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梦游游到谁的床
“不行,我先打听一下情况。”刘病已想到这里,边跑边随口问到:“那座山叫什么来?”
“周边庄家人唤它叫卧龙山。这座山甚是奇怪,长不了树木和草儿,就是光秃秃的一座石头山。”老朱说到。
“哦?”刘病已觉得这座山不是很高,距离院子也不远,不如试着攀越一下,一则去看一下到底是不是有任务,二则练一下耐力,兴许就能出一身透汗,把那些羸弱气息都逼出来。三则攀上那座山,可以俯瞰方圆百里,了解一下这个新世界的布局。
旅游、探险,一直是刘病已梦寐以求的消遣方式,但前世工作太过忙碌,没有机会。“前世失去的,就让这一世补偿回来吧!”
想到这里,刘病已便开始转方向朝那座小山跑去。
刘病已临走时还不忘跟老朱打声招呼。刘病已说出这个想法的时候,老朱有些着急,生怕他再出什么意外,执意要陪着。
但囿于刘病已自己要去的坚持,便答应了他快去快回。
而且,石山就在眼前,老朱站在门前就能看清山上的一举一动,于是就答应了下来。
刘病已刚开始是走路,之后便是跑步前进。
本来眼看着这座不大的小山就在眼前。
一旦跑起来才知道,从庄园跑到卧龙山,起码得一刻钟的功夫,又爬了两刻钟的山路,这才到达山顶。
舒缓着气喘吁吁的憋闷,刘病已真的无法苟同这羸弱的身体。
一路上数次撑不住,只能且跑且歇息。
刘病已心里念叨着:“一定要多加训练,将这身体打造地壮实一点,好抵抗那未来的无穷无尽的压力。”
登顶的那一刻,太阳才在地平线上露出了半个脸。
火红的光芒照耀着广袤无垠的大地,刘病已站在山巅不断地怒声大吼着,抒发着心中的愤懑与不快。
借着朝阳,刘病已才看清卧龙山的东侧是一个蜿蜒崎岖的大河,大河过境处便是那绿茵葱葱的田野。
而在那大河的尽头处则是群山紧蹙,层翠云饶。
一座大湖泊被群山夹住,如同山坳里一盏蔚蓝明镜。
“想不到山的背面竟然也是一番别有洞天的场景。若有时光,我定要去那里跋山涉水一番。或许能留下什么石刻之类的,等到后世,自己再去寻迹,或许还能见到这一世的石刻成果。”
瞻仰一番这至纯至美的天然胜景,刘病已觉得时间差不多了,便回转身,沿着一条小小的山路,朝庄园方向奔去。
小山不大,丛林不多。多的是乱石碎砾,有些崖壁很有被凿穿的痕迹,看来这山石被人开采了,用于盖房屋。
而到达一个高约十米的崖壁前,刘病已突然驻足观望起来。
这样的摩崖,平整且光滑,简直刀砍斧剁一般。
“好一副摩崖啊,倘若在上面作一幅画,那将会成为一处奇观,受到世人的欣赏。”刘病已心想着,往山下望去,这个位置恰好面对着恬淡庄园,如果在这摩崖上作了巨幅画,站在庄园门口抬头便能见到。
饶有兴趣地盯着摩崖观看了大半天,刘病已突然觉得神情恍惚,脑海里浮现了穿越二世春工图神画手的意识,打量着面前的摩崖,突然构思出一幅巨大的神龙图卷来。
那神龙,体长百丈有余,通体青紫色,共有四只爪子,每个龙爪都有树干那么粗的五根趾。
这神龙,唯妙唯肖,栩栩如生。它犹如活了一般,绕着刘病已左盘右旋,发出震耳欲聋的吼叫声,随后转入摩崖石壁,上下飞舞,似邀游空际。
云雾散去后,那摩崖上的飞龙渐渐消失了。
等摩崖重新恢复到之前的模样时,刘病已突然深吸一口气,神志苏醒过来。
刘病已忙快速地深呼吸,将刚才的憋闷排除掉。
刚才似梦又很真切,似乎看到真龙就在眼前浮动嬉戏。
错觉?还是奇幻的真实场景?
