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妙手药王
四人翻山越岭,马不停蹄,饿了吃点干粮,渴了喝口溪泉,累了那是不能休息的,当中困苦劳顿一言难尽。
论轻功,当然数温仪的红妆盟《花间舞》最高;但在林间行走,远不如夏药王的《灵猴百变身法》灵活;曲如意胜在内功浑厚,气息绵长,若不是他时常扶持,白如云怕要半途落单。
太阳爬上杆头,终于到了一处僻静空幽的山谷,入口矗立着一块十分显眼的大石碑,削平,刻上几个血红大字——药王谷!
大石碑后面仿佛是另一个世界,常年弥漫着淡淡的白雾,点缀着各种五颜六色的野花,格外诡异。大老远便瞧见白雾掩映之间隐隐约约有屋檐,宛如天庭仙境,暗喜地势平坦。
岂料更是折腾。
夏药王领头钻入白雾,放着康庄大道不走,专捡偏僻艰险处行,兴之所至,还绕路摘上几枝草药,自然不消说。他久居此地,闭上眼睛也能摸得清楚;有时候前面明明有路可走,却折身钻入密林;有时候前面明明是绝路,走过去拨拉几下,丛生的灌木便中间分开,众人匆匆走过,身后灌木又自动合拢,不露半点痕迹。其中玄机,连鼎鼎大名的“琴魔”曲如意也莫名其妙。
三人就这样懵懵懂懂地紧跟着夏药王走,唯恐落下一步,就难找到去路。又大约走了一炷香时间,沿途几经周折,再次迂回出来时,已经离那茅屋不远了。
最后这段路颇为舒服,一条蜿蜒的石径,宽可容双人并排同行,全是由不规则的碎石子铺成,并不是很平整,那些石子生来就在那里,后来被人弄碎铺平,有大有小,上面铺满落叶。两旁茂树掩映,走在其中,就像是走在一条绿色的走廊里。
沿着石径走到尽头,绕过高耸的青石台,便是茅屋。
一道九曲回环的小溪,在茅屋前稍作驻歇,汇聚成一个小潭,又奔腾而去。溪上是一座极其简陋的木桥,说是桥有点勉强,不过是几根大树干并排捆扎,上面爬满青笞,可见时日已久。四人过桥时,桥身颤颤悠悠,好像随时都会从中断开。
茅屋四周开垦植圃,种满稀奇古怪的东西,错落有致,不似寻常瓜菜,曲如意温仪夫妇没有一样认识,白如云居然能勉强认出几样,夏药王顿时对他刮目相看。
原来,白慕华自小被江湖郎中收养,粗读医书,因此书房里也存有几本经典医籍。白如云无聊就到书房里面玩,什么书都乱翻,白慕华也不管他。
其实白如云更是惊诧不已,这些都是稀罕草药,难为他逐样搜集移植。须知不同草药脾性迥异,难以伺候,若非十分熟悉,根本种不活。
这茅屋远远不及李布衣的小竹舍精致,屋顶毛糙,墙壁粗重,只管往结实里弄,越结实越好,规模倒是不小,能隔出好几间房呢。
忽然,茅屋侧边树丛,闻声扑出一团腥风黑影,竟然是只吊睛白额大老虎!体积庞巨,眼若铜铃,雪白的额头上写着一个大大的“王”字,嘴里还叼着一只獐子。
白如云吓了一跳,却见虎背上骑着一个小姑娘,脸蛋素洁,眉宇间一团野气;杨柳细腰,头发随便扎成一对蓬松的羊角辫,皮肤晒成健康的黄色;一对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像是夜空里皎洁的上弦月,让人不禁想多看几眼。
夏药王含笑:“虎妞,你又骑大王出去吓唬人了?”
虎妞,是夏药王的女儿,幸亏长得不像她爹。
大王,是夏药王在长白山收养的东北虎崽,身躯比华南虎要庞大。
虎妞跃下虎背,山雀般活灵,从虎口夺过獐子,用小手轻轻的抚摸它的鬃毛。大王特别的温顺,用硕大的脑袋磨蹭着野丫头的腿,那里是老虎,分明是只大猫,这一幕看呆了众人。
“我……我能骑一下吗?”
