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史应元访友
旭日东升,朝霞遍布,映红了天际,日光透过朝霞,又射出五彩斑斓的光线,亮花了眼睛,煞是好看!
周仲信转身要走,却是突然看到从五彩斑斓的光线中走出来两个人,一个骑着马,一个挑着担,像极了西游记里唐僧与悟空傍晚赶路的场景。
于是,周仲信怀着恶趣的心理停了下来,他倒是想要看仔细了,这两人到底是不是唐僧师徒!
随着两人从日光中慢慢地走了出来,日光披在他们身上的五色彩衣渐渐地变淡,直至完全隐去,于是,两人的身形随之清晰地显露了出来。
这时,周仲信眯着眼凝神望去,只见得唐僧和悟空变成了一老一少两个不起眼的凡人,而毛发贼亮的白龙马也成了乌漆嘛黑的毛驴,果然,神仙就是神仙,不怕走进凡人的视野,凡人只是凡人,哪怕是借助了大自然的神力可以暂时登上神坛,也一定是会暴露的!
“这仅仅从形象方面来考核,就完全不能通过啊……”
很快,那赶路的老少两人就走到了近前,周仲信仔细打量着二人,看到老的五十岁左右,身材偏瘦,精神矍铄,留着两寸花白胡须,骑着毛驴,身着灰色粗布衣裳,头戴草帽,状似老农打扮,年轻的二十岁左右,一副萎靡不振的慵懒模样,身穿蓝色粗布衣裳,裹着头巾,背着一个行囊,状似仆人打扮。
两人走到周仲信身前,或许是想要问路,但是吧,见到周仲信服饰华丽,身边又跟着雄壮的持剑侍卫,虎视眈眈,那仆人畏畏缩缩地偷眼瞄了瞄众人,就是不敢走过去打听。
还是那骑驴的老人胆大,无所顾忌,他下了驴背,向着周仲信摆摆手,一脸和气地说道:“小哥有礼了,我们途径此地,要去开封城,想问一下路,前面就是白沙镇吗?”
周仲信听老人家说的是河南口音,尽管是笑容满面和和气气地说着,但是话里间自然流露出一股子威严,倒像是个当官的。
“老丈好,”周仲信客气回礼,又指点道:“前面就是白沙镇了,老丈可以去镇里喝杯茶歇歇脚,而后再折回来村头往北走过桥,一直走就到了开封城了。”
“谢谢小哥了。”
老人家呵呵一笑,拱手言谢。
周仲信笑着回礼,又说道:“我们也正要回去,老丈若是不嫌弃,就一起走吧。”
老人家自然没什么意见了,立刻就招呼仆人牵着毛驴跟上,而周仲信也舍弃了马匹,与老人家并肩而行。
“小哥这么早就来到村口,是来送人吧?”
老人家虽然迈入了中老年的门槛,两鬓也开始泛白了,身体还有些瘦弱,但是,他走起路来很是稳健,也很是迅捷,像是个身强体健的年轻人,更是个急性子。
这不,他与周仲信攀谈,也是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问题。
周仲信有些惊讶,这老人眼睛很毒啊!他也不隐瞒,笑着点点头,回道:“老丈真是锐眼识真啊!”
老人家笑着捋了捋胡须,挺了挺胸,有些谦虚地说道:“我只是在来的路上见到有人远行,便联想到会有人相送,这不是正好遇到小哥了,才有此一问,不想竟让我真猜中了!”
周仲信恍然地点点头,又转头看了看这对主仆,也问道:“老丈这么早就赶到了白沙镇,是来拜访老友吗?”
老人家颇感惊喜,转头看向周仲信,呵呵一笑,带着考究的语气问道:“为什么会这么说呢?”
“据我所知,离白沙镇最近的扶苏镇有十几公里,老丈这是天不亮就起来赶路了,这说明老丈很着急赶路;另外,我知道去开封城应该从扶苏镇往北走,那里是官道,路又近,一般人都会从那里过的,而老丈偏要往西走,从白沙镇这里过河,这不是舍近求远吗?试想,一个人很着急赶路,偏又不得不绕远路,那可能是他必须要去另外一个地方办一件要紧的事情。”
老人家听罢,露出了一丝的追忆,随机,他便笑着地点点头,饶有兴致地问道:“你说的这些都合情合理,只是,还没说为什么是访友,就不会是别的吗?”
“我也是猜的。”
周仲信眨眨眼睛,不禁哈哈大笑起来了,老人家也被逗乐了,笑过之后,他便向周仲信拱手道:
“老夫开封府史应元,现任云南布政使司云陲知府,此次来到白沙镇,是为访友,不知小哥该怎么称呼啊?”
“我乃是白沙镇周家家主仲信……”
……
周仲信与史应元在寨外分别,因为史应元为人比较正直清廉,坚持不肯受周仲信的邀请,周仲信也就不招呼他了,只是在临走前,留下来一名侍卫给他们引路。
回到周府,许多人都向周仲信问好,周仲信径直走向内院,在内院门口迎面碰到一位皮肤细腻的女子,她正值豆蔻年华,扎着两个马尾辫,五官端正,性子跳脱,只是有点儿黑!