刘病已再抬头,确认了刚才的感觉是真实的。
因为脑海中赫然在那摩崖上勾画出了那条龙的大体轨迹。
“我若动笔画的话,应该这样,那边应该那样……”脑海中已经不自觉地开始了勾图、描线、上色……
NO!
哇哦……W(Д)w……
STOP!
刘病已极力呵斥自己的意识停止这样的创作。
因为刚才的感觉貌似已经让神志出离了身体,不受自己控制了。
“这是怎么回事?因为连续穿越了五世,同时拥有了五世的智慧?集画家、富豪、石匠、剑侠、皇帝于一身?开什么国际玩笑!若是真那样的话,自己岂不是患上精神分裂症了!”
“不不不!如果我选择宁愿做一个废柴小皇帝,再勉强做一个春工图小画手,每天让宫娥妃子排成队,给我当模特……”
想象着自己的好事儿,突然耳畔似乎又有一阵龙吼,并伴有风雨。
“打雷了?下雨了?”刘小龙收起心魂来,抬头望天,结果发现晴空万里。
“又是错觉?”
“吼……”
又一阵龙吼,这一下子可真切了!
刘病已大叫一声:“是非之地,不可久留!”
匆匆忙忙沿着弯弯曲曲的小路往下跑去。
“吼……”
那声音震荡心间,让他恍如做梦一般。
“五爪?真龙显圣,到底是何寓意呢?”
熟读历史的刘病已知道,西周时期订立的朝礼:五爪天子、四爪诸侯、三爪大夫,一直延续到清朝。
这说法的大体含义是,绣龙的龙袍,以龙爪趾头数的多少定尊卑。五个爪的龙,唤作“五爪金龙”,这种衣服是皇帝穿的。四个爪的龙叫蟒,地位降一等,是亲王穿的。三个爪地位就更低。
帝王受《周易》的影响,崇尚”九五至尊“。《易·乾》中说:“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意指这条龙已经飞上天了,表示达到了最高境界。
皇帝的九五至尊,呈现到衣服上,褚黄色的龙袍上便用九条五爪金龙代替,间以五色云彩。
“在这个世纪里,陡然画龙,岂不是有造反之意吗?”
刘病已心里直打怵,但魂灵里似乎有一股故意跟这思想作对的劲头。
——偏要行不为之事。
刘病已吐吐舌头,为自己这怪诞想法吐槽一番。
下了山,回到宅院,老朱就一直站在门口看着他的一举一动,生怕他有个什么闪失。这样体贴的行为让刘病已倍加感动。
等刘病已走近了,老朱还用异样的光看着他。这目光里有惊异,更有掩饰不住的欣喜。
刘病已心想着这具身体的主人一定是个书呆子,要不然身体怎么这么羸弱,昨日里说的爬个深山老林,他们都这般惊诧呢?而今日这般晨练,或许让他觉得少爷跟变了一个人儿一样。
想到这里,刘病已就下定决心,用自己的智慧给他们一个彻底的改观。
不过,一脚迈入这座宅院,刘病已就觉得阴气森森。不知道哪里不对劲,似乎有一股无形的暗压气息漂浮着,让心里憋闷不已。
刘病已皱了皱眉头,开始在整个院子里转转,发现院子其实不小,有一个宽敞的正院,还有一个带有凉亭的偏院,一个带着假山花园的套院。花园正中间有一个池塘,里面杂草丛生,有一眼枯井,断壁残垣,荒草横生,一派死气沉沉的模样。
刘病已越发觉得,宅院里透露出的阴森气息,实则是因为太过破败。
“少爷,这房子原本是当地大户窦家老爷的。”老朱说到。
“窦?窦贤德?”刘小俊突然想到这样一个如雷贯耳的名人。
“窦贤德?”老朱思索起来。
“坏了!”刘小俊暗自叫惨,“窦贤德是唐朝的大人物,现在还是西汉。哎,以后说话可得谨慎点儿,要不然真道破了天机,惹得老天盛怒,坏了我的好事!”
想到这里,刘小俊赶忙说到:“没什么,这窦家怎么了?”
