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变化
以前的刘封,喜欢和士子结交。
这也就是丁峻身穿士子服,头戴葛巾的原因。
为的是投其所好。
亭子内,其他人都和杜凯一般,即便天气炎热,也穿着甲胄。
毕竟,杜亭是官屯,他们都算是武将。
这时代,士子都是能持剑杀人,领兵上阵的,不像后世,绝大部分文人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家伙,大多数武将则是不读书的莽撞之辈。
在乱世,披甲方是主流,军政之上,羽扇纶巾之流其实少见,不过是后世小说家之言。
所以,丁峻在众人之中也就显得特别,非常的突出,自然第一时间引来了刘封的注意。
丁峻曾经在左将军府上做过事,和刘封有着数面之缘。
只不过,刘封对这人并无印象,那时候的他自持身份,一般不会和寒门子弟结交的,如果他还是原来的那个刘封,丁峻现在的这番表演不过是演给瞎子看罢了,以原来那个人的政治智慧,敏感程度,接收不到丁峻发出的信号。
现在,自然不同。
“少将军,峻军务在身,不曾远迎,恕罪则个!”
丁峻一马当先,大踏步走出亭子,站在大道一侧,还不等行来的刘封下马,也就双手抱拳,长身一揖,礼节甚是隆重。
出发前,刘封做了一些准备,大致了解了一下他的那些手下,如此,不至于上任后连自家手下都认不周全。虽然,暂时无法了解那些手下的能力和性格,至少名字和大概的背景要知道,这并非多么难的事情。
“丁君,无须多礼!”
若是以前的少年刘封,身为上官,又有着少将军身份,他多半会雄踞马上,态度傲慢,了不起颔首表示回礼。
现在,他的态度有着不同。
当丁峻行礼,引得后面杜凯等人忙不迭地跟随的时候,刘封非常利落地从马上跳了下来,同样拱手作揖,虽然,不至于像丁峻那般把身子弯的很低,不过,不管从哪个角度出发,他都称不上失礼。
“如今,封乃是别部司马,少将军之称,可以休矣……诸位,唤我官职便是!”
刘封笑着说道。
他的笑容灿烂,眼神真挚,平易近人,让人如沐春风。
这笑容是从养父刘备那里学来,刘备的笑容便是如此,极其的真挚。
当然,刘封这笑容的感染力远不如刘备,只得其形不得其神,个人魅力这一块,纯属天赋,后天的学习和锻炼虽然能够增强,却也有着一定限度。当然,刘封自身也没有想完全如刘备那般。
每个人都有着自家独特的魅力,完全学习他人,无疑于放弃自家原有的优势,难免会显得虚假,有着画虎不成反类犬的弊病。
只不过,原本的刘封在为人处世上太过糟糕,性格太过刚猛,作为一员只知带兵杀敌的武将尚可,若想有所作为,则需要做出改变。
然而,这种改变不应太过突兀。
须得循序渐进。
一开始,也就从礼节开始。
以礼待人,常带笑容。
丁峻感觉到了他的这种变化。
表面上虽然在笑着,心中却暗自嘀咕。
几个月不见,这一位为何有着如此大的变化?
莫非,背后有着策士相助?
看来,原本的计划行不通了,须得做出改变。
“司马,卑职杜凯,出身新野杜氏一族,清泉公和我家有亲,司马但有吩咐,卑职和属下必定听从,拼死效命……”
杜凯向前,拱手作揖,笑着说道。
他话里的清泉公正是刘封的舅父刘泌。
丁峻想做什么,杜凯心里清楚,他自己也有着同样的想法,只是,他做不到丁峻那样的程度,因为有着刘泌刘清泉这层关系,杜氏其实是刘封天然的盟友,只要刘封不是蠢货,多半不会将自己的投诚拒之门外。
当然,这种投诚其实有着底线。
无论如何,家族的利益终究是第一位。
便如荆襄大族蔡氏,蒯氏投靠刘表一般,两者相辅相成,各取所得。
当初,糜竺将妹妹嫁给刘备,赠与刘备大量钱财和部曲,绝不会想到日后会落到现在这般境地。
如果,早知道刘备守不住徐州,半辈子都像丧家之犬,颠沛流离,哪怕现在获得了暂时的安稳,却也是寄人篱下。
那时候,他还会做出那样的选择吗?
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不!
任何一个豪门世家,都不会做出那样的选择。
只是,糜氏是商贾出身,钱财虽然众多,底蕴却不足,为了振兴家门,提高家名,不得不孤注一掷罢了!
