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十八.信

第20章 十八.信

草原。

晴空、骄阳、微风、一望无际的草原。

天很蓝,视线辽远。齐膝的绿草间,兰斯洛特盘膝而坐,淡灰色的粗糙纸张摊在膝头。阳光毫无保留地从头顶的蔚蓝中倾泻而下,纸张上每一根纤维,每一点细微的黑点都在阳光下闪烁。他的目光穿过澄澈的空气,望向不远处的马群与骏马上的人们,任凭微风将身侧的草叶摆向自己的面颊。许久,他从上衣口袋中抽出一支笔,于纸上留下一行行墨迹。

亲爱的兰德:

进入蒙古之后,我放满了旅行的速度。一方面是这里的交通的确不便,城市鲜有,连较大规模的乡镇也是稀少。另一方面,在脱离城市后,我似乎找到了人们古老而原始的生存态度与生活方式,找到了过去最真实的遗存。

你说希望我能描绘一些各地的生活图景,以便为你带来些许灵感,这正是我愿意的。只是在蒙古,我只能以这种古老的通信方式为你写信。草原上,你几乎看不见任何电子设备。据我遇到的牧民们说,在上个世纪,他们还能从政府手中购买卫星电话,但自从诸神黄昏以来,卫星电话也失去了用处,只有当不定期地去到城镇,才可能取得与外界的联系。不过,草原对他们来说,就已经是广袤的天地,甚至与我们相比,他们拥有我们永远不会获得的自由。不过,信件在这里倒是极为普遍,不论是一队牧民与另一队牧民之间,还是草原与城市之间,信件都是唯一的纽带,而信使也是其中重要的职业。他们的工作效率很高,不出五天,它应该就能送到你的手里。

“莫日根,又在写什么呢!”

一匹枣红色的骏马踏着牧草,从兰德身边掠过,马背上一位青年汉子笑着喊道。

“给朋友写信!”顺着马离去的方向,兰斯洛特扬起头朝着那背影高喊,又将目光收回到那一行行深黑色的墨迹之间。

莫日根。这是牧民们赐予我的蒙语名字。它的古意是射术高超的人,而如今则指学识渊博者。说到蒙语,我又想起草原上充斥着的荒诞。我上面写到,在草原上几乎找不到任何电子设备。不只是电子设备,这里也几乎找不到任何机械,人力与畜力,就足以让牧民自由驰骋,过去与现在都是如此。可在这样的地方,过去脑芯的普及率居然达到85%,而即使算上新一代,也依旧超过半数。我至今遇到的牧民基本是五十岁以下的人,其中拥有脑芯的都是出生时就被植入,他们自己并不清楚为何植入,由谁植入,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大脑中有这样一片细小而能够决定一切的东西。同时,虽然拥有脑芯,牧民们仍然选择用蒙语交流,而非脑芯中储存的通用语。他们会向下一代传授,但仿佛是将通用语作为一门外语,就像是二十、二十一世纪非英语国家将英语作为必修课程一般。只有与外族人交流,他们才会使用通用语,而即便如此,他们还是为我取了蒙语姓名。莫日根。从句法结构来说,通用语远比蒙语来得简洁清晰,传递信息也更方便,但蒙语的保存,已经远远超越了汉语、日语、英语,甚至可以说,它的完好性,已经远远超过任何一种其他区域性语言。它也许是现存唯一的,仍作为常用语使用,甚至如今仍在发展的区域性语言。你很难想象一群植入脑芯的人仍然坚持使用自己的语言,但这种事实实在在地存在。甚至,绝大多数草原的人民不知道诸神黄昏,不知道大移民(我之前游经的不少地区将其称为“大串联”,这仿佛与你所在地这片土地上一百六十多年前某个事件的称呼相似)。他们代代生于草原,长于草原,死于草原。他们称自己为“草原的孩子”。根据我的猜想,蒙语是作为“与草原沟通”的语言而留存的,而我的神(也许你们不接受但请原谅我这样称呼)应该是在那时将自己伪装成草原上的神明们,像是“腾格里”。

伪装,怎们能说伪装呢。兰斯洛特看了看纸上的单词。那些草原上的神根本就不存在,自然无需“伪装”。他自嘲一笑,在心中默默忏悔了数秒,轻轻划去纸上的“伪装”,改为“作为”。

你可能难以想象牧民的虔诚,甚至无法想象在这个理性与集体的联邦内会存在这样一种信仰。不过,它并非宗教。没有教义,没有神明具体的形象,甚至鲜有神迹传说。唯带有神话色彩的,也只有草原上如吟游诗人般的人们,所代代传诵的《江格尔》、《格萨尔王》那些雄浑壮阔的草原史诗。但神们又在草原的世界上真实存在。长生天、腾格里、沙鲁、绰罗斯……它们是天空,是大地,是夜、是星、是风雨雷电,是雄鹰与孤狼,是骏马与雄鹿,也是花草。它们没有躯壳,但只要我们还在这天地之间,在无垠的草原上,我们就在它们的注视与庇佑之下。牧民们无比虔诚地信仰它们,它们不像我的神那样真实存在,也因此这种信仰——如今我更愿称其为崇拜——纯净足以让人惊叹。我曾在某座城市遇见一队城市执法者搜捕一位流浪的占卜师,而在我游历的其他地方,没有任何人信仰任何神明,唯有草原的信仰一直存在,穿越过去,通向未来。没有人指责其为迷信,就好像我们的神一般。

的确,从某种角度看,或许它们的确存在。

它们,就是草原本身。

那些神明,每一个尊名,都只是草原的一部分,而牧民们的生命,在他们自己眼里,自始至终都属于草原,属于草原的每一个角落,如同千万年前的自然崇拜,朴素而古老。

我应该在之前的邮件里说过,我是为了找回未来而旅行。而这句话也可以换成,“我是为了回到过去而旅行”。从这些古老的人类习俗中,我们能窥见未来的方向。

兰斯洛特顿了顿,从身旁随风摇曳的草地上,拔下一根草茎含在嘴中,继续写下去。

我想我几乎已经喜欢上了这种生活。等我熟悉了草原,我会再记录些草原生活的经历,希望能对你的写作有些启发。另外,我还希望我能弄清脑芯的普及过程。旅行当然得继续,只是我应该会在此流连很久。

另外,你手上所握着的信纸是用草原上独有的原料与工艺手工制作而成,千年不腐。我手中没有什么可送的,权以此当作为来自草原的礼物。有时感到与邮件相比,纸张与墨水更能让人感受文字的分量,不论是文字所承载的还是文字本身。

不知道你的职业选择与最近生活如何?祝顺利。

你的朋友

兰斯洛特

缓缓落下最后一笔,兰斯洛特合上笔盖,折好信纸放入黄棕色的信封,从草原上站起,墨绿的双瞳望向远方。那里,在明亮而却不炽烈的阳光下,雄鹰迎着风,猛扑向远处的草地,双爪穿透了一只灰兔的脊背,而后振翅而起,金色的羽翼闪过点点光泽,消失在头顶的碧蓝与洁白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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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后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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