“哦,窦老爷家只有一个独苗儿子,还是一位大将军,屡次攻打匈奴,立下了赫赫战功,但在八年前不幸战死。那名将军又因为常年在外,并未娶亲,更无后,老两口心灰意冷,也就廉价卖掉这座宅院和宅院前的田地,去杜县居住了。”
“哦?竟有此事?”
夫人为窦将军的大义所感染,变卖了一些贵重首饰,将宅院和田地购买下来。以往都是让佃农务农时在此遮风避雨,方便务农,照顾田地,因此被夫人唤为佃农庄园。如果不是自己这个本主少爷前几天执意要来,这座硕大宅院真的就要荒废掉了。
刘病已一方面为这心地大善的娘亲高兴,另一方面,作为一个资深工作狂和恪守完美主义的刘病已来说,环境对工作心情的影响太大了。“恐怕要完成金童交给的任务,还需要不少的时光,怎能委屈自己在这般破败不堪的环境里生活呢?”刘病已下定决心要进行改造。
“最近几天你找人修缮一下吧,把房屋角角棱棱重新修葺一番,把枯井打深一些,打出水来。把围墙再加高一些,免得坏人再翻墙进来投毒,毒死我们还不知。”
一提到被人投毒,老朱和刘病已都心有余悸,更不免脊背上寒冷一片。
“眼下,最紧要的事便是保命了!那就是把婚事退了,免得被那未婚妻惦记着,一次投毒不成,再来二次,让自己防不胜防。而修葺院落之事先暂时放一放。”刘病已打定主意,要尽快赶回杜县,他心里挂念着娘亲的安危。
昨日里,听闻老妪的说法,众多债主子上门催债,不知道昨夜,娘亲怎么应付他们了。
想到这里,刘病已就着急地催促老朱,两人赶紧上路,去往杜县的家中。
“叔。”
老朱被刘病已这般称呼,吓得一身哆嗦,之后瞪大了双眼,惊喜地望着刘病已。
“少爷……”言语里多了几分温情。
刘病已看在眼里,似乎明白了原主可能之前并未对老者有这般尊称。但身为21世纪小青年的他,怎能对着一个老人“老朱老朱”地叫着。
“叔,我甚是担心娘亲的安危,况且又担心娘亲一直惦记着我,估计,早饭后,娘亲也会来看我,不如我们趁早去娘亲那里吧。”
刘病已一副商量的语气,完全没有了之前的暴戾固执和目中无人。老朱感受着少爷这一奇妙的变化,心里甚是欣慰。
“少爷,你的身子刚刚好,最好不要鞍马劳碌,我们只管等着夫人前来就好,或者吃了早饭,我回家看看什么情况了。”
“不用!”刘小俊微微摆了摆手,柔声道:“娘亲向来身体柔弱,再加上昨日受了三番惊吓,想必一定很是疲累。我一个大小伙子,身体棒棒的,怎能忍心让娘亲操劳,而我坐享其成呢?正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子不养而亲不待’,趁早行孝敬之事吧!”
刘病已转身就朝卧房走去,他要处理一下书案上那几样古怪的玩意儿。他隐隐约约觉得,那些东西或许与系统任务有关。
老朱则呆立在原地,咀嚼着刘病已偶然说出的话语:“树欲静而风不止,子不养而亲不待。妙啊!实在是妙啊!”
但到底那里妙,他又说不明白。他这么一个大老粗,大字不识一个,但听着就觉得特有道理,也特别地高深莫测。
他费劲脑筋记在心里,等会儿见到夫人了,就把这些可喜的变化统统告诉夫人。
“少爷真的变了!少爷不再是那个唯唯诺诺,处处需要人提心吊胆和照顾的人了。少爷忽然一下子长大了。老爷,你若在天有灵,一定会倍感欣慰的!”
