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浑然天成(2)
“我是不是该为自己的分量足以抵得上整个佛界而高兴?”连城唇角的微笑渐渐成玩味的似笑非笑,眸中柔软的水波下暗藏一丝凌厉,让人有点不敢直视。
这次他没等佛主反应,因为那些都不重要了,站起身伸了个懒腰,修长的身形纤美挺拔,望了眼银盘似的月亮,他侧头问:“我现在算不算佛界弟子?”
佛主打量他一眼:“之前你已飞升,是佛界弟子。”
“那好,”连城淡笑道:“消除佛籍需要受雷刑是吗?”他说的很欢快,仿佛遭受雷刑非但不痛苦,反而是件很值得期待的趣事,只因为消了佛籍后,他就可以去找他的宋宋了,他说过,他是过不了情劫的,也永远不想过这一劫。
忽而他又苦了脸:“雷刑需要以己法力引动天雷,天雷会根据受刑之人的修为强弱来判定惩罚的轻重,我一点法力都没有,可如何是好?”
“你可以直接下界,不必受刑。”
“不,”他认真道:“每个人都不喜欢被人算计,哪怕是大义的为了天下苍生,我们两个作为棋子,差一点就永无相聚之日,我能理解你,但不会原谅你,我不想再和佛界有任何联系,宋宋也不会喜欢的。”
佛主看了他好一会,最终一叹:“我知道了,不过你确实不必受雷刑消佛籍,在你醒来之前,我和宋千色对你的身份有一些猜测,以你现在的修为,一道天雷就能要了你的命,你的护体金光必然会出现,它一出现,哪里还有天雷施威的余地。”
天地都是创世主神开创,小小天刑哪里敢罚他?
连城听的云里雾里,佛主又把他体内奇异护体金光的事以及与宋千色的猜测说了出来,连城倒没什么太大的反应,只要宋千色能接受,他并不在意自己是谁。
“我希望这样的事,不会再有下次。”
临走之前,连城细语轻声的留下一句话,不过里面威胁的意味颇为浓烈。
有时候警告并不需要色厉内荏,誓言也不需要指天咒地的立誓。
佛主愕然的看着他随手划破虚空,扬长而去,这时才明白他先前所说的“无论如何都不能凭借自己的力量出去”为何意,原来他虽然没有法力,可是却拥有超越天地的最尊贵的魂魄,要想行走在天地间,又何须法力这种东西?
后知后觉的想起他临行前的话,佛主苦笑不已,这样的算计一次就已经让他苦不堪言,费尽心机,哪里还敢来第二次?
三界有了他和宋千色,也无需靠算计来维持太平。
此时的人间已是深夜,万家灯火熄灭,天地陷入一片安宁,夜幕如轻纱,笼罩大地,有家可归的人都沉浸在黑甜的睡梦中。
宋千色独自行走在清冷的街头小巷,早春的夜晚还很冷,不过她并不在意,只是睹物思人,喝了点酒,她觉得这样晕晕乎乎的感觉还不错,便也没用法力驱散酒力,思维清醒着,双脚却像踩在棉花上,不着调的感觉让她越玩越开心。
帝都是座历史悠久的古城,繁华大气,细枝末节的建筑中又能体现出它浓厚的文化底蕴,民风开放不拘小节,宋千色很喜欢这里,因为她在意的大部分人都曾在这里居住过,许多难忘的事也都发生在这里,偶尔心里还有点物是人非的小伤感。
她边走边想,以后干脆把魔界也交给阿修罗王打理算了,正好给他找点事做,省的有时间胡思乱想,而她就带着自己那预定好的“媳妇”来这里居住好了,混迹民间,像寻常夫妻一样……
只是这样想着,她已是忍不住的轻笑。
也幸好现在的街上没人,不然非得吓得掉头就跑不可,以为自己遇见女鬼了,还是个傻兮兮的女鬼。
这只“女鬼”丝毫没有意识到周围有什么不妥,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心事中,直到脚下出现一片阴影,还是人形的,仔细一看才发现那是一个人的影子。
顺着影子慢慢看去,将静立不动的那人从脚看到头,他背对月光,一时看不清面容,只一身飘逸的浅绿衣衫在随风而动,衬得他身形越发纤秀挺拔。
“连锦?我不是说了明天回去么,你怎么也跟来了?”宋千色边揉眼睛边问,心想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是该找个地方睡一觉,不过下一瞬她就僵硬的动不了。
浅、浅、浅、浅、浅绿色?连锦可从来不穿这么“娇嫩”的颜色!
不等她抬头,不远处那人已幽幽飘来一句叹息:“原来你要等的人不是我,唉……”最后一个字当真叹的千回百转,听的人肠子都能打结。
说完他转身就要走,宋千色大吼一声扑上去:“不准走!”
