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谁?!
沈绪吓了一跳,但是对方紧抱着自己的两只脚丫,人体暖炉确实舒服,脚心滚滚得发烫。
轻微的动作惊扰到对方,鸭绒被猛然鼓起一个圆,被沿像高掀的海浪,露出一具半.裸的精瘦身躯。
沈绪更害怕了,伸手往床头一摸,条件反射想抄起个家伙自卫,无意间触摸到什么按钮。
笼罩四周的床幔层层收敛,晨曦的微光随风潜入床畔,照亮了两个人各不相同的容颜。
正如猜测,对方确实是男性……
不,应该说介于男人与男孩之间最青稚又充满诱惑的年纪。
然而男生的眼神阴沉到骇人,刚从噩梦中复苏的野兽,暗黑隐藏在散乱的发丝里,幽怨盯着沈绪,冥冥中甚至握紧拳头,想要弄死人的模样。
沈绪自己还想叫冤呢。
可一眨眼的功夫。
男生展开双臂一抬,滑在后脊的棉质睡衣重新穿好,神情恍惚了一瞬,似乎谨慎思考过什么,而后修长的五指才梳理睡乱的刘海,俊美五官已然替换自然的笑容。
“少爷早。”
比专业演员的表情管理更加到位。
沈绪终于看清男生的面部特征,一万头草泥马集中在脑壳上蹦迪。
安鈤!
他居然叫自己少爷!
而且对方年轻了起码不止五岁!
他那一张满满胶原蛋白的脸蛋儿,总不能是神奇化妆术的魔力产物吧!
要不然,有什么隐形摄像头藏在床角?!其实是真人秀节目组挖得陷阱,准备让全国观众看自己出糗?!
一连串的疑问被沈绪立马否决,大脑中枢告诉他,这全部是不可能发生的。
在看清安鈤模样的瞬间,突如其来的陌生记忆,已经在逐步解释沈绪所有的疑惑。
就跟无数本穿书流小说的开头一样。
他该死的穿书了。
穿进了一本名为《狂耀》的狗血小说里与原主同名同姓且始终贯彻人渣观念,美艳绝伦又神经变态的富家恶毒炮灰。
真正的主角则是面前这位回春版的安鈤。
不。
男主叫靳博安,是原主沈少爷既爱又恨的人。
靳博安的父母与沈家的老掌门人沈庭学颇有渊源,可惜双双英年早逝,所以男主从小一直养在沈家。
沈庭学慧目识人,一眼看出靳博安非池中之鱼乃人中龙凤,早晚会有潜龙腾渊一鸣惊人的一天,而自己的孙子则不成气候,吃吃玩玩,必定败光家产穷不聊生。
索性早一点跟有前途的男主捆绑,免得将来保不住家业,还落得个凄凉无依。
可惜原主是个不争气的家伙,完全辜负老爷子的美意,心底爱惨了靳博安,虚荣心却始终迈过不这道坎。
不但屡发神经指责对方高攀门第,也经常在狐朋狗友面前讽刺男主从小就会吃软饭,甚至不惜动用恶毒手段排挤一切主动靠近男主的优秀爱慕者,导致两人原本就单薄的关系愈来愈紧张。
某雷电交加的一夜,原主又神经错乱找男主晦气,发现男主与真正心意相通的人紧紧相拥,深感自己被绿,开车冲入雨幕之下被闪电击中死相凄惨。
《狂耀》开篇几万字的寥寥内容,就简单完成了原主出场即死亡的炮灰使命。
可恨,也可悲。
沈绪目前的精神状态大概只能回顾到这些粗略剧情。
别的BUG暂且不提,相当于一座小型核电站输出功率的闪电打在头上......
啧啧,那是什么滋味儿?
也难怪男主看自己的眼神透露杀气,八成原主作死逼着男主上了床还是怎么的,反正男主的厌恶情绪日积月累达到极值,才会忍不住流露出来。
狗血小说果然是毫无道理可言的。
沈绪发呆的二十几分钟里,靳博安已经洗漱完毕,身上穿着制裁精良的西装式校服,胸口的白金校徽镌刻着诺迪兰精英学院字样。
某人天生就是行走的衣服架子,即使披一条床单也能完美地吸人的眼球。
靳博安问:“还有些时间,用我来伺候你洗漱穿衣吗?”
沈绪一阵发怵。男主的笑容明显来自于随口一问,绝非发自内心。
装作不厌烦道:“今天心情不好,不想上学。”
“随你。”
靳博安什么也不多说,完全没有规劝少爷好好学习的意向,肯定懒得理睬沈绪,背起书包独自离开房间。
果不其然。
在沈绪视野之外的角落,靳博安的唇角极快抚平,换成生人勿近的阴冷,连落在肩头的光线亦是极寒。
男主前脚一走。
沈绪立刻趿拉着拖鞋噔噔噔走向卧房内的盥洗室,扑面来的是一股清淡的雪松沐浴液香气,微润的潮湿证明靳博安刚洗过澡,换气扇嗡声转动。
靳博安嘴里叫着原主少爷,心里也痛恨沈绪,两人睡一张床,而且同用一间卧室。必然是原主以爷爷的养育之恩为由来强迫男主的。
况且男主大白天的洗澡,肯定是嫌弃原主的脚丫子脏来着。
真是炮灰作死花样多。
沈绪取出一张纸巾,擦净镜面水蒸汽,露出原主的神秘脸庞。
一双桃花眼似媚非媚,红软的嘴唇如蜜如糖,瓜子脸,冷白皮。因面相偏属于美艳且幼齿型,很能隐藏岁数。
一句嘛嘛逼不知当讲不当讲。
沈绪彻底惊了!
