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3章

陈默在图书馆看见陆秋怡,是在和琥珀分手一年以后的,又一个秋天。

那时的陈默,正在努力成为一名诗人。

在陈默初中的时候,他第一次读到,对于他的人生,真正有意义的那一行行词语,从此,他知道了北岛,顾城,知道了有一种人,叫做诗人。

那些如同深海里,不停游动的鱼群般,闪烁着银色鳞光的神秘词语,那些天马行空的,如同一泓清澈的溪水,从指尖流过,然后被轻轻握住的想象,那些勇敢如同闪着寒光利刃的句子,那些关于流浪与独自追逐的吟诵,让陈默决定,成为一名诗人。

陈默想成为诗人的另一个目的,是在大学里,特立独行的学生总会比较引人注目,自然会写诗的,也比较容易得到女孩子欣赏,所以他一直拼命地写诗,憋也要憋出惊人的句子,而在陈默和琥珀分手后,这种状态达到了极致。往往是宿舍里熄了灯,同屋的兄弟们纷纷就寝,陈默还一人独坐书桌,点上一根蜡烛,在摇曳不定的烛光下,写上两三首胡言乱语。由于当时没钱,蜡烛质量较差,总会映得陈默的脸色鬼气森森,他一边喃喃自语,一边奋笔疾书,很有些阎王爷坐殿书写生死簿的气氛,屋内的同志们不敢言语,有别的宿舍的人过来借个东西,要个吃喝之类的时候,推门一看,此情此景,轻则惊声大叫,重则心脏病发,偶尔碰见有那不知死活的胆大的还敢直接凑过来,问问这句什么意思,那句如何解释,陈默只须把烛光摇曳,鬼气缭绕的脸抬起来,冲他微微一笑,问话的立马走人,只恨爹娘少给了两条腿,尤其是在那一年的十月,一个著名的诗人,在一个叫激流岛的地方,被报道杀死了自己的妻子,然后上吊自杀。在这种情况下,大家更是战战兢兢地盼望这个未来的伟大诗人,能控制住自己行踪不定的激情,以免殃及无辜。

那天晚上,陈默正在在Z大的图书馆四楼写诗,或者说正在憋诗,三个小时只写了四行,心情极差,然后忽然想起那个杀妻的诗人,想起了他的那首《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他想换换脑子,于是开始信笔写起那首诗来,结果偏偏只记得一个开头,下面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了,这对陈默糟糕的心情无异于火上浇油,于是他写两行就撕张纸,写两行就撕张纸,搞得周围自习的同学心情同样十分烦躁,纷纷对他怒目相向。

正在这时,陈默发现在他自习位子对面的一摞书里,正好有一本的《朦胧诗选》,他见位子上没人,便如获至宝,信手拿来,翻到那一首《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读得正在起劲,只听“啪”的一声,他抬头一看,只见对面书的主人,正用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气愤地瞪着他。

陈默自知理亏,很是讪讪地把书合上,慢慢地推到对面,然后还有点不甘心,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解释道:“我是想找一首诗,顾城的诗。”

女孩一把把书抢过来,生气地低声说道:“你这人,不是你的东西你也能随便看吗?知不知道什么叫个人隐私啊。”她张口就是伶俐的京片子,一听就是个不好惹的角色。

陈默被女孩抢白得有些无言以对,他扫了一眼女孩身上,印着大大红字的蓝色校队运动服,开始有点耍无赖地说道:“看看又怎么了?又没有少什么东西,何必发这么大火啊。”还低声找补一句:“练好身体就得了,看朦胧诗要的是脑子。”

女孩一听,气得一下站了起来,也不顾这里是图书馆,大声说道:“拿别人东西你还有理啦,就你这样的还看顾城的诗,你也配!”

