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天气不错,适合火化

第2章 天气不错,适合火化

“方向又变了。”

而此刻,跟在“队伍”最后的供奉老头,看着手中的小剑又一次改变了指向。

“两个可能。一个是埋伏。一个是他们追的人改变了方向。听说这黑风寇徒是体修?”

老头一捋长须,似摇头似点头:“有趣!有趣!”

“今天便看看是如何境遇。”

他远远缀行,因为体修的神魂感应范围远弱于法修,倒是不虞有被黑风贼首发现的可能。

老头被白兔城主从郡府的供奉堂请出来,本就是为了剿灭黑风马贼。

之前白兔城是近有金虎王,远有马贼。白兔城主一人独木难支、孤掌难鸣。他如果外出杀敌,那白兔城便无人守护。若是敌方人妖勾结,那更是难受。

所以,他特意去郡府请来一位同为金丹期的供奉,只希望能打开局面。

但是谁也没想到,就在白兔城主离开的这短短时间里,整个斩蛇林就被一个不知来路的人给彻底清空。

这其中的问题实在是太多了。

所以,当供奉和白兔城主进城之后,立刻便被金虎王尸体残存妖气吸引,当即用神识搜索全城。供奉老头赶先一步,现场抓获正在传讯的间谍。

他自己追出来,留下白兔城主应验尸体且守城。

老头掏出一块传讯晶石,灵光闪动中,传来了白兔城主拘白兔的声音:“老狐狸,小心着点。金大虫和风狼群都是被人用拳脚活活打死的。而且,看不出法力迹象。”

供奉老头胡千秋心下凛然。不动用法力就生生打死金虎王。这说明,对方本身的实力远远高于金丹。

正常来说,体修总会修行一些武道技法,这些都是算在实力之内的。

金虎王除去那些用来清理杂鱼的伥鬼,本身也有着远胜金丹体修的强大妖身。同为金丹,同是炼体,九成九的野路子体修都不如它。

这没办法,人类走“精”之一路的在前期基本不占优势。动脑子起家的和野兽比什么四肢发达?

更别提金虎王还有着血脉记忆传下来的法术跟天赋神通。

不然你以为在妖族已经没落的情况下,区区一只小老虎凭什么能占林称王?早被人做成法器跟丹药了!

毕竟现在妖族已经越来越少了。

就像现在这样,被人堵在老巢里,一拳一拳地轰击至死。七窍流血,脑壳破碎。然后被摆在柜台上,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胡老头摇摇头,将想象出来的画面晃出脑外。

“兔子,你感觉这个人真的是体修?反正我觉着不像,不用武技还有理由可想,一点武道气焰的余辉都不留下,你觉得可能?”

老头一边说话一边推算,按照方向,这是往不生谷去了。那边能有什么?

“不可能。我觉得这其中有问题,而且是大问题。所以就让你去了。”

拘白兔的语气理所当然。

“艸你个老兔子!”

胡老头也完全没有一点金丹真人的风度,直接就爆了句粗口。

“艸不着。”

“妈的你等着,你等我回来的!看我艸不……”

老头气到眉毛胡子一起跳。但没等他说完传讯晶石就黯淡下来。

白兔城主直接挂了他电话。

“淦!”

胡千秋一手托着小剑,一手握着传讯晶石,神色平静了下来。

老朋友之间,开点小玩笑罢了。

他跟白兔城主那是几百年的老交情了。生死之交都不足以形容。

互相欠下的命都不知道多少条了。

像他们这种没靠山没资源没前途的民间草修,不知道哪一天就命丧何处。

别看拘白兔一副让他送死的样子,他要是真死在这,兔子安置完城主任职之后,第一个给他报仇。自己死了都要报那种。

目光闪烁,胡千秋跟着马贼队伍来到一处极大的山谷。

这里便是不生谷。此地寸草不生。这是名字的由来。

这地方非常大,一望无际,这也是马贼和胡千秋敢跟着来的原因。这种地方,你想有埋伏都难。

哪个傻子把埋伏安排在这里,他都不配当傻子。他只能当个大聪明。

胡千秋捏住小剑,因为跟它配套的另一把小剑已经不再移动了。

这小东西还是有点技术含量的,起码在动用神识搜查的时候,不会像传讯晶石那么容易被发现。

如果不是因为搜城的时候对方动用了法力,完全发现不了。

“等会可以的话,定要问出这玩意来路。一个小小炼体马贼哪有这等炼器技艺。”