白如云少年心性跃跃欲试,猛虎却发出低声的咆哮,似乎是在警告。
虎妞抿嘴而笑,拍拍猛虎的头颅:“大王,你自己去玩吧。”
猛虎又是低吼,依依不舍的绕着野丫头转了一圈,方才扑身离去。
夏药王将布袋递给她,虎妞也不害怕,随手接过,吊在眼前,忽而布袋翻腾起来,里面的家伙还在垂死挣扎呢,顿时龇牙咧嘴:“这就是那只血蝠爷爷啊?果真头发都是白的呢!”
“把它锁进铁笼子,莫要被它飞走。还有,把辟邪丹、冷凝膏拿出来。”
“啊,谁被蝙蝠抓伤了?”
她眼珠子滴滴转动,曲氏夫妇自然是认识的,好奇的瞅了落魄的小乞丐一眼,衣衫撕烂,隐约可见男孩子的肌肤,忽而脸蛋羞赧,赶紧转身溜进药房。
曲氏夫妇则直奔另外一个小房间。没有人招待,白如云便尾随曲氏夫妇而去。
房间紧凑,但五脏俱全,床柜桌椅,应有尽有。阴暗角落的一张木床便占了一半位置,帐帘低垂,里面依稀躺有人,一动不动,气息微弱,大白天的睡得正沉。
曲如意拉开窗帘,刺眼的阳光洒进来,那人动了动。
温仪俯身替他掖了掖铺盖,那人沙哑着嗓音喊了声“娘。”
“非儿,你觉得身子怎么样?”
她的孩子,叫曲非。
“好多了,娘不用担心。”
他努力装得轻松,但有气无力的模样,却教人越发忧忡。
“那就好,你继续休息吧。”
夫妇二人挽手并肩,都是满脸的怜爱。
白如云悄悄挤上前,偷瞧过去,原来是个年纪轻轻的小光头,五官俊朗,脸色却惨白的不寻常;头顶没有出家戒疤,却见皮肤龟裂,仿佛被沙漠烈日暴晒了一整天的嘴唇,怵目惊心。
温仪从衣柜里面翻出一套衣衫:“去洗个澡吧,试下这套衣服。你和非儿身高差不多,应该合穿。”
白如云双手接过,满手柔顺,乃是上好布料,还是全新的,缝得细致,叠得工整。以前过年必换新衣裳,不知珍惜,穿着满地爬滚,此时竟然有点舍不得穿了。
住的房间也很快安排好,本来是杂物间,临时加张竹榻,便算是床了。虽然狭窄凌乱,但白如云已经十分满足。
不知不觉眼角湿润,很久没有感受过关怀的滋味,现在心里百味交加,有喜悦,有忧愁,这种感觉他害怕再次失去。
痛痛快快的沐浴,干干净净的衣裳,白如云顿时整个人容光焕发。旧衣裳自然是扔了,也没有什么贵重东西,只有那匹袈裟,一直安安静静的躺在怀里,暗红得仿佛浸过血池,扔也不是,看也不是,摩挲良久,终究藏回去。
屋里已经张罗开来,每个人都很忙碌。虎妞守着大灶台生火,夏药王眯着小秤子配药,温仪浸湿毛巾替儿子抹洗身子,曲如意挽起袖子将白头血蝠王开腔刨肚,那灵活精巧的手指染满血腥,若是它知道自己死在武林鼎鼎大名的《如意幻魔手》之下,想必死有余荣。
白如云只觉得自己一无是处,想要帮忙又无处下手,便钻入厨房。看见她,仿佛就看见娇憨的妹妹云挽霞,心中顿生亲近。
厨房天花板被柴火熏得漆黑,灶台油腻透亮,油盐酱醋排成行;墙角摞着高高的柴垛,时常熬药,干柴的储量不能少。药煲黑亮厚实,烧得正欢,嘟嘟冒着蒸汽,偶尔满溢出来,啫啫声响,空气中飘着浓浓的药味。
虎妞蹲在灶台前,侧影苗条,正拿着大蒲扇扇火;听见脚步声,转过头来,野灵灵的眼珠子顿时一亮。
只见一个俊俏的小哥哥走过来,沐浴更衣之后,头发捋得顺滑,还带着水气,衣衫光鲜,穿在身上不违和,就差手中拿把坠玉小折扇了。哪里还是邋遢的小乞丐,分明是个风流的公子爷。
这哥哥真好看。
她脸蛋又是羞赧,恨柴火烧得太旺,烘得脸蛋红扑扑。
白如云搬张矮凳子,坐在她旁边,手工拙劣,多半又是夏药王制的。
“这煲药要炖多久?”