陈默彻底的无地自容了,远处自习的同学纷纷抬头观战,而他们两边的已经是嘘声一片了,陈默看见一个长得像妇女主任的女生不满地高声说道:“要吵你们俩到外边去吵,别人还要学习呢。”陈默听着那声音都像妇女主任。

女孩恨恨地收拾好书包,噼里啪啦地把东西塞到一个大大的背包里,然后一扭身,直挺挺地走出了自习教室,陈默看着她高挑挺拔的背影和飘扬的长发,自觉没趣,也开始收拾东西,准备走人,忽然看见那本《朦胧诗选》,正呆呆地躺在桌子中央。

第二天,陈默早早地坐在图书馆自习教室四楼,相同的时刻,相同的位子,位子对面,是那本《朦胧诗选》,自习教室里的人,来了,渐渐坐满了,然后又慢慢走光了,又只剩下他一个人,他拿起那本书,仔细地凝视着封面上那两只大大的眼睛,那双眼睛好像正在嘲笑地看着他,嘲笑他写的诗,嘲笑他这个人,嘲笑着他,一直无处安放的孤单。

他拿起书,背上书包,直奔女生宿舍。

他已经一年没有来到过这个门口了,每次从这个门口经过,他都会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感觉心,会“砰砰”地跳个不停,每次他都想,也许能看见琥珀从门里走出来,但是又不知道,如果真的遇上,他又该如何是好。

胖子姚光辉看见和琥珀在一起的那个男生,是会计系的学生会主席,这是后来刘磊和张然告诉他的。自从陈默和琥珀分手以后,好像也没有看见琥珀和他在一起,倒是这个学生会主席,利用职务之便,直接钓上了一位部长千金,正是春风得意。

陈默来到女生宿舍门口,看见门口边上的公用电话,一个女孩拿着话筒,一边哭着说我都好我都好,然后接着哭着说我想家我想家。他绕开那个女孩,对着小窗口里管宿舍的小姑娘说:“我找个人。”

小姑娘一脸厌烦,眼皮也不抬地说道:“找谁?”

陈默翻开那本《朦胧诗选》,看见扉页上用娟秀的字迹,写着的一个名字,“陆秋怡。”他默默念道。

小姑娘不耐烦地说道:“又是找501陆秋怡的。”说完她打开对讲机,哇哩哇啦地对着话筒说道:“陆秋怡,陆秋怡,门口有人找。”

稍顷,只听话筒里传来那一口京片子:“是谁找?”

小姑娘回头问道:“问你是谁?”

陈默一本正经地点头回应道:“你就说,是**同志。”

小姑娘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回头对话筒讲道:“这个人说他是**。”

话筒里的声音一下提高了八度:“谁!?”

小姑娘也提高了声音,笑着大声说道:“**,他说他是**同志!”

陆秋怡从楼上直接跑了下来的,她穿着一身红色的运动服,胸前白色的校徽十分显眼,还穿着拖鞋的她,好像刚刚洗完头,头发还是湿淋淋的。等她跑到门口,看见陈默,整个人一下子变得很警觉,一脸严阵以待的表情。

陈默还没有等她说话,就把书递过去,说道:“陆秋怡是吗?我是来还书的,上次的事情是我不好,我是特地来向你道歉的。”

陆秋怡看看书,又看看陈默,看看陈默,再看看书,才慢慢把书接过去,歪了一下脑袋,好像有点不太适应眼前的状况,她过了一会儿,才慢慢字斟句酌地说道:“那就,谢谢了。”

说完,她转身就要走,好像又想了一下,回头又问道:“你不会真的叫**吧?”说的时候,眼睛里已经有了掩饰不住的笑意。

陈默笑着道:“我叫陈默。怕你不下来,反正我这是做好事,自己跟**也没什么差别。”

陆秋怡笑了起来,然后她好像想了一下,看着书问道:“你是真的喜欢顾城的诗?”

陈默抑扬顿挫地回答道:“我喜欢他的诗,但不喜欢他最后办的事。”

陆秋怡这回是真的开心地笑了,然后她突然停住了,好像忽然记起了什么似的,抬头望着天花板,然后用一种研究的眼神看着陈默,试探地问道:“你叫陈默?你是不是大一的时候,在食堂门口的布告栏里,写过东西?

陈默一下被问得一头雾水:“我,在布告栏里,写过东西?”

