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番外英俊篇

第72章 番外英俊篇

话说小说之中有一隐藏的土豪,姓赵,名英俊。号曰小胖子。

自从周诺亚帮他追到菲儿女神之后,小胖子从此吊打高富帅,走上了人生巅峰。

话说那一日,天空升起七朵蘑菇云,小胖子站在下面凝神静望。竟然从里面看出了些许的端倪。

那七朵云彩似莲花般圣洁,似棉花糖般柔软。他举手投足之间,即可抚摸天地。

小胖子激动坏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顶天立地。

就在这时候,迎面走来一个西装革履的青年男子。

他长的不算丑,但满脸的猥琐,像一个猪头一样,让人望而生厌。

现在西装革履的不一定是精英,也有可能是秃鹫。

当年鹓鶵从南海飞往北海,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高贵之处,亘古一人。

以前小胖子看到这种人还以为他是什么厉害的人物,但当他真的到了那个地步以后,才发现,这种人是多么的渺小。

小胖子是在钱罐子里泡大的,从小就锦衣玉食,从没有受过一点苦。

虽然身体略胖,脸长的也有点残了。但还是不影响他整体的内在。

小胖子的骨子里有鹓鶵的气质,但也有平民的普通。在他娶了女神以后,就发誓减肥,这一减就是十年。

十年的光阴一闪而过,我也在大学毕业之后通过吃软饭的方式接管了岳父的公司。“(捂脸,害羞)

闲暇的时候还帮着老妈去打理一下服装店,这样的日子里倒也轻松快乐。

至于小胖子嘛,结婚之后虽然减肥效果不佳,却在一番锻炼之后有了精气神,一睁眼,精光湛湛。

我很为他这样的改变感到高兴,那天,我们两人在一起聊天。

“师父,我想去太平洋上买个岛,那样咱们几个就可以去岛上过几天超凡脱俗,与世隔绝的日子了。”

买个岛?小胖子现在也是个财大气粗的大老板了,说起话来就是与众不同。

我咽了口唾沫:“那个,英俊啊。我劝你还是在考虑一下。去了岛上,交通不便,咱们吃什么啊。”

小胖子点点头,若有所思。

“师父,你的意思是还应该买一架直升机。”

我一口老血喷死你啊,这么奇葩的设定我怎么会想。

我是害怕你败光了你老爸的亿万家产啊。

小胖子见我不说话,还以为我是同意了,就很高兴的给菲儿打电话说我同意了。

我同意什么了?喂你这个逆徒的嘴也太快了吧,花钱去买个岛,那不是享受啊。

这事要是让我岳父知道了,非要把肺气到脚后跟啊。

我正在思考的时候,可可打了电话。

“诺基亚,听说你要买个岛?”

可可问道,隔着电话我也看不出她的表情。

我只能诚实的摇头。

“老婆大人,你绝对是误会我了。我从来都没有那么想过,这都是小胖子的主意啊。”

“没关系啊,一个岛而已,你想买就买喽。”

同意了,可可竟然这么简单就同意了。

我弱弱的问道:“你说的是真的吗?”

“呵呵,当然是真的。”

呵呵?屁,鬼才信你的话,你要是真的高兴,早就抱着电话哈哈大笑了,两眼小星星的样子我肯定隔着八丈远都能闻到啊。

这么平淡的口气,肯定是骗我,我才不会上当呢,你还当我是十年前那个纯洁的小少年吗?

我嗯了一声,表示我已经知道了她的意见。不过,我沉思了一会说道:“这个,可可啊,我觉得买岛这个事还是要深思熟虑,毕竟这不是个小事。等我回去思考上一百零八天在给你答复。”

可可和菲儿正在做美容,我说完就没话了。

挂掉电话,我觉得还是有义务劝一下小胖子。

“英俊啊,不是师父说你,你看看你都多大的人了,做事还这么幼稚,你已经不是十年前的小屁孩了,你是个有老婆有孩子的男人了。懂吗?”

我很深沉很认真的劝到。

“不懂。”小胖子摇摇头:“师父,人活一世,草木一秋。纵有金钱,挥霍为先。”

我瞪大了眼睛,这都是什么歪理。

果然是富二代,思维模式都跟正常人一样。

我真的想拿板砖砸碎他的脑袋给她换个硬盘。清空他满脑袋的浆糊。

“钱这种东西是把双刃剑,你只有在合适的地点合适的场合去正确的运用他,才能发挥他最大的作用。”

“人生没有彩排,每一天都是现场直播。所以你做事之前一定要考虑好了,否则上了新闻联播可就热闹了。”

我在劝小胖子冷静的时候,同时也在反思。为什么小胖子会突然的想去买个岛呢,这不符合当初的设定啊。

听说隔壁老凌家又断更了,不知道是不是跟他有关系。

听说隔壁老凌家的凌云和雨沫十分的喜欢去什么探险之类的活动,为了这个还从山上摔了下来。

啊?我去动物园,我去动物园那是被可可强迫进去的,我那是被动,被动懂吗?就是硬挺着装大尾巴狼。

要是上天能给我两条路选择的话,我肯定不会待着可可去跟老虎面对面。

咳咳,话题有点扯远了。

事实上来说,我周诺亚和他凌云根本就不是一路人,可可和雨沫也不是一路人。

完全独立的两种人,完全的不同两种背景。这怎么能混为一谈呢。

就单单从相貌上来说吧,我长的要比凌云帅的多吧。

可可和雨沫比呢,虽然他们的设定都是学校校花,这里面雨沫的学霸成分肯定高于可可。

而在雨沫没毁容之前,可可和雨沫的姿色也应该是不分上下的。

但问题是,还是发生了意外。

雨沫的脸受伤了。

有读者告诉我每个人都喜欢美女,所以我的标题就定的不太好。但是那又怎么样呢,我这么写还是有我的道理。

当青春不在,相貌不在。一个女孩最重视的两样东西都不在的时候,那时候一个男人的承诺才显得格外重要。

这样朴实的隐藏在大千世界角落里微不足道的爱情才是纯爱的最高境界。

人生可以无色,但岂能无爱?

一个书名说明不了什么,凌云公子那家伙断更那么多天想做直升飞机去小岛上避难也没关系,这些我都不在乎。

幻境再美终是梦,珍惜眼前始为真。

莫使金樽空对月,举杯共庆有缘人。

财神的诗句,我的决心,其实无论是什么原因,我都希望世界和平。

什么?又扯远了。

好吧,青春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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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糊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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