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魁

花魁

“这间屋子原先是要给稚子姐姐住的。”香织一边擦洗着落上灰尘的桌子,一边道:“不过,她在这房间里也就待了三四天,就离开了。”

稚子是游女屋上一任花魁“招月”的侍女,长得颇为姣好。杰森曾听游女屋内其他人凑在一块,小声说过几句她的事。

在那些人的闲谈中,杰森了解道,稚子作为招月的侍女,已经到了合适的年龄。本应该搬进新屋,开始接客,但是没想到她和招月一起偷跑了。据说是跟着某位浪人跑了的,带着所有钱财一起。

“你和她很熟吗?”杰森问,他的目光落在墙壁与榻榻米接缝处的一滴暗色血迹上。“她去哪了?”

“我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香织摇摇头,憧憬地道:“不过既然离开了这里,应该会过得很幸福吧。”

杰森将墙角的暗色血迹扣掉,擦净。“菱花妈妈有说什么吗?很生气吗?”

“是啊,我听到她骂了,甚至还报警了。不过人和财物都没有找到。”香织说,她对这事并不上心,说出来不过是干事的时候无聊,找点谈资。

“不过她也就骂了一回啦,不是很多次。说起来也是少见,妈妈她……”香织压低声音,偷偷对杰森抱怨:“她很啰嗦,喜欢翻来覆去地骂人。谁要惹了她,隔两三个月,她都能再提起来骂一通。

这一下子跑了两个,还有一个是活招牌,她居然只发了一次火。这可太少见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过于心疼跑掉的钱,没有力气骂了。”

“或许吧。”杰森笑着点点头,又问道:“上一个花魁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啊,说到她啊……”香织憋了下嘴,像是回忆到不美好的画面,嫌弃地说:“她是个漂亮的美人儿,没错啦。可是,她实在是有些不讨人喜欢。”

香织停下手里的活,开始数落那位前任花魁:“先说明,我可不是嫉妒她。那位啊,确实长得美若天仙。来到我们这里没多久,就成了花魁啦。

对待客人倒是还好,虽然也很高傲啦,不过那些男人就吃这一套,也是没得法子。

讨厌的是,她对我们这群姐妹们也是冷言冷语的。不仅如此,还会打人。稚子就被打过,上药的时候让我瞧见了,那白净的皮上都是鞭痕。

还有一点就是,要是有谁说了她不喜欢的话,她就会撇着头,上斜着眼看人,着实可怕又恶心。菱花妈妈都有点管不了她,任性至极。

她会跟野男人跑了也是正常。就她那种人,这间小庙可容不下那座大佛呢!”

杰森听她说,手上的动作也没有停。“既然这个前花魁性子那么差,那稚子为何会和她一起逃跑呢?跟着她也不会有好日子过吧,被打骂也是常有的事。”

“啊,你说的对。”香织点着自己的下巴,疑惑地说:“可能,可能是那个野男人对她好吧。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就干出这种事了呗。”

她随便下了定论,拿起抹布准备继续干活,发现屋里已经光洁一新,不需要在打扫了。杰森正在木盆前清洗着抹布,脏兮兮的水昭示着,这都是他的功劳。

“这里并不是很脏,感觉没有闲置多久。”杰森环顾屋内,说道。“榻榻米什么的,看起来都很新。”

活□□完了,轻松的香织快乐地道:“是啊,这个房间是新装修的,也就才弄好四天而已。那些被换下来的东西都在柴房里堆着呢,这些天估计要被烧完了吧。”

“好了,这里擦干净了,等会儿备上器具就能用了。”香织端起木盆站起来,扭头对杰森道:“你去找妈妈要点钱,去街上买点花回来插在花瓶里。要挑新鲜的,含苞待放的,这样可以放得久一些。”

“知道了。”

拿到了买花的钱,杰森来到了街上。

一场秋雨一场寒。上一次的秋雨过后,温度下降了许多。好在杰森不像上次那样,穿着潮湿单薄的衣服,拖着饥饿的身体了。

他找到挎着花篮,当街叫卖的花童,买了一把鲜花,还讲了价钱。省下来的一点小钱,杰森买了一个热乎乎的大包子,边走边吃。

此时,一个只穿了个薄衬衫的报童,背着装满新报纸的背包从他面前跑过,挤进人群里叫喊着。“卖报了,卖报了!重大命案,一夜之间,七口之家被残忍杀害,鲜血淋漓!凶手在逃中!”