“至少要炖三个时辰呢。里面有骨碎补、血余炭、合欢皮、淫羊藿、白僵蚕、龙棺菌等等……足足三十二味药呢,最后再加上白头蝙蝠作主药,总算凑齐了。”
野丫头嘴里连珠弹出一个个拗口可怖的名字,如数家珍,寻常人只怕听得如坠雾里。
白如云咋舌:“这么多稀罕药材,倒难为你爹爹收集。”
“你能听懂?”虎妞惊喜的忽眨着大眼睛,“爹爹和曲伯伯本来要去南疆求火鼠,人家不给,打了一架,也没有抢到。只好回来抓那只白了头的蝙蝠爷爷。爹爹心疼着呢,说要等到全身毛发变白才算成精。”
她自小在药王谷中长大,没有玩伴,大王又不会说话,闷得很;平时就看书练武,种草淋花,帮爹爹配药;好不容易来了曲氏一家,曲非哥哥却成了活死人,连个屁也不放;现在好了,终于来了一个会说话的同龄人。话匣子打开,便再也关不上。
“对了,你身上多处蝙蝠抓伤,已经开始发炎,虽是皮外伤,但也需治疗哦。我去一去就回,你等我。”
虎妞兴冲冲,像小山雀般快去快回,手中已经多了两瓶药。
“辟邪丹内服。”
首先从瓷瓶里倒出一粒丹药,不过指甲大小,颜色碧绿,药味很重,有一股特殊的芬芳,非但不让人厌恶,反而觉得神清气爽,入口即溶,好吃。白如云还想吃,被虎妞瞪了一眼。
辟邪丹,祛邪扶正,乃疗治内伤的圣药,走遍神州大地才搜罗二十二种珍稀药材。炼制方法也不简单,各味药材碾磨成粉,置炉鼎内密封,文武火轮流煅烧,连续烧七七四十九个时辰,方凝结成丹,可累死这个野丫头了。
“冷凝膏外涂。早晚涂一次,不出半个月,皮肤连疤痕都不留呢。”
接着递过一个小圆铁盒,盛着暗青凝脂的膏药,辛熏冲鼻,粘着手指不放,抹在皮肤上冰凉透心,毛孔即时疏通。白如云猜忖应该含有红花、三七粉、薄荷脑,虎妞竖起大拇指。
冷凝膏,去腐生肌,乃疗治外伤的良药,亦是精选十一种药材炼制而成,样样都是挑最顶尖的品相。同样是金创药,夏药王出品,当然效果非比寻常,比西蜀唐门有名的黑玉膏还要胜几分。
如果把这两种药放诸江湖,定然会引起不少人觊觎。两个小鬼头浑然不知,都当作过家家的糖果了。
“你的名字真叫虎妞?”
“那是乳名,人家还有名字的。”
“叫什么?”
“不告诉你!”虎妞吐了吐舌头。
接着,白如云还自告奋勇一起做饭呢,想着将来行走江湖,穷困潦倒时,好歹有门手艺傍身,至不济当个伙头也能混口饭吃。
平心而论,白如云的厨艺远不及他的武功。当然,武功也不咋的。
多亏虎妞妙手回春。
那尾鱼煎得外焦内生,便添水烧成汤。油菜心忘记放盐,便另烧调料,直接油泼。便是米饭烧煳,野丫头也有办法,摘三五根鲜葱段放在饭上,盖上锅盖焖几分钟,煳味就消除。想必都是以前踩过的坑。
主菜炭烧獐子肉,是虎妞的拿手好菜,自然是要亲自下厨的,不能让某人糟蹋好食材。
午饭时分,白如云大快朵颐,虎妞不禁莞尔,夏药王食不甘味。曲如意温仪夫妇匆匆扒拉几口,哪里有什么胃口。待众人离席,白如云又将剩余的饭菜全部扫光,恨不得连盘子也舔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