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火中取栗(五)
他先动了!秦坷却并未追击。
师徒两人身形尚在半空,便听弓弦声响,有暗器射来。
“啪!啪!啪!……”同样的弓弦声竟连续不断,霎时漫天的弩箭破空而来。
长清暗暗心惊,心想这箭之人功夫着实了得,瞬间竟能出如此之多的劲弩。
他不敢怠慢,长剑舞动,剑风起处,来箭纷纷落地。
忽听一声惨叫,是薛少华出的,长清定睛一看,爱徒的右腿已被一根弩箭洞穿。
两人莆一落地,还没站稳,一枪便扑面而来!
似惊雷!如闪电!
长清使尽浑身解数躲过这一枪,长剑同时斜撩来人。
两人瞬间便拆了数招。
长枪呼呼作响,威猛之极,使枪的是个面皮白净的年轻人。
怎么有这么多如此厉害的陌生年轻人!?
长清已经顾不得考虑邓飞了。
邓飞此时正披头散,齐眉棍舞得浑圆,每出一棍,他都要声嘶力竭地出一声大吼。
他的背部已有一道伤口,那是方才他同长清一起跃出醉仙楼时,叶风给他留下的。
现在他面对的是叶风和秦坷两个人。
胜负已无悬念。
普天之下,有几个人能挡得住这两个人的联袂夹攻!?
几乎是同时,三人都住了手。
邓飞惨笑一声,拄着他的棍走到街边,慢慢坐下。方才他感受到了一丝冰凉,那是利刃划过时特有的冰凉。
他抚摸着他的棍,他的目光像在与一个老朋友道别。
两行热泪从他的眼里夺眶而出。
他哭了,难道是因为即将到来的死亡?
叶风和秦坷看着他,表情有些复杂。
那绝不是贪生怕死的眼泪,那是悔恨的眼泪。
当年那个初出茅庐、满腔热血的激情少年,如今在哪里?
曾几何时,梦想着荡尽奸邪、报效祖国,哪怕慷慨战死,亦可含笑九泉的名捕,如今却以这种方式死去。
死于无谓的黑帮械斗,死于可笑的名利之争。
这岂不令人扼腕叹息。
长清道人和傅小司还在激战。
“不用打了,已经结束了。”叶风的声音远远传来。
两人随即住了手。
叶风对长清道:“我们和崆峒派本无深仇大恨,今天就到此为止,日后道长若有见教,叶风自当奉陪。”
长清道人冷哼一声,扶起已经失魂落魄的薛少华,扬长而去。
没等长清走远,傅小司就大叫一声:“痛快!痛快!”
“战果如何?”叶风问道,声音带着一丝疲倦。
即使是大获全胜,他的脸上也不见多少喜色。
“薛青龙和胡彪被我射杀了,弟兄们总共干掉二、三十个,其余的如果不是被你们干掉了,那想必都被烧死了。今天我们可谓大获全胜,所有的对头都被解决了!”傅小司兴奋地说道。
叶风拍了拍秦坷的肩头,语重心长道:“今天多亏了你。”
秦坷笑了笑,并未说话。
士为知己死!此时说什么都是多余的。
突听一声巨响,诺大的醉仙楼,终于完全倒塌了。
三人看着仍在熊熊燃烧的废墟,都感慨万千。
不久之后,这废墟之上,仍会竖立起一座更宏伟、更豪华的醉仙楼。
不过它的主人,却要换了。
拂晓,天边已现鱼肚白。
城西官道上,秦坷和傅小司正并辔而行。
叶风在前方的望风亭等候他们。
“你们早就知道胡彪有鬼?”秦坷问道。
“恩。他在城里有好几处私宅,养了好几个小老婆,开销很大。加上好赌,欠了很多钱。因此薛青龙早就把他收买了。若不是他搞鬼,那天在春花楼的刺客也不至于那么容易混进来。”傅小司道。
“所以那天叶大哥跟你火,完全是演戏给胡彪看的?”
“正是,戏演的虽然粗糙,骗骗胡彪那个蠢材却足够了。我们演戏给他看,就是让邓飞以为有机可趁,然后将计就计,我可以暗中召集人马而不引起他怀疑,另外正好也可以将所有的内鬼一网打尽,真可谓一石三鸟!哼,那邓飞也绝想不到,他的醉仙楼早已有我们的人。”傅小司捋着下巴,笑眯眯道。
“其实我早看出是演戏。”秦坷道。
“哦?”
“我与叶大哥虽然接触不多,但却很清楚,他绝不是那种只因为受点损失就大动肝火失了方寸的人。”秦坷笑了笑,忽然想起了那天叶风和达克拉斯比武的情景。
他忽然像是又想起了什么,问道:“干掉了邓飞,官府那里如何交待?”
傅小司笑了,道:“我们早就买通了知府大人,恐怕邓飞还要背上个私结朋党、贪赃枉法的罪名。过几天,新任总捕头就要上任了!”
接着他又叹道:“这次你们两个单刀赴会,火中取栗,委实凶险。我们也没想到,邓飞连长清那牛鼻子都请来了。醉仙楼一战,可谓荡气回肠,相信你秦坷的大名,不日就将传遍江湖!
“我看还是因为那邓飞低估了叶大哥。”秦坷道。
“也低估了你。”傅小司拍了拍秦坷,接着望向远方,意味深长的叹道:“没想道,他真的做到了。”
他,当然指的是叶风。
孤身一人,诛祁连二虎,劈君子剑,巧夺夜明珠,横扫九大帮派,最后一鼓作气,醉仙楼力战群英,全歼所有强敌,成为一方霸主,这实在是个奇迹!
……
城西望风亭。
一张石桌,三杯清酒。
胜利后的开怀畅饮已然结束,如今该到了离别的时候。
“我走了!”
“保重!”
“后会有期!”
秦坷突然觉得,这离别时刻,实在有些不是滋味。
叶风和傅小司还在微笑着向他挥手作别。
秦珂明白,这两个黑道中人,和他并不是一路人。
可是,这两个人,显然不是普通的黑道人士。而且,自己好像已经把他们当作了朋友?
秦坷觉得眼睛有点酸,其实他还是个大男孩。
他起身上马,却并未急着离去。
沉吟片刻,他忽然回头对叶风道:“西北兴隆山下【注1】有个黄龙镇,镇里有个跃马客栈,你去那里就能找到我。”
说罢,他纵马扬鞭,疾驰而去。
一轮红日,冉冉从东方升起……
【注1】:兴隆山,位于甘肃省会兰州境内,有原始森林,境内奇峰叠翠,飞泉流湍,林木苍郁。顺便说一下,兰州古称金城,地处崇山峻岭之间,黄河从城当中流过,自古便为中原通往西域的必经之道,也是好几个汉人政权的边塞重镇,宋代则更是宋、金、西夏屡次交战的战略要地,民风豪爽彪悍,是本人成长的故乡。
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