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2见儿子
挖开记忆,叶商华了解到原身的儿子今年虚岁十八,跟她姓叶,名字叫叶明轩。
原身因为儿子早早辍学,叛逆不听话,扬言要和他断绝母子关系。
而叶明轩则厌烦原身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还像十几岁的女孩一样傻白甜。母子二人虽然一直相依为命,但却没有多少感情,甚至可以说是互相嫌弃。
俩人很少联系,不到走投无路,绝对不会想起自己还有这么一个亲人。
原身带着他来了G省后便把他丢下不管,自己跟着渣前任去拍戏。
叶明轩很快就搭上当地志同道合的伙伴,跟几个游手好闲,懒惰混吃的人混社会。
根据原身的记忆,她知道去哪个地方能百分百找到他。
翻出身上所有的钱,搭乘101线公交车到石城下车,直走一百米,过红路灯后往左走五百米就到了叶明轩租下的房子。
她拍了拍门,过了很久不见屋里有人回应,她只好后退几步,然后小步过去,猛地用力踢腿踹门。
刚才她已经完全融合原身的身体,经过基因融合和改造,原身的身体已经完全属于她。
在人均寿命可达五百岁的星际社会,三十五岁的女人不过是刚成年的小崽子。
别看她在未来只是美食家,但她并不是养尊处优的弱鸡,相反的,她很强。
因为未来星际处处潜伏着危险,三/五时地爆发战·乱,所以星际市民不论男女每年都要参加三个月的军训,她也不例外。
她除了会做做饭之外,心血来潮之时也会跟着军队去参加星战。
死在她手下的虫族,要是当菜煮掉的话,能供应一百亿人不间断地吃上一百年。
又踹了一脚,铁门栓‘咿呀’了一声,摇摇欲坠,她正要上前补多一脚,这时门内响起不堪入耳的咒骂声。
“你麻痹的,大清早的叫魂啊,不知道老子昨晚睡得晚啊,再特么踹下试试,看老子不把你打趴在地上叫爷爷。”
叶商华嘴角勾起,直接就是一脚。
铁门‘轰的’一升响后终于不堪重负,坍塌下来,向屋内倒去。
“窝草,你还真敢踢,有本事踢完别走,看爷爷不打死你····呃,你怎么来了。”
叶明轩看见叶商华后硬生生转了话题,脸色不爽地扭头进屋,大有一副看一眼晦气一辈子的势头。
他的嗓音低沉,字正腔圆,若不是说出来的话不好听,完全可以做成播音范本纳入播音教材中。
低沉的声音一入耳,叶商华身上的毛孔刹那间全部张开,冰冷干湿的寒风直往她的的身上钻,她的皮肤像被蚂蚁咬一般,一阵一阵地刺疼起来。
那是皲裂的皮肤再次爆裂的痛感。
叶商华踏着铁门进门,走近叶明轩就是一击手刀,打在他的肩膀上。
叶明轩被打得滚倒在地,哎呀了一声,随后恼羞成怒:“发什么神经,你特么是不是又被甩了?”
叶商华居高临下地瞥着他,摇了摇头。
真是个可怜的孩子,摊上了个不靠谱的妈就算了,没想到他妈还死了,被她占了身体。
叶明轩被他看得直起鸡皮疙瘩,憋了好久才憋出一句。
“别用那么恶心的眼神看着我,看得我都要吐了!”
她有什么资格用可怜的眼神看着他?
拍了拍肩膀上的灰尘,叶商华收回眼神,含着笑意挪开踩着他手的脚。
叶明轩吃了哑巴亏,心中又是气愤又是委屈,涨红脖子,怒瞪着她。
“你特么真是疯了,一回来就发神经,我特么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才会投胎成了你的儿子,你怎么就没把我流了,让我白白受了这么多年的窝囊罪。”
他的脸色一时凶狠无比,一时又委屈至极,两种表情无缝对接,叶商华被他那变脸的速度逗笑了,噗嗤着又踹了叶明轩一脚。
“窝草,你特么还打上瘾了,信不信我告你虐待!”
叶明轩像只受伤的小狼犬,因为自身不够强大,只好用凶狠的语气来掩饰自身的无能。
叶商华看着叶明轩那憋屈的模样乐得不行,虽然他是自己的便宜儿子,但也不能任由着心意欺负,逗几下就可以了。
她上辈子可是一百五十岁还没有结婚,别说孩子了,她连孩子长什么样子都没看过。
她那个世界,孩子都是通过营养器培育的,每个孩子从受精卵送入营养器,直到满月才放出来,到三十岁才算成年。
一百多岁顶多是青少年时期,五百多岁没死的大有人在。
叶明轩瞪红了眼:“你笑什么,老子长得有那么好笑吗?”
“你饿了吗,我给你煮碗面?”
