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化妆,是门大学问

第37章 化妆,是门大学问

朝暮刚张嘴就被堵了回来,一百就一百,反正何遇要上班了,每天那么忙,肯定没时间数她写了几个字,少写点他也察觉不出来。

朝暮正为自己的小聪明沾沾自喜,何遇顿时打破了她美好的幻想。

“用这个本子写,方便我查字数。”

他什么都想到了,甚至从她脸上看到那一抹窃喜,就猜到她在打什么歪主意。

这是一个作文本,有方格,每页字数一样,直接数页数就知道有多少字。

现代人的智慧,真是令她佩服的五体投地,朝暮睁大眼,“你不相信我。”

何遇点头,“嗯。”

朝暮:人品受到质疑,还没办法偷工减料,好气哦。

看她垂头丧气,丧眉耷眼,何遇鼓励,“拿出你玩游戏的劲头学习,相信你三个月一定学有所成。”

朝暮眼睛骨碌一转,“单写字对我来说太无趣了,我想用毛笔写,不仅能增加趣味性,还能练毛笔字。”

现代笔的笔头硬邦邦的,用起来十分不习惯,还是毛笔适合她。

她从会拿筷子就开始提笔写字,练毛笔字练了十七年,写得那叫一个又快又好。

她不是真想偷工减料,她已经勉强认识那些字了,只是还不大熟练,不管用什么方法,只消抄一遍就能完全记住,实在没必要增加书写难度。

何遇的目的是让她写,没有硬要求必须用钢笔或者中性笔,既然她想用毛笔,他是同意的。

嘴上同意,心里却在想她是个傻瓜吗,他明显感觉到她不情愿抄字,毛笔用起来比硬性笔难多了,居然会选择麻烦的毛笔。

突然想到什么,何遇忙补充,“我希望我的家里保持干净整洁,你有什么歪主意尽早收起来,我要是发现你四处洒墨水,直接让你搬出去。”

在他的心里,顾朝暮提这个要求完全不安好心,是以他必须得给她打个预防针。

人品二度遭到怀疑,朝暮想发脾气,却因寄人篱下而矮人一截,只得忍气吞声。

“知道了,我不会弄脏你的家。”她摊开手,“笔呢?”

何遇看着她白嫩修长的手指,愣愣道:“还没买,我平时不用毛笔,家里没笔也没墨。”

没买啊,很好,朝暮终于找到机会训他。

“那你还不快去,耽误我学习时间,要是爸爸生日那天我还没学会,他发现我有问题被气到,那就是你的错。”

天降大锅砸的何遇刚冒出的别的想法一秒变稀碎。

为了不耽误她学习,何遇只好出门买笔墨纸砚。

女人就是麻烦,写个字还那么多要求。

他出去,朝暮也没闲着,跑去隔壁找曲梁丽。

虽说和曲梁丽来往密切,但她心中依然没有放下对霍警官的畏惧,之所以敢串门串得那么随意,是因为曲梁丽说霍警官出任务去了,没有十天半个月不会回来。

朝暮没有像以前那样拍门,她熟练地按响门铃,“梁丽姐,你在家吗,我是朝暮。”

曲梁丽的上班时间不固定,什么时候有活什么时候去,所以在家的时间也不那么固定。

顾朝暮也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过来看看。

很快,门打开,曲梁丽在家,同时在家的还有霍警官。

看到他的那一瞬间,朝暮差点灵魂出窍,虽然知道这个世界警察只抓坏人,但因为她不是真正的顾朝暮,有种自己是小偷的感觉,见到警察下意识就犯怵。

曲梁丽热情地笑着:“朝暮快请进。”

然而看到那个即便穿着家居服也一身正气的男人,朝暮表示并不想进去。

但来都来了,又是她自己主动上门的,转身就走好像不太礼貌,只能硬着头皮进去。

曲梁丽回头瞪一眼男人,“你别那么严肃,朝暮胆小,你会吓到她。”

曲梁丽为缓和气氛,幽默地跟朝暮道:“别害怕,他不吃人。”

霍青松点头表示打招呼,他那张脸冷硬,想柔和都柔和不下来,试了几次,最后只有作罢。

他就这表情,都保持二十七年了,改不了,将就着看吧。

朝暮看他僵硬的表情,打了个哆嗦,报以两人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

霍青松主动提出,“你们聊,我去楼下跑步。”