“先生买一份报纸吧?这次有大命案呢,您可以在你们看到凶手的消息,以防不测哦!”报童拉住一个穿着上等的男子,央求道。

“滚开!”男子烦躁地推开报童,“你才会遇到凶手呢!晦气!”

男子拍拍自己的衣袖,吐了一口唾沫离开了。报童从地上爬起来,惊慌地看着自己背包里的报纸,检查发现没有损坏,叹了口气。

“喂!”报童听到有人在喊,循声望过去,发现是一个抱着鲜花的,蓝眼睛的洋娃娃在喊他。

是客人!

报童心奋地跑过去。洋娃娃都是有钱人的孩子,他会买自己的报纸的!

然而等他跑过去,注意到对方的穿着后,他失望了。这个孩子身上穿着粗布衣,根本不是什么有钱人。

“喂,这么势利的吗?因为我没有钱,就对我用这张哭丧脸。”杰森一手抱着花,一手拿着热包子,调侃道。

“唉,我今天就卖出去了不到十份的报纸,回去我会被训的。”报童垂头丧气地说,他摸了摸自己瘪下去的肚子,咽了口唾沫充饥。“领不到工钱,今晚又要挨饿了……”

“你不会说话,当然就卖不出去报纸啦。”杰森说,“你要是再像刚才那样说话,你今天还会被揍呢,我保证。”

这个混血洋娃娃看样子这么寒酸,自己也不过是一个被父亲抛弃的混血吧?过得不好,居然在这里充大人教训我。

报童生气地想。

他不服气地说:“我说话怎么了?刚才那番话可是我想了很久的说辞呢,我觉得很好!”

“很好地被推到了吗?”杰森挑眉。

“你!”报童气结,他急躁地挥手,“少管闲事啦!懒得理你!”

“哎,等等。”杰森拉住了他的背带,“先别走,做个交易。”

“你有钱吗?”报童不耐烦扬了扬自己手中的报纸,“在我这里交易就一个,你给钱,我给报纸。否则不要耽误我赚钱!”

“我拿半个肉包,换看你手里的报纸一下,可以吗?”杰森将手中的包子掰成两半,递给他一份,“干不干?”

面前的肉包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先前的不愉快立刻被报童抛到脑后了,饥饿到泛酸水的胃让他忍不住点了点头。

将手中的报纸交给杰森,报童抓过大肉包狠狠地啃了一大口。尝到了食物的美味,他开心极了。肉包对于报童来说,可是奢侈品。平日里,他都是拿钱买土豆、番薯之类的充饥的。

吃肉,那是梦里才会有的。

将肉包含在嘴里,报童细细地嚼着,反复品尝,舍不得过早地将它咽下去。

杰森将剩下半个肉包用油纸包好,塞进怀里,擦干净手打开报纸,将里面的内容看了一遍。之前报童拿来当噱头的惨案新闻占据了报纸的大部分版面。

七口之家一夜被杀,尸体残血不全,有被啃食过的痕迹。

报纸上的照片里虽然没有给尸体正面,但远景也能看到四散的肢体。还有一张屋内的照片,都是大片的暗色块。地板上,墙皮上,窗棂上,每一处都有。

没有学过犯罪痕迹学的人也能一眼看出,这个房间发生过命案,而且是很惨烈的那种。那些被破坏的家具和墙壁,看起来就像是某种有着怪力的野兽所为。

这个地方果然如他所想,很不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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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森·托德在鬼灭之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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