也只有那时候的刘备方才能毫无保留地接纳糜氏。
话说回来,杜凯对刘封的投效也就有着底线,须得不能损害到杜氏的利益,一旦出现这样的前兆,那家伙决计会毅然反目。
在乱世,忠诚始终有一个限度。
要不然,关羽挂印封金千里走单骑的故事也不会在史书上流传一千多年,成为忠义无双的象征。
之所以如此,不过是因为这行为违反人性。
对杜凯的示好,刘封自然是笑着回应。
包括其他那些人,他也都一一笑着回礼,在他脸上,看不出半点不耐烦,一点也没有传说中的傲慢。
一刻钟之后,刘封一行进入杜亭。
杜亭是一座邬堡,经历过战火的缘故,城墙上有着烟烧火燎的痕迹,也有着许多箭痕,大门上的城楼缺了一半,已然废弃。
此地原本是杜氏宗族聚居之地,平时,杜家人都住在邬堡里,邬堡外面有着庄稼地,有着树林,如此,也就不缺柴禾,不缺粮食。
堡内,还有商铺,碾坊,油坊,铁匠铺,木匠铺等等。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就是大族的生存方式,田园牧歌一般自给自足,只有极少的物资方才会求之于外,不过,大部分大族都背靠官府,有着自己的商队,能够互通有无,随便赚取钱财,外部环境若是没有改变的话,这种死水一般的生存方式仿佛可以永存下去。
只是,世间没有永恒不变的东西。
乱世降临,群雄逐鹿,人不如狗,即便是杜氏这样的宗族,也有着覆灭之祸,尤其,他们所居住的地方就处在最前线。
一旦曹军大举南下,祸福难料。
建安七年的那一场战役,虽然发生在北方的博望,位于新野之南的杜亭也没有逃过战火。
曹军南下的时候,新野一些豪族私下里反正,掀起了叛乱,并且,大量流贼从山里钻了出来,攻打邬堡,劫掠财物,收割庄稼,大肆杀戮。
此之谓里应外合。
杜亭也遇到了流贼攻打,众志成城之下,加上邬堡自身足够坚固,也就没有被流贼攻破,即便如此,仍然遭受了重大的损失。
所以,才有了南迁之举。
数年下来,大部分人口都迁往了南方,在长沙郡安居乐业,北地只留下了一部分族人,这些族人以杜凯为首,他也是长房子孙。
那时候,杜亭仍然属于杜氏。
只不过,杜氏须得维护旁边的码头,那个码头是襄阳和新野之间的中转站,船队无法夜航,须得在那里停泊。
几个月前,一群不知从何来的盗贼袭击了杜亭。
人员倒是没有受多大的损失,只是码头被烧掉。
杜氏须得重建码头,因为作战不利的关系,也受到了惩罚,杜亭也就变成了官屯,丁峻也就带着一部分士卒来此,负责守卫码头以及屯田事务。
他是军侯,统率两百名正兵。
因为码头被烧毁,被降为屯长的杜凯也就无话可说,只能默默接受自家以前的附庸家族子弟成为顶头上司。
当然,私底下肯定是不服的,对于丁峻的命令,表面上听从,却以保存自身力量为主,出工不出力。
这几个月下来,自保有余,却无力杀敌。
四周的乡野,那一股贼子仍然存在,并且,改变了流动作战的方式,而是堂而皇之地驻扎在一个废弃的村子。
要想招揽流民,屯田练兵,歼灭那群盗匪是前提。
这是刘备给刘封的考验,若是他不能一部也就是区区四百人的兵力剿灭那群匪盗,也就证明他不堪重任。
日后,也就只能养着罢了!
当然,刘备还是对刘封有着感情,害怕他遭遇不测,也就安排陈到在他身边,不过,事先有说好,陈到只负责守卫他的安全,不会在事务上多言,也不会听他号令上阵杀敌。
一行人进入杜亭之后,也就是欢迎宴会。
刘封身为世家子,喜饮宴,喜华服,喜美女……
在新野的时候,因为刘备不喜这些,不崇尚铺张浪费,所以,他克制了自己的本性,只是终究是少年人,喜怒形于色,所以,他的习性被一些有心人记在心上,丁峻便是有心人之一,特地为他准备了欢迎宴会。
杜凯一向和他唱反调,在这件事上不但没有异议,反倒是出人出钱,若非杜家拿出自家库存,丁峻根本办不起这宴席。
瞧见这一幕,刘封微蹙眉头,收住了笑容,不发一言。
丁峻脸上带着笑,心里却在暗自打鼓。
原本,他和杜凯准备了几缸美酒,还安排了一个长得不错的家妓,准备好好拍拍刘封的马屁。
不过,他临时改变了计划。
家妓不再出现,美酒也不曾端上来,只是把那些准备好的非常丰盛的美食端了上来。
现在看来,似乎拍在了马屁上。
沉默了一会,刘封环顾四周。
“如今,曹贼专权,汉室不兴,我父立志铲除奸贼,复兴汉室,在这艰难时期,须得尽量积攒物力,不可铺张浪,没有必要为了迎接封一人,做到如此程度……看在诸君乃是一片好心的份上,今日也就作罢,日后,不得如此!”
他的声音不高,也算不得声色俱厉,但是,目光所至,却无人敢直视,纷纷低头,被他气势所震慑。
“诺!”
众人纷纷应道。
停顿片刻,刘封说道。
“诸位,且快快用过膳食,一会议事!”
“诺!”
众人再次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