叶商华对上他的目光,语气中带着三分无奈两份纵容还有五分是打趣。
叶明轩刚还在地狱的边缘挣扎,忽地天上飞下来阶梯,告诉他,这是通往天堂的路。
真当他是三岁小孩吗,哄骗几句就想把他稳住,谁稀罕吃她煮的面?比起吃面,他更害怕她在面中下毒,想要毒死他。
“不吃,我就算饿死也不吃你煮的东西。”
叶明轩恶声恶气道,说完肚子不合时宜的‘咕咕’响着,似乎在抗议他的不识趣。
叶商华一副奈何不了他的模样叹息一声,吸了吸鼻子,撒娇道:“别生气了,我保证以后再也不抛弃你。”
“现在想吃面了吗?”
叶明轩不明白她为什么如此执着地想要给他煮碗面,她的执着像极了哄骗小红帽的大灰狼。
他不由得往阴暗面想:难道她给他买了保险,想把他毒死后获得高额保险?
会是这样吗?
他不确定地看上叶商华的脸,想从她的神情上获取些许线索。
可是,叶商华脸上除了被儿子拒绝后的无奈外,再没有别的情绪了。
“轩轩,你还在怪妈妈吗?”
她瞅着叶明轩,哽咽着问。
叶明轩被她的一声轩轩叫的鸡皮疙瘩直往头皮冲去,浑身打了个激灵,终于忍受不住,认命投降道:“你要煮就煮吧。”
他最多不吃就是了。
其实,叶商华真没有别的目的,只是她的癖好与众不同。
拿煮面这件事情来说,她惯来都是吃独食的,煮的东西绝对不让别人碰,更别说吃了。
她虽然是食神,但吃过她煮的东西的人,这世上不超出五个。
她之所以想要叶明轩吃她煮的面,一来是要划下领地,吃了她煮的面,叶明轩以后就是她的人了,她会罩着他,但他得无条件听话。
其二是想要在初次见上给叶明轩留下好印象,这有利于她之后的计划。
叶商华往厨房走,叶明轩见状落荒而逃,仿佛跑慢了会被后面的饿狼追上,被啃得骨头都不剩。
只是,他又怎么可能逃得出叶商华的手掌心,她也不去追,只是在后面冷冷地看着他。
“走得了一时走不了一世,我这人没什么优点,唯一算得上优点的就是够执着。”
叶明轩脚步顿住,一股冷意从脚底心往上冒,通过双腿蔓延到全身,加上冷风一吹,他抑制不住打了个喷嚏,一阵头昏脑涨。
他不敢走了,转身回屋,手脚拘束地站在门口。
叶商华朝着他笑了笑,做出一个隔空抚摸他发丝的动作。
“乖乖的等着,很快就可以吃了。”
嘱咐好叶明轩,她开始专心做自己的烹饪创作,先是从冰箱里找出一包泡面,看了看日期,还在保质期内,然后从冰箱里找出两个鸡蛋,一根枯了根茎的红葱。
这间屋子没有厨房,屋内只有一个电饭煲,连微波炉都没有。
叶商华也不介意器材的单一,揭开装油的瓶盖嗅了嗅,心下评断这是一瓶劣质的玉米油。
别以为这点困难就能打倒她,她可是非一般的食神,就算在没油没盐的情况下,她都能弄出美味佳肴,更何况现在不仅有劣质的油,还有小半罐白砂糖。
她往电饭煲里装了两碗水,插上电,随后从一个疙瘩里挖出一个圆形弧度的勺子,她拿着勺子到水龙头上洗了洗,放到一边备用。
过了一会,电饭煲里‘噗噗噗’的响着,水开了,她把方便面的包装袋撕开,调味包放到一边,把面放进电饭煲里,盖上盖子。
几分钟后,打开盖子,把面条夹进盛着冷水的碗里,搅拌了两下,倒下两滴玉米油拌后把碗放到一边。
下一步是处理鸡蛋,拿起圆形的勺子,往里面倒两滴油,单手把鸡蛋敲开倒进勺子里,等电饭煲里的水再次沸腾之后,把勺子半浸泡在沸水里。
鸡蛋的透明液体遇水后慢慢地变白,明黄的鸡蛋黄也渐渐变淡,她做的不是溏心蛋,而是另一种果冻蛋。
这种果冻蛋口感诚如它的名字一样,爽滑有弹性,咬一口,Q·Q的、弹弹的。
过了一分钟,把勺子全部浸入热水里过一遍,随后拿起勺子把鸡蛋放进另一个冷水碗里。
处理好鸡蛋之后,她把红葱头剥皮洗干净切丝放到一边备用,倒掉电饭煲里的水,擦干净放油盖上盖子,等到锅里发出‘噗噗声’,把面放进去,紧接着是葱花、烫好的鸡蛋,撒盐放糖,放烧好了的热水,最后一步是把搅拌后的鸡蛋液顺着边沿往锅里浇洒。
迅速拉下插头,盖上盖子,一分钟打开,排气孔冒出热气,一阵浓郁的面香味飘了出来,干净利落地端锅装碗摆盘,撒下切好的葱花叶。
叶商华端着面条走近叶明轩,看着他野蛮生长似的长得过长的头发,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嘴角边贴着的一块钱一张的止血贴,眼角下被打后的乌青,顿时有些揪心。
这个孩子,还真是可怜得让人怜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