他和原主不但拥有同一个名字,还共用一张脸。
难道这就是他穿书的原因?
没功夫做头晕目眩状,沈绪翻身爬上镜子前的梳妆台,脱掉睡裤微微抬起右腿。
在他右腿最深的位置有一颗嫣红的小痣,如果原主也有的话……
沈绪正努力掰开自己的大腿。
微关的门倏然打开,走进一脸错愕的靳博安,与对镜掰腿的某人遥遥相望。
噗……
靳博安居然笑了,但很有可能仅是冷嘲。
不是!
沈绪的脸红到滴血,“不是你想的那样,我裤.头穿得好好的!”
靳博安哦了一声,“爷爷叫你下楼一趟。”多余的话仍旧没有。
沈绪暗叫晦气,脑海里沈庭学宠爱原主甚至过度溺爱,贯纵原主一身娇气病。
眼下逃学的事八成没戏,只好换了精工细料、价格昂贵的校服。
女人和小孩的钱最好赚,沈家最初做玩具生意发家致富,在小说所谓的华国各省都拥有大型工厂和集销渠道,属于国内龙头集团,资力雄厚。
不过沈庭学的几个儿子都不喜欢本家行当,更不想接手家族产业,各自成立了意志所向的公司,分别涉及地产、外贸、娱乐圈等多个领域。
沈庭学勉强从孙子辈里挑一个出来继承家业,一直带在身边培养。
沈绪下了五楼,一路遇见的男女仆人都恭恭敬敬与他问安,弄得人心里十分尴尬,表面上颔首应答,早。
路过餐厅先瞄了一眼,内部装修堪称金碧辉煌,比他之前拍电视剧,剧组花重金租借的豪宅还要富贵三分。
沈庭学一身休闲装自带几分成功人士的气象,再加上家族遗传的幼齿脸,快七十岁的人非但精神瞿烁,颇有点老顽童的状态。
此刻沈爷爷正与靳博安讲话,二人纯英语交流毫无障碍,过一阵又变成其他国家语言,切换自如。
看表情神态动作,分明像亲爷孙在闲话家常,一个使劲夸,一个使劲装。
沈绪英语水平低下,能听懂的几句还是吃初高中那点老本,大学基本没上多少课程,时间都耗去出演一些边角料配角。
沈庭学看亲孙子大驾光临,用英语问了一句。
沈绪并不想对长辈表示不尊,但为了不崩人设,只能依照原主的散漫语气,驳一句:“IdisdaintospeakEnglish.”
原主在学习上确实属于一坨浆糊,不能再烂。
沈庭学既头疼又无奈,沈绪这个孩子偏又倔强,活脱脱一个纨绔子弟,逼多了只会适得其反。
曲指在桌面磕了磕:“叫你吃早点,专门挑你喜欢做的。”
果不其然,黄花梨瘿木面餐桌前摆放十碟八碗,喷香四溢,各有滋味。
一碗热粥下肚,沈绪终于找回某种认同感,即使身在书中,他照样得吃饭睡觉,做所有人每日必须做的普通事。
目前的状态其实极好转化,假装自己接了新剧本,饰演一个讨人厌的反派就行。
现实中很多角色都不是主观能定夺的,但沈绪一直认真接受从不会懈怠。
既来之则安之。
只要按照脑海里的提示,认认真真走完原主剧情,早一点被绿被雷劈就行。
沈绪想回现实世界。
别的不论,他还有父母双亲需要赡养。
见他发呆,沈庭学担忧问:“瞧你病恹恹的,要真是身体不好,今天就不去上学,反正学校有爷爷股份。”
靳博安居然破天荒,往碗里拣了沈绪最爱吃的水晶虾饺,“勉强吃一点吧,少爷的胃一向虚弱。”
沈绪的口水简直要从嘴角溢出。
这种薄皮大馅的美味他可以闭眼睛吃一百个。
索性他有职业素养,好歹也曾饰演过十七八个人渣角色,入戏很快,咣当一声将碗撂桌上。
“谁用你假好心,要不是你跟爷爷打小报告,我本来就应该在床上躺着。”一边暗中观察两人的脸色。
靳博安倒是习以为常,沈庭学则变了态度,“你以为博安跟你一样没心没肺,他是来跟我汇报新材料研发进度的!”
原著里男主的金手指开得贼666,少年天才企业精英,大学时期就已经参与到沈庭学的企业研究项目中而且独当一面。
沈绪默念阿弥陀佛,罪过罪过,一翻白眼直逼向某人。
“那他就是无情,我都不舒服到不想去上学了,他还只顾着跟您谈论工作……”
“退婚吧!反正我也不想要一个心里根本没我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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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博安:大腿内侧的痣,晚上我来帮你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