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一个父亲
方旭搬到了宋老实隔壁的院子。
早上,被宋老实打击之后,他去了趟医仙镇,把雀儿和王元鹅接了回来。这样一来,宋老实的院子里房间不够,住不下了。
不过,王元鹅没有单独的房间,只能暂时住在牲口棚里,方旭向它许诺,过两天就给它盖一所新房子,它勉强答应下来。
晚上,方旭做了一大桌子菜,又专门煮了一大锅米饭,庆祝乔迁之喜。
在宋老实的屋里,四个人围坐在桌子旁,地上放了个盆,里面大半盆米饭,那是给王元鹅的。
宋老实看看那盆米饭,一脸肉疼,“便宜这个扁毛畜牲了!不行,不能这么偏心。”
方旭嘴角抽抽,我靠,老头子胆儿真肥,这可是二级妖兽啊,你就这么骂它?
他正想着呢,宋老实起身大步出去,回来的时候,手里端着一个空盆,一脚把大鹅踢开,在它愤怒的注视下,把一大半米饭倒进空盆里,然后,把少的那盆还给大鹅,斥道:“看什么看,有的吃就不错了,再看这点也不给你留!”
说完,老头子端着大半盆米饭走了出去,看样子,是准备给老骡的。
方旭无语,这还真是……相依为命三十多年,感情胜似亲兄弟啊!
见雀儿和方旭不给自己主持公道,王元鹅愤怒的小眼神儿变为委屈,鹅鹅鹅鹅鹅,叫了几声,低下头开始猛吃,它怕那个疯老头把它仅剩的这点饭再给抢走。
这边各种闹腾,那边,司徒菀菀看着自己碗中的米饭,心中却震惊不已,眼前这一碗米饭晶莹剔透,浓香扑鼻,看起来很是不凡,不由得,她想起了一种她从未见过的灵食——灵米。
灵米是最为特别的灵食,任何境界的修者都可食用,甚至普通人也行,而且,常吃灵米可百病不侵。
所以,灵米是修行界与凡人界通用的货币,一般情况下,修行界与凡人界的交易都以灵米作为结算单位,一粒灵米,相当于黄金十两。
司徒菀菀抬头,不敢置信的看着方旭。
方旭见了,耸耸肩,道:“就加了一小把,没多少。嗯,今天早上你晕倒的时候,我还喂过你两粒呢,别大惊小怪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司徒菀菀呆住了,我说怎么感冒发烧那么快就好了,而且饿了一天一夜,不觉得怎么难受,反而感觉浑身暖洋洋的。
可是,一小把?那是多少?至少得几十粒吧?这顿饭就花了几百两黄金,你这也太奢侈了吧?
司徒菀菀压下心中的悸动,毫无形象地吃了起来,她怕那两个疯子会抢自己的米饭给骡子和鹅。
一旁,雀儿坐在椅子上,小短腿甩着,筷子嗖嗖,小嘴鼓鼓。
如今,她不戴幕遮了。
昨天上官小仙离开之前,送给雀儿一张面具。
轻薄如无物,近似于肤色,半透明,说是只要贴在脸上,就能自适应,变成面具。
给雀儿换面具的时候,方旭第一次看到小雀儿的脸,把他心疼的差点抽过去。
整张脸严重烧伤,只有额头和右眼,以及右腮的上半部分完好。
左眼无法视物,没有黑白眼珠之分,整个眼珠呈现出一种透着浅浅金色的莹白色,有一种顶级瓷器般的釉质感。当时方旭以为是假眼球,问过雀儿后才知道不是。
方旭相信,雀儿本来是很漂亮的,她皮肤很好,温润如玉,五官很精致,可是,全毁了!
按照上官小仙的交代,方旭先让雀儿洗了脸,不擦干,让她闭上眼睛,把那张面具贴到她脸上。
神奇的事情发生了,皮子遇水后很快变软,融化成了一层薄而无色透明的液体,随后慢慢被雀儿的小脸儿吸收,彻底消失不见。
而这时候,映入方旭眼帘的,是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姑娘,脸上的异常完全看不出来,甚至连左眼都看不出丝毫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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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后庄,秦峰等五个准备去下南城的人,在同一天成亲,这一天,封后庄热闹非常。
婚礼结束后,送走了宾客,在秦峰家中,曾与方旭并肩作战的十人又拼了一桌。连同方旭共十一个人,推杯换盏,好不热闹。
方旭看看天色,有点牙疼,“我说弟兄们,都这个点儿了,你们不打算回家?那可是洞房花烛啊,春宵一刻值千金啊!”
