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天气不错,适合火化
“方向又变了。”
而此刻,跟在“队伍”最后的供奉老头,看着手中的小剑又一次改变了指向。
“两个可能。一个是埋伏。一个是他们追的人改变了方向。听说这黑风寇徒是体修?”
老头一捋长须,似摇头似点头:“有趣!有趣!”
“今天便看看是如何境遇。”
他远远缀行,因为体修的神魂感应范围远弱于法修,倒是不虞有被黑风贼首发现的可能。
老头被白兔城主从郡府的供奉堂请出来,本就是为了剿灭黑风马贼。
之前白兔城是近有金虎王,远有马贼。白兔城主一人独木难支、孤掌难鸣。他如果外出杀敌,那白兔城便无人守护。若是敌方人妖勾结,那更是难受。
所以,他特意去郡府请来一位同为金丹期的供奉,只希望能打开局面。
但是谁也没想到,就在白兔城主离开的这短短时间里,整个斩蛇林就被一个不知来路的人给彻底清空。
这其中的问题实在是太多了。
所以,当供奉和白兔城主进城之后,立刻便被金虎王尸体残存妖气吸引,当即用神识搜索全城。供奉老头赶先一步,现场抓获正在传讯的间谍。
他自己追出来,留下白兔城主应验尸体且守城。
老头掏出一块传讯晶石,灵光闪动中,传来了白兔城主拘白兔的声音:“老狐狸,小心着点。金大虫和风狼群都是被人用拳脚活活打死的。而且,看不出法力迹象。”
供奉老头胡千秋心下凛然。不动用法力就生生打死金虎王。这说明,对方本身的实力远远高于金丹。
正常来说,体修总会修行一些武道技法,这些都是算在实力之内的。
金虎王除去那些用来清理杂鱼的伥鬼,本身也有着远胜金丹体修的强大妖身。同为金丹,同是炼体,九成九的野路子体修都不如它。
这没办法,人类走“精”之一路的在前期基本不占优势。动脑子起家的和野兽比什么四肢发达?
更别提金虎王还有着血脉记忆传下来的法术跟天赋神通。
不然你以为在妖族已经没落的情况下,区区一只小老虎凭什么能占林称王?早被人做成法器跟丹药了!
毕竟现在妖族已经越来越少了。
就像现在这样,被人堵在老巢里,一拳一拳地轰击至死。七窍流血,脑壳破碎。然后被摆在柜台上,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胡老头摇摇头,将想象出来的画面晃出脑外。
“兔子,你感觉这个人真的是体修?反正我觉着不像,不用武技还有理由可想,一点武道气焰的余辉都不留下,你觉得可能?”
老头一边说话一边推算,按照方向,这是往不生谷去了。那边能有什么?
“不可能。我觉得这其中有问题,而且是大问题。所以就让你去了。”
拘白兔的语气理所当然。
“艸你个老兔子!”
胡老头也完全没有一点金丹真人的风度,直接就爆了句粗口。
“艸不着。”
“妈的你等着,你等我回来的!看我艸不……”
老头气到眉毛胡子一起跳。但没等他说完传讯晶石就黯淡下来。
白兔城主直接挂了他电话。
“淦!”
胡千秋一手托着小剑,一手握着传讯晶石,神色平静了下来。
老朋友之间,开点小玩笑罢了。
他跟白兔城主那是几百年的老交情了。生死之交都不足以形容。
互相欠下的命都不知道多少条了。
像他们这种没靠山没资源没前途的民间草修,不知道哪一天就命丧何处。
别看拘白兔一副让他送死的样子,他要是真死在这,兔子安置完城主任职之后,第一个给他报仇。自己死了都要报那种。
目光闪烁,胡千秋跟着马贼队伍来到一处极大的山谷。
这里便是不生谷。此地寸草不生。这是名字的由来。
这地方非常大,一望无际,这也是马贼和胡千秋敢跟着来的原因。这种地方,你想有埋伏都难。
哪个傻子把埋伏安排在这里,他都不配当傻子。他只能当个大聪明。
胡千秋捏住小剑,因为跟它配套的另一把小剑已经不再移动了。
这小东西还是有点技术含量的,起码在动用神识搜查的时候,不会像传讯晶石那么容易被发现。
如果不是因为搜城的时候对方动用了法力,完全发现不了。
“等会可以的话,定要问出这玩意来路。一个小小炼体马贼哪有这等炼器技艺。”
其实胡千秋心中已经有所猜测了。
