生两个人一起去学校,无奈学校一个人都没有,便只好拉着先生走,走着走着十指相扣的手只剩下了我一个,我一点一点的去寻找,忽然发觉到有雷声在想,想到先生特别害怕雷声,便什么也不顾了,一心只想见先生。
终于,不一会的时间看见了先生,我像他伸手,他未能看见.......”
这是我能想到的最近,我想大概无论结局是怎样,我都会护着先生,就像和先生分开的那一段时间,总幻想着有一天,在深夜,在清晨午后,你会给我发一条很长的信息,短一点也没有关系,告诉我这段日子,你还是没有忘记我。总之我想我会像以前那样守护着你,在安静的被窝想你是件十分惬意的事情。
在千万人之中遇见,于千万年之间相逢,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只是刚巧赶上了,这就是命。
写到这里不仅想起来那天去一家附近的纹身店把先生的名纹在了心口,我不知道以后做了一名健身教练会是怎样,我知道一旦离开学校就会身不由己,所以把先生的名纹在了心头最显眼而又最疼的位置,可能在外人看来只是一个纹身没有其他意思,但在我看来,它包含了我对他的所有,然而又是我的信念和不断向前的动力。
她对儿子说:“往后你要找这样的女朋友,肯为你纹身的,并且还是纹的你名字。”
选择一个人在一起,是因为自己好的坏的都见过了,而眼前的人,让自己知道了爱与被爱,感受到了当别人宝贝的幸福。
突然想到《简爱》里的一段话:“我无法控制自己的眼睛,忍不住要去看他,就像口干舌燥的人明知水里有毒却还要喝一样。我本来无意去爱他,我也曾努力的掐掉爱的萌芽,但当我又见到他时,心底的爱又复活了。”
也许,这就是爱情吧。
没有爱不会死,但有了爱,你可以活过来。
这种感觉,就像岸上的鱼突然有了水,纵使生活很苦,但你找到了一点甜。
何其幸运,看着很久之前的照片,照片里的人还在身边。织一段安稳静好的岁月,沏一壶不再重煮的红茶,写几行相见恨晚的小字,等一个从山水画卷里走来的人。
始终相信所有的遇见都是因为相欠,就像何晟铭歌词里那样:“你见,或者不见我,我都在那里,不悲不喜。”以至于生气的时候在心里数落先生千万条缺点,却还是抵不过看到他的那一眼。
还记得前几天有人问我:“小嫚,怎么感觉他是不是真的在乎你呢?”
我说:他要是真在乎你,他会比你更怕错过。
相爱的人会有相同的欲,给对方就像给自己。大概这世上一定有那么一人,你遇见他就像骑了一匹马,嫁,嫁,得儿嫁。
如果这份爱情有声音,那么我希望这份声音源于懒惰先生的心跳声,因为这种声音会让我感到安全。
有人说:“你们俩离的不远为什么喜欢听心跳的声音?”
我说:之前曾把他弄丢过,选择让别人去爱他,我始终相信他会遇到一个可以共度余生的人,我用着所有的美好去描绘他未来的人生,我以为他会是我的良人,但却在刹那间变成了此生的故人。从此来怀念有他时的一切,包括安静的被他拥入怀,听最安静而又加快的心跳声。
纵使难过也好,不舍也罢,在人生的慢慢长路上,若有相聚必有别离。
特别喜欢在电影《喜欢你》中有这样的一句台词:“我就是控制不了我自己,一直在想他,一直在想他,一直一直一直在想他。”
有时先生给我发来一条微信内容是:在干嘛?
只好若无其事的回他:想你想你还是想你。
起初看到这里的时候没有觉得很特别,似乎还有些矫情,但是回望着自己的曾经的感情时,似乎除了这“在想他”这三个字,再也没有更贴切的词汇去形容当时的心情了。
把时间缩短在和先生分开的那段时间里,是啊,走在路边的树下会想起他,听着耳机里的音乐会想起他,无论是晴朗、阴霾、午夜、初晨我都会想起他,说不想你是假的,说恨你也是假的,说已经放下了更是假的,如果说什么是真的,我只想和你说出那句“我们重新开始吧”
说句重新开始真的很难吗。
我想更让我为难的是“此生不再有你”吧
记得刚回去和她们在吃饭的时候,逞强着说分了就分了吧,大不了重新习惯一个人的生活。
过了一个年后,喝了一瓶啤酒就醉倒了在KTV包房里,随着朋友给我的描述我大概知道了我当时在说些什么,只记得那时候迷迷糊糊的说着:“”为什么回不来找我,他是不是真的不要我了,我一直在沉默,一直在沉默,我不想除了我再有任何人走近他的心里,可是为什么还不来找我。”
可后来我和他都是如此的别扭,都不愿意成为第一个伸出手的人,可是当初翻山越岭穿过重重阻碍能在一起,为何此时就不能再去勇敢一次。
我想,在爱情世界里的人有多倔强,也就意味着这个人爱的会有多深。
只不过,他们害怕了。害怕重蹈覆辙,害怕着伤口再次的撕裂。
可后来发现如果真的很爱一个人,就要和他在一起,哪怕重蹈覆辙又能怎样,连夏蝉与云烟都想让我们在这一份爱情里寻欢作乐。
如果哪天我们再次分手,那么请记住是因为“距离产生美。”我不希望我们的爱情走到三四年五六年甚至更久,因为那样就没有新鲜感可言了,所以说我们要适当的去保护,去保鲜属于我们俩的新鲜感。
可爱情之所以会让人如此的念念不忘,我想,就是因为它爱的真实,也痛得太过真实。
相爱之中的人一定要有两种能力:一是,用彼此的光芒照亮对方的黑夜。二是,用彼此的坚定修复对方的光芒。
还是举个《前任三》的例子,有太多人都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包括我在内,我也清楚的记得那晚身后的姑娘在哭泣中久久不肯离场。
而这部电影到底告诉了我们什么,是硬生生的拉扯着你们过去的种种,让你痛苦的回忆,还是俗套的剧情触动了人们庸俗的眼泪。
我想都不是,它之所以会让人动容,其实是在告诉我们,别在本该珍惜的时候选择了回避,别在在本该低头的时候选择了较劲,也在本该拥有的时候轻言放弃。
如果能在一起,即使重蹈覆辙,还是万劫不复,我都乐意,因为是他。如果有可能,就重新的在一起吧。再好好爱一次,弥补之前的残缺让爱情变得更加饱满。
这下想想便觉得开心,我是你唯一的偏爱和特例,是你清晨喜欢的微风和傍晚久久不落的夕阳,五月,傍晚的风,湿漉漉的头发,没有喝完的柠檬水,桌上的新书,和置顶的声音、缠绕的耳机线、疲惫的身体,好,抽空想一下你,想一下那个满脑子装着我的你,反过来也一样我脑子里也全是你,我想这就够了,无论最后在不在一起,我有过你,你也有过我,这些就够了。
愿懒惰先生可以喜欢勤奋小姐好久,也愿勤奋小姐亦是如此,就像先生说的那样:深情不及久伴,厚爱无需多言。
续写未完,请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