其实他挺纳闷的,这姑娘明明没做什么坏事,家事也清白,怎么见到他像老鼠见了猫。

以他多年的侦察经验来看,她每次看到他的眼神,就是那种做了亏心事的感觉。

职业病使然,对于有问题的人,想不多看两眼都难。

以免吓到人,他决定下楼走走。

霍青松跑了几圈,算着时间准备回去,遇到买毛笔回来的何遇。

“霍警官。”何遇先打招呼。

霍青松点头,欲言又止,犹豫片刻直接开口,“何先生有时间吗,我想问你个事?”

何遇停下没走,他也想知道是什么事情让一个警官如此吞吞吐吐。

霍青松嗓音雄浑,“你确定上次给我的顾朝暮女士的身份信息是真实的?”

何遇看得出他没有恶意,会这么问一定是发现了问题,“什么意思?”

霍青松怕他误会,先解释,“没什么,就是觉得她有些古怪。”

何遇打趣,“古灵精怪吧,她天生性格就是如此。”

“不是,我是说……”不是性格,是人古古怪怪的,还想在担心什么秘密被发现。

何遇却敛起神色,直言不讳,“她受过情伤,脑子出了点问题,有时候颠三倒四,有时候戏精,情绪也不是很稳定,这个你家那位应该知道,前段时间我出差,听说她俩最近玩得很好。”

“她的身份信息有没有问题你应该最清楚,毕竟不是我给你的,是你自己在网络系统查的。”

就是因为知道这点霍青松才觉得奇怪,但经何遇这么一说他知道了,受过情伤的人,行为举止有些奇怪在所难免。

“没错,我查到他的身份信息知道她身份清白,我还查到她目前处于单身。”霍警官难得和人调侃,眼神玩味。

何遇愣了一下,“别这么看我,让他受情伤的不是我。”

“所以你俩既不是夫妻,也不是情侣,却为什么同居?她曾经还骗梁丽说来找……她男人,而你不是。”这两人的关系让他怀疑。

‘死鬼’那俩字他说不出口。

何遇面不改色,“我是她亲戚,她父亲要我照顾她。”

霍青松不擅长猜人心思,也对罪犯以外的人不感兴趣,何遇说的话他相信地点点头。

何遇告辞,“没别的问题我先走了,你慢慢锻炼。”

他不知道这个霍警官什么来历,气势太强,眼神太射人。

连见惯了形形色色的人,对各种任何事都能游刃有余的他,在面对霍警官的问题,总是下意识被他牵着鼻子走。

看他快步离去的背影,霍青松摇摇头,好不容易找到个合眼缘的人,想和他聊聊天,顺便交个朋友,结果友谊的橄榄枝还没抛出去人就走了。

霍青松摸着下巴郁闷,难道真如梁丽说的,他这人太严肃刻板,所以不配拥有朋友?

以前不觉得,现在怎么感觉有点生气?

霍青松化生气为力气,围着小区跑了跑,跑完又去健身器械处锻炼。

何遇回来的时候朝暮已经在家,坐在沙发上,头扭来扭去不知道在干嘛。

“写字了。”

朝暮闻声回过头来,何遇看到她那张脸,差点连隔夜饭都吐出来。

“我才出去半小时,你就想不开毁容了?”

好好的一张脸让她整得又红又黑,青青紫紫,像被打了,又像出了车祸,简直惨不忍睹。

朝暮不高兴地放下镜子,一手拿着腮红刷,“什么毁容,你出去那么久,我不想浪费时间,在学化妆,梁丽姐说学东西最重要的是尝试,试错不要紧,多练几次就好了。”

一张脸实在没眼看,何遇催促,“快去洗掉。”

