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第十六章

马克·吐温年青时见到过不少善良强悍的人们,他知道他们的确帮助弱小者,并非欺世盗名。

英勇与高尚的事例用不着追溯到遙远的过去。

马克·吐温作为朋友,对邻居布兰肯希干的一件英勇行为表示钦佩。有次捕鱼时,汤姆·布兰肯希普的哥哥本森(或者称呼他的别名别恩斯)发现一名逃跑的黑奴。

按法律规定,他必须立即向警察局报告。庇护私逃的黑奴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而如果抓获黑奴则被认为是很荣耀的事,还可以为此得到一笔赏钱。

布兰肯希普一家在”有体面的人们“眼中是卑贱的,那么作为一家之长的别恩斯更应该毫不犹疑地交出逃跑的黑奴。

然而,别恩斯没有这样做。他帮助黑奴躲藏在沼泽地,送食物给他吃,对黑奴很友好,不过,后来黑奴发觉有人跟踪追捕,企图转移时,不幸被淹死了。

马克·吐温不只是从别人那里了解到这件事,而且有次他和朋友们在河里游泳,忽然从水底浮上溺死者的尸体,看样子,尸体是被大堆木头压住过。

密西西比河上漂着大量木头,过了好久尸体才浮到水面上。孩子们吓得转身就跑。

这不是凭空臆造的故事。汉尼巴尔镇的

《新闻》于1847年8月19日利登了一则消息,指出发现的尸体”与通辑令上描述的那名逃跑的黑奴的特征完全相符合。”

在镇上也有一些有觉悟的废奴派,他们为高尚的信念英勇捐躯。马克·吐温在一篇作品里描述了废奴派加尔第被处死时的情景。

加尔第帮助黑奴们逃脱奴隶生活。当警祭抓住逃跑的黑奴时,加尔第就将执行任务的警察当场打死。

农民们从各地赶到刑场观看,有些人只是来看热闹的。他们一边吃着饀饼,一边喝着浓烈的苹果酒。

然而,加尔第的被杀害,引起大多数人们去深思。汉民巴尔镇的废奴运动并没有就此消声匿迹,恰恰相反,镇上的另一些人纷纷加入到反对奴隶制的斗争中来。

其中有当地的手工业者和工人,如铁匠、印刷工人、面包师等。他们建立了反对奴隶制的秘密团体。

有一位铁匠被处绞刑,他就义时高呼!“奴隶主暴君必亡!”废奴团体继续开展活动。马克·吐温的哥哥欧莱恩也是奴隶制的发对者。

马克·吐温和他的亲密的伙伴们,一想到帮助逃跑的黑奴,就只会引起恐惧,因为黑奴是私有财产,也就是说,谁帮助黑跑奴逃跑躲藏,就被视为“盗贼”。

孩子们都知道别恩斯帮助逃跑的黑奴一事,孩子们都为他严守秘密。

爱嘲讽人的马克·吐温的心灵深处,那时期就己经隐隐约约地感觉到蓄奴制是建立在不合理的基础上的。

马克·吐温小时候就跟黑奴的孩子厮混在一起。他们都是他的亲密无间的忠实伙伴,经常在一起游泳和干各种恶作剧。夸尔斯姨父农场上那些黑奴,马克·吐温总是亲切地怀念他们。

马克·吐温记得,黑奴们住在三四间低矮简陋的木屋里,称之为“黑奴窝”。

那是对马克·吐温最有吸引力的地方,在“黑奴窝”里,他能得到真挚的友谊,听到许多愉快有趣的冒险故事。

马克·吐温写道:“在姨父的农场上,我第一次感到黑人品德的高贵,并且热爱他们,“

“六十年来,我始终热爱和尊重黑人,这种感情从来没有减弱过。”

黑奴坦尼耶尔是孩子们的好朋友。他最善于讲放事,还会出主意解决各种困难。“

马克·吐温在《自传》里写道:“我记得,夜晚,在坦尼耶尔大伯的厨房里,自人和黑人的孩子围着火炉,火光映红了他们的脸庞。人影在墙上晃来晃去,厨房的深处很暗,如同在山洞里一般。我只听见坦尼耶尔大伯说话的声音。他正在讲述美妙动人的童话。“

每当回忆起坦尼耶尔大伯和夸尔斯姨夫农场上的其他黑奴时,马克·吐温总是谈到他们的优秀品质。

马克·吐温在这个农庄上最好的朋友是坦尼耶尔大伯,他是一位忠实而热情的朋友,只要有人需要,无论在什么时候,他都肯帮忙,他聪明而朴实。

他富有广泛而热烈的同情,心地诚实而正直,他喜欢跟马克·吐温聊天,无话不谈。

马克·吐温跟自己严肃的父亲在一起,总觉得很拘束,可是,一见到这个黑奴,就很有兴致地乐意听他讲故事。

坦尼耶尔大伯虽然不会读书写字,那是白人的特权,但他善于思索,凡事都有独立见解。

他对每个问题总是经过深思熟虑,反复地讲清楚道理后再作结论。

马克·吐温头脑里充满稚气的不少疑问,老是问个没完没了。

马克·吐温经常问坦尼耶尔大伯,《圣经》上讲的事情,常常被人引述的那段关于荒原上的故事,那里面常有一些令人迷惑不解的事情,比如,称为人类最贤明的所罗门王有一个后宫,里面有一百万个老婆。

坦尼耶尔大伯思考了一会儿,接着谈出他自己的看法。

马克·吐温后来把这番话写进了长篇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后宫就是个大公寓,我猜是。大概在带孩子的屋子里也得整天哇哇地吵。我看那些老婆也会吵得够瞧的;那么一来,吵的声音就更厉害了。可是人家都说所罗门是自古以来顶聪明的人。我可不信那一套。为什么呢:一个聪明人哪会愿意一天到晚住在那么个吱吱喳喳、吵吵闹闹的鬼地方呢?不会的,他怎么也不会愿意受那个罪。”

只有一个话题他们始终不谈,那就是奴隶渴望自由的问题。

坦尼耶尔大伯懂得这是造反,那孩子也意识到这一点。

马克·吐温知道有些黑奴逃跑了,到处张貼通輯令,悬赏追捕那些砸碎锁链的黑人。

他亲眼见过一名逃跑的黑奴被六个白人追捕者带进佛罗里达,用绳索捆住,摔在一个木棚子的地上,在那里呻吟。

他还记得,当克列门斯法官作为巡回法庭陪审团的十二名委员之一,在镇上对三名废奴分子作出严惩判决的时候,人人都为他父亲而感到自豪。

那三个人因为曾设法帮助五名黑人逃亡到北方去而被捕,据认为这罪过比杀人还严重,陪审团判处他们十二年监禁。

马克·吐温从小就喜爱黑人歌曲。他总是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倾听,并且他自己一生中也经常唱这些歌曲。

马克·吐温的女儿说,她的父亲唱黑人歌曲时,就好像是用整个心灵在歌唱。

马克·吐温在一篇没有正式出版的短篇小说里,描写主人公女黑奴菲里斯大婶时,倾注着深厚的感情。

毫无疑义,这都是建立在对童年时代的回忆的基础上的。

菲里斯大婶身材高大,“尽管她的皮肤是黑的,心灵却非常纯洁善良。这正是黑人的一种天生的特征。她总是快乐的,无法遏止的快乐和活泼。大家都高兴跟她相处。她的笑声,这种明朗的笑声,这种使人精神振奋的笑声,总是随时准备脱口而出,它宛如清脆悦耳的铃铛声,这是一种发自心灵深处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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