想着,说着,老朱就老泪纵横了。
刘病已回到屋内,望着玉如意、巨大的铁锤、玉杆毛笔、修复完好的蘑菇,真不知道这几世顺手牵来的东西到底有何用。
但既然是那几世临时前紧紧抓在手里的一定是稀罕物。
刘病已试着去搜索那几世的思维印记,丝毫察觉不出来。看来,因为跟那几世的渊源,因为太过短暂,甚至连一刻钟都不到,没能将前几世的记忆带过来。
不过他们了,就算是有关这具身体的本主的记忆,刘病已都没找到丁点儿。
思维还是21世纪的刘病已的全部印记。
刘病已不自觉地握着那支碧玉制作的笔杆,触摸着上面雕刻的龙纹,还有奇形怪状的符号。
毛笔在手,刘病已就有了要写毛笔字的冲动。
自己上中学的时候,为了平复烦躁的内心,他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学写毛笔字了。
虽然写得不精到,但每年春节前给老家房子写春联,还是能拿出手来的。
此时,握着毛笔,刘病已的身子骤然一颤抖,如同被电击一般,心中突然浮现了一个极为广阔的图画:那是万千骏马在奔腾,那是仙鹤飘飘白云翱翔,那是山川涌动春夏秋冬,那是群魔乱舞百兽齐鸣。
不但有画面,而且还有一个铿锵有力的声音响在耳际:“神笔一挥,丹青泼墨,乾坤万物尽在掌握。”“功夫不在笔墨,在乎人心善恶。”
……
“不!”
刘病已赶忙放下了毛笔,神灵悸动,小心脏止不住地狂跳起来。
刚才的场景和声音那么逼真,简直就在眼前一样。
心跳得异常烦乱,浑身又突然软弱无力。刘病已只能闭上眼睛,稍作休息。
片刻,等刘病已的情绪稍作稳定了,他便睁开眼睛。
“这些东西,想必一定是具有神识的东西。要不然为何刚才只是拿了一下,自己的灵魂似乎就遁入一个玄幻的世界了。”
“神器?难道它们会被带来,看来是有神力的。只是现在的我身体异常虚弱,只是短暂的一瞬间入定,就把自己的力量抽干了。”刘病已闭上眼睛好好呼吸一番。
等到心神稳定了,刘病已才睁开眼睛,望着桌面的几样东西,思考着:“该如何处置它们呢?”
刘病已环顾四周,发现这个屋子里除了书案,就是床,其他的就是脸盆等日常应用之物。这些东西根本没法保存。
“哪里才是最安全的地方?带在身上才是最安全的!”刘病已用丰富的生活经历验证了这个想法。
藏在哪儿,不可能时刻陪着,就会让人趁虚而入。
想当年,他读高中的时候,宿舍曾被小偷闯入,舍友们所有的东西都被人翻过,连长久不穿的鞋子都被扒拉出来,把鞋垫儿抽出来,扒拉一番。
金钱、挂饰全部被扫荡一空,甚至连那位,爱好交友的舍友,私存的TT都不放过。
只有带在身上才是最安全的。
找到一个小布囊,可以斜挎在身上。刘病已将玉如意和玉杆毛笔、蘑菇放在里面,背在身上试了试,又觉得不妥,便解开长褂,将布囊背在里面,外面再穿上长褂。
如此以来,才觉得安全感倍增。
剩下的就是处理这个硕大的铁锤了。
刘病已试着提了提,结果惊异地发现,这个铁锤竟然有百十斤重,自己根本拿不动。
“怎么办呢?”
此时的老朱也正好进屋里来,看到刘病已在鼓捣铁锤,忙跑到跟前:“少爷,这种粗活让我来做吧!”
他抓住木柄,一抬,结果惊异地发现这个铁锤异常沉重,根本搬不动。
“这……”老朱望着铁锤,又看看刘病已。
刘病已立马明白了老朱的疑问。
“哦,昨日我说是法术变的,其实是诓骗他的。”
“原来如此,少爷真是绝顶聪明啊!”老朱欣慰地笑了起来。
“眼下的难题是如何处置它。总不能让它待在这里,露出了破绽啊,别人一看就知道我撒谎了。”
“是啊,这么一块大铁坨,如果拿去卖了,至少得二三两银子,能打不少农具呢。”老朱还是头回儿见这么大的东西,而且是铁疙瘩!