省得别人发现以为她被他虐待。

朝暮没有反驳,她也正有此意,别说何遇,她也觉得丑绝了,顶着这么一张脸,她自己都怪不好意思的。

以前当公主的时候她都没碰过化妆品,都是丫鬟帮她梳妆打扮,她自己对胭脂水粉什么的,生疏得很。

顾朝暮本人倒是天天化妆,她的脑子里也有这部分记忆,但记忆归记忆,亲自动手又是另一回事。

手上掌握不好力道,还有选择脂粉的分量以及色号也是一门学问,一不小心容易化毁容。

刚走几步,朝暮想起什么,猛然回头,脑袋撞上何遇的心口,差点撞出心肌梗塞。

朝暮揉着额头抬头,横眉竖眼,视线划过眼前的黑体恤,嘴角抽了抽。

本来想控诉何遇,试了几次将表情调成严肃模式,都没成功,最后实在没忍住噗嗤笑出来。

何遇向自己的胸口,上面有一团白,呈现出一张人脸,是顾朝暮印上去的。

他忍不住笑出来,“你到底在脸上扑了多少斤面粉?”

朝暮笑得眼泪飙出来,“我也哈哈哈……我也不哈哈……知道,哈哈哈……”

随着眼泪的滑落,眼线晕染开,冲开惨白的粉,在脸上留下两道粗线。

何遇将她的头扭过去,“快去洗,好丑,像鬼一样。”

再看下去,他怕自己忍不住打爆她的头。

朝暮拿了卸妆水,回到洗手间,看到自己脸上的黑线,差点把自己吓死。

倒了半瓶卸妆水,总算把脸洗干净,看着镜子里青春靓丽的脸,舒服多了。

何遇还穿着那件黑体恤,手上翻看她的家当,眼神却落在心口的人脸上,不知在想什么。

看到朝暮出来,他立马回神,语气自然,仿佛刚才没有发呆。

“你上哪弄的劣质品?”

朝暮拿纸巾擦脸上的水,“我自己买的,就在小区旁边的小超市里。”

她忘了买化妆镜,刚刚是去跟曲梁丽借镜子,借完镜子就回来练化妆。

试过之后,不用何遇说她也知道买到劣质品了,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正是用过曲梁丽的化妆品,才知道自己买得有多差劲。

朝暮一张脸粉扑扑的,唇红齿白,皮肤水嫩,比刚才的死人白好看许多。

何遇定了定心神,将乱七八糟的化妆品推到桌子另一边,“便宜没好货。”

道理她都懂,但有个实际问题摆在面前,容不得忽视,“我现在没工作又没钱,贵的我买不起。”

“有钱就买,没钱就不买,又不是丑得不化妆见不得人,涂脸上的东西你也敢乱买,不怕烂脸吗。”

朝暮也不知道怎么形容那种心里感觉,虽说这张脸不化妆也好看,但化妆与不化妆的感觉不一样。

只要梁丽姐给她化了美美的妆容,整整一天她就会特别开心,买什么东西都换不来的开心。

看她不说话,何遇以为自己语气重了,刻意放缓语气道:“与其工作挣钱,你不如仔细想想卡号密码,但凡对上一个,也不用为钱发愁。”

他这么说只是想缓和气氛,调节她的情绪,但他不知道朝暮深以为然,她把这话听进去了,准备好好琢磨琢磨密码的事。

说到写字,大理国的皇室,向来遵循一句‘活到老学到老’,哪怕离开学堂多年的人,也保持着每天练字的习惯。

朝暮每天练字,一手毛笔字写得娟秀整洁。

但此时此刻,她写得一手狗爬,字迹歪歪扭扭,大小不一。

没办法,她必须藏拙,扔飞镖射箭已经让何遇起疑,如果样样都跟原来的顾朝暮不一样,那不就是赤裸裸的告诉别人‘我不是顾朝暮’吗?

虽然她的优秀挡不住,但偶尔的藏拙是很有必要的。

她硬要用毛笔,除了习惯毛笔外,还有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字迹。

何遇肯定见过顾朝暮的字迹,她的字迹和顾朝暮天差地别,一看便知道是两个人。

毕竟就算失忆,有些刻进骨子里的习惯,比如吃饭,说话,字迹等等,是不会变的。

写完字给何遇检查,何遇看到她的狗爬字体,没有任何意外的表情。

顾朝暮上学的时候成绩在中下游,一直是个不好学的人,性子也急躁,不是能练毛笔字的人。

这样的人,如果写出一手漂亮的毛笔字,何遇才真要直呼大白天见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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