老头速度很快,没多会就赶到事发现场。
在那里,一个人被六个马贼群群围住。
对方的神色倒是相当轻松,甚至,看上去还有一点嚣张。
不管是他还是马贼,都没有人说话。双方就这样安静地对峙。
这个时候,哪怕黑风贼首的神识搜寻范围逊色于金丹法修,也发现后面有人来了。
而且,还是个金丹期修士。
他本就不放松的脸顿时就阴沉了下来。
果然啊!这个世界上哪来那么多便宜可占?你以为的一切事发突然无非都是他人的蓄谋已久。
不过面对这即将成型的“前后夹击”,他倒是丝毫不慌。
一个体修,在近距离的爆发输出能力上,远胜于法修。
一拳一脚,都有开山之势。
他跟前面的那位“唐真人”,距离不过百米。他一个突进便可将之拿下,到时候人质在手,进退可就轻松得多。
看对方那副瘦弱的样子,怎么都不像是体修。
别说体修,感觉连金丹真人都不是。周身上下散发出来的灵压不过相当于炼炁。
若非方才逃跑的速度确实有金丹水准,他都要以为这是个鱼饵。
不去管身后的另一个金丹,离着这还有一段距离。
直勾勾地盯着对方:“东西留下,你可以走。”
黑风贼首相当清楚金虎王跟风狼群的价值,不然他也不会冒着天大的风险来劫掠。
迈入金丹期以后,想要继续精进,灵石跟丹药是绝不能少的。越是天才,修行的功法越好,对天材地宝便越是需求大。
他一个体修,对淬炼身体的东西需求也大。不然也不会来此劫掠了。老老实实当个供奉不好吗?
事实上,那堆卖掉的尸体他也很有兴趣,特别是那金虎王。金虎血、金虎骨与金虎齿,不管是药用还是拿来做成趁手的兵器,都很有价值。
不过,要等劫完这一场后。
唐杰闻言,不禁轻笑出声:“虽然你这么说,但我还是不会饶了你。”
说罢,他原先一直背负在身后的双手往前一拳打出。
一个身影被直接击飞回去!飞出百米有余。引得一众马贼神色各异。
正是想要突进抓人的黑风贼首。他现在倒在地上,口中咳血。
唐杰一拳,正中他胸口。
这一拳重得超乎想象,比他自己全力一击都要强起码五成。
好在,不带任何法力,也没有拳意,只是单纯的力气。
但那更让人心惊!
此刻黑风贼首躺在地上,睚眦俱裂,死死盯着这个看上去完全不强壮的青年。
他的表情依旧,将自己打飞回来的拳头还保持着前伸。
手臂一转,掌心张开,露出一个光团。
不像灵能、不像法力、不像神魂力,跟一切已知或者说是自己已知的能量都不像。
唐杰手一扬,光团飞上阴沉沉的天空。
“今天的天气不错——对我来说。”
唐杰摊开的右手中出现一块琨玉,而那个光团已经深入空中的云层。
紫色的雷霆在雷云中闪动着,如同一条条张牙舞爪的恶龙。
“再见。”
手中的琨玉化作虚影,唐杰整个人遁入其中,琨玉虚影沉入大地。
近百米厚的地表,顿时也化作一片虚无。
于是在场的所有人都看见了这不生谷的地下有什么,更明白了为什么此地方圆万里,寸草不生。
厄焰流火!
整个不生谷的地底全是厄焰流火形成的火浆。
惊诧的同时便是无尽的恐惧!
六人六马,连人带马,人仰马翻,一并落入这无边火海之中。不需片刻,尽数成了灰灰。
当黑风贼首用他的座驾雷龙马当做踏板试图跃出火海,却也失败被一并吞下,只留下一声饱含多种情绪的大喊后,虚无的地面又恢复了原貌了。
地面上,黑风贼首咳出来的血迹仍旧清晰可见。甚至因为体修的气血炽热程度远胜于常人,现在还在散发着热气。
从“地势琨”中返还,唐杰伸手将之握在手中。
“浪费,太浪费了!”
心痛地摇了摇头。
人就算了,买卖人类尸体犯罪。
但那六匹马可都是筑基期的妖马。卖出去不说比自己刚刚清空背包卖得多,也少不到哪里去。
特别是正对着自己的那匹雷龙马,带有雷龙血脉,哪怕只是一丢丢,行进之间都能御雷驾电。
速度特别是长时间奔袭的速度,甚至比普通金丹还要来得快些。
这可都是灵石跟丹药呐!
更何况,像不生谷这个一次性陷阱,现在直接就白给掉了。
要是能够好好谋划一番,坑个百十金丹个把元婴数千筑基进来,配合这天雷滚滚,定能让他们冚家富贵,让自己花开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