“这……奇异的东西,比青铜质量好多了!”老朱仔细端详着。
“若是让人偷了,着实可惜。不如我们找块儿布将它盖住。”老朱提议道。
“这不是掩耳盗铃吗?”
“什么是掩耳盗铃?”老头儿问到。
这是出自《吕氏春秋·自知》的典故,刘病已本以为老朱会知道,但想到这个世纪里本来书籍就少得可怜,很多贫苦人能认识字就不错了,更别说懂得什么文化常识了。
刘病已在屋内四处萨摩了一下,看到了堆在墙角的床褥,那是昨日自己吐血染脏了的。此时,再次拎起来,才发现床褥几乎全部被血染了,怪不得要丢掉。
在这个物质匮乏的时代,能够断然想到丢弃,一定是再也不能使用的。刘病已想到,老朱一定是囿于昨天被毒的忌惮和血的晦气,就想着处理掉。
“这样,我把这个裁开,裹住铁锤。给我准备针线,我把它缝结实。你去和一些黄土泥来,涂抹在上面,就可以做到掩人耳目了。记得泥巴要稠一点儿。等大功告成了,谁也不喜欢拿走一块儿土疙瘩啊。”
“妙计!”
两人分工明确,很快便将铁锤糊成了大泥巴锤子。
刘病已以防万一,在一层泥巴外面又封了一层儿布,外面再糊上一层泥巴。
等风干了,一点儿也看不出来。就算是有人用刀子费力割开一层,也会发现里面仍是一层布。最里层的布里还是泥块儿。
刘病已抓住的就是人的窥探心理,再一再二不再三。前两次扫兴了,就不会试探着进入第三次试探。
完成这项任务后,刘病已便来到外面天井中心位置的大水缸前。
望着里面的水儿,心生胆寒。
这水缸底里的青苔都变成了黑炭模样,显然是被人下了毒。
刘病已折了院子里的一截柳枝,轻轻戳在水缸里。
水缸里顿时冒出了“刺啦啦”的浓烟。
“这人真是一个败家子儿,为了害我,竟然下这么大的血本。”刘病已登时便开始了盘算,“如果将这一缸毒药卖给心怀歹意的医馆,恐怕地百十两银子。不过,这一缸的毒药若是拿来害人,恐怕得毒死一个军队的人。”
老朱将瓢深入水缸,刚触及便“刺啦啦”地一阵冒烟。拿起瓢来,发现触及水面的瓢已经烧得焦黑。
“少爷!”身旁的老朱吓得满脸是汗。
“昨日我做饭的时候,真是老眼昏花,这么明显的变化都没能看到。”
刘病已知道老朱还在自责。
他冲老朱摆了摆手,“非也,这是氧化反应。”
“什么事氧化反应?”
(⊙o⊙)…
刘病已觉得又口出机密了。
“这么说吧,昨日他们刚刚下毒的时候,没有这种变化,真是神不知鬼不觉。而经过一晚上反应,就发生了变化。这个就跟饭菜一样,如果放在大夏天的太阳下暴晒,经过一天一晚上,饭菜就变馊了。”
“变馊了?好好的饭菜不吃,干嘛让它变馊了,这不是暴殄天物吗?这种浪费粮食的人该杀该刮!”
(⊙o⊙)…
刘病已想起这个时代是物资匮乏的时代,能吃上饭都是比较不错的人家。能吃饱更是奢望至极。
民以食为天。
要不然,掌握大量土地的地主都被称作为土皇帝呢。
刘病已抬头,看到院子外有几株柿子树,就大比方到:“这个就跟柿子一样,一旦变红了,经过几夜的风霜侵袭,它会变成红泥一般,坠落在地。”
“那也是太可惜了,我们都是没等它熟透就摘下来,蒸煮后当饭吃掉。”
(⊙o⊙)…
好吧,鄙人服了,咱们还是去吃早餐吧。
谢谢亲人们!谢谢@咸鱼总管小野小号1投给本书有史以来的第一票!谢谢@贪吃的鲲鹏外星人005,谢谢@甜甜等等等。有您们的大力支持,我将奉献最为精彩的故事!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