其实胡千秋心中已经有所猜测了。

老头速度很快,没多会就赶到事发现场。

在那里,一个人被六个马贼群群围住。

对方的神色倒是相当轻松,甚至,看上去还有一点嚣张。

不管是他还是马贼,都没有人说话。双方就这样安静地对峙。

这个时候,哪怕黑风贼首的神识搜寻范围逊色于金丹法修,也发现后面有人来了。

而且,还是个金丹期修士。

他本就不放松的脸顿时就阴沉了下来。

果然啊!这个世界上哪来那么多便宜可占?你以为的一切事发突然无非都是他人的蓄谋已久。

不过面对这即将成型的“前后夹击”,他倒是丝毫不慌。

一个体修,在近距离的爆发输出能力上,远胜于法修。

一拳一脚,都有开山之势。

他跟前面的那位“唐真人”,距离不过百米。他一个突进便可将之拿下,到时候人质在手,进退可就轻松得多。

看对方那副瘦弱的样子,怎么都不像是体修。

别说体修,感觉连金丹真人都不是。周身上下散发出来的灵压不过相当于炼炁。

若非方才逃跑的速度确实有金丹水准,他都要以为这是个鱼饵。

不去管身后的另一个金丹,离着这还有一段距离。

直勾勾地盯着对方:“东西留下,你可以走。”

黑风贼首相当清楚金虎王跟风狼群的价值,不然他也不会冒着天大的风险来劫掠。

迈入金丹期以后,想要继续精进,灵石跟丹药是绝不能少的。越是天才,修行的功法越好,对天材地宝便越是需求大。

他一个体修,对淬炼身体的东西需求也大。不然也不会来此劫掠了。老老实实当个供奉不好吗?

事实上,那堆卖掉的尸体他也很有兴趣,特别是那金虎王。金虎血、金虎骨与金虎齿,不管是药用还是拿来做成趁手的兵器,都很有价值。

不过,要等劫完这一场后。

唐杰闻言,不禁轻笑出声:“虽然你这么说,但我还是不会饶了你。”

说罢,他原先一直背负在身后的双手往前一拳打出。

一个身影被直接击飞回去!飞出百米有余。引得一众马贼神色各异。

正是想要突进抓人的黑风贼首。他现在倒在地上,口中咳血。

唐杰一拳,正中他胸口。

这一拳重得超乎想象,比他自己全力一击都要强起码五成。

好在,不带任何法力,也没有拳意,只是单纯的力气。

但那更让人心惊!

此刻黑风贼首躺在地上,睚眦俱裂,死死盯着这个看上去完全不强壮的青年。

他的表情依旧,将自己打飞回来的拳头还保持着前伸。

手臂一转,掌心张开,露出一个光团。

不像灵能、不像法力、不像神魂力,跟一切已知或者说是自己已知的能量都不像。

唐杰手一扬,光团飞上阴沉沉的天空。

“今天的天气不错——对我来说。”

唐杰摊开的右手中出现一块琨玉,而那个光团已经深入空中的云层。

紫色的雷霆在雷云中闪动着,如同一条条张牙舞爪的恶龙。

“再见。”

手中的琨玉化作虚影,唐杰整个人遁入其中,琨玉虚影沉入大地。

近百米厚的地表,顿时也化作一片虚无。

于是在场的所有人都看见了这不生谷的地下有什么,更明白了为什么此地方圆万里,寸草不生。

厄焰流火!

整个不生谷的地底全是厄焰流火形成的火浆。

惊诧的同时便是无尽的恐惧!

六人六马,连人带马,人仰马翻,一并落入这无边火海之中。不需片刻,尽数成了灰灰。

当黑风贼首用他的座驾雷龙马当做踏板试图跃出火海,却也失败被一并吞下,只留下一声饱含多种情绪的大喊后,虚无的地面又恢复了原貌了。

地面上,黑风贼首咳出来的血迹仍旧清晰可见。甚至因为体修的气血炽热程度远胜于常人,现在还在散发着热气。

从“地势琨”中返还,唐杰伸手将之握在手中。

“浪费,太浪费了!”

心痛地摇了摇头。

人就算了,买卖人类尸体犯罪。

但那六匹马可都是筑基期的妖马。卖出去不说比自己刚刚清空背包卖得多,也少不到哪里去。

特别是正对着自己的那匹雷龙马,带有雷龙血脉,哪怕只是一丢丢,行进之间都能御雷驾电。

速度特别是长时间奔袭的速度,甚至比普通金丹还要来得快些。

这可都是灵石跟丹药呐!

更何况,像不生谷这个一次性陷阱,现在直接就白给掉了。

要是能够好好谋划一番,坑个百十金丹个把元婴数千筑基进来,配合这天雷滚滚,定能让他们冚家富贵,让自己花开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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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文主角不止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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