她速度很快,可那人转身更快,等到她想扑上去,却扑进一片温暖的胸怀中,头顶的人轻笑,收紧手臂,满足的谓叹出声。
宋千色难得安静,她所有的感官都被他的气息填满,这种气息名为安心,名为幸福,名为天长地久。
如果她是连城的劫,而连城何尝不是她的劫?现在的她已是万劫不复。
连城见她良久没动静,稍微放开了些,抬起她的下巴,这才发现她眼中竟蓄满亮晶晶的泪水,却是对着他破尘一笑,泪水随着她的动作划落,落在他手上,凉凉的,又热热的,他感觉的到,这泪水是开心的。
被他灼热怜惜的目光盯着,宋千色难得娇羞,哪还有先前大吼着扑上去的气势,即便如此,她依旧直视他的眼睛,那里面翻涌着浓的化不开的深情,是他对她两世不悔的爱。
两人不由同时笑了起来,在这早春寒冷的黑夜里,笑声悦耳动听。
“不是要一百年吗?怎么这么快?”激动情绪过后,宋千色将他上下打量一遍,嗯……还好,没有像个早产儿一样缺胳膊少腿。
连城漠漠道:“宋宋,我们换个地方好吗?我……冷。”
“啊?”宋千色怀疑的再次打量他,最后惊讶的发现,他身上竟没有一丝法力,透过薄薄的衣衫,他的胸膛火热虽还未退去,脸颊确实凉凉的。
连城握住她要施法的手:“别,换个地方好不好?这里好像也不是个说话做事的好地方。”
宋千色冷艳的睨着他:“你想做什么事?”
大概两人心里都有鬼,而长夜中的这句话又太容易让人想歪,连城咳了一声,脸颊微红,宋千色本来就有意逗他想歪,结果看他那样反而有些不好意思。
商量了一下,两人决定回暗夜,宋千色担心连城的身子,想施个法术飞回去,结果又被连城阻住了,他一脸忧伤的道:“宋宋,别用法术好吗?我看着……唉……”话
宋千色无语,他大概觉得自己是个男人,却一点法力都没有,什么事须得靠一个女人很丢人,不过宋千色怀疑的盯着他的侧脸,无论是薛梵音还是连城,两人都不是这么大男子主的人,她觉得他在装模作样。
算了,懒得和他计较,宋千色陪着他往暗夜走去,中途又问起了提前苏醒的事。
谁知那货一张脸越发委屈隐忍,眸中雾气蒙蒙,可怜又紧张的盯着她:“宋宋,你说,你是不是不想我早点醒来?我是不是打扰到你和连锦了?若是这样,我……我……”
他那委屈又故作坚强的表情好像如果宋千色说个“是”,他就立马哭给她看,宋千色冷冷道:“你怎样?”这家伙分明就是在做戏。
连城犹豫了一瞬,覆在她耳边嘀嘀咕咕说了句什么,然后抬腿就跑,宋千色的脸瞬间烧红了,又羞又气的跳起来就去追他,恶狠狠的咒骂:“死狐狸,你找死!”
她想,薛梵音果然是适合狐狸这种生物的,这才刚醒了多久,就开始不安分了,说话不着边际。
连城在前面跑,宋千色在后面追,这次宋千色倒真没用法力,连城自然也不会一溜烟的跑没影了,寒风料峭的街头,两人打打闹闹中却暗含着缠绵情意。
每一对情人之间都有适合他们的相处方式,就像这两人,连城不会经常说一些甜蜜的情话,却总能逗得她开心不已,他喜欢看她的笑,他要让她无忧无虑,每天都开开心心的,像只快乐自的鸟儿,这就是他爱她的方式。
三更已过,暗夜自然早就关门了,两人蹑手蹑脚的爬窗进去,溜上了三楼的雨霖铃。
入冬之后,三楼的雅间内不管有没有人都会燃着火盆,现在是早春,晚上客人会嫌冷,房间内还有两个火盆没撤去,案几上燃放着茉莉熏香,掩盖了酒气,干净清爽。
连城抱着宋千色往软榻上一倒,打算装死,宋千色趴在他怀里不甘的揪他耳朵,想到刚才那句话,脸颊不觉又是一红,意识到两人一上一下的姿势暧昧的很,正打算从他身上下去,却又被他紧紧抱住。
连城下巴抵在她头顶,笑声沉沉的,他说:“宋宋,还记得我曾在这里向你求过婚吗?”
宋千色一愣,眼前浮光掠影,时间倒流回那个晨光微曦的早晨,他倚在窗边,一缕金色朝阳洒在他皓白银发上,桃花眼神采飞扬,他笑说:“当然,我希望你嫁给我。”
也许那时候他还没有喜欢她,可是在说这句话的时候,那双眼中的光芒更盛窗外的朝阳,明媚灼灼。
她微笑点头,连城又说:“嗯……有这样一个人,他脾气尚可,品性……不是很光明磊落,有时候很固执,做事偏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