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杀人与杀狼的区别
“以血染刀,插于仇敌之处,是为下令;仇敌拔出血刀,为接令,此血刀令方成。.WenXueMi.CoM如不拨刀,则三日内退出五百里,今生不得踏入半步。”摘自《大漠纪血刀令》。
冤有头,债有主,按大漠上的规矩,一般寻仇报怨都只找事主,绝不祸及家人亲属及无辜。但有一种情况却是特殊,那就是血刀令。
大漠上的血刀令最早出现在西夏王朝时期,一年青的侠士为报杀妻之恨,屠杀了仇家满门三十几口,事后人们发现一柄满是鲜血的长柄厚背砍刀,生生插立于门内。之后逐渐演变下来,成为血刀令。
人活挣一口气,人死占块地,虽大漠上自有血刀令起,令下死者以万计,不接令而避退五百里的寥寥无几。
只是血刀令出,必绝门断后血腥无比,故近二十年来,西北道上已极少出现,年长者平时甚少谈及,只愿血刀令再不出现,故年青一代大多不知何为血刀令。
但今天在众多人的眼光,血刀令又活生生出现。
大堂上的众人,在那声的惊呼后,直到屋外那的马蹄声渐渐远去,才象被撤消了定身术般,恢复了神志。
但除了四起的窍窍声,再不恢原本的热闹,不少人甚至饭没吃完就匆匆离店而去。
“二叔,刚才您说什么血刀令?”年青的侄子是第一次跟着长辈出远门,虽然从旁人已变没有血色的脸上明白些什么,还是希望了解刚才青衣汉子如此奇怪的举动代表什么意思。
“血刀令出,鸡犬不留啊!”二叔重重叹了口气,脸上的皱纹更显深邃。
“这青衣盗的血刀令也就吓唬吓唬这些小杂鱼。”从自己二叔口中明白刚才那名青衣汉子的行为后,年青的侄子却依然满不在乎,看着原本同桌几人匆匆离去的背影,满眼的轻蔑之色。
这二叔明白自己的侄子年青气盛,从小被人怂惯了,却没有经验,看不出青衣盗与龙门客栈火拼背后的利益纠结和牵扯的方方面面,只得道:“快点吃,吃完了我们就赶回德清。”
“二叔,别人怕他青衣盗,难道我们刘家堡的人也怕他不成。别说这血刀令还有三天的期限,就算今天就是期限的最后一天,我们也没必要现在就离开,到时看他青衣盗的袁大胡子敢动我们一根毫毛。”侄子对自己的二叔,在道上尊称“霹雳刀”的刘家堡二堡主刘玄武,居然也要如常人一般欲离店避祸,感到不可思议。
刘玄文和刘玄武两兄弟以贩马起家,凭着一身家传的刀法,几十年下来在德清创下一份不小的家业,加上近几年来德清附近发现优质的铁矿,德清的位置更加重要,发展更为迅速,刘家堡也水涨船高,势力急剧膨胀,成为德清道上举足轻重的一股力量,也是孙二娘组织的“五家联盟”的中坚。
这次,“霹雳刀”齐玄武带着自己大哥的大儿子刘秀,从德清出发去大漠最大的中心城市--关中办事,却没想到在中途龙门客栈遇上青衣盗下血刀令。
想到青衣盗此举将完全打乱德清道上的平静,刘玄武改变主意,不顾侄子刘秀的不满,直接赶回德清,将此事与自己的大哥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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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客栈往日常常要到夜深才会彻底清静下来的客栈大堂,今天却在下了血刀令后的一个时辰里,再无一个客人逗留,空阔的只留下桌桌还末吃完的残羹冷炙。客人离开---或者说逃离速度之快,让黑子和另二个伙计都来不及收拾。
孙二娘脸色有些冷,在胡乱算完帐后,起身准备回后院,走出柜台却看到高飞正从楼梯上下来,看他的困乏的脸色和有些浮肿的眼睛,昨晚上应该是没有睡好。
高飞确实整个晚上都没有睡着。
白天,在看到流沙李不知什么原因没有拨出刀胸口受伤后,高飞如以往那般,薄如纸片的刀刃化为一道白光,划过偷袭者的喉咙,收刀入鞘后,那人手中的圆月弯刀跌落到地,一条淡淡的血丝才出现在他喉咙处,瞬间鲜血如泉涌出,染红了脖子,又透湿了黑色的胸襟。而此时他的十几名下属才从一堵断墙涌出,浑不知几米外那抢身上马,抱着流沙李夺路而去的高飞已经取了自己三当家的性命,犹在奇怪今天三当家怎么放慈悲了,居然会看着这两人逃走。
在傍晚回到龙门客栈,待流沙李服过药,喝过鸡汤后呼呼大睡时,高飞却躺在床上辗转反侧,脑中想就一件事:自己今天杀人了,自己今天第一交杀人了。
从小与父亲在野狼谷一起生活长大的高飞,除了偶尔会与父亲一起外出,去附近的集镇买些食物用品外,基本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日常除了父亲之外,他打交道最多的是野狼谷真正的主人:狼。
野狼谷中大大小小的狼群有数十股,数量从几十到几百不等,附近集镇的人也不知道这些狼是从那里迁徙过来的,这个原本无名的山谷,也因为狼群日益增多的原因,最终被取名野狼谷。
虽然不知什么原因,野狼谷中的狼群很少会出来,但除了高飞一家外,不要说野狼谷从没人进去过,即使有路过的也都远远避开谷口那条小路—这条小路是高飞与他的父亲十八年来生生踩出来的。
一大一小的两个人在这野狼谷一呆就是十八年,高飞也在这野狼谷中与狼群斗了十八年,死绝在他刀下的狼群都不下十个,他的刀法也就是这样练出来的。
“什么时候,你随时使出的一刀,与现在在野狼谷出刀一样时,你的刀法才能叫做是真正的刀法。”父亲临终时的这句话,高飞到现在才明白。
今天如果不是因为心急之下,为了救流沙李而不假思索的出刀,高飞自忖现在叫他再劈出同样的一刀,绝对无法挥出如白天那般快如闪电,浑然天成的一刀。这一刀的速度,角度,力度是十几年来在野狼谷中,与狡猾残忍,动作迅敏的狼群搏杀中慢慢练成的。
“杀人毕竟还是和杀狼不一样。”想着白日那偷袭者看着自己张大嘴似乎想说些什么,嘴巴开合几下,被切断的喉管终是发不出半点声音,双眼满是对死亡的恐惧和对活着的眷念,高飞触摸着粗糙的刀鞘,心中不免有些感慨。杀狼是为了自己的生存,杀人是削夺他人的生存。
心有不同,挥出的刀即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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