“铁妹,你这毛毛躁躁的要干什么去啊?”
铁妹,真名常梅,目前是常家老太爷唯一的孙女,是老二家所处,因为常家总是生男多,生女寥寥无几,所以啊,这女生就成了常家的掌上明珠了,被一大家人呵护着。
也因此,铁妹做事有很大的自主权,比如,她可以替自己的婚事拿主意!这是常老爷子许过的!
铁妹看到周仲信,立刻就变得规规矩矩了,她走到周仲信身边,行了一礼,回道:“表哥,我是要去玻璃作坊,替惜春姐姐取回一面美人镜。”
周仲信面露疑惑,微微点头,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你先去吧。”
与铁妹分开以后,周仲信来到了盘龙别院,院子里没什么变化,只是多了些晾晒着的女人的衣物。
此时,院子里没人,因而静悄悄的,或许是周仲信走路的动静惊扰了屋内的人,随后,便见到秋菊从堂屋里迈出一只脚,探出了身子向往张望,正巧看到周仲信从面前走了过来。
秋菊脸颊微红,忙是收回了小脚,周仲信走过这里,随意地伸手捏了捏她的脸颊,而秋菊则是羞涩地望了他一眼,便对着里面说道:“小姐,是老爷回来了。”
这时,惜月立刻就从里屋里走出来了。她穿着红色棉质单纺衣裳,卷起了袖口,露出红润的玉臂,又束紧了腰带,显得十分地纤瘦,而且,身为人妇,她按照习俗把头发也挽起来了,只是,头发有些长了,挽起来以后,头会显得很大......
而按照当代人的审美观,身材纤瘦、头大为美!
周仲信看了看惜春的装扮,便将注意力放到了惜春的发髻上,不禁微微皱眉。在这个时代,受《孝经》中几句话的影响,男人女人基本上一辈子都不理发的,等他们长到十五岁的时候,头发都要垂地了,这个时候,为了不影响走路、劳动,便需要将头发盘起来,久而久之,便流传着女子十五岁及笄的说法了。
不过,周仲信的审美观与众不同,他很不习惯整日把半斤重的头发顶在头上的,但是,他也不敢全剪了,只能稍作修饰;同时,他也看不惯女人顶着一个“大头”,尤其是到了晚上,惜月会把头发放下来的,而他看着那么长的头发会感觉瘆得慌......
“你们在屋里干什么呢?”
周仲信把这些看不惯的东西暂时埋在了心里,他想着以后慢慢地就会习惯了。
“没有忙什么啊!”惜月一边给他倒着凉茶,一边笑着回道:“早上铁妹来了,我陪她说了会儿话,然后收拾了会儿屋子。”
“铁妹这么早过来有什么事吗?”周仲信有些口渴,端起茶杯,一饮而尽了,又随口问道。
惜月又给他倒了杯凉茶,笑嘻嘻地说道:“慢点喝,嗯,是有点事,铁妹的终身大事。”
“说说。”
周仲信精神一震,顿时来了兴致,抬起头,哈哈一笑。
“你怎么也变得这么八卦了啊!”
惜月莞尔一笑,转身便吩咐秋菊去给周仲信拿些吃食,随后,便坐到了周仲信身旁,说道:“铁妹今年满十五岁了,还没有定下来婚事,虽是正是妙龄年华,可是,也耽误不起啊!常家舅舅、舅母为此也是操碎了心了,可是,给她物色了几个人选,她都看不上人家,这不,舅舅、舅母就求到我这里来了,说是让我问问铁妹到底想要个什么模样的夫君,可是,我觉得应该还有请我做媒的意思。”
“那是自然了。”
惜月听了,心里就踏实了,嘻嘻一笑,说道:“我们也才刚结婚,这就要替铁妹做媒了。”顿了顿,摇摇头,又无奈地说道:“做媒,我倒是不怕,就怕铁妹眼光太高了。”
“人你也问过了,那她到底想要什么样的?”
惜月凝神斟酌了一下语言,便就复述道:“铁妹原话说,练武之人,多是世俗之辈,功成之后,或为富豪保镖护院,或跻身权贵门下,争名夺利,我不嫁;富户商贾子弟,又有几个能仗义行事,我不嫁;卑贱文士,终日忙忙碌碌,蝇营狗苟,难以有共同语言,我不嫁,铁妹我已铁了心,不嫁则已,嫁就嫁个心上人!”
“呵,”
周仲信听罢,轻笑一声,说道:“说得好啊!我手底下的人被她否定完了,现在,我也觉得铁妹要嫁不出去了!”
惜月没有接话,这时,堂屋里安静了下来,两人都在冥神思考。
过了一会儿,惜月抬起头,突然对周仲信说道:“我想到了一个人,常家应该会满意的。”
“谁啊?”
“叔智!”
......。