陆秋怡想了想,清了清嗓子,用和刚才说话完全不一样的声音,朗诵般地说道:“这是我们最好的时代,这是我们最聪慧的年纪,我们会找到生命中最初的信仰,我们还未曾见过人世的黑暗,这就是我们,宛如天使,身处天堂。”

霎时间,陈默只觉得身上的血一下子涌上了大脑,他想起了去年的那个秋天,想起了那个琥珀就在他身旁,笑吟吟地看着他的午后。那时他真的以为,他太任性,他太放肆的以为,世界就在他的手中,谁也不可能阻挡他去拥有未来的一切。他从没想过,这个世界,永远不会是他想象的模样,而真实的未来,却像是一个永远的敌人,是为了击败自己而站在自己面前的对手。他开始学会了沉默,开始慢慢,去一点一点忘记那些年少的轻狂,他一直以为自己做到了,他以为自己已经慢慢变得成熟了,不会再去做那些幼稚可笑的事情了。可眼前的这个女孩,仅仅用自己的一段话,就把那些无知的幸福,凌乱的快乐,轻易地唤醒,一时间,他竟有些无法控制自己的百感交集,有点结结巴巴地问道:“你,你怎么知道,是我写的?”

陆秋怡看着他,水汪汪的大眼睛好像很有意思似的看着他,然后说道:“因为你在那段话后面,签上了你的名字。”

认识了陆秋怡之后,陈默才真正体会到,学霸与学渣之间的距离,就是陆秋怡与自己之间的距离。

陆秋怡出身书香门第,据她讲,高考对于她,不过是她许多考试中的一场,她从初中到高中,年年全校第一,校三好生,市三好生,高考复习期间一直都保持着十点之前睡觉的好习惯,从来不知道缺觉的滋味。陈默说他高考都是学到后半夜,有时甚至学到天亮,本想以此来让陆秋怡为他头悬梁,锥刺股的苦学精神折服,谁知陆秋怡却只是轻描淡写地说道,她一直无法想象,一个人可以笨到需要学到半夜两点。得到这样的回答,很是让陈默无语。

而在体育方面,陆秋怡凭借身材高挑,身体素质过人,还一直是中学排球队的主攻手,到Z大以后,她也成为Z大女子排球队的主攻,已经是标准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同时网球,滑冰,篮球,羽毛球都可以随时上场,这让对体育一窍不通的陈默,实在是有些难以理解:她的人生到底有多少时间,又能学习又去参加体育训练?

而最让陈默大跌眼镜的是,陆秋怡和他一样喜欢看书,喜欢文学。她曾经和陈默打过一个赌,她可以背出陈默喜欢的任何一个诗人的一首诗,赌注是一碗小食堂的夜宵馄饨。于是,就着那碗被陆秋怡特别要求多放紫菜的馄饨,她轻轻地念出了《回答》,《致橡树》,《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还有那首《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

陈默依然清晰地记得那天,陈默在小食堂极其昏黄的灯光下,看着那碗放在陆秋怡面前,特别要求多放香菜的热气腾腾的馄饨,听她用和平时说话时判若两人的声音,说出一句“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那时她的声音,清澈柔软,如同林间时缓时急的溪水声,在寒冷的冬夜中,随着馄饨的热气,在两人之间轻轻地缭绕,轻轻地散去。

宿舍里的哥们,似乎纷纷也注意到了陈默的新动向,看到他不再蜷在被窝里看书发呆,而是天天直奔图书馆自习教室,大家纷纷断言,不是琥珀把他刺激大发了,造成了基因突变,脑袋细胞分裂直奔爱因斯坦,就是图书馆里有了他想要追的姑娘。而持后一种观点的人,终于在一个月后的,小食堂夜宵馄饨摊上得到了确凿的证据。但是这回对宿舍哥们的查问,陈默的回答却让人大失所望:“我们没说过这个,只是朋友而已,可能我们之间,永远不会有超过朋友的关系。”

陈默清楚的知道,他已经不再是大一时,和琥珀热恋的那个陈默了,他好像无法鼓足勇气,去向谁表白什么,因为每当想起他对琥珀表白时的情景,他都会对自己说,那时的你,想起来真的很傻。

而如此优秀的陆秋怡,身边也从来不缺少追随者,陈默曾经有一次开玩笑说,如果陆秋怡在校园里按照身高找男朋友的话,一米七七的她,选择范围是很小的,说完,他还故意挺挺自己一米八七的胸脯,陆秋怡听到他的话,看了他一眼,然后开心地笑了起来,笑完之后,用很是值得玩味的语气说道:“我想,他应该有的,不应该仅仅是一个身高。”陈默看着她笑着点点头,他们只是朋友,只是谈得来的,可以一起读诗的朋友,仅此而已,也许,只能仅此而已。

也许,这样也好。陈默听见自己在心里说道。

那一年的冬天,来得出乎意料的早,校园里道路两旁树上的叶子,好像一夜之间,被莫名的风吹落得干干净净,而这些树叶,又只用了一夜的时间,变得金黄而松脆。学校广播站的喇叭里,整天都播放着“黑豹”乐队的歌:《无地自容》之后是《don’tbreakmyheart》,《don’tbreakmyheart》之后是《无地自容》,正是陈默他们在学校每一次考试时,悲催心情的写照。

刘磊从家里拿来一部卡式录音机,大家在宿舍里,也同样听着“黑豹”的歌,听着歌敲着饭盒去吃饭,听着歌学习,听着歌睡觉,听着歌胡侃神聊,大家,活得像磁带一样循环往复。

陈默已经习惯了每天去图书馆看书,写自己想写的东西。他默默地,不知不觉地,让自己活在了两个世界里,一个是每天生活的世界,一个,是自己和书里的世界。

每天从图书馆回来,路过女生宿舍门口,抬头偶尔会看到陆秋怡宿舍窗户的灯光。不知道为什么,自从陈默和陆秋怡说过身高的话题之后,两人之间,好像突然一下变得生疏起来,原来无话不说的坦诚,对文学心领神会的默契,好像都随着那一天的交谈,变得烟消云散了,他们慢慢地联系少了,现在即使走在校园里,两人的目光遇见了,也只是很礼貌地微微一笑,陈默很庆幸当时自己没有对陆秋怡说过什么,要不,也许连这个微微一笑,都会显得十分尴尬。

只是那一天,陈默独自从图书馆出来,刚站到门口,十二月的北京,刺骨的寒风像一个力大无穷的醉汉,毫无防备地咆哮而来,劈头打在他的脸上,如同一个冰凉的大巴掌。他连忙裹紧自己的围巾,走上回宿舍的路。少而亮的星星,照着前面树影婆娑的小道,和他瘦长而怪异的影子。他看着他的影子,慢慢走过女生宿舍楼门口,看着从楼门漏出的,那一片温暖而明亮的灯光,他的脚步渐渐地慢了下来,越来越慢地,走过去,然后,他的身影又慢慢地走回来,走进那片灯光,他慢慢走近宿舍楼的门口,小窗口里管宿舍的小姑娘看见他,问道:“你找谁?”

“我找谁?”他在心里问着自己,无论是琥珀还是陆秋怡,他好像都没有什么要找的理由,陈默竟是一时语塞。

陈默笑着摇摇头,慢慢往后退去,正好和身后的人撞了一个满怀,他连忙说着对不起赶快让开,才看清眼前的这个人,是琥珀。

琥珀好像没有料到会在这里遇见他,自从分手以后,他们两人就一直互相躲避着彼此,即使遇见,也只会低头走过。琥珀好像瘦了不少,即使厚厚的红色羽绒服穿在身上,也依然显露出她清瘦的身材,光洁的小脸,因为外面的寒风而冻得有些发红,好像涂了一层薄薄的蜡,陈默呆呆地看着她那双,在昏黄的灯光下,显得愈发修长的睫毛,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琥珀有些慌乱地往后退了一步,然后她慢慢抿着嘴唇,也抬起头看着他,两个人的身旁,熙熙攘攘,不时有同学走过,但他们俩只是看着对方,却又都没有开口说话。

忽然,琥珀好像做了什么决定一样走上前去,来到陈默的面前,她慢慢伸出她白皙的手,然后开始很快地整理陈默脖子上散乱的围巾,陈默像一具泥塑一样动也不动地任她摆布,不一会,她用一个漂亮的结打好了围巾,然后退后一步,好像是很满意地,欣赏了一下自己的成果,歪着头微笑了一下,说道:“这条围巾很适合你。”说完,就转身走向了自己的宿舍。

而陈默依然呆呆地看着,她在楼道里远去的背影,没有说话,灯光从他的头顶上倾泻下来,他看见他在地上的影子,瘦长而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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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自经过的旅人之琥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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