秦峰几个今天结婚的哄笑,其他几人也是哄笑,秦峰道:“方大哥,什么春宵一刻值千金?我们早都尝过滋味了,嘿嘿嘿。”
方旭愕然,封后庄的名单刚刚定下来才几天啊?这帮人动手够快的啊。
秦峰见了方旭神色,顿时明白他想岔了,猥琐地笑笑,道:“当时我们村名额出来之后,村子里决定我们这十个人一起去下南城。哈哈,那时候来提亲的差点踏破门槛,我们父母挑挑拣拣给我们挑了个姑娘,我们回来之后啊,头一天就都见了面。嘿嘿,那啥,方大哥也知道,咱们这些人都……嘿嘿,对吧?女方家长呢,也想早点把关系定下来,又不阻挡,于是,没几天,我们都住到一起了,嘿嘿嘿……”
一阵猥琐的怪笑,所有人都是,方旭也不例外。
就听秦峰续道:“结果啊,嘿嘿嘿,共管会要求一半女子的消息传来,这五位弟兄去不成了,他们媳妇儿家又后悔了,可是,后悔有啥用啊,都住在一起十几天,生米都煮成稀饭了,哈哈哈。”
众人忍不住又是哄笑,那几个去不成的,反而笑得更开心,似乎并不因去不成而有什么烦恼。
去下南城未必是好事,即便开了下丹田的,三年后能留下的也十不存一。他们不用去下南城生死拼杀,还白捡一个漂亮媳妇儿,大概做梦都能笑醒吧?
一众人正在笑闹,就听门外传来声音。
“哎哟,村长您怎么来了?”
“方旭,让方旭出来!”
屋内众人顿时息声,十个人看着方旭,不言不语。
方旭皱眉,道:“你们先吃,我一会儿回来。”
说完,他转身出了门,留下十人低声议论。
司徒菀菀的名字出现在夹山峪上报的名单中,这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很多人不用猜,就知道这是方旭的手笔。
两人在孤悯院共事那么长时间,有点交情很正常,而且司徒菀菀将要成为公昊众多妻子中的一员的事,很多人也知道。
大多数人认为那是一个火坑,在这种情况下,方旭出手,将她拯救出火坑,这是很容易理解的事。
方旭来到院子里,只见司徒宇满脸通红,酒气熏天,身体摇摇晃晃,看起来喝了不少酒。
他对秦峰的父亲道:“秦老伯,这边交给我吧,你帮忙再上点酒,弟兄们都没尽兴。”
秦老伯笑得如同弥勒佛,方旭每次称呼他秦老伯,他都笑得很开心,闻言,连连答应,去找酒了。
院子里,只剩下方旭与司徒宇。
两人对视,久久无言。
突然,司徒宇仰头,嚎啕大哭。
方旭愕然,屋子里躲在门口偷看的十个人面面相觑,这是咋了?
“方旭,那是我女儿,那是我养大的女儿,我是她父亲,我能不盼着她好吗?是,我不是东西,我不是没看出宋叔叔的意思,可我不搭腔,那时候,你就是一个平平常常的小伙子,有什么资格娶我女儿?以你在孤悯院的薪水,你能给她带来好生活吗?
“是,我是无耻,我本就无耻,这没什么好说的,一看你在五山之地表现突出,立马说你是我女婿,那是因为我见识了你的能力,我知道以你的能力,能给我女儿带来好生活。
“是,我没脸没皮,一看你那边没什么回应,公昊来提亲,我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可是,你知不知道我一点彩礼都没要,我对公昊的唯一要求是,善待我的女儿。我不知道公昊是什么人吗?我知道他嘴不应心,说的话如同放屁。可是,你想没想过,公昊作为公家子弟,他们家最不缺的就是钱!他能给菀菀带来好生活,菀菀嫁过去,不能大贵,但大富可期,到时候,她一顿饭就能赶得上我家一年的花销!呜呜呜……”
说到这里,司徒宇说不下去了,一阵嚎啕,哭的身子发软,差点倒在地上。
“你知道我为什么这样吗?因为……菀菀太苦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她那么拼,从她十一岁开始,没有一个晚上,她的房间在前半夜熄灯,不论她是感冒了还是发烧了,再难受,再不舒服,她都在拼命学习。我没本事,孤悯院的活都是她自己拼出来的,可是,我不想她嫁人了还要受委屈,还要那么拼,我是一个男人,我要脸,可我也是一个父亲,我把面皮扔到地上任由别人使劲踩,想给她找个条件好点的丈夫,有错吗?为什么就没人理解我,为什么所有人都在骂我!呜呜呜呜……”
好一阵,司徒宇哭声渐渐停住,他看着方旭,道:“方旭,求你,善待菀菀。下南城的凶险我清楚,她长相好,却连下丹田都没开,去了下南城,谁也不敢保证会发生什么。既然你给了她名额,我就